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学习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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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解读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解读

一、《条例》制定的背景、重要意义

重视和加强党支部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

《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了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

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条例》主要遵循的原则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等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

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党支部主体作用,着眼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明确党支部的职责任务。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求解思维,针对党支部建设在功能定位、组织设置、工作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层面补齐短板、形成规范。

四是体现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传承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中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经验,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抓基层打基础强支部的成功经验,固化为法规制度。

五是贴近基层实际操作需要,既回应不同领域党支部特点,又力求规定明确、简便可行。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

一是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并提出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二是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明确党支部设立范围、条件和程序,对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作出规定。

三是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

四是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对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职责和运行方式等作出规范。

五是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细化内容和程序。

六是强调了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规范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任期和选举,提出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和选拔渠道等。

七是压实了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明确为党支部开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等。

四、党章有关党支部的职责规定在《条例》中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九大对党章作出重要修订,其中增写了两条内容,有一条就是党支部的职责。

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条例》将这一规定体现在总则中,以此统领全篇。

在具体规定中,从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到基本任务,从工作机制到组织生活,从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到领导保障,《条例》都着眼教育管理监督好党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好群众,既给党支部明任务、压担子,又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为党支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以指导、帮助、促进党支部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的职责。

五、经济社会发展对党支部设置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条例》在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方面的有关规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近年来,各地适应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等的变化,积极探索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覆盖。

《条例》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总结基层成功经验,着眼巩固完善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在规定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的同时,区别不同情况,提出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

主要明确了4类情形:

一是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二是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

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三是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四是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六、《条例》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同时又明确了各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

《条例》作出这样的规定,既本着严格遵循党章的原则,又着眼各领域党支部的具体实际,充分体现《条例》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基层党组织8项基本任务。

《条例》根据党章规定,结合党支部基本职责,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细化延伸,提出了党支部的8项基本任务,既与党章衔接,又符合党支部工作特点。

《条例》以党支部8项基本任务为基准,对村、社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高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等领域和群体的党支部,分别提出不同的重点任务。

其中,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强调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对流动党员党支部,强调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强调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等。

这些重点任务,体现不同领域和群体特点,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核心职责,既是任务清单,也是工作标准,对各类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七、党支部有序有效运行是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条例》对党支部工作机制的具体设计

党支部开展工作,包括组织领导、议事决策、日常运行等,必须要有相应的机构和健全的机制。

《条例》总结历史传统、现实经验,将党支部工作机制主要设计为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及其会议、党小组及其会议。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安排的任务。

同时,《条例》对各个会议召开的频次、职权和任务、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有了这个机制,党支部日常工作运行就有了一个基本遵循。

《条例》明确了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

同时,为保证党支部党员大会质量,《条例》明确规定,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

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另外,《条例》首次在党内法规中,以专条的形式对党小组作出规定,明确了党小组的划分原则、工作任务和职责、党小组组长的任命及产生方式、党小组会的召开等。

八、党支部是党员锤炼党性的熔炉,《条例》对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的有关要求

组织生活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基本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支部组织生活,提出参加支部生活是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强调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并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为全党作出表率。

《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规定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并对其频次、内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范,确保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够经常开展、取得实效。

《条例》对党支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体现了从严从实的要求,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同时充分考虑党员实际,明确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九、“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

”《条例》在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过硬措施。

《条例》的总体设计,体现了对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的重视,以专章9条的篇幅作出规范,包括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任期、产生方式、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和对党支部委员会的监督管理等,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的措施。

关于党支部的任期。

十九大党章对基层组织任期作出修订,支部委员会任期由原来的两年或三年修改为三至五年。

2019年6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依据党章,区分村、社区和其他基层单位,对党支部任期分别规定为5年和3年。

《条例》将这一规定上升为党内法规,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和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对本地区工作和基层治理的领导,同时便于统筹安排基层党委和党支部换届工作。

抓支部关键要抓书记。

《条例》针对党支部建设薄弱环节和党员群众呼声,对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作出具体规定。

一是规范了党支部书记选任条件,明确了村、社区,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党支部书记的选拔渠道,以拓宽视野、严格标准,把优秀的党员选拔为党支部带头人。

二是提出了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和激励措施,明确规定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

三是强化了对党支部书记的管理监督,明确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

十、党支部要靠各级党委(党组)来抓,《条例》在抓好党支部建设的责任方面的规定

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任务,一刻不放松地抓在手上。

《条例》对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委组织部门抓好党支部建设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强调了各级党委(党组)抓党支部建设的主体责任,提出党委(党组)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县级党委每年要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等。

二是规定了党委组织部门的具体责任,强调要经常对党支部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同时,作出一条重要规定,即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

这既有利于发挥党支部熟悉党员、了解党员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强化了党支部在组织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三是强化了对抓党支部建设的监督问责,提出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明确把抓党支部建设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四是加强了对党支部开展工作的保障措施,强调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并对落实村和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等作出规定。

十一、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的具体部署要求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

按照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要利用多种传播媒介,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

要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集中研读、逐条逐段学习,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党支部工作。

要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工作。

要将《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一、制定工作条例,突出党支部建设重要性

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的思想阵地前沿,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最贴近人民群众的组织机构,其组织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基于此,制定和实施《条例》,就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具体来说:

党支部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桥头堡。

党支部建设是党的建设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承载着对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职责。

党员党性强不强、作用发挥好不好,党支部最关键;一个单位党建工作抓得实不实、基层组织战斗力强不强,在党支部建设上反映得最充分。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它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因此,只有把党支部的基础打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才能得到新提升,党员队伍素质能力才能得到新加强,从严治党要求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党支部是党组织建设的前沿阵地。

党支部处于党组织的最前沿阵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关键在支部,抓好党内基本制度的落实也在支部。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出现滑坡、产生“病变”,有其“总开关”没拧紧的自身原因,也与党支部阵地失守,日常工作流于形式、有效制度得不到落实有关。

因此,必须牢牢守住党支部这一阵地,切实把党支部基础工作做扎实,构筑起坚强的战斗堡垒。

党支部是展示党组织形象的窗口。

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

党支部是党密切联系干部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了解干部群众愿望和要求的主要渠道,是干部群众认识和了解党的窗口。

从一定意义上说,党支部影响和带动干部的能力就是党执政能力的基础。

因此,基层党支部必须切实增强政治自觉、责任意识、主动意识,积极营造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良好氛围。

二、制定工作条例,突出党支部建设大背景

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

“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我们要不断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抓住部分弱化支部和支部书记这一特殊群体,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让基层组织由软变硬,由弱变强。

制定工作条例针对教育管理“弱化”。

一是党性教育时间难保证,党性教育的相对独立与业务工作忙碌存在矛盾,党员接受党性教育存在以会代训的现象。

二是教育内容匮乏,一些基层党支部每两个月过一至两次组织生活,内容一般包括当前形势任务、上级精神传达贯彻及本支部安排主题活动,仅有的1-2次党课教育基本由领导进行发言,一般是报刊选读、文件精神学习。

三是教育党员的单向性。

领导干部采取说教、灌输或提醒较多,党员往往处在被动听、被动接受的状态。

制定工作条例针对保障作用“虚化”。

一是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

抓业务投入更多,抓党建精力不足。

思想上存在认识偏差,党建工作责任制未完全落实到位。

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没有很好地融为一体。

二是党支部工作内容贫乏、方式方法单一,对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不够,没有认真研究党员的思想实际,没有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三是党支部工作方法简单、活动形式单一、活动内容单调,缺乏有效的载体和抓手。

制定工作条例针对工作方式“边缘化”。

一些基层党组织出现空缺、空转等现象,有的党务工作无人管、没人抓。

有的党支部工作缺乏经费等相关方面的保障,部分党员认为党支部缺乏解决党员实际问题和具体困难的能力,不愿把自己思想上、生活上的问题和实际困难及时反映给党支部,使党支部的感召力逐渐减弱。

三、制定工作条例,突出党支部建设新要求

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必须紧紧抓住提升组织力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以党支部建设规范化为引领,推动党支部强化功能,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

一是突出党支部政治功能。

党支部姓“党”,政治功能是党支部最核心、最本质的功能。

贯彻新条例,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党支部建设规范化全过程,严明政治纪律,强化政治引领。

教育党员干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不懈学党章用党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保持党支部的政治本色,在各领域党支部开设新时代党员群众讲习所,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真正把党的声音传递到最基层,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二是强化党支部组织功能。

习近平总书记把党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关系比喻为“众星拱月”,“月”就是党,“众星”就是党领导下的各类组织,这要求党支部必须发挥好组织优势、组织力量。

贯彻新条例,要坚持以党支部建设规范化带动其他各类组织建设,健全党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社会参与等机制,强化党支部在各项事务中的主导权、在各类群体中的话语权,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组织和群众动员起来,共同做好思想引导、化解矛盾的工作。

通过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成效,增强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同感,把各类群团组织和基层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

围绕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探索实施以“红色基因、红色阵地、红色头雁、红色纽带、红色名片”为内容的“红色堡垒工程”,坚持以支部建设带动群团建设,积极探索“组织对接、目标同向、资源共享、活动联办”工作模式,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三是落实党支部服务功能。

服务是党支部建设永恒的主题,只有强化服务功能,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才会有生命力。

贯彻新条例,要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求落实到党支部,深入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程”,通过设定先锋岗、划定责任区、组建服务队等,动员组织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在改革发展稳定的主战场上当先锋、创佳绩,使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抓得更实在、更有成效。

把维护群众利益、满足群众需求作为基本职责,强化服务理念、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等活动,支持和鼓励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帮助困难群众、服务弱势群体,使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党支部联系群众、凝聚人心的过程。

四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功能。

基层党支部战斗力强不强,关键时刻显本色,紧要关头看担当。

贯彻新条例,要注重强化阵地意识、堡垒意识,努力使每个党支部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使每个党员都成为战斗员。

注重把脱贫攻坚作为党支部建设的主战场,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大规模选派干部到基层工作,使党支部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主心骨,确保2019年全面实现小康。

注重引导党支部在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冲锋在前、勇于奉献,筑牢第一道防线,以实际行动彰显党的战斗力。

四、制定工作条例,突出党支部建设好方法

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加强党支部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着眼当前、立足长远、狠抓落实,真正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坚强集体。

一是不断提高认识水平。

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支部,只有每一个基层党支部都健全而充满活力,整个党的组织才能坚强有力、朝气蓬勃。

基层党支部既是深化改革的“先锋官”,也是保持稳定的“稳压器”。

越是在改革攻坚期、经济换档期、矛盾凸显期,越是需要每一个基层党支部都成为前沿的“战斗堡垒”,推进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

只有把党的基层支部建设得生机勃勃、坚强有力,才能在严峻形势面前经受起任何风浪的考验,党的执政地位才会固若磐石。

二是不断加强党支部建设。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

要健全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创新活动方式,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要加强企业、农村、机关、事业单位、社区等各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增强党对各类各级社会组织的领导。

要探索加强新兴业态和互联网党建工作,扩大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要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要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那些政治上不合格、想混入党内捞好处的人,一个都不能要。

要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格组织生活,加强理论教育、形势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三是不断提高支部班子履职能力。

加强党支部建设,必须选好配强支部班子,提高一班人的履职能力。

要创新选拔培养机制,采取上级选派、跟踪培养、群众推荐等方式,选拔党性强、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进支部班子。

通过建立党建工作承诺践诺、目标考核、述职评议等机制,引导一班人牢固树立建设支部的“主业”意识。

要围绕中心抓党建,切实找准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发挥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

要强化党支部班子教育培训,采取以老带新、以会代训、现场交流、定期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党支部的履职能力、带动能力和创新能力。

要强化支部作风建设,把党支部打造成为单位作风建设的“示范基地”,把党员培养成作风建设的领路人。

四是不断提升“三会一课”质量。

基层党支部要运用好“三会一课”这一有效载体,明确“三会一课”的内容和时间要求,严格按时、定时召开好“三会一课”。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全流程管理,做到会前实行报告制度,会中严格流程标准,会后收集好资料,推行痕迹管理。

组织部门要做好“三会一课”全流程管理的督导、指导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通报,不断改正提高。

要开动脑筋,换位思考,不断创新“三会一课”的形式,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采取互动式、情景式“三会一课”,让党支部书记台上愿意讲、普通党员台下愿意听,使“三会一课”真正火起来、活起来、红起来。

五是不断强化党员队伍素质。

紧紧抓住思想建设这一灵魂,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落实到对党忠诚上,落实到勇于担当上,落实到严格自律上。

强化广大党员求真务实、忠于职守、勇于争先的责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工作中做到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自己的言行带动和影响周围的群众,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做好服务。

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注重在工作中培养党员的先进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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