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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东确权工作方案手册

法人股东确权工作方案手册  

第一部分法人股东确权工作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新余农村合作银行”)本次法人股东确权工作主要针对法人股东持股情况进行登记确认并加以规范。

 

(二)法人股东确权工作由总行股权清理人员主要负责,金杜律师配合。

(三)总行股权清理人员按董事办指示,提取法人股东名录及联系方式信息,并负责相应法人股东的联络工作及法人股东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由金杜律师负责复核确认。

(四)总行股权清理人员应熟悉EXCEL操作,总行应为其配备复印机、电脑、打印机、打孔机、装订机等必要工作设备,并提供适当工作场地。

  

(五)总行股权清理人员应向法人股东通报股权登记确认工作开始,并要求【10】个工作日内提供指定资料(第一轮提供),以便确权,收集资料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请股东按照本手册第二部分第1点至第10点确认所属类型,并按照所属类型分别提供资料。

  

2总行股权清理人员按股东确认类型审核其提供资料是否完备、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信息是否一致(指包括名称、营业执照号、股金账号、分红账号等主要信息是否一致),如资料完备则直接进入下一程序;如资料不完备,先收取已经合格提供的资料,并请股东补充提供尚未提供的资料、修正有误资料,如股东声明资料无法齐备,则总行股权清理人员应按本手册第一部分“注意事项”第10点操作,并进入下一程序。

3总行股权清理人员收取股东资料后,请统一复印三份,在复印材料时,一律使用A4纸单面复印,且纵向复印。

复印件务必字迹清晰,分三套整理装订。

装订时应当纵向装订,左侧打孔(统一标准三孔),每份股东资料按本手册第二部分第1点至第10点各类型所列文件顺序整理排列,根据股金证号升序排序摆列。

每个股东的资料应用回形针或长尾夹分隔。

股东资料装订后,请在每卷文件夹封面和侧面标明该卷股金证号起止编号。

股东提交的资料亦应按照上述顺序整理摆列至文件盒内,请勿打孔装订,其他要求同上。

 

4总行股权清理人员应根据股东资料并按照附件二EXCEL表格填写《法人股东情况统计表》。

《法人股东情况统计表》应按股金证号升序排序。

其中电子版应发送至股权清理领导小组指定邮箱。

  

5总行股权清理人员收到文件并复核后,对可以确权的股东予以确权并由金杜进行复核;对无法确权的股东,由董事办和金杜再行研究确定处理办法。

  

(六)注意事项:

  

1如果一位法人股东持有多张股金证的,请分别按照其持有的股金证填写股金证号、持股总额;待总行营业厅完成该位股东股金证合并工作后,请总行董事办单独提供合并后的股金证号和持股总额(可在股权确认后一并提供此类股东的信息)。

 

2如遇股东股金证遗失请其与总行营业厅联系补办,并请在附表中“备注”一栏注明“股金证遗失正在办理中”;如无法与某股东取得联系,请在附表中“备注”一栏注明“无法联系”,其他栏请空白;如遇其他特殊情况,请在附表中“备注”一栏适当说明,其他栏请空白。

  

3上述资料需股东提交的复印件、声明一律使用A4纸单面纵向复印、打印。

  

4股金证印有股金账号、股东姓名、股份数和股金证号的页面需将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

5总行股权清理人员应当确认股东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包括复印件是否清晰、能否再次复印、股权确认登记表是否填写完整等。

 

6附件二EXCEL电子表格填写时英文和数字、小数点全部采用“TimesNewRoman”字体、10号字号、半角字符录入,汉字及标点采用“楷体_GB2312”字体、10号字号、全角字符录入。

7总行股权清理人员和股东在填写资料时,数字一律用小写。

  

8总行股权清理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每卷文件装订的股东资料数量。

  

9总行股权清理人员在填写《法人股东情况统计表》时,应仔细核对数字信息。

10为方便统计,现以数字编号作为应提供文件的代码,请在附件二“尚待提供的证明文件”一栏中填写法人股东尚未提供的文件(具体对应文件详见附件),缺少多份资料的,请用半角分号分开。

例如:

“尚待提供的证明文件”一栏中如填写4.7,则需要提供投资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准文件和/或投资持股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协议书;如填写-5.7,则需要提供股份有限公司现行有效公司章程、公司控股股东的营业执照(如无控股股东,则提供其前5位股东的营业执照、章程(如有);如股东为自然人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国有产权登记证、投资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准文件和/或投资持股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协议书。

11对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要求其办理清算注销手续,如果尚未办理完毕的,先让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吊销证明,并且务必要按照股东的实际情况对《法人股东情况统计表》中公司是否存在破产、清算、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进行填写。

 

12部分法人股东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可能未复印盖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新年检章的部分,因为很多年检章盖在副本后面,企业在复印营业执照时会忽略这一点,如出现这种情况,需要求股东提供盖有年检章的营业执照。

13企业经过更名、换证等导致现行名称或营业执照号码等股金证上所载信息与其所持股金证不符的,需要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历次更名证明文件。

并请该股东先到总行营业厅做更名,再做登记。

 

14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法人股东还需提供其上级单位出具的确认函,确认其不是国家拨款的事业单位。

 

15本手册第二部分提到的“投资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准文件和/或投资持股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协议书”包括但不限于:

地方政府同意财政部门投资入股的批准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投资入股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股东取得股份时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增资入股协议、投资协议、无偿划转协议及有权部门对无偿划转的批复等。

 

16关于在新余农村合作银行存在不良贷款的股东:

请另行要求该等股东签署如附件三所示的同意函。

关于该等股东的名单由总行统一提供。

 

17请提醒股东:

如其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请于变更发生之日起5日内按【】联系方式通知本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18股东股权确认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直接向以下人员咨询,咨询电话如下:

机构  

联系人 

电话

  

  

 

  

 

第二部分法人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  

请按照以下清单提供有关文件资料,该等资料均应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行政机关

1.1《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权确认登记表》(附件一)

1.2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金证  

1.3投资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准文件和/或投资持股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协议书(如股东为财政局,则需要提供地方政府同意其入股的批准文件)  

1.4用于分红结算的银行账户卡复印件(户名与单位名称一致)  

 

2事业单位 

2.1《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权确认登记表》(附件一)  

2.2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金证 

2.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4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事业单位经费来源的确认函 

2.5投资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准文件和/或投资持股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协议书  

2.6用于分红结算的银行账户卡复印件(户名与单位名称一致)  

 

3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

3.1《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权确认登记表》(附件一)  

3.2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金证 

3.3已通过2010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包括正本及副本)

3.4现行有效企业/公司章程  

3.5国有产权登记证 

3.6投资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准文件和/或投资持股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协议书

3.7经会计师审计或财政机关核定的2010年度财务报告 

3.8用于分红结算的银行账户卡复印件(户名与单位名称一致)  

  

4有限责任公司 

4.1《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权确认登记表》(附件一)  

4.2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金证  

4.3已通过2010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包括正本及副本) 

4.4现行有效公司章程  

4.5公司控股股东的营业执照(如无控股股东,则提供其所有股东的营业执照、章程(如有);如股东为自然人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6国有产权登记证(如有)  

4.7投资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准文件和/或投资持股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协议书

4.8经会计师审计或财政机关核定的2010年度财务报告

4.9用于分红结算的银行账户卡复印件(户名与单位名称一致)  

 

5股份有限公司

5.1《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权确认登记表》(附件一)  

5.2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金证 

5.3已通过2010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包括正本及副本) 

5.4现行有效公司章程  

5.5公司控股股东的营业执照(如无控股股东,则提供其前5位股东的营业执照、章程(如有);如股东为自然人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6国有产权登记证(如有)  

5.7投资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准文件和/或投资持股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协议书  

5.8经会计师审计或财政机关核定的2010年度财务报告  

5.9用于分红结算的银行账户卡复印件(户名与单位名称一致)  

6集体企业  

6.1《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权确认登记表》(附件一) 

6.2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金证 

6.3已通过2010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包括正本及副本)

6.4现行有效企业章程 

6.5投资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准文件和/或投资持股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协议书  

6.6用于分红结算的银行账户卡复印件(户名与单位名称一致) 

 

7联营企业(法人型、合伙型) 

7.1《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权确认登记表》(附件一) 

7.2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金证  

7.3已通过2010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包括正本及副本) 

7.4现行有效企业章程 

7.5各联营方的营业执照 

7.6投资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准文件和/或投资持股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协议书 

7.7用于分红结算的银行账户卡复印件(户名与单位名称一致)

8各类社团法人  

8.1《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权确认登记表》(附件一) 

8.2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金证 

8.3社团法人登记证书 

8.4现行有效社团章程  

8.5投资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准文件和/或投资持股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协议书

8.6用于分红结算的银行账户卡复印件(户名与单位名称一致)

  

9军队机关、医院、学校

9.1《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权确认登记表》(附件一)

9.2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金证

9.3投资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准文件和/或投资持股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协议书  

9.4用于分红结算的银行账户卡复印件(户名与单位名称一致)

  

10特殊情况下所需提供的资料 

10.1如股金证上的股东名称与股东现行名称不一致的,需股东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历次更名文件、改制批文、股权转让协议、法院判决、股权划转文件等。

 

10.2如股东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需股东提供其母公司的相关资料。

10.3如股东所持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份存在质押、冻结、诉讼、仲裁、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情况,需股东提供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文件。

 

10.4如股东正处于改制阶段,股东除了提供证明资料外,还需提供改制进展情况说明。

10.5如股东正处于破产或清算程序,需股东提供法院或有关主管机关对其破产或清算出具的相关文件,以及清算组对公司破产或清算情况的简要说明。

 

10.6如股东已被吊销或注销,需提供工商局的吊销或注销文件,以及其持有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份被转让/拍卖/划转/抵债给他方的文件,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新受让方需提供证明资料。

  

11其它情况 

如股东类型不能归类为上述类型中任何一类,或股东类型虽属于上述类型,但存在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该等类型登记的,将由股权清理领导小组与金杜律师共同研究视具体情况解决。

  

注:

如出现上述两种以上(含两种)类型的,请同时参阅各类型所列文件。

附件一  

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权确认登记表 

(信息截止日期:

2011年月 日) 

本登记表每页均需盖单位公章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请在□中打“√”)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 

□联营企业□集体企业□各类社团法人□军队机关 

□其他(请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持有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份总额:

 

该等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质押□冻结□无 

如存在质押,质押股份数额:

质押期限终止日:

  

如存在冻结,冻结股份数额:

 

 

持有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份股金证号:

  

持有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份的股金证记载的账号:

  

用于分红结算的银行账户(银行/账号):

 

主管部门(由机关、事业单位、社团法人及集体企业类股东填写):

 

  

 

公司是否存在:

□破产□清算□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或前五大投资方的名称及相关信息(由企业类股东填写,请在□中打“√”)

名称

企业类型  

持股比例 

1.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其他  

 

2.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其他

3.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其他  

  

4.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其他  

  

5.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其他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合计(由企业类型股东填写)

 

本公司确认持有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份性质为:

  

□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境内法人股□境外法人股  

如存在下列情形,请如实填写:

股份取得方式  

取得数额

取得时间

□设立  

_____________股

______年______月  

□配股  

____________股

______年______月

□认购新股  

____________股

______年______月

□第一次受让  

____________股  

______年______月  

□第二次受让

____________股 

______年______月

□第三次受让 

____________股 

______年______月 

□第四次受让

____________股

______年______月 

□第五次受让 

____________股 

______年______月  

□赠与

_____________股  

______年______月 

□拍卖 

_____________股

______年______月  

□行政划拨

_____________股 

______年______月  

□司法途径

_____________股

______年______月 

□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股 

______年______月  

对“其他方式”(包括所持股份的增加和减少)的具体说明:

 

 

  

是否代其他第三方持有股份(包括以信托计划方式持有)

□是    □否 

如为代持

代持股份数

代持起止日

 

实际持有人  

  

是否存在法律纠纷 

□是    □否

如存在法律纠纷,请简要说明:

 

 

本单位特此声明并承诺:

  

1.本单位因取得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份而支出的资金来源合法;  

2.本单位所持有的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未在本登记表中披露的法律纠纷等情况;  

3.本单位特此确认,本单位已知悉并同意将本单位持有的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资格股全部转为投资股。

 

4.本单位同意将本单位所持有的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的股份进行托管;  

5.上述填写内容及本单位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本单位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单位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内容及上述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股东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联系地址:

 

 

注:

如股东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请于变更发生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总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附件二法人股东情况统计表 

请见EXCEL表格 

附件三 

同意函  

(不良贷款股东)  

 

鉴于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本单位在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存在到期未偿还贷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为了更好地履行本单位的还款义务,本单位特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将本单位持有的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金的股金证(证载持有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____________股,股金证号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存放在该行,由该行以股份分红优先用于偿还上述贷款本息,直至本单位在该行的贷款全部偿还完毕。

 

 

 

股东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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