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税法》章节笔记与真题第二章 增值税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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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税法》章节笔记与真题第二章增值税法
2020年CPA《税法》章节笔记与真题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二章 增值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考试的最重要税种之一,是本科目考试分值最高的一章,也是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必须全面掌握的一个税种。
本章在每年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综合题一定会有命题,计算分析题有时会有涉及,每年分值一般在20分左右。
本章内容结构
第一节 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
第三节 税率与征收率★
第四节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第五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 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
第八节 出口和跨境业务增值税的退(免)税和征税★
第九节 税收优惠★
第十节 征收管理
第十一节 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本章教材变化
●2019年4月1日起的重要变化:
1.增值税税率变化:
税率调整为13%、9%、6%和零税率。
2.计算抵扣的农产品扣除率由10%和12%调整为9%和10%。
3.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分2年抵扣的规定。
4.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及相关规定
5.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生产性服务业的加计抵扣比例为10%,生活性服务业的加计抵扣的比例为15%。
6.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规定。
7.出口货物退税率及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的退税率调整。
●其他变化:
1.具体征税范围有补充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
3.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
4.进项税额抵扣规定有补充
5.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管理
6.免征增增值税项目有补充
前 言
【提示】此内容不是考试要求,只是为更好的理解增值税法而进行的知识性介绍。
一、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增值税计税方法——直接法(扣额法)和间接法(扣税法)
从实际操作上看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
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要根据销售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款(销项税额),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税款(进项税额),其余额为纳税人本环节应纳增值税税款。
三、增值税原理——以货物为例
四、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商品的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提示】在减税降负大环境下,有些政策与增值税特点不完全一致,如低缴高抵、加计抵扣,但基本原理没有变化。
五、我国增值税历程
1.1994年1月1日起:
在全国范围对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其他征收营业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列;
2.2012年1月1日——2016年4月30日:
营业税改增值税
第一节 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征税范围
项目
注意事项
一般规定【1】
一、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销售服务
四、销售无形资产
五、销售不动产
1.生产、流通、服务全领域覆盖;
2.服务项目划分;
3.征税范围中有免税项目,可结合“第九节税收优惠”
发生应税行为的条件【2】
特殊规定
一、特殊项目【3】
二、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4】
三、混合销售行为【5】
1.征税与不征税项目区分;
2.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应用
【知识点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考情分析】非常重要考点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境内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以及进口货物等,分为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
一、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1.关于“销售”
有偿转移所有权的行为,包含生产销售、批发销售、零售销售,即:
货物流转的各个环节——道道征收。
【提示1】让渡使用权(租赁)不在此范围。
2.关于“货物”
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提示2】范围发散,包括但不限于会计上的存货、固定资产等;
【提示3】货物中包括15类应税消费品——同时缴纳消费税;
货物中包括6类应税资源品——同时缴纳资源税。
二、销售劳务(加工修理修配)
1.判定
委托方:
提供原料主料、受损和丧失功能的货物;
受托方:
按委托方要求进行加工、修复,并收取加工费、修理费——对取得的加工修理收入征收增值税;
2.限于对有形动产的加工修理,如果对不动产的加工修缮,属于建筑业。
3.不包括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非经营活动。
三、销售服务
服务包括7项,它们是:
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提示1】不同的服务项目适用税率不同,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服务的税率6%、9%、13%
为便于学习,表中分别做出标识。
【提示2】有些业务易混淆,注意区分。
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服务
具体项目
具体内容
1.交通运输业(9%)
(1)陆路运输服务
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
(2)水路运输服务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提示1】程租、期租业务:
运输工具+操作人员;
【提示2】有别于光租、干租(只出租运输工具,属于现代服务“租赁”,13%)
【提示3】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需纳税
(3)航空运输服务
(4)管道运输
通过管道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服务
(5)其他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运输工具舱位互换业务
2.邮政业(9%)
(1)邮政普遍服务
包括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2)邮政特殊服务
包括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3)其他邮政服务
包括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3.电信业
基础电信服务
固网、移动网、互联网等(9%)
增值电信服务
利用固网、移动网、互联网等提供服务;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6%)
4.建筑业(9%)
(1)工程服务
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
【提示1】出租建筑设备+配备操作人员,属此项;
【提示2】单纯出租建筑设备、工程勘察、建筑设计、工程监理等不属于此项
(2)安装服务
包括固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
(3)修缮服务
对建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
(4)装饰服务
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
(5)其他建筑服务
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等。
5.金融服务
(6%)(注意:
结合不征税和免税规定)
(1)贷款服务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
【提示1】融资租赁属于现代服务业
【提示2】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此项征税。
【提示3】不征收增值税:
(1)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保本收益产品纳税6%);
(2)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未到期转让,差额纳税6%)。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包括提供信用卡、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等。
(3)保险服务
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4)金融商品转让
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等的所有权。
6.现代服务(共9项)
(1)研发和技术服务(6%)
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如气象服务等)
(2)信息技术服务(6%)
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6%)
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
【提示】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4)物流辅助服务(6%)
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
(5)租赁服务★★(9%或者13%)
(1)形式上:
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
(2)范围上:
包括动产、不动产。
(3)经营性租赁中包含:
①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
②将不动产或飞机、车辆等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发布广告;
③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
(6)鉴证咨询服务(6%)
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如:
技术咨询、会计税务法律鉴证、工程监理、资产评估、环境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建筑图纸审核、医疗事故鉴定等
(7)广播影视服务(6%)
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播映(含放映)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6%)
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如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例如武装守护押运服务)。
如:
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翻译、拍卖、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等。
(9)其他(6%)
如:
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
7.生活服务(6项)(6%)
(1)文化体育服务
文艺表演、提供游览场所等。
【提示】如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
(2)教育医疗服务
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3)旅游娱乐服务
旅游:
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
(4)餐饮住宿服务
【提示】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5)居民日常服务
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护理、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6)其他
如:
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
销售服务中注意事项——易混淆业务划分:
【易混业务1】运输服务与收派服务;
【易混业务2】融资性售后回租(贷款服务6%);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区分动产与不动产;
【易混业务3】不同行业的代理业务:
邮政代理——邮政服务(9%);
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等——现代服务中经纪代理服务(6%)。
【易混业务4】纳税人在旅游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6%)缴纳增值税;不同于陆路运输、水路运输(9%)。
四、销售无形资产(6%、9%)
1.销售范围:
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使用权转让
2.无形资产范围:
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如公共事业特许权、特许经营权、配额、代理权、会员权、肖像权等)
其中:
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五、销售不动产(9%)
1.销售范围:
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提示】租赁不动产使用权属于现代服务业,税率也是9%。
2.以下项目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1)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
(2)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
(3)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
【考题·单选题】(2019年)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司机收取管理费用,应缴纳增值税,该业务属于增值征税范围中的( )。
A.物流辅助服务 B.交通运输服务
C.居民日常服务 D.商务辅助服务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考题·多选题】(2018年)金融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取得的下列收入中,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的有( )。
A.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保底利润
B.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
C.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
D.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取得的非保本收益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非保本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增值税现代服务征税范围的有( )
A.提供植物养护服务
B.网络教育服务
C.房地产评估业务
D.婚姻中介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B,提供网络教育服务按照“生活服务—教育医疗服务”缴纳增值税。
【知识点2】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基本条件
【考情分析】一般考点,关注选d择题
学习目的:
依据基本条件,区分增值税“征——不征”
学习思路:
分清三个问题:
一、发生应税行为同时应具备的四个条件:
1.应税行为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内;
2.应税行为是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范围内的业务活动——列举范围;
3.应税服务是为他人提供的——经营性活动;
4.应税行为是有偿的——有偿性。
【特殊1】同时满足条件也不缴增值税(列举项目);
【特殊2】不满足条件也要缴增值税(视同发生)。
二、满足应税条件但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形:
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财政的非税收入,不属于纳税人;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三、不同时满足应税条件但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形:
【链接】增值税应税行为是有偿的,无偿性活动按视同销售纳税: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外】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无偿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缴增值税。
四、下列非经营活动不缴纳增值税:
【链接】增值税应税服务是为他人提供的——经营性活动,但下列情形不属于经营性活动,不缴增值税:
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自我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自我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应税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销售行为
境内的规定
1.销售货物
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2.销售劳务
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3.销售服务
4.销售不动产
5.销售无形资产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其中一方在境内。
2.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4.其他情形。
【关于境内销售服务的判定】
区分完全境内、未完全境外、完全境外: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不含租赁不动产)、无形资产
属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交增值税。
【例1】境外某一工程公司到境内给境内某单位提供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例2】境外A公司向境内B公司转让A公司在境内的连锁经营权。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未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含租赁不动产)、无形资产
属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交增值税。
【例3】境外C公司向境内D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技术,该技术同时用于D公司在境内和境外的生产线——未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例4】境外一咨询公司与境内某一公司签订咨询合同,就这家境内公司开拓境内、境外市场进行实地调研并提出合理化管理建议,境外咨询公司提供的咨询服务同时在境内和境外发生,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未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无形资产
不属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缴纳增值税。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1.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例如:
①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
②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③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④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2.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例题·单选题】根据增值税现行政策规定,下列业务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是( )。
A.境外单位为境内单位提供境外矿山勘探服务
B.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出租境外的厂房
C.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销售在境外的不动产
D.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提供运输服务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销售境外的不动产,不属于境内征税范围。
【知识点3】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界定
【考情分析】一般考点,主要区分是否缴纳增值税。
一、征收增值税项目:
1.罚没物品:
(1)国家指定销售单位将罚没物品纳入正常销售渠道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2)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罚没物品经同意公开拍卖,由经营单位购入拍卖物品再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2.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不是免税项目):
1.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具备拍卖条件的,其拍卖收人作为罚没收入上缴财政,不予征税。
2.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提示1】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提示2】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3.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
4.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按视同销售。
5.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
6.存款利息。
7.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8.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9.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
(一)预付多用途卡:
税务处理:
1.支付机构:
(1)销售多用途卡、接受多用途卡充值,不缴纳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支付机构因发行或者受理多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2.特约商户:
(1)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特约商户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2)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预付单用途卡:
税务处理:
1.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
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2.销售方:
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考题·单选题】(2017年)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是( )。
A.获得保险赔偿
B.取得存款利息
C.收取包装物租金
D.取得中央财政补贴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BD不缴纳增值税。
【知识点4】特殊行为——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
【考情分析】非常重要考点,选择题、综合题应用
【回顾链接】销售是指:
有偿转移所有权的行为。
——视同销售:
不满足销售条件,但应当缴纳增值税;
——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共10项:
包括视同销售货物8项+视同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1项+其他。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业务中的委托方:
【要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二者之中的较早者。
若均未收到,则于发货后的180天缴纳增值税。
【例题·计算题】某小汽车生产企业2019年12月收到代销公司代销5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含增值税货款158.2万元(小汽车每辆成本价20万元,与代销公司不含税结算价每辆28万元)。
『正确答案』
某小汽车生产企业2019年12月:
应纳增值税=28×5×13%=18.2(万元)
应纳消费税=28×5×9%=12.6(万元)
二、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业务中的受托方:
【要点】
①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
③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④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现代服务”税目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例题·计算题】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为甲公司代销货物,按零售价以5%收取手续费5000元,尚未收到甲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商业企业代销业务应纳增值税为:
『正确答案』零售价=5000÷5%=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