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9总账往来核销凭证协同集团对账培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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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总账往来核销凭证协同集团对账培训
一、总账往来核销
2.1、核销设置
节点:
财务会计――总账――往来核销――核销对象设置
说明:
会计科目输入1122,辅助核算选[客户][工程项目],启用期间:
总公司为2013-01-01,分公司为2013-04-01,是否严格控制:
是.
2.2、期初录入
节点:
财务会计――总账――往来核销――期初未达录入
说明:
选择需要录入往来期初的末级科目,点确定,可按业务发生日期录入或从总账导入(所有业务日期均为总账建账的期初),录入完毕后,要检查是否与总账的期初余额平衡.
科目选择界面:
期初未达检查平衡界面:
举例:
北京联城科技:
总账期初:
北京联城科技---四方景园项目8000
北京联城科技---ABC项目1000
期初未达录入有两种方式:
A.不区分账龄明细,直接从总账导入期初余额:
日期2012-12-31北京联城科技---四方景园项目8000
日期2012-12-31北京联城科技---ABC项目1000
B.按业务发生的具体日期列出明细:
日期2009-12-31北京联城科技---四方景园项目1000
日期2010-1-31北京联城科技---四方景园项目1000
日期2010-2-28北京联城科技---四方景园项目1000
日期2010-3-31北京联城科技---四方景园项目1000
日期2010-7-31北京联城科技---四方景园项目2000
日期2011-12-31北京联城科技---四方景园项目2000
日期2011-10-31北京联城科技---ABC项目200
日期2011-11-30北京联城科技---ABC项目200
日期2011-12-31北京联城科技---ABC项目300
日期2012-01-31北京联城科技---ABC项目300
2.3、往来核销启用
节点:
财务会计――总账――往来核销――核销对象设置
说明:
选定未启用的科目,点启用(注意:
往来检查不平衡的话无法启用).
2.4、核销处理
节点:
财务会计――总账――往来核销――核销处理
说明:
所有应收管理传递的凭证,系统自动按规则h为红冲, l(英文L的小写)为蓝冲带到凭证上,直接查询即可,如果手工填制与往来设置相关的凭证,需要录入核销号.
在查询界面,[核销对象科目]或选一级科目或中间级次科目,或末级.如凭证未记账,注意勾选[包含未记账凭证]。
核销号:
h与l是为方便红蓝对冲及根据应收的三种类型设置的,可根据h与l这两个核销号,自动核销和自动红蓝对冲.
手工核销与自动核销按钮示意:
2.5、反核销处理
节点:
财务会计――总账――往来核销――核销处理
说明:
打开核销处理节点,点击[历史查询],勾选已核销的数据,可以反核销处理.
反核销界面:
二、凭证协同
2.1、凭证公有协同设置
【集团节点】:
财务会计—总账—集团对账—公有协同—公有协同设置
【说明】:
先做【科目关系设置】,勾选【只协同内部客商】,选择【启用日期】,然后做【协同单位设置】,协同单位只启用客商辅助核算,可不限定具体的协同客商。
对1.1.2所列示的会计,在集团做公有协同设置,具体设置方法见下图:
【协同单位设置】图:
2.2、集团客商档案设置
【集团节点】:
客户化—基本档案—客商信息—客商基本档案
【说明】:
集团新建的单位(会计主体)均需要生成内部客商,即【客商类型】为:
内部法人单位或内部核算单位或内部渠道成员。
【对应公司】必需选择(注:
如果在【公司目录】节点自动生成内部客商,系统默认客商类型为内部法人单位,并自动做对应公司的对照。
)
如下图:
2.3、分公司客商档案设置
【节点】:
客户化—基本档案—客商信息—客商管理档案
【说明】:
如果分公司间有协同凭证或协同单据,需要检查地区分类为【内部客商】的客商档案:
一是”业务信息”页签【客商属性】是否为【客商】;二是检查”业务信息”页签【是否收付协同】为勾选状态。
注:
如分公司只需要和总公司做单据协同,只需要把【0101总公司】的客商档案的”业务信息”页签【是否收付协同】勾选即可。
注意:
如果分公司不需要生成到总公司协同凭证,则不需要勾选【是否收付协同】
如下图:
2.4、凭证协同处理
所有填制的凭证,凡是会计科目在2.1的列表中存在,自动按科目的【客商辅助核算】中的内部客商(且管理档案中允许收付协同的客商)生成对应分(总)公司的公有协同信息:
具体操作步骤:
注意:
当前的参数是[凭证]保存后,自动生成并发送协同凭证信息
1.节点:
财务会计—总账—凭证管理—制单【协同生成】。
填制内部往来凭证,系统根据设置自动生成客商为内部客商的分公司协同凭证信息,如下图:
2.处理总(分)公司协同的凭证:
【协同确认】
节点:
财务会计—总账—集团对账—公有协同--【公有协同确认】
A.查询出未确认的凭证,如下图:
B.勾选待确认的凭证,点【本方修改】,录入相关信息,点【协同确认】,系统自动生成完整的正式凭证。
3.协同查询方法
节点:
财务会计—总账—集团对账—公有协同--【公有协同查询】
协同的凭证查询包含三个状态:
【未协同】,【未确认】,【已确认】。
由于是自动协同,凭证保存后自动由【未协同】转为【未确认】状态,如对方已确认并保存为正式凭证,则状态为【已确认】
如下图:
4.协同生成的凭证其审核与记账等流程与正常凭证相同,可在制单及凭证查询界面查询。
2.5、取消凭证协同确认
如取消协同的凭证会自动删除生成的正式凭证,如凭证已审核记账,需要按反向流程处理。
凭证保存后,发现凭证金额或分录有错误,需要先取消协同信息,才能对凭证进行修改:
节点:
财务会计—总账—集团对账—公有协同--【公有协同中心】
查询出对方主体未确认的凭证,并勾选,点[取消协同]
三、集团对账
以科目
为例,通过设置集团公有对账规则,各总分公司进行调用,
3.1、集团对账
选定对账双方的主本账簿,及科目对应关系及日期和查询范围,以及币种:
系统支持自动勾对,手工勾对,并支持对照显示(选中【本方数据】时,如果有对应的对方凭证,会自动显示在【对方数据】中,否则【对方数据】为空),如下图:
3.2、余额对账
联查明细:
注意:
做过集团对账的凭证无法进行修改,如需要修改必须先取消勾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