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委托代理人工作范文.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5345115 上传时间:2022-12-15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2.9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中委托代理人工作范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合同中委托代理人工作范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合同中委托代理人工作范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合同中委托代理人工作范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合同中委托代理人工作范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合同中委托代理人工作范文.docx

《合同中委托代理人工作范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中委托代理人工作范文.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合同中委托代理人工作范文.docx

合同中委托代理人工作范文

合同中委托代理人

  篇一:

委托合同和代理的区别

  委托合同和代理的区别

  委托合同签订以后,受托人根据合同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必然要和第三人发生联系,并且受托人往往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实际行为的后果也归属委托人,这里实质上形成了一个代理关系,因此,委托和代理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法国民法典即把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处理事务视为委托合同的当然效力。

德国民法典把委托作为合同的一种放在债编中,而将代理作为一项民事基本制度放在总则编中,这种立法体例为以后各国民法典所效仿,如日本民法典、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苏俄民法典等。

  代理,依照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由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人的知识、能力都是有限的,其活动还要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当事人仅凭自己的行为往往不能充分享受进行自由商品交换的权利。

法律规定民事主体可以借助他人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使被代理人可以同时在不同的地点与多个相对人订立合同,同时也避免了其专业知识、能力的不足,这正是代理制度与商品经济的内在联系之所在,也是代理制度的存在价值之所在。

上述代理的立法定义和理论价值阐述已经清楚地表明代理实际上是解决代理人在何条件下可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从事法律行为,以及引起的法律后果归属问题。

  代理既然是由代理人代本人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的,则与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事务同属为他人服务,二者在此点上相类似。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不能包括事实行为;而受托人受托处理或管理的行为可以包括事实行为。

(2)代理属于对外(即本人与代理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关系,不对外也就无所谓代理;而委托则属于对内关系,即其存在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

第三,代理关系的成立,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属

  于单方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为双方法律行为,委托合同的成立应有受托人承诺,若受托人不为承诺,则合同不能成立。

  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虽为不同的制度,但二者也有联系。

如果委托人所委托的事务须对外为法律行为时,则一般都有代理权的授予。

于此情况下,委托合同也就成为代理中的基础关系,代理不过是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一种手段。

但并非在任何情况下,代理都以委托合同为基础关系,都伴随委托合同而生。

有委托合同而无代理,或者虽有代理而无委托合同的情形,也并不鲜见。

  篇二:

委托代理人合同

  委托代理人合同

  签订事项:

债务咨询代理

  一、债务信息:

  1、债权人姓名:

地址:

  电话:

  2、债务人姓名:

地址:

  电话:

  3、债务凭据:

  4、债权人对所欠债务有可异议

  二、债务咨询代理内容

  1、执行期间:

全力追讨全部债款。

  2、执行后果处理:

委托人明示受托人的行为必须依据当局之法律,本合同受托人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后果自负,委托人不负任何责任。

  3、受托人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坚持维护受托人权益,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收取全额,须与委托人共同商定。

  三、费用:

  1、前期费用:

  2、委托经费:

根据债款金额%收取(债款收回当日即付)

  四、协作配合:

  合同双方为了达到合同确定之目的,应相互配合,密切协作。

对于案件的需要而应提供的证据材料,受托人应当提供,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受托方得对合同予以解除并不予退还前期费用。

  五、合同的解除: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一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但未主动提出解除的方有损失追偿权。

委托人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前期费用不予以退还。

  2、案件操作过程中委托方不得再次委托第三方且委托方所提供的债务情况及证据必须全面真实,否则,致使合同无法正常执行,委托方需按合同的20%赔偿受托方。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单位:

受托单位: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

委托代理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关系

  委托代理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关系

  一定义1:

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2: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

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二关系,代理合同是代理方要承担面对双方的责任,买卖双方都跟代理有关系,彼此间的关系也是通过代理建立的,追责,都是最代理。

  居间,是一种服务合同,这个服务就是促成双方成交,就可以收费,买卖双方如有纠纷,需要彼此互相追责。

三、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

  根据上述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我们可以对两者进行比较,以在实践中分清合同的性质,正确的适用法律。

  1、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法律上对受托人的资格并没有限制;而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

  2、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时,可以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参与并可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内容,处理事务的后果直接归于委托人;而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仅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服务,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

  3、代理合同的受托人是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理受托事务,处理的事务可以是有法律意义的事务,也可以是非法律意义的事务;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

  4、代理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是从委托人处领取报酬;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居间合同达到目的是才能请求支付报酬,并且在为媒介居间时,居间人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

  5、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由委托人负担;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从事居间合同达到目的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6、代理合同中,受托人有移交处理事务后果和报告的义务;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则没有将处理事务的后果移交给委托人和报告的义务。

由上述比较可见,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尽管从形式上存在诸多相似之处,但它们之间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只有在全面掌握两者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才能对合同性质予以正确把握

  篇四:

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提供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在上列事项中担任甲方的代理人。

  乙方的代理服务范围:

提供法律意见、通过合法途径依法向政府部门反映合理诉求、接受甲方之委托代为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甲方隐瞒事实或证据,或伪造证据,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办案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案件,甲方无故解除委托,或者与争议相对方私下进行调解、和解,或者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撤诉、不申请执行、放弃执行请求的,视为甲方已经达到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所追求的目的,甲方须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费。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律师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尽职尽责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受托事项,积极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托事务;

  (三)乙方律师对代理事项的工作进展情况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对甲

  方了解委托事项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四)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指派律师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五)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条律师服务费、办案费用

  

(一)律师服务费收费方式、计算标准、金额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采取以下律师费收取方式:

  

(二)办案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调查费以及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属办案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前预付办案费用元。

律师服务费以及预付办案费用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付完毕。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特别申明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已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已经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五:

委托代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委托代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关键词:

追缴呆账、北京追债律师、追缴欠款强制执行律师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为便于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处理委托事务,有利于委托代理合同的正确履行,委托代理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委托代理合同的主体。

委托人和代理人必须具体、明确。

即合同当事人条款必须明确。

  2、委托事务条款。

委托代理合同的主要目的是委托别人办理某一特定事务,所以关于委托事务的具体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及委托代理的有效期限,都要具体、明确地列入委托代理合同。

  3、权利义务条款。

对于双方有偿的委托代理合同来讲,权利义务条款是必不可少的,这样有利于当事人履行义务,发生了纠纷也比较容易解决。

  4、代理报酬条款。

委托事务的费用、报酬和收益,双方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应将双方协商一致的报酬计算方法,所需费用金额、支付时间、结算方式一一列入委托代理仑夙中。

对可能带来收益的委托事务,双方还应在合同中明确收益俏归属及交付办法。

在一般情况下,代理人除收取约定的代理费外,对受托办理的事务所取得的收益,不再享有权利,应全部归委托人所有。

  5、赔偿责任条款。

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应针对可预见的损失情形,订立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条款及相应的损失估价、赔偿方法。

  6、连带责任条款。

如果委托代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两个以上,则这一方的当事人为连带责任人,共同对另一方当事人在委托权限内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负连带责任。

对此,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

  篇六:

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单位:

(简称甲方)受托单位:

(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二、委托方式:

全权委托

  三、收费金额:

  四、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甲方支付官查询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合格后付清剩余

  五、甲方按照省建设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向乙方相关文件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如未按时提供资料造成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负责将相关资料整理完全,在办理过程中必须保证甲方的企业和个人资料完整,对知悉的商业机密严加保密,不得外泄。

  七、协议期限:

乙方于年在之前完成委托。

未按该协议时间完成,乙方将退还甲方所付的全部费用和文件资料。

(特殊情况除外)

  八、在办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协作,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地址:

  电话:

  日电话:

地址:

乙方:

  篇七:

委托代理人证明

  委托代理人证明

  委托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领取各类通知书;

  4、同意□不同意□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须知:

1、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事项主要包括:

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开登记、变更登记

  和注销登记等。

  2、委托人应当指定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在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后的□中打√。

  篇八:

委托代理人协议

  委托代理人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欲将企业转让,经与乙方协商,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企业转让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订立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企业(含矿山采矿权)全部资产转让。

  二、委托权限:

  1、乙方寻找受让人并与之协商草拟甲方企业转让协议,正式转让合同由甲方签订。

  2、甲方将矿山及选厂在内的资产全资转让。

  3、转让底价为元。

(不含税)

  三、委托代理费用:

  企业转让全部税款扣除之后,剩余金额超出转让底价以上款额为委托代理费用。

  四、委托代理费用支付:

  甲方收到买方支付全部款项后3日之内将代理费有付给乙方,逾期付款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委托代理期限:

20XX年4月日至20XX年6月日。

  六、双方权利义务:

  1、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可自行处置委托资产,但应提前一星期告知乙方。

  2、乙方低于底价转让甲方企业行为无效,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在委托权限及委托期间所进行的代理行为、代表甲方行为,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超越委托及委托期间的行为,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九: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穗律民字第号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020)传真:

(020)

  E_mail:

  乙方:

广东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020)传真:

(020)

  E_mail:

  甲方因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下列□事项□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对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

  2、案由:

  3、受理机关:

  4、涉及标的: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一般代理或者特别授权,包括(选择项以划√为准):

  □调查取证;

  □提起诉讼;

  □提出答辩;

  □代为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代为承认诉讼请求;

  □提起反诉;

  □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诉;

  □申请执行;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委派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二)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被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专业判断,客观地告知甲方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四)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的事务;

  (五)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六)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委派律师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七)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

  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

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伪造证据,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三)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四)甲方指定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代理人;

  (五)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

但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支付方式和金额见双方特别约定条款。

  乙方户名:

  开户行:

  乙方账号:

  律师代理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同时由乙方开出发票为收讫。

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

  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广州市外(包括远郊区县)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支付方式见双方特别约定。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乙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增加律师代理费。

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

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项,可以要求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合理确定律师收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第6—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三条第6—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已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其他特别约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