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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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下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下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下)(2006-06-2809:

12:

17)

标签:

变压器 分接开关 气体继电器 冷却器 油位 

分类:

运行管理规程

4.3其他设备的运行条件串联电抗器、接地变压器、调压器等设备超额定电流运行的限值和负载图表,按制造厂的规定。

消弧线圈和接地变压器在系统单相接地时的运行时间和顶层油温应不超过制造厂的规定。

4.4强迫冷却变压器的运行条件

4.4.1强油循环冷却变压器运行时,必须投入冷却器。

空载和轻载时不应投入过多的冷却器(空载状态下允许短时不投)。

各种负载下投入冷却器的相应台数,应按制造厂的规定。

按温度和(或)负载投切冷却器的自动装置应保持正常。

 4.4.2油浸(自然循环)风冷和干式风冷变压器,风扇停止工作时,允许的负载和运行时间,应按制造厂的规定。

油浸风冷变压器当冷却系统故障停风扇后,顶层油温不超过65℃时,允许带额定负载运行。

 4.4.3强油循环风冷和强油循环水冷变压器,当冷却系统故障切除全部冷却器时,允许带额定负载运行20min。

如20min后顶层油温尚未达到75℃,则允许上升到75℃,但在这种状态下运行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h。

  5变压器的运行维护

 5.1变压器的运行监视

 5.1.1安装在发电厂和变电站内的变压器,以及无人值班变电站内有远方监测装置的变压器,应经常监视仪表的指示,及时掌握变压器运行情况。

监视仪表的抄表次数由现场规程规定。

当变压器超过额定电流运行时,应作好记录。

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变压器应在每次定期检查时记录其电压、电流和顶层油温,以及曾达到的最高顶层油温等。

对配电变压器应在最大负载期间测量三相电流,并设法保持基本平衡。

测量周期由现场规程规定。

 5.1.2变压器的日常巡视检查,可参照下列规定:

a.发电厂和变电站内的变压器,每天至少一次;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夜间巡视;b.无人值班变电站内容量为3150kVA及以上的变压器每10天至少一次,3150kVA以下的每月至少一次。

c.2500kVA及以下的配电变压器,装于室内的每月至少一次,户外(包括郊区及农村的)每季至少一次。

 5.1.3在下列情况下应对变压器进行特殊巡视检查,增加巡视检查次数:

a.新设备或经过检修、改造的变压器在投运72h内;b.有严重缺陷时;c.气象突变(如大风、大雾、大雪、冰雹、寒潮等)时;d.雷雨季节特别是雷雨后;e.高温季节、高峰负载期间;f.变压器急救负载运行时。

 5.1.4变压器日常巡视检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变压器的油温和温度计应正常,储油柜的油位应与温度相对应,各部位无渗油、漏油;b.套管油位应正常,套管外部无破损裂纹、无严重油污、无放电痕迹及其它异常现象;c.变压器音响正常;d.各冷却器手感温度应相近,风扇、油泵、水泵运转正常,油流继电器工作正常;e.水冷却器的油压应大于水压(制造厂另有规定者除外);f.吸湿器完好,吸附剂干燥;g.引线接头、电缆、母线应无发热迹象;h.压力释放器、安全气道及防爆膜应完好无损;i.有载分接开关的分接位置及电源指示应正常;j.气体继电器内应无气体;k.各控制箱和二次端子箱应关严,无受潮;l.干式变压器的外部表面应无积污;m.变压器室的门、窗、照明应完好,房屋不漏水,温度正常;n.现场规程中根据变压器的结构特点补充检查的其他项目。

 5.1.5应对变压器作定期检查(检查周期由现场规程规定),并增加以下检查内容:

a.外壳及箱沿应无异常发热;b.各部位的接地应完好;必要时应测量铁芯和夹件的接地电流;c.强油循环冷却的变压器应作冷却装置的自动切换试验;d.水冷却器从旋塞放水检查应无油迹;e.有载调压装置的动作情况应正常;f.各种标志应齐全明显;g.各种保护装置应齐全、良好;h.各种温度计应在检定周期内,超温信号应正确可靠;i.消防设施应齐全完好;j.室(洞)内变压器通风设备应完好;k.贮油池和排油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

 5.1.6下述维护项目的周期,可根据具体情况在现场规程中规定:

a.清除储油柜集污器内的积水和污物;b.冲洗被污物堵塞影响散热的冷却器;c.更换吸湿器和净油器内的吸附剂;d.变压器的外部(包括套管)清扫;e.各种控制箱和二次回路的检查和清扫。

5.2变压器的投运和停运

 5.2.1在投运变压器之前,值班人员应仔细检查,确认变压器及其保护装置在良好状态,具备带电运行条件。

并注意外部有无异物,临时接地线是否已拆除,分接开关位置是否正确,各阀门开闭是否正确。

变压器在低温投运时,应防止呼吸器因结冰被堵。

 5.2.2运用中的备用变压器应随时可以投入运行。

长期停运者应定期充电,同时投入冷却装置。

如系强油循环变压器,充电后不带负载运行时,应轮流投入部分冷却器,其数量不超过制造厂规定空载时的运行台数。

 5.2.3变压器投运和停运的操作程序应在现场规程中规定,并须遵守下列各项:

a.强油循环变压器投运时应逐台投入冷却器,并按负载情况控制投入冷却器的台数;水冷却器应先启动油泵,再开启水系统;停电操作先停水后停油泵;冬季停运时将冷却器中的水放尽。

b.变压器的充电应在有保护装置的电源侧用断路器操作,停运时应先停负载侧,后停电源侧。

c.在无断路器时,可用隔离开关投切110kV及以下且电流不超过2A的空载变压器;用于切断20kV及以上变压器的隔离开关,必须三相联动且装有消弧角;装在室内的隔离开关必须在各相之间安装耐弧的绝缘隔板。

若不能满足上述规定,又必须用隔离开关操作时,须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d.允许用熔断器投切空载配电变压器和66kV的站用变压器。

 5.2.4新投运的变压器应按GBJ148中2.10.1条和2.10.3条规定试运行。

更换绕组后的变压器参照执行,其冲击合闸次数为3次。

 5.2.5新装、大修、事故检修或换油后的变压器,在施加电压前静止时间不应少于以下规定:

110kV及以下24h220kV及以下48h500kV及以下72h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满足上述规定,须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装有储油柜的变压器,带电前应排尽套管升高座、散热器及净油器等上部的残留空气。

对强油循环变压器,应开启油泵,使油循环一定时间后将气排尽。

开泵时变压器各侧绕组均应接地,防止油流静电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

 5.2.6在110kV及以上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中,投运或停运变压器的操作,中性点必须先接地。

投入后可按系统需要决定中性点是否断开。

 5.2.7干式变压器在停运和保管期间,应防止绝缘受潮。

 5.2.8消弧线圈投入运行前,应使其分接位置与系统运行情况相符,且导通良好。

消弧线圈应在系统无接地现象时投切。

在系统中性点位移电压高于0.5倍相电压时,不得用隔离开关切消弧线圈。

5.2.9消弧线圈中一台变压器的中性点切换到另一台时,必须先将消弧线圈断开后再切换。

不得将两台变压器的中性点同时接到一台消弧线圈的中性母线上。

  5.3瓦斯保护装置的运行

5.3.1变压器运行时瓦斯保护装置应接信号和跳闸,有载分接开关的瓦斯保护应接跳闸。

用一台断路器控制两台变压器时,当其中一台转入备用,则应将备用变压器重瓦斯改接信号。

 5.3.2变压器在运行中滤油、补油、换潜油泵或更换净油器的吸附剂时,应将其重瓦斯改接信号,此时其它保护装置仍应接跳闸。

5.3.3当油位计的油面异常升高或呼吸系统有异常现象,需要打开放气或放油阀门时,应先将重瓦斯改接信号。

 5.3.4在地震预报期间,应根据变压器的具体情况和气体继电器的抗震性能,确定重瓦斯保护的运行方式。

地震引起重瓦斯动作停运的变压器,在投运前应对变压器及瓦斯保护进行检查试验,确认无异常后方可投入。

  5.4变压器的压力释放器接点宜作用于信号5.5变压器分接开关的运行维护

 5.5.1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在变换分接时,应作多次转动,以便消除触头上的氧化膜和油污。

在确认变换分接正确并锁紧后,测量绕组的直流电阻。

分接变换情况应作记录。

10kV及以下变压器和消弧线圈变换分接时的操作和测量工作,也可在现场规程中自行规定。

 5.5.2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的操作,应遵守如下规定:

a.应逐级调压,同时监视分接位置及电压、电流的变化;b.单相变压器组和三相变压器分相安装的有载分接开关,宜三相同步电动操作;c.有载调压变压器并联运行时,其调压操作应轮流逐级或同步进行;d.有载调压变压器与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并联运行时,其分接电压应尽量靠近无励磁调压变压器的分接位置。

e.应核对系统电压与分接额定电压间的差值,使其符合4.1.1的规定。

 5.5.3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的维护,应按制造厂的规定进行,无制造厂规定者可参照以下规定:

a.运行6~12个月或切换2000~4000次后,应取切换开关箱中的油样作试验;b.新投入的分接开关,在投运后1~2年或切换5000次后,应将切换开关吊出检查,此后可按实际情况确定检查周期;c.运行中的有载分接开关切换5000~10000次后或绝缘油的击穿电压低于25kV时,应更换切换开关箱的绝缘油;d.操作机构应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e.长期不调和有长期不用的分接位置的有载分接开关,应在有停电机会时,在最高和最低分接间操作几个循环。

 5.5.4为防止开关在严重过负载或系统短路时进行切换,宜在有载分接开关控制回路中加装电流闭锁装置,其整定值不超过变压器额定电流的1.5倍。

5.6发电厂厂用变压器,应加强清扫,防止污闪、封堵孔洞,防止小动物引起短路事故;应记录近区短路发生的详细情况。

 5.7变压器的并列运行

5.7.1变压器并列运行的基本条件:

a.联结组标号相同;b.电压比相等;c.阻抗电压值相等。

阻抗电压不等或电压比不等的变压器,在任何一台都满足本规程4.2节规定的情况下,也可并列运行。

阻抗电压不同的变压器,可适当提高阻抗电压高的变压器的二次电压,使并列运行变压器的容量均能充分利用。

 5.7.2新装或变动过内外连接线的变压器,并列运行前必须核定相位。

 5.7.3发电厂升压变压器高压侧跳闸时,应防止厂用变压器严重超过额定电流运行。

厂用电倒换操作时应防止非同期。

 5.8变压器的经济运行

5.8.1变压器的投运台数应按照负载情况,从安全、经济原则出发,合理安排。

5.8.2可以相互调配负载的变压器,应考虑合理分配负载,使总损耗最小。

 6变压器的不正常运行和处理

6.1运行中的不正常现象和处理

6.1.1值班人员在变压器运行中发现不正常现象时,应设法尽快消除,并报告上级和做好记录。

 6.1.2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运,若有运用中的备用变压器,应尽可能先将其投入运行:

a.变压器声响明显增大,很不正常,内部有爆裂声;b.严重漏油或喷油,使油面下降到低于油位计的指示限度;c.套管有严重的破损和放电现象;d.变压器冒烟着火。

 6.1.3当发生危及变压器安全的故障,而变压器的有关保护装置拒动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将变压器停运。

6.1.4当变压器附近的设备着火、爆炸或发生其他情况,对变压器构成严重威胁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将变压器停运。

6.1.5变压器油温升高超过制造厂规定或表1所示的限值时,值班人员应按以下步骤检查处理:

a.检查变压器的负载和冷却介质的温度,并与在同一负载和冷却介质温度下正常的温度核对;b.核对温度测量装置;c.检查变压器冷却装置或变压器室的通风情况。

若温度升高的原因是由于冷却系统的故障,且在运行中无法修理者,应将变压器停运修理;若不能立即停运修理,则值班人员应按现场规程的规定调整变压器的负载至允许运行温度下的相应容量。

在正常负载和冷却条件下,变压器温度不正常并不断上升,且经检查证明温度指示正确,则认为变压器已发生内部故障,应立即将变压器停运。

变压器在各种超额定电流方式下运行,若顶层油温超过105℃时,应立即降低负载。

 6.1.6变压器中的油因低温凝滞时,应不投冷却器空载运行,同时监视顶层油温,逐步增加负载,直至投入相应数量冷却器,转入正常运行。

 6.1.7当发现变压器的油面较当时油温所应有的油位显著降低时,应查明原因。

补油时应遵守本规程

5.3.2的规定,禁止从变压器下部补油。

 6.1.8变压器油位因温度上升有可能高出油位指示极限,经查明不是假油位所致时,则应放油,使油位降至与当时油温相对应的高度,以免溢油。

 6.1.9铁芯多点接地而接地电流较大时,应安排检修处理。

在缺陷消除前,可采取措施将电流限制在100mA左右,并加强监视。

 6.1.10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时,应监视消弧线圈和接有消弧线圈的变压器的运行情况。

 6.2瓦斯保护装置动作的处理

6.2.1瓦斯保护信号动作时,应立即对变压器进行检查,查明动作的原因,是否因积聚空气、油位降低、二次回路故障或是变压器内部故障造成的。

如气体继电器内有气体,则应记录气量,观察气体的颜色及试验是否可燃,并取气样及油样做色谱分析,可根据有关规程和导则判断变压器的故障性质。

若气体继电器内的气体为无色、无臭且不可燃,色谱分析判断为空气,则变压器可继续运行,并及时消除进气缺陷。

若气体是可燃的或油中溶解气体分析结果异常,应综合判断确定变压器是否停运。

 6.2.2瓦斯保护动作跳闸时,在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前不得将变压器投入运行。

为查明原因应重点考虑以下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a.是否呼吸不畅或排气未尽;b.保护及直流等二次回路是否正常;c.变压器外观有无明显反映故障性质的异常现象;d.气体继电器中积集气体量,是否可燃;e.气体继电器中的气体和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结果;f.必要的电气试验结果;g.变压器其它继电保护装置动作情况。

6.3变压器跳闸和灭火

6.3.1变压器跳闸后,应立即查明原因。

如综合判断证明变压器跳闸不是由于内部故障所引起,可重新投入运行。

若变压器有内部故障的征象时,应作进一步检查。

 6.3.2变压器跳闸后,应立即停油泵。

 6.3.3变压器着火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停运冷却器,并迅速采取灭火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7变压器的安装、检修、试验和验收

7.1变压器的安装项目和要求,应按GBJ148中第一章和第二章的要求,以及制造厂的特殊要求。

 7.2运行中的变压器是否需要检修和检修项目及要求,应在综合分析下列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a.电力变压器检修工艺导则推荐的检修周期和项目;b.结构特点和制造情况;c.运行中存在的缺陷及其严重程度;d.负载状况和绝缘老化情况;e.历次电气试验和绝缘油分析结果;f.与变压器有关的故障和事故情况;g.变压器的重要性。

7.3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是否需要检修和检修项目及要求,应在综合分析下列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a.有载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推荐的检修周期和项目;b.制造厂有关的规定;c.动作次数;d.运行中存在的缺陷及其严重程度;e.历次电气试验和绝缘油分析结果;f.变压器的重要性。

7.4变压器的试验周期、项目和要求,按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7.5运行中的变压器是否需要干燥,应在出现下述现象时,经综合分析作出判断。

a.折算至同一温度下的tgδ值超过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参考限值;较上次测得值增高30%以上;b.折算至同一温度下的绝缘电阻值较上次测得值降低30%以上,吸收比和极化指数均低于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参考限值;c.变压器有明显的进水受潮迹象。

 7.6新安装变压器的验收应按GBJ148中2.10条的规定和制造厂的要求。

7.7变压器检修后的验收按GB/T573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附录自耦变压器的等值容量(补充件)本附录适用于额定容量200MVA及以下的三相自耦变压器的等值容量变换,其等值容量不超过100MVA。

等值容量在0~100MVA之间时,其相应的短路阻抗从25%线性降至15%。

组成三相变压器组的单相变压器,其额定容量及等值容量的适用限值分别不超过66.6MVA/柱和33.3MVA/柱。

_______________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国调中心提出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变压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电力科学研究院、北京供电局负责起草。

武汉高压研究所、东北电业管理局、吉林省电力局、湖南省电力局、宝鸡供电局、无锡供电局、成都供电局、葛洲坝电厂、石景山发电总厂参加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曹承宗、凌愍、(以下按姓氏笔划为序)丁镇华、王世阁、尤爱珍、王厚义、李俊瀛、李满元、肖定娱、张振文、宫淑君、凌子恕、傅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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