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校正作业指导书 副本 1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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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校正作业指导书副本1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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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制定检测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确保检测和试验设备测量结果的符合性、有效性。
2.0适用范围
适用本司的检测和试验设备的申购、校准、管理。
3.0职责
3.1品质部:
检测和试验设备的申购提交、校准,确保校验设备均能及时校验。
3.2ERP管理员:
负责对公司各过程使用的电脑设备进行维护。
3.3采购部:
组织检测与试验的申购过程。
3.4使用部门:
负责试验与检测设备的日常管理。
3.5设备部:
试验或检测设备的维护。
4.0程序
4.1品质部根据公司产品检测要求,提出检测和试验设备的采购申请,报常务副总经理或其授权之人批准。
4.2主营总监根据检测要求与生产加工状况,提出通断设备的申购,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
通断类检测设备如:
通断测试机,移动测试机,AOI检测仪,此类检测设备纳入设备部维护管理,由设备部负责对其进行检定,经检定合格,在设备上贴上“设备准用证”。
制造系统应组织人员制定“操作规程”,设备部明确校验方法,使用前确认设备的校验状态处于已经校准状态。
4.3根据印制板尺寸检测和流程参数控制要求,配置游标卡尺、千分尺、测孔塞规、温度计,铜箔厚度测试仪、PH计等器具,此类器具纳入品质部测量器具管理,制定测量器具校准方法,确认其检测精度和可信度,保存校验记录。
此类检测仪器为可计量检测设备。
4.4由品质部组织人员对计量器具进行校验,不可内校的须确认校准服务机构(国家认可机构),建立长度(如量块,温度计)计量校准器具,供内校作参照标准、品质部保存外部校准记录报告。
4.5品质部应建立检测器具内校作业文件,确认内校器具校验状态,保存校验记录,标识校验状态和日期,建立“计量器具清单”、“计量器具周期校验计划”。
4.6当顾客有特殊测量要求时,由品质部按顾客要求寻找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测量,确保满足顾客对检测精度和可信度的要求。
4.7品质部应确定人员检查检测和试验设备的使用、校准、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追溯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4.8所有校准的检测和试验设备的校验记录均可追溯到国家认可的有资格的实验机构(或顾客认可的机构)。
4.9当发现检验和试验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品质部应组织人员对已检验和试验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并做记录,如果可疑产品已发运顾客,应通知顾客,并做出相应处理。
4.10对于测试环保产品和非环保产品时,必须按照环境管理物质要求对检测设施作出明显标识,以区分环保产品与非环保产品的测试,当测试完环保产品切入非环保测试时,需对测试夹具、桌面进行清洁,并做好相关切换清洁记录。
5.0作业流程
5.1本公司量测设备校验分三类
5.1.1免校
5.1.1.1凡属参考性质、辅助设备之仪器、量具免校;
5.1.1.2非用于生产测试、检验事务性仪器、量具等免校;
5.1.2.外校
指凡经国家法定受权单位,校正仪器、量具的行为。
依实际使用频率订制校正周期,外校量具、仪器一般为用来传达量值的标准器或较精密而无法自校的仪器、量具;
5.1.3.内校
经国家法定受权单位校正的合格仪器、量具(标准器)进行校正本公司其它仪器、量具及测试设备的行为.
5.2标准件管理规定
5.2.1应可追溯国家标准;
5.2.2标准件可由认定合格人员进行校验及检测用;
5.2.3标准件应由品质校正人员保管;
5.3内校规定
5.3.1校验人员资格
5.3.1.1曾受过仪器、量具校验课程培训者;。
5.3.1.2内部自行培训且具一年以上并经检定合格者;
5.3.2.校验人员按有效期限及时发出校验通知,通知使用者或使用单位,将校验到期的量测设备送仪校室校验;
5.3.3校验人员依“校正作业指导”进行校验判定,校验必须使用经校验合格标准器材校验;
5.3.4校验人员校验完成后将校验结果填写在《内校记录表》;
5.3.5校验完毕合格量测设备,由使用者领回使用,限制使用量测设备由仪校室再做处理;
5.4外校规定
5.4.1委外校验测量设备由仪校管理员提出申请,品质部主管核准后送至国家计量单位检验,不便搬动的设备则请国家计量单位来公司进行校验;
5.4.2仪校管理员按照各种量规仪器的校验周期提前把需送外校验的量规仪器统计
收集,包装,写好清单,第二天送国家认可的专业计量部门进行校验;
5.4.3外校量规仪器在搬运过程中,应小心维护,以防损坏,影响其本身精确度;
5.4.4外校回厂量规仪器由仪校管理员按量规仪器外校清单进行清点,以防在搬运途中丢失;
5.4.5对外校回厂量规仪器,仪校管理员必须审查计量部门的校正结果并保存;
5.4.6仪校管理员对外校量规仪器校正结果必须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若为报废必须立即申购;
5.4.7本公司量测试验设备,原则上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但委外校验不合格的设备根据各点检定值,能满足本公司之精度要求的经品质主管核准后,在公司内可作校验合格使用;
5.5针规内校作业细则
5.5.1工具:
外校合格电子千分尺一把、干凈碎布;
5.5.2先将待校验的针规和校验用的千分尺各部位用碎布清洁,摆放于工作台面;
5.5.3用千分尺检测针规,两端按限点检测,各测四点,测量值与标准值的误差不可超0.002mm,否则视为不合格;
5.5.4校验合格的针规在针规上刻上规格以作标识;
5.5.5校验不合格的针规不予标识,并报废或改作他用;
5.6游标卡尺内校细则
5.6.1校正工具
5.6.1.1卡尺专用量块一盒
5.6.1.2干凈碎布
5.6.1.3平台
5.6.2准备工作
5.6.2.1用干凈布条把使用平台清洗干凈再待校件与块规置于平台上准备清洁;
5.6.2.2用干凈布条清洁卡尺;
5.6.2.3清洁完毕待校件和块规应置放于平台上至少30分钟以上,使其与环境温度同等;
5.6.2.4校正实施前应检视校正环境是否维持在温度20°±5°湿度75%以下;
5.6.3校正规程
5.6.3.1将游标卡尺外测爪密合,将其朝向光源,视其两外测量爪间不得有光线透过,且内测间不得有微光透出,如图:
5.6.3.2将游标卡尺测深度尺垂直与块规密合,视其表针必须归零且表针应垂直向上(带表)如图:
5.6.3.3将游标卡尺缓慢推动其手轮,感其是否平稳顺畅;
5.6.3.4归零后用标准的块规进行量测校正,视其测量结果必须与被测块规大小一致;
5.6.3.5用游标卡尺的外量爪测一个10mm的块规,若其测量结果为10,则将其固定,平放在工作平台上,用千分尺测量其张开之内测量爪,视其测量结果必须与块规标准结果一致,如图:
千分尺
5.6.3.6目测游标卡尺之外测和内测量爪不得有撞伤,且主尺游标刻度和表内刻度必须清楚,不得模糊不清;
5.6.3.7标准块规应定期送国家合格单位校正;
5.6.3.8数据及报告,由校正人员校正完成后填写《内校记录表》;
5.6.3.9校正结果如为限定使用或暂停使用,应在《内校记录表》上注明并在被校正件上贴附校验状态标签;
5.6.3.10送修完成的游标卡尺应再实施校正,确定合格后才可发放使用。
5.6.3.11游标卡尺的外卡,内卡,深度尺标准测定值如下:
规格mm
测定点
0~150
5.1
41.2
81.5
121.8
0~300
5.1
41.2
81.5
121.8
250
0~500
5.1
41.2
81.5
121.8
250
5.6.4游标卡尺的示值误差应不大于下表的规定:
测量范围(mm)
分度值
0.01
0.02
示值误差
0~150
±0.01
±0.02
0~300
±0.02
±0.04
0~500
±0.02
±0.04
5.7千分尺内校细则
5.7.1校正标准件与相关工具
5.7.1.1千分尺专用量块组一盒
5.7.1.2干凈碎布
5.7.1.3平台
5.7.2准备工作
5.7.2.1用干凈布条将使用台清洗干凈,再将待校件与块规置放在平台准备清洁;
5.7.2.2用碎布清洁千分尺各部位和块规,测量面,再用干凈碎布擦干凈;
5.7.2.3清洁完毕之待校件和块规应置于平台上至少30分钟以上,使其与环境温度同等;
5.7.2.4校正前应检视校正环境温度是否维持在20°±5°湿度75%以下;
5.7.3校正规程
5.7.3.1目测千分尺之微分筒上刻度不得磨损不清,顶端调紧螺钉应完好无缺;
5.7.3.2将螺杆测量面相互接触,调动调整螺钉,使其能紧密相触,将朝向光源不得有微光透出;
5.7.3.3归零后用标准块规进行检测,测量过程中应(如图)把螺杆测量面达缘都测量,其测量结果必须与被测块规大小一致;
5.7.3.4标准块规应定期送国家合格单位校正;
5.7.3.5数据及报告,由校正人员校正完成后填写《内校记录表》上;
5.7.3.6校正结果如为降级使用或暂停使用,应在《内校记录表》上注明并在被校正件上贴附校验状态标签;
5.7.3.7送修完成之千分尺,应再实施校正,确定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
5.7.3.8千分尺之检测标准值如下:
规格
标准值
0~25mm
5.1
10.3
15
22.8
25
25~50mm
25
41.2
5.7.3.9千分尺的示值误差应不大于下表的规定:
测量范围(mm)
示值误差
0~25
±0.005
25~50
±0.005
5.8 磅秤、电子秤内校细则
4.8.1校正范围:
电子秤,校验环境:
温度20℃±5℃,相对湿度:
60%±20%
4.8.2使用标准件:
标准法码一套
4.8.3.以目测检验,外部不得有弯曲变形,检验显示屏是否正确。
4.8.4.归零后以目视观察测量面是否正确,做好清洁、上油保养工作。
4.8.5选择适当的标准法码需作三处校正每点校正两次,取其平均值。
4.8.6取用标准法码时,小心不可掉落地上。
4.8.7将测量读数值,减去量块值,即为误差值。
5.9钢尺、卷尺内部校准规程
5.9.1校验基准外校合格的量块、内校合格的1000mm游标卡尺,环境条件:
室温;
5.9.2 检查钢尺、卷尺的刻度是否清晰;
5.9.3 钢尺校准时,将1000mm游标卡尺平放在台面上,并把游标固定在1000mm处,将钢尺的零点紧贴在1000mm,游标卡尺的零点上,对照比较钢尺的刻度;
5.9.4卷尺校准时,将1000mm游标卡尺平放在台面上,选择任意量度尺寸并固定游标。
取量块紧贴游标卡尺的测量爪,用卷尺零点勾住量块的一端,再拉至量度尺寸的游标爪,对照比较卷尺的刻度;
5.9.5分别核对被校尺与基准尺的刻度,取3--4个测量点,每点测试3次取平均值记录在《《内校记录表》内;
5.9.6当被校准的卷尺长度超出基准长度时,将游标固定在待测尺寸处,以卷尺整米刻度处为零点进行分段校准;
5.9.7每次测量精度允许误差在±1.0mm,超出精度范围则判定不合格.
5.10校正后
5.10.1如有外观不良或须调整转校验单位判定是否暂停使用,需委外校验;
5.10.2如以补正值还不能得到正确尺寸读数值时,应予以暂停使用;
5.10.3校验完毕,应贴好校验标签,并将结果登记于《内校记录表》上。
5.10.4标准法码使用完毕,须用专用纸擦拭干净,放回固定位置
6.0引用文件清单
6.1《计量器具内部校正方法》
6.2《MSA控制程序》
7.0引用表格清单
7.1《监视和测量装置年度校正计划计表》FR-11-03
7.2《监视和测量装置总表》FR-11-06
7.3《校准证书》FR-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