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柜面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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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柜面作业指导书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柜面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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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ⅩⅩ省分行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业务处理流程和操作规范,旨在防范票据业务风险,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结算服务。
2.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ⅩⅩ省分行综合营业网点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签发、代理付款和票款的结清;单位或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使用银行本票。
3.定义和缩写
本文件采用ISO9000:
2000、《中国ⅩⅩ银行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和要求》、《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ⅩⅩ省分行内控手册》(ICM-CCBSD)和《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ⅩⅩ省分行质量手册》(QMM-CCBSD)的定义和缩写,本文件中需补充说明的定义和缩写如下:
1)银行汇票:
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2)银行本票:
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职责与权限
部门/岗位
职责
不相容职责
出票行会计部门
1)审核申请人提交的银行汇(本)票申请书;
2)负责对汇票(本票)专用章保管和使用;
3)出具票据、交付申请人;
4)负责对代理付款行的查询进行回复;
5)负责银行汇票一、四联(本票第一联)的保管及银行汇(本)票付款时的抽卡、核对;
6)负责票款的结清;
7)与代理付款行及时进行清算;
8)银行汇票多余款项及时退申请人。
1)使用和保管重要业务印章的会计人员不得同时保管相关的业务单证;
代理付款行会计部门
1)负责客户提交的银行汇票第二、三联(本票)及进账单凭证要素的审核;
2)负责对汇票密押的核对;
3)对有缺陷或有疑问的票据必须及时向出票行发出查询;
4)对合格票据办理付款;
5)与出票行进行资金清算。
5.政策
1)印、证分管制度:
使用和保管重要业务印章的会计人员不得同时保管相关的业务单证;人员离岗时,“印、证”应当加锁入柜,妥善保管。
2)准入制度:
银行汇票必须是由总行审批通报的全国汇票机构方可签发(见《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ⅩⅩ省分行全国汇票机构管理作业指导书》(IKJ7200-65));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机构(见《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ⅩⅩ省分行本票机构管理作业指导书》(IKJ7200-66))。
3)票据时效: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超过提示付款期的票据,代理付款行不予受理。
4)申请人资格审查制度:
申请使用现金银行汇票(本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要均为个人,并交存足额的现金,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汇票(本票);单位签发转账银行汇票(本票)时,账户是否有足够的余额;汇票(本票)申请书的签章是该申请人预留银行印鉴。
5)查询查复制度:
对收到有缺陷或有疑问的票据,必须及时向有关行发出查询。
被查询行必须按照查询的要求查阅有关凭证等相关资料,经会计主管审核后及时查复。
6)会计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发生会计差错,除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同时机构负责人和分管会计的负责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7)按照当地人行规定,采用小额支付系统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行(处),按建鲁函〔2008〕419号《关于转发小额支付系统银行本票业务上线有关文件的通知》规定办理。
8)按照反洗钱的规定,贯彻“了解你的客户业务”原则,积极做好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申报核实工作。
6.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6.1银行汇票操作和控制流程
本流程的控制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包括:
出票、代理付款、结清票款。
流程的主要风险是:
1)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造成资金垫款;2)“印、证”未实行分管,签发银行汇票“一手清”,造成银行内部人员作案;3)持票人提示的票据为假票、票据存在缺陷,造成资金风险。
针对主要风险的关键控制环节是:
1)柜员核对账户余额,先记账后出票,大额银行汇票的出票由主管签字授权;2)会计主管明确岗位分工,不相容岗位分离;3)经办人员核验票据的真伪、密押和签章。
本流程的输入为签发银行汇票的申请,流程的供方为申请人(输入的提供者);流程的输出为持票人取的票款,流程的顾客为持票人(输出的接受者)。
具体的流程描述及控制要求见下表。
阶段
流程描述
控制要点
6.1.1出票
汇票出票机构必须是总行批准的汇票机构,汇票机构的申请及审批见《全国汇票机构管理作业指导书》(IKJ7200-65)。
1.出票行会计部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银行汇(本)票申请书》(见附录一,以下简称申请书),应审查:
a)申请书的审查:
●申请书是否填明收款人名称、汇票金额、申请人名称、申请日期等事项;
●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申请人为单位的,是否填明账号并加盖预留银行签章;
●若申请人提出该汇票不得转让,是否在申请书的“备注”栏内注明“不得转让”字样;
●若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向代理付款人支取现金的,申请人是否在申请书上填明代理付款人名称,并在“出票金额”人民币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大写金额,是否已办理现金交存手续,并收到出纳部门签盖“办讫章”的《现金交款单》(见附录九)第二联;
●未填写“现金”字样的申请书,其代理付款行名称栏目是否空白。
b)对申请书的签章与预留银行印鉴进行核对,折角验印
c)单位签发转账银行汇票时,账户是否有足够的余额,个人申请办理银行汇票的是否已交存了足额的现金。
2.不符合上述要求之一的,退申请人;审核无误的,进行记账处理:
a)转账办理的,以申请书第二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第三联作贷方记账凭证
b)交存现金办理的,《现金交款单》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自制转账借方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
现金
贷:
应解汇款申请人户
申请书第二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第三联作贷方记账凭证。
会计分录:
借:
应解汇款申请人户
贷:
汇出汇款汇出汇款户
c)不能签发汇票的机构需将款项划上级行办理。
3.记账复核完毕后,将申请书第一联退客户作付款通知,根据申请书签发《银行汇票》(见附录三,以下简称汇票)。
签发汇票时按下列要求办理:
a)汇票一式四联必须复写填制,经总行批准使用计算机签发汇票的,应按此要求套打(第二联与第三联之间必须使用单面复写纸套打);
b)对空白汇票的防伪性能进行检测,防伪性能(标志)不全或破损的汇票应予作废,不得使用;
c)出票金额和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出票日期、出票金额、收款人名称填写的字迹必须清楚,不得更改,若填写错误必须作废重填;作废的汇票(含印刷质量有问题的汇票),加盖“作废”戳记,装订在当日的汇出汇款贷方记账凭证后作附件。
d)签发转账银行汇票一律不填写代理付款行;在代理付款行支取现金的汇票,须在四联汇票的“出票金额人民币(大写)”之后紧接填写“现金”字样,再填写大写出票金额,在“代理付款行”及“行号”栏填明指定的我行某机构名称及行号;
e)申请书“备注”栏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在汇票正面“备注”栏必须予以注明。
经系统自动编押处理完毕后,在汇票第一联“经办”处加盖个人名章,同时登记《汇出汇款登记簿》(见附录六),在摘要栏和申请书第三联注明汇票号码。
4.汇票专用章管理员复核后在汇票第二联加盖汇票专用章及个人名章(个人名章应盖在汇票专用章右侧,加盖印章必须使用红色印泥),将汇票二、三联交客户,由客户在申请书第三联上签收;汇票第一联连同汇票第四联一并专夹保管。
风险点1:
客户提交的银行汇票申请书存在预留印鉴不符、内容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等缺陷,我行未审查出而出票。
风险类型:
操作风险
风险级别:
高风险
控制目标:
保证在客户提交合格的银行汇票申请书的情况下,我行为其签发银行汇票。
控制措施:
审核申请书要素、折角验印。
控制岗位:
会计柜员。
风险点2:
单位签发转账银行汇票时,账户余额不足,个人申请办理银行汇票未交存足额的现金,而我行为其签发了银行汇票。
风险类型:
操作风险
风险级别:
高风险
控制目标:
我行不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防范资金风险。
控制措施:
柜员核对账户余额,先记账后出票,大额银行汇票的出票由主管签字授权。
控制岗位:
会计柜员、会计主管。
风险点3:
“印、证”未实行分管,签发银行本票“一手清”,造成银行内部人员作案。
风险类型:
操作风险
风险级别:
高风险
控制目标:
出票银行执行“印、证”分管制度
控制措施:
会计主管明确岗位分工,不相容岗位分离。
控制岗位:
会计柜员、会计主管。
6.1.2代理付款
1.代理付款行会计部门收到持票人直接交来的《银行汇票》二、三联和进账单或同城票据交换提入的《银行汇票》二、三联、交换票据等(提入手续见《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ⅩⅩ省分行同城票据交换业务会计处理作业指导书》(IKJ7200-06),下同),应认真审查:
a)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其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
b)汇票是否为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是否真实,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汇票填明的持票人与进账单上的收款人名称是否相符;
c)出票行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加盖的“汇票专用章”是否正确;
d)密押是否正确;
e)汇票实际结算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是否在出票金额以内,与进账单或交换票据所填金额是否一致,多余金额结计是否正确。
如果全额解付,必须在汇票二、三联实际结算金额栏填入全部金额,多余金额栏填写“-0-”;
f)汇票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g)持票人是否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持票人为个人未在本行开户的,还应审查持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持票人是否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是否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应要求持票人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留存备查。
现金汇票还应审查是否符合现金汇票的有关规定,持票人委托他人向代理付款行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行必须查验持票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是否在汇票背面做成委托收款背书以及是否注明持票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并要求提交持票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留存备查。
h)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与预留银行印鉴是否相符,要折角验印。
i)未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的个人持转账银行汇票兑付时,付款行是否与出票行是同一系统的银行机构。
2.经审查无误,分别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a)持票人在本行开户的,进行记账、复核,然后以第二联进账单作贷方记账凭证,汇票和解讫通知作借方记账凭证附件。
第一联进账单加盖“办讫章”作收账通知交给持票人。
会计分录:
借:
清算资金往来
贷:
××科目持票人户
b)持票人为个人且未在本行开户的,应为客户开立2610应解汇款户,该账户只付不收,付完清户,不计付利息。
其余参照a)处理;持票人要求支取现金的参照《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ⅩⅩ省分行柜面现金作业指导书》(IKJ7200-51)处理。
c)收款人在外行开户的,参照《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ⅩⅩ省分行同城票据交换作业指导书》(IKJ7200-07)处理。
d)“办讫章”自2006年7月1日起使用。
3.经审查有误,作如下处理:
a)超过付款期的汇票;缺少汇票联或解讫通知联的汇票;汇票背书不完整、不连续的汇票;涂改、更改不可更改事项的汇票;汇票污损严重无法辨认;汇票出票日期使用小写等则退票。
b)会计柜员发现密押不符或其他不符事项应及时查询,并登记《中国ⅩⅩ银行会计业务查询、查复登记簿》(见附录五);事务查询必须由会计主管授权或签字确认;对于需要查询的,必须及时向有关行发出查询。
查复行收到查询书或查询信息,应于当日或至迟下一个工作日上午办理查复。
支付结算业务查询查复书除需要作凭证附件装订以外,必须专夹保管。
c)收到查复无误后参照6.1.2.2处理,如果有误则退票。
风险点4:
出票人提示的票据为假票、票据存在缺陷,人员审查不严错误付款。
风险类型:
信用风险
风险级别:
高风险
控制目标:
确保票据真实,有效。
控制措施:
核验汇票真伪、密押及签章。
控制岗位:
会计柜员。
6.1.3结清票款
1.代理付款行与出票行之间的清算与结清:
a)代理付款行会计部门将持票人提交或同城票据交换提入的银行汇票代理付款后,通过电子汇划系统向出票行发送电子汇划信息,进行资金清算。
b)出票行会计部门收到代理付款行的有关汇划信息后,打印有关电子汇划信息清单,与原专夹保管的汇票一、四联核对,审查是否确属本行签发的汇票,原凭证金额是否正确等(代理他行汇票业务视同本行签发行)。
进行账务处理,打印有关凭证。
处理完毕,销记《汇出汇款登记簿》。
c)汇票全额付款汇票全额解付的,经办人在汇票第一联的实际结算金额栏填写全部金额(大写),汇票第四联多余金额栏填“-0-”,汇票第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凭证”(见附录七)及汇票第四联作附件。
会计分录:
借:
汇出汇款汇出汇款户
贷:
清算资金往来
d)汇票有多余款汇票有多余款的,经办人在汇票第一、四联实际结算金额栏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汇票第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以“()凭证”作借方记账凭证附件,另根据多余金额填制一联特种转账贷方凭证并注明“XX号银行汇票多余款”字样作贷方记账凭证,在汇票第四联上填写多余金额并加盖“办讫章”后退申请人作收款通知。
会计分录:
借:
汇出汇款汇出汇款户
贷:
清算资金往来清算中心组往来户
贷:
××科目申请人户
如果申请人未在本行开立账户的,应将多余款先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其他比照上述手续办理。
2.当收到持票人提交(同城票据交换提入)的本行签发的汇票第二、三联时,处理手续按照本流程的代理付款、结清票款两个阶段都是出票行会计部门的行为进行。
3.特殊情况的处理:
a)申请人由于汇票超过付款期限(在票据时效期内)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向出票行提交书面说明,并交回汇票第二、三联。
如申请人未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还应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出票行经确认汇票未挂失或未被查询,且与原专夹保管的汇票第一联核对无误后,在汇票第二、三联的实际结算金额大写栏内填明“未用退回”字样。
汇票第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汇票第二联作借方记账凭证附件,第三联作贷方记账凭证(如系退付现金,作借方凭证的附件),同时销记《汇出汇款登记簿》。
在汇票第四联上填入原出票金额并加盖“办讫章”退申请人。
会计分录:
借:
汇出汇款——××银行汇票户
贷:
××存款——××申请人户
或:
现金——××机构业务现金户
b)申请人由于短缺汇票第三联而不能向代理付款行提示付款,应备函向出票行说明短缺原因,并交回其持有的汇票第二联,出票行于提示付款期满一个月后参照上述程序办理退款。
c)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不获付款,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行请求付款的,应当向出票行作出说明,并提交汇票和解讫通知。
持票人为个人的还应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备查。
出票行经与原专夹保管的汇票第一联核对无误后,正确结计多余金额,即在汇票和解讫通知的备注栏内填明“逾期付款”字样,通过“应解汇款”科目办理付款手续,分别作如下处理:
●汇票全额付款的,在汇票第一、四联的实际结算金额栏填写全部金额,在汇票第四联的多余金额栏填写“-0-”,以汇票第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第二、四联作附件),第三联作贷方记账凭证。
会计分录:
借:
汇出汇款——××银行汇票户
贷:
应解汇款——××持票人户
同时销记《汇出汇款登记簿》。
由持票人填写有关付款凭证或《汇票申请书》并签章,委托银行办理付款或重新签发汇票。
会计分录:
借:
应解汇款——××持票人户
贷:
清算资金往来——电子汇划款项户
或:
同城票据清算——××人行同城票据清算户
或:
汇出汇款——××银行汇票户
●汇票有多余款的,在汇票第一、四联的实际结算金额栏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汇票第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汇票联作附件),第三联作多余款贷方记账凭证,另填制一联特种转账贷方凭证作“应解汇款”科目的记账凭证。
会计分录:
借:
汇出汇款——××银行汇票户
贷:
应解汇款——××持票人户
贷:
××科目申请人户
同时销记《汇出汇款登记簿》。
在汇票第四联加盖“办讫章”退申请人。
向持票人办理付款的其余手续参照上述“汇票全额付款的处理”处理
d)丧失的汇票。
现金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先到银行办理挂失,然后再到出票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止付;或直接到出票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止付并送达银行。
失票人到付款行请求挂失(止付)时,应提交两联挂失止付通知书,付款行按规定审查无误并确未付款的,第一联挂失止付通知书加盖“业务用公章”交给失票人,第二联及止付通知专夹保管,并在系统中进行相关处理,凭以掌握止付(如自收到挂失支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的,自第13日起,挂失支付通知书失效)。
转账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需到出票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并将法院出据的公示催告送达出票银行,出票银行凭以掌握止付。
失票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该汇票票据权利证明,向出票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失票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该汇票票据权利及实际结算金额的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出票行请求付款或退款,出票行经查确未支付的,分别作如下处理:
●出票行向持票人付款的处理:
出票行向持票人付款时,应抽出原专夹保管的汇票第一联及第四联,审查无误后,在汇票第一、四联上注明“丧失票据付款”字样,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该汇票票据权利及实际结算金额证明作汇票第一联的附件,另填制一联特种转账贷方记账凭证(汇票第四联作附件),其他手续参照上述“超过付款期付款的处理”处理。
●出票行向申请人退款的处理:
出票行向申请人办理退款时,抽出原专夹保管的汇票第一联及第四联,经审查无误后,在汇票第一、四联上注明“丧失票据退款”字样(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该汇票票据权利及实际结算金额的证明作汇票第一联的附件),另填制一联特种转账贷方记账凭证(汇票第四联作附件),其他手续参照上述“银行汇票退款的处理”处理。
风险点5:
“()凭证”与汇票底卡联不符,不查询就结清,形成银行资金风险。
风险类型:
操作风险
风险级别:
高风险
控制目标:
“()凭证”与汇票底卡核对相符,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汇票金额。
控制措施:
会计柜员审核“()凭证”与汇票底卡一致后解付。
控制岗位:
会计柜员。
6.2银行本票操作和控制流程
本流程的控制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包括:
出票、代理付款、结清票款。
流程的主要风险是:
1)签发空头银行本票,造成资金垫款;2)印、证”未实行分管,签发银行本票“一手清”,造成银行内部人员作案;3)持票人提示的票据为假票、票据存在缺陷,造成资金风险。
针对主要风险的关键控制环节是:
1)柜员核对账户余额,先记账后出票,大额银行本票的出票由主管签字授权;2)会计主管明确岗位分工,不相容岗位分离,检查登记簿;3)经办人员核验票据的真伪、密押、签章。
本流程的输入为签发银行本票的申请,流程的供方为申请人(输入的提供者);流程的输出为持票人收到票款,流程的顾客为持票人(输出的接受者)。
具体的流程描述及控制要求见下表。
阶段
流程描述
控制要点
6.2.1出票
1.出票行办理本票出票必须具有本票机构资格,本票机构申请及审批见《本票机构管理作业指导书》(IKJ7200-66)
2.出票行会计部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银行汇(本)票申请书》(见附录一、以下简称申请书),应审查:
a)申请书的审查:
●申请书是否填明收款人名称、本票金额、申请人名称、申请日期等事项;
●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申请人为单位的,是否填明账号并加盖预留银行签章;
●若申请人提出该汇票不得转让,是否在申请书的“备注”栏内注明“不得转让”字样;
●申请办理现金银行本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要均为个人,是否已到出纳部门办理现金交存手续,并收到出纳部门签盖“办讫章”的《现金交款单》第二联。
b)对申请书的签章与预留银行印鉴进行核对,折角验印;
c)单位签发转账银行本票时,账户是否有足够的余额,个人申请办理银行本票的是否交存了足额的现金。
不符合上述要求之一的,退申请人;审核无误的,进行记账处理:
●转账办理的,以申请书第二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第三联作贷方记账凭证:
借:
××科目申请人户
贷:
本票本票户
●交存现金办理的,第三联作贷方记账凭证,现金交款单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附件,会计分录:
借:
现金
贷:
本票本票户
3.记账复核完毕后,根据申请书签发《银行本票》(见附录四,以下简称本票)。
签发本票时按下列要求办理:
●本票一式两联必须复写填制或打印;本票须用碳素墨水填写;
●出票日期和出票金额必须大写,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空。
出票日期、金额、收款人名称若填写错误必须将本票作废重填;作废的本票(含印刷质量有问题的本票)加盖“作废”戳记,装订在当日的“本票”贷方记账凭证后作附件;
●用于转账的本票须在本票上划去“现金”字样;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且在申请书“支付金额”栏填写“现金”字样的需支取现金的本票,须在本票上划去“转账”字样。
●申请书备注栏注明“不得转让”的,应在本票正面注明。
填写完毕,在本票第一联“经办”处加盖个人名章,同时,登记《开出本票登记簿》(见附录八)。
3.经系统自动编押处理完毕后,交本票专用章管理员。
4.本票专用章管理员复核后在本票第二联上“出票行签章”处用红色印泥加盖本票专用章及个人名章(盖在本票专用章右侧),将本票交申请人,本票第一联卡片专夹保管。
风险点1:
客户提交的银行本票的申请书存在预留印鉴不符、内容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等缺陷,我行未审查出而出票。
风险类型:
操作风险
风险级别:
高风险
控制目标:
保证在客户提交合格的银行本票申请书的情况下,我行为其签发银行本票。
控制措施:
审核申请书要素、折角验印。
控制岗位:
会计柜员
风险点2:
单位签发转账银行本票时,账户余额不足,个人申请办理银行本票未交存足额的现金,而我行为其签发了银行本票。
风险类型:
操作风险
风险级别:
高风险
控制目标:
我行不签发空头银行本票,防范资金风险。
控制措施:
会计柜员核对账户余额,先记账,后出票,大额银行本票的出票由主管签字授权。
控制岗位:
会计柜员、会计主管。
风险点3:
“印、证”未实行分管,签发银行本票“一手清”,造成银行内部人员作案。
风险类型:
操作风险
风险级别:
高风险
控制目标:
出票银行执行“印、证”分管制度
控制措施:
会计主管明确岗位分工,不相容岗位分离,查看登记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