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实践活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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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018年全市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全市18年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会议、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根据《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实施纲要(2014-2018)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16号)、《关于深入开展18年“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黔文明办〔201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18年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激发全市党员干部群众学雷锋、学道德模范、学身边好人的巨大热情,把社会各界、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广泛组织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中来,在全社会营造明礼知耻、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增强全市党员干部群众的发展自信、跨越自信和小康自信,为构筑“精神高地”,推动全市实现“两个率先”传递正能量、凝聚精气神。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以“仁、义、诚、敬、孝”为五礼,以“懒、贪、奢、浮、愚”为五耻,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道德建设与祖国发展同行,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步,在公众交往中乐于助人,在危急时刻见义勇为,在职业活动中诚实守信,在现实工作中爱岗敬业,在家庭生活中敬老爱幼。
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人际关系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仁:
即关爱他人,助人为乐,立人达人;
义:
即坚守正道,见义勇为,敢于担当;
诚:
即以诚待人,诚实守信,履约践诺;
敬:
即忠于职守,敬业奉献,虔诚勤勉;
孝:
即倾心侍奉,孝老爱亲,知恩图报;
懒:
即好逸恶劳,好吃懒做,不思进取;
贪:
即贪图享受,巧取豪夺,唯利是图;
奢:
即骄奢淫逸,铺张浪费,挥霍无度;
浮:
即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
愚:
即愚昧无知,麻木不仁,迷信盲从;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十大主题活动
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
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在全市迅速掀起明五礼知五耻、大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热潮。
1、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机关”主题活动。
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推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明五礼知五耻,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官德修养,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常怀公心、慎用公权、捍卫公信、严守公德,自觉维护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努力做一名秉持职业道德操守、为民务实清廉的优秀公务员。
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廉政文化基地,大力弘扬廉政文化,在全社会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反腐倡廉中无形而强大的作用。
组织部门要以党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场所,加强党史、国史教育,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使各级党员干部在汲取传统文化智慧中提升思想境界和个人修养。
政法部门要重点组织政法系统的干警加强学习,增强执法为民、执法守规的意识,加强政法干警的道德约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开展好公务员初任培训等活动,提高国家公职人员的传统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操守。
牵头单位:
市直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校园”主题活动。
一是加强学校德育教育。
教育部门要对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明五礼知五耻培训和道德教育,增强学生的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引导他们从文明礼貌开始、从礼节规范入手,自觉实践礼仪知识、养成文明习惯,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我把礼仪带回家”活动,让青少年学生成为倡导、传播文明礼仪的使者。
以“学习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广泛深入开展“祖国好·家乡美”系列教育实践活动,推动道德教育日常化、生活化,使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在实践活动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小学包括学前教育,要将传统文化启蒙教育纳入教学体系,通过举办“开笔礼”、启蒙教育讲座之类的活动,使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早期形成过程。
中学教育要紧紧抓住思想品德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传统文化课堂教育,要举办“成人礼”之类的活动,增强青年人对传统文化的认知度和认同感,激发和强化青年人的社会责任感。
高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教育特别是传统文化教育要更加主动,要多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实践活动。
二是加强教师师德培训。
教育部门要落实好“千校万师”工程,加强对思想道德教育骨干教师的培训,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培训学习的重点,精选设计培训方案和培训课程,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教育工作者积极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表率、修师德、铸师魂,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学校思想道德骨干教师队伍,争做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
3、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家庭”主题活动。
以亲情、爱情、友情为纽带,围绕日常生活中待人接物的基本礼节,在家庭中融入家训,开展生活礼仪教育,开展“孝老爱亲、慈母、贤妻、孝女”等评选活动,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讲究卫生、文明礼让、睦邻友善、守望相助等礼仪知识,倡导科学、文明、绿色、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培育形成良好家风。
妇联组织要发挥自身作用,开展家训进农家、“慈母、贤妻、孝女”评选活动。
责任单位:
市妇联
4、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社区”主题活动。
对社区居民进行文明礼仪常识和社会公德规范等宣传教育,使广大社区居民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奉献,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讲究公德、遵纪守法、维护秩序等方面有明显进步,构建和谐美好的人际关系和社区环境。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
5、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乡村”主题活动。
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文化、科技、法律等知识培训,引导农村群众明是非、知荣辱,分善恶、辨美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自觉告别陋习,成为讲文明、讲科学、讲健康、讲奉献的“四讲”村民,进一步推动形成文明乡风。
牵头单位:
市农委
责任单位:
市文化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文明办
6、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窗口”主题活动。
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规范,有爱心、有热心、有恒心,不怕难、不怕烦、不怕苦,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服务。
牵头单位:
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
各窗口单位
7、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企业”主题活动。
开展以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职业观教育,开展以知识技能、爱岗敬业为主要内容的素质教育,大力倡导敬业奉献、忠于职守,提升职工文明素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诚实守信,不断提升企业文化内涵,进一步塑造企业形象。
在食品药品企业率先开展“我用良心做食品”等活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牵头单位:
市总工会
责任单位:
市工能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酒类发展管理局
8、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商户”主题活动。
大力开展诚信守法和文明经商宣传教育,引导商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文明礼貌待客,树立良好形象,打造诚信文明品牌。
督促商家实行“门前三包”,自觉维护沿街环境卫生、整顿门头橱窗牌匾、搞好街道绿化美化、加强治安安全防范。
在餐饮行业,大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倡导不剩饭、不剩菜。
牵头单位:
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9、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交通”主题活动。
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以及行人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
继续实施高速公路文明大道、文明空港等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
市交管局
责任单位:
高速公路营运管理中心、XX机场
10、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旅游”主题活动。
开展文明出游宣传教育,曝光不文明旅游行为,引导游客自觉摒弃大声喧哗、乱丢乱扔、随意攀爬、乱写乱画等旅游陋习;大力整治旅游秩序,规范旅游服务行为,督促旅行社开展诚信经营,强化导游日常培训和文明礼仪教育,全面提升导游服务质量;旅游景区(点)完善公共设施,规范服务价格,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
市旅游局
责任单位:
市旅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市政府
(二)实施典型示范引领工程
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组织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身边好人、行业道德标兵、道德模范、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评选、寻找最美XX人电视主题活动,大力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重大典型宣传。
1、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身边好人评选活动。
通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发现、推荐群众身边事、寻常事、感人事,宣传群众身边人、平常人、高尚人,引导人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平凡事做起,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唱响贵州好声音,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
每月15日前,市文明办按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孝老爱亲”五个类别,组织专家,对各行各业中推荐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遴选,每类评2例,每期评10例作为“XX好人榜”名单,入榜事例由市文明办统一向省文明办、中央文明办推荐,作为“好人榜”候选人。
2、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行业道德标兵评选活动。
在政法、交通、教育、卫生、农业、旅游、团委、妇联、工会、记协十大行业系统评选“明礼知耻·崇德向善”行业道德标兵。
认真组织“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充分动员本行业、本系统的力量,层层动员、层层推荐,每个系统推荐5名全市“明礼知耻·崇德向善”行业道德标兵候选人参加省文明办评选。
3、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第四届贵州省道德模范评选推荐。
要注重扩大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尊重群众意愿,立足基层单位,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推荐。
将“明礼知耻·崇德向善”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在市级主要媒体进行展示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织群众踊跃参与评议和投票。
要将学习宣传贯穿活动始终,创新载体和方式手段,突出主题、突出特色,把挖掘、推荐、评议、宣传的过程,作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从而引领树立“明礼知耻·崇德向善”的社会价值导向。
4、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
每年以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评选一批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以市文明委名义进行命名表彰。
对评选出来的优秀组织和个人典型事迹,除了在传统媒体宣传展示外,利用网站、微博、博客、微信、微刊等新兴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同时,在城乡社区、广场、建立优秀志愿者墙,进行立体化宣传,积极培育人们行仁达善的意识,努力形成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
5、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重大典型选树活动。
通过建立和完善“明礼知耻·崇德向善”重大典型工作联动机制、培育机制、推荐机制、储备机制、学习宣传机制、评价奖励机制,积极发现挖掘、层层遴选推荐“明礼知耻”重大典型。
通过重大典型的引领示范,引导广大群众学习先进、崇尚模范、见贤思齐,努力营造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
(三)实施“明礼知耻·崇德向善”道德传播工程
坚持经世致用、知行合一,自觉将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有机融合,立足常态化、长期化和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大力传播优秀文化传统,推动广大干部群众知荣辱、明是非,使传统美德和文明礼仪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1、开展理论传播活动。
党校(行政学院)、讲师团等理论研究、宣传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组织专家学者进行深入研究,举办宣讲,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导向引领。
举办“明礼知耻·崇德向善”道德论坛、理论研讨会、座谈会、报告会,组织刊发刊播有针对性、说服力强的理论、评论文章,紧密结合生产生活实际,深入阐述优秀传统文化在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人们对传承弘扬优秀文化传统的认知度和参与的自觉性。
编辑出版具有本地特色、适合各类群体的文明手册。
编印中小学生德育教材和公民文明手册,建立完整的明五礼知五耻规范体系。
2、开展实践传播活动。
志愿服务是大规模的道德实践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
以志愿服务为载体,紧紧围绕志愿服务制度化,立足社区、紧扣民生,扎实开展各种贴近实际、贴近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
坚持品牌带动发展战略,以“XX义工”形象品牌为统领,精心设计和策划一批服务民生、志愿者乐于参与、便于操作的特色项目,畅通人们参与志愿服务渠道。
在社区建立党团员带头做志愿服务制度,搭建服务平台,以“邻里守望”为主题,开展“作奉献·促和谐”志愿服务活动,促进邻里关爱,建设和谐家园。
在党政机关以“践行雷锋精神·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为主题,开展干群结亲志愿服务活动;在学校开展“我是小小活雷锋”、“我志愿、我快乐、我成长”志愿服务活动;在企业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志愿服务活动。
3、开展社会传播活动。
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要齐心合力,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和推广,积极争取中央、省有关部门的支持,举办各种活动。
引入著名高校、学术机构的名师专家到“名城大讲堂”开展道德讲座,开展优秀文化传统研究传播活动;继续抓好《德香XX》期刊,阐述宣传优秀文化传统;根据少年儿童的需求特点,举办“礼乐射御书数”等活动,培养中小学生对传统文化的兴趣。
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组织群众诵读经典,传承文明。
4、开展新闻传播活动。
善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推广,阐释活动意义,宣传报道活动情况和先进典型,让更多群众了解支持,积极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的浓厚社会氛围。
XX日报、XX晚报、XX杂志、XX广播电视台、XX在线、XX人民政府网、XX文明网等市内重点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主要时段和重要位置开辟专题专栏,统一开设“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活动专栏,集中宣传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使主题活动宣传周周有报道、月月有重点、长年不断线。
XX广播电视台要选派精兵强将,深入基层采访拍摄“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实践活动的感人事迹,选取好人好事等先进典型,每月在XX电视台推出4期专题报道。
XX日报、XX晚报、要开辟专栏,针对不同受众,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活动情况。
XX文明网要开设“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专题网页,建立专题微博和公众微信,宣传展示活动情况;每月举办“明礼知耻·崇德向善”系列微访谈,邀请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与广大网民开展在线交流互动,并在XX在线、XX人民政府网等新闻网站同步推出。
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站的每期节目推出后,协调市级重点新闻媒体官方微博、博客、公众微信、QQ群、手机报等在互联网上进行联动宣传。
5、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公益广告传播活动。
按照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对公益广告的安排部署,以“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为主题,设计制作一批视频、音频、动漫和平面优秀公益广告,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和位置开展公益广告宣传。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在学校、社区、广场、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利用短信、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宣传栏、文化墙、交通工具、工地围栏等阵地,做好“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公益广告宣传。
6、开展文艺传播活动。
文艺、影视、出版等文化单位,要围绕反映“明礼知耻·崇德向善”活动情况,创作生产一批影视剧、舞台剧、歌曲、报告文学。
作家、艺术家要深入基层进行专题创作和演出,挖掘宣传各条战线涌现的先进典型人物,用艺术表现手法引领社会风尚。
群众性文艺团体要广泛组织“三下乡”、“我们的节日”等群众性文化活动。
各县、区(市)和具备条件的单位,要通过开展“五心魂·中国梦”----“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专题演出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颂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和熏陶。
(四)实施“明礼知耻·崇德向善”阵地建设工程
1、加快道德讲堂建设。
充分发挥市级道德讲堂总堂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各县(区、市)要整合资源,加强道德讲堂建设,做好环境布置,建立1个道德讲堂总堂;各级文明单位要利用会议室、礼堂等场所,乡镇、社区、村组充分利用文化站、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文化活动室,发挥一室多用功能,建设道德讲堂。
按照规范流程,开展好讲堂活动,大力传播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
2、加快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进一步扩大加强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城市学校少年宫规模,配备活动器材,规范活动开展,充分发挥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思想道德建设的阵地、文体活动的乐园和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让未成年人在活动参与中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实现“以乐促智、以技促能、以读养德”。
(五)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工程
一是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要求,认真梳理,逐条标准、逐项测评指标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全力以赴做好今年中央文明办的全面测评。
二是围绕中央文明办18年工作重点,扎实开展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制度化、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
三是以“祖国好·家乡美”五项教育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四是牢固树立创建为民理念,扎扎实实开展创建。
顺应中央文明办改进测评办法的实际,以常态化的管理长期抓、反复抓,发动市民积极参与创建,提高市民群众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度。
四、加强领导
(一)完善组织领导机制。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主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年度工作计划,经市文明委会议审议后实施,年末向文明委作工作述职。
各地各行业各部门要不断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促进活动扎实开展,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行业互动的局面。
(二)完善奖励帮扶机制。
修订完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帮扶办法,加大对好人模范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授予好人模范荣誉称号,提高政府奖励和资助标准,鼓励有关部门在就业、晋职、入学、医疗、保险等方面出台激励政策。
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基金会、见义勇为基金会作用,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好人后援会。
红十字总会、慈善总会等公益组织和机构要对身体病残和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一对一重点帮扶,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好人有好报的良好导向。
(三)完善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工作协调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部署工作。
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各地各部门发掘、推荐的先进典型。
确保正确导向,把握宣传节奏,通过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各相关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对接协调,并将联络员姓名、性别、职务、办公电话、手机、QQ号在3月底前反馈至市文明办。
(四)完善督导考核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范围,由活动各级主管部门负责进行专项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活动开展要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紧密结合,将道德建设的成效作为各项创建活动评选表彰的重要标准和条件。
各地各单位要将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市文明委将组织人员和媒体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定期不定期督查。
(五)制定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十大主题活动的牵头单位请于3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报市文明办。
各相关单位要统一使用“明礼知耻·崇德向善”LOGO标识。
除军队和武警之外的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在自身官方网站开设专栏,设置浮动窗口,并在首页建立与“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专栏的链接。
各县、区(市)文明办要在当地门户网站开设专栏,设置浮动窗口,并建立与“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专栏的链接。
从4月起,在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活动开展情况,重大活动情况及时上报。
联系人:
XXX,电话:
8626386,邮箱:
zyszzzlb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