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与境外教育机构学生交流项目管理办法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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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与境外教育机构学生交流项目管理办法doc
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与境外教育机构学生交流项目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教师教育学院与境外教育机构建立校际学生交流项目旨在适应21世纪高等教育国际化潮流,探索国际间联合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新模式,扩大学院的对外影响,增强学院的办学活力,提升我院大学生的综合竞争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条所有学生交流事宜均采用项目管理形式,由专人负责管理和服务。
第三条所有项目交流学生均需按项目的要求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
交流学生的申请条件
第四条所有项目的交流学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同等条件下品学兼优者优先考虑。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
(二)学习能力强,成绩优良;
(三)综合素质高,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自理能力;
(四)外语成绩突出,能满足所赴地区学习的外语要求;
(五)家庭支持;
办理流程
第五条所有交流项目按如下流程办理:
1、学院对项目进行介绍;
2、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学生海外交流计划表》、《学生个人承诺书》、《学生家长承诺书》、《在读证明》《学生成绩单》(见附件1、2、3、4、5)等相关材料,提交学院审批;
2、学院审批通过并公示,填写《学分互认申请》、《海外课程学分认可及修补表》(见附件6、7),向教务处、研究生部(学工处)、国际交流处提出申请;
3、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开具相关证明备案,发放录取/接收通知书;
4、申请人办理签证、体检等相关出境手续。
交流学生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交流学生务必遵守国家赴境外学习相关规定和本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在规定的学习期限结束后,交流学生必须按时返回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学生在境外学习期间应自觉地宣传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回校后还需积极协助学院做好下一批交流学生出境前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交流学生在境外留学期间应和学院保持联系,定期、如实地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
遵守所在国(地区)的法律和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民族的风俗习惯。
遵守外事纪律,注意人身安全,不做有损国家尊严的事情。
遇到关系国家和学校利益及声誉的大事应及时向当地中国使领馆和学校报告。
第八条交流学生必须按项目要求承担相关费用,购买前往留学国家的境外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等)。
教学和学籍管理
第九条交流学生在境外学校所取得的学分由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及教师教育学院根据南京师范大学的相关专业培养计划予以认定。
第十条交流学生在境外学校所修课程必须按学院与国外学校共同协议的教学培养计划进行修读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否则,其学分不予承认。
第十一条交流学生因赴境外学习延误了校内课程的修读与考试,可申请补修或缓考。
返回学校手续
第十二条交流学生在完成交流项目学习后,应按期返回学院。
未经学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回国、转往他校学习或转往第三国居留,否则将取消南京师范大学学籍、不予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此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自负。
第十三条返回学校后,交流学生应首先向所在学院报到,并在两周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上交出国留学总结。
所在学院应及时举办座谈会、报告会,由交流学生向本院学生和老师汇报在外学习的心得体会和所见所闻,扩大交流项目影响,提高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
第十四条交流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学费收据办理注册手续。
持对方学校成绩单前往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学分认定手续。
其它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12年3月
附件:
1、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国外(境外)交流计划表
2、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校际交流学生个人承诺书
3、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校际交流学生家长承诺书
4、在读证明格式
5、成绩单格式
6、学分互认申请模板
7、海外课程学分认可及修补表
附件1
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国外(境外)交流计划表
填表日期:
1、姓名
2、性别
3、出生日期
4、学院
5、专业
6、学号
7、拟交流学校
8、拟学习专业、课程
9、拟交流类别
校内项目□校外项目□个人项目□其他□
注:
校内外项目请填写第10条至第12条,个人项目及其他填写第13条
10、外方大学课程及代码(中英文)
11、我校大学课程及代码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3、请具体说明交流内容
14、学生签名
15、导师
(辅导员)意见
16、学院意见
17、研究生部
(学工部)意见
18、国际交流处
意见
说明:
表格需由本人签名并在空白处加盖学院及教务处或研究生部公章。
此表一式4份,学生本人、所在学院、研究生部/学工部、国际交流处/教务处各一份。
附件2
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校际交流学生个人承诺书
学生******,系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级学生,学号*********。
拟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赴********参与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与*********交流项目。
交流学习期间,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在国外(境外)期间,遵守外事纪律,不从事危害祖国和人民利益的活动。
2、严格遵守所在国(地区)的法律和交流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民族的风俗习惯。
3、认真按照培养方案完成在国外(境外)期间的学习任务。
4、与学院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如实地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
5、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坚决杜绝各种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任何因违反安全规定或因意外而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交流项目结束,本人承诺将按期返校。
如交流过程中学业未完成,或因学分不能置换而造成不能按时毕业等问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学生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附件3
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校际交流学生家长承诺书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并同意《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与国外/境外校际交流学生管理办法》。
我保证敦促我的子女(姓名)履行上述各项规定,交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孩子本人及家长承担责任。
在交流期满后如期返校继续学业,如学生违约没能按期返校,将接受取消本人子女南京师范大学学籍、不予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处罚,一切后果自负。
学生家长签字:
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
附件4
南京师范大学
NanjingNormalUniversity
学籍证明
,男/女,年月日出生,学号。
年月考入南京师范大学学院专业攻读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学制年,现为南京师范大学学院博士/硕士/本科
年级研究生/学生。
特此证明。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部/学工部
年月日
CERTIFICATION
Zhangsan,male/female,wasbornon(出生日期),whopassedthedoctoral/master/bachelor'sentranceexaminationofNanjingNormalUniversityin(入学日期),He(She)isthe_(年级)yeardoctoral/master/bachelorstudentmajoringin专业名称inthecollegeof(学院名称).TheStudentIDis(学号).
GraduateSchool,NanjingNormalUniversity
(证明时间)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Address:
1WenyuanRoad,Nanjing,JiangSuProvince,P.R.China
附件5
NanjingNormalUniversityTranscriptofAcademicRecords
Student’sName
Reg.No
Department
SubjectofCourse
FromSept.―July(1styear)
SubjectofCourse
FromSept.1996------July1997(3rdyear)
FallTerm
SpringTerm
FallTerm
SpringTerm
Hrs.
Grade
Hrs.
Grade
Hrs.
Grade
Hrs.
Grade
SubjectofCourse
FromSept.1997------July1998(2ndyear)
SubjectofCourse
FromSept.199------July199(4thyear)
FallTerm
SpringTerm
FallTerm
SpringTerm
Hrs.
Grade
Hrs.
Grade
Hrs.
Grade
Hrs.
Grade
Note:
1:
TwogradingsystemsareusedintheUniversity:
mostcoursesaregradedSignature
A(90-100),B(80-89),C(70-79),D(60-69),F(59orless);afewSectionofteachingaffairs
Non-majorCoursesandelectivearegradedP(pass)orF(Failure).Date
附件6
学分互认申请
尊敬的研究生部/教务处领导:
为有效利用海外优质教育资源,扩大研究视野,教师教育学院***级研究生/学生***参加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与***大学***学院交流项目。
现将海外修读课程情况,及交流期间其他课程补修计划报告如下,申请进行学分备案。
一、海外交流计划
外方大学课程(中英文)
我校大学课程
二、学生赴海外交流期间我校其他课程及学分修补办法
在海外交流期间,本人将努力完成学业,为教师教育专业研究打下基础。
回国后,积极补修其他课程,以便顺利完成研究生学业。
恳请领导批准学分备案事宜!
申请人:
日期:
附件7
南京师范大学学生海外课程学分认可及修补表
院系:
姓名:
学号:
外方大学课程、课程代码
(中英文)
学分
成绩
中方大学课程、课程代码
(中英文)
学分
成绩
学院意见
教务处或研究生部意见
学生签名:
日期:
填写说明:
(1)此表由学生本人在学院教务老师指导下填写并由学院教务老师签署意见(分为“确认”、“待修”两种意见)。
(2)学院签署意见后,汇总送交教务处或研究生部审核签署意见(分为“确认”“在学院修补”“跨学院修补”三种意见)。
教务处或研究生部安排“跨学院修补”课程的授课时间、地点及授课教师。
必要时,学生需提供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