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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禁管理规定》

《门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物流园区安全生产秩序,保障园区内人员及财物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适应公司全体员工、各租户员工、临时来访人员、外协人员、施工队人员等以及各种车辆进入园区均应遵守本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园区《门禁管理暂行规定》的实行。

第三条、门禁感应卡为ic卡。

门禁感应卡由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为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统一发放,感应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给其他人使用。

第四条、门禁感应卡的持卡人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卡,若有遗失,需上报给各单位负责人,由其到物业公司项目部统一补办。

(对长期在公司园区内工作或服务的人员第一次发放的ic卡免费发放),补卡需按每张30元交补卡费。

第五条、物业公司每月负责对门禁系统的使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故障,需立即进行维修。

第二章人员进出的管理

第六条、园区人员分为工作人员和非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即本公司全体员工、各租户员和外协工人等长期在公司园区内工作或服务的人员,非工作人员;即临时来访人员、施工队人员等临时性在公司园区停留或服务的人员。

第七条、凡工作人员进出园区大门时,须持有公司ic卡从门禁管理处刷卡进出。

不刷卡一律不得进入。

第八条、凡非工作人员进出园区大门时,门卫保安应详细了解来访人员姓名,单位、事由及被访人姓名,确认是否有约。

如有预约,请来访人员填写《来访登记表》,质押有效证件办理临时性ic卡进出,工作完毕后,来访人应交回ic卡,换回有效证件方可始得出厂。

如无预约,由门卫电话询问被访人确认是否接待。

门卫不得擅自放行任何人员、车辆进入厂区。

第九条、重要贵宾进入园区,由负责接待人员或部门工作人员提前通知物业管理部门,并告知进入园区人员单位、名称、姓名、车辆标牌型号、车号及到达时间。

以使物业公司做好对重要贵宾进出园区准备,避免礼节上的疏忽。

第十条、保安有权查实园区人员进出,纠正园区进出人员不规范行为,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存档备查,交由各单位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使用他人工作证或伪造涂改ic蒙混出入厂者,一经查实,无论使用人或借用人、伪造人、涂改人均依相关规定予从严处罚。

第三章园区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二条、车辆(小型车)进出园区时,门卫有权检查车辆,驾驶员必须予以配合。

公司员工需自驾车辆(小型车)上下班和公司对租户免费的车辆通行证,应及时到物业管理公司报备,办理园区车辆进出相关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第十三条、提(送)货车辆进入园区,须凭驾驶员有效证件在门禁管理处填写《来访登记表》领取ic卡进入,经门卫登记确定后进出。

第十四条、进入园区停车场的车辆,须按公司园区车辆管理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在指定的车位停放。

驾驶员应配合园区保安员做好车辆检查与登记。

第十五条、进入园区停车场的临时停放车辆须取ic卡,实行停车收费管理,

其标准如下:

一、小型车辆(七座以下含七座小型车辆或2吨以下含2吨的货车)30分钟内免费,30分钟以上每次收费2元/泊车。

每日22:

00后每满1小时增加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月票50元/月(发放园区通行证)。

每个租赁户发放2张免费通行证(使用期限与租赁合同期限相同)。

二、中型车辆(8坐以上坐客车或2吨以上货车)每天次收费20元/泊车;大型车辆(半挂货运车辆)每天次收费35元/泊车。

三、公司园区租户须长期停放营运车辆者,依据园区管理的要求,委托物业公司与租户签订长期停车协议,办理月度或年度车辆停车卡,并按协议规定停车,若超出停车范围,将按临停车辆收费。

四、园区租户的送货或配货车辆原则免收停车费,若长时间占用园区停车位2小时以上的车辆,将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进入园区的车辆和驾驶员必须保持停车场内的清洁,禁止乱扔垃圾和废弃杂物;禁止在场区内吸烟或在车内留守过夜。

第十七条、进场驾驶员必须遵守公司园区的安全防火规定,服从园区保安人员的管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车。

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车辆和漏油车辆以及超长、超宽、超宽车辆进入公司园区。

第十八条、进场车辆和驾驶员不服从园区保安人员的指挥和管理,造成停放车辆的损坏,自负其责;无理取闹者取消园区泊车。

第十九条、本园区进出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经过门岗均应下车推行,为确保厂区内安全,需在指定的停放区域内停放,园区内行驶速度限5公里/小时。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条款的解释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讨论通过后执行。

xx年4月1日

第二篇:

门禁管理规定一、人员出入管理规定:

1、依据门禁规定,严格执行门禁管制,注意态度技巧,避免无谓纠纷,防止不法分子侵入,维护厂区安全。

2、员工进入厂区需穿厂服并正确佩戴厂牌,除特定日期和时间外,禁止赤足或穿拖鞋出入厂区。

3、员工上班时间出厂区一律凭放行条,下班期间一律凭厂牌出入厂区大门。

4、禁止非本厂员工滞留厂区,家属及朋友来访需要留宿的,需向总经理申请后方可留厂。

5、员工出入厂区,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保安人员每天须将“放行条”交人事部门作考勤登记。

6、员工陪同亲友进入厂区时,经批准后需依人员出入管理规定办理登记后方可进入。

7、要求全体员工不得外宿,若有特殊原由确需外宿的,由当事员工向行政后勤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

8、要求行政后勤部加强宿舍安全管理,在上班时间内,全体员工不得无故返回宿舍。

二、来宾出入登记管理:

1、凡来宾访客(包括供应商业务往来客户、员工亲属或朋友)需要进入厂区时,查落实来访原因并征求被访者同意后,一律在门卫室依“人员车辆进出管理登记表”办理登记手续,进入厂区时,需留下合法证件后核发“出入证”方可进入。

①保安人员应要求访客者将“出入证”应佩戴在胸前后进入厂区,访客人员离厂时需将出入证交还结值班保安人员,保安人员核对“出入证”后退还证件。

②团队来宾参观时,须由公司接待人员办理出入证登记后由接待人员陪同下进入厂区。

2、上班时间内,保安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员工会见亲友,特殊原因在上班时间会见员工的,经批准后由保安人员通知员工在门卫室见面。

3、来宾进入厂区时,保安人员有责任通知来访人员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

4、严禁小贩、推销等来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厂区。

5、遇有政府机关或重要人员来访时,需主动接待门卫室后,立即向总务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1、公司车辆一律凭已批准的“用车申请书”出入大门。

“用车申请单”需交存至值班保安人员处,值班保安人员凭已批准的“用车申请单”放行。

紧急情况下可打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放行,过后补单。

2、公司车辆回厂后,用车人须从值班保安处取回“用车申请单”值班保安人员需如实填写车辆进出厂区的时间记录、车牌号等。

3、非本公司车辆进入厂区时,亦审核并留存合法证件后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发放来宾出入证。

保安人员带领其停放在指定位置或区域。

4、若载有物品的车辆出厂区时,需凭公司库管部门开具的“放行条”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5、与公司业务无关的车辆不得驶入厂区,私人访客车辆在经接待人员证明后可以驶入厂区,保安人员需登记车辆车牌号,出入厂区时间。

6、属于短期临时出入的车辆,(如工程车辆,后勤保障车辆等),依主管部门签发的意见办理出入登记。

四、物品出入规定:

1、任何物品出厂区时均需资材部门开具的“放行条”后才可放行。

2、保安人员需仔细核对“放行条”记录的出库物品,与实物核对相符后方可放行,

收回“放行条”。

3、供应商送货物品进入厂区时,保安人员需详细检查,如发现有危险品,易燃品、管制刀具等,禁止进入厂区并向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若供应商送货车辆存在自带物资的,值班保安需作详细登记,以便出门放行。

4、保安人员每天需将“放行条”送到主管领导处备查。

五、识别管理规定:

1、识别证:

①厂牌②出入证

2、员工厂牌及出入证应佩戴在胸前。

六、厂区大门执勤管理:

1、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执勤,分早班及晚班,早班为上午8:

00-晚上8:

00,晚班为晚上8:

00-上午8:

00,接班保安人员需提前10分钟办理交接班手续,交班人员需将尚未处理的事项对接班人员进行交付。

2、保安人员需依门禁管理规定执行车辆人员出入管理,并随时保持员门室整洁。

3、保安人员需保持服装整齐,精神饱满,态度和善,勤奋机警,服务热忱,言行举止有礼。

4、值班保安人员不得从事私人工作,不得言行粗暴,玩忽职守,品行不端,赌博、酗酒、抽烟等不良行为;严禁打瞌睡,与任何无关人员在保安室聊天或与执勤无关的事情。

5、“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薄”、“执勤记录薄”均应切实登记并予妥善保管,定时向总务部门备案,严禁销毁上述登记。

6、保安人员应接受主管领导指挥,日常工作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7、严禁将公司各种机密资料,如人员名册、通讯电话泄漏他人。

8、发生紧急事故时或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作出必要处理,若遇火警时,需立即向总经理报告并向119报警,并组织人员设法扑灭火源。

9、遇员工有重大疾病、伤害,应予协助送医。

10、遇有闲杂人员逗留应予盘查,已进入厂区的,应要求当事者立即离开。

11、遇有入侵存款事件发生时,除通知主管领导外,应予立即阻止,无法阻止的,需立即报警。

12、凡属公司的信件、快递需通知当事人处理,若有员工信件则先代收,不得擅自拆信,违者警告处分。

七、巡逻执勤管理规定:

1、假日及每日夜间负责巡逻厂区,注意有无非法进入者,并对巡逻厂区建筑物做出安全检查,巡逻时间及次数另按规定。

2、巡逻时需带必要的装备,携带安全器械,巡逻内容包括检查巡逻区内各建筑物门窗是否关闭,工作电源是否切断,并作出记录和处理。

3、若发出可疑人员逗留厂区,应主动盘查,确定为未按规定进入者,认真盘查进入厂区动机,对动机不纯者需带至上级领导处理,不从者可请求主管领导派员支援,并视情况向向110报警。

第三篇:

门禁管理规定第一章人员管理

第一条所有人员进入厂区必须持公司发放的有效通行证件,否则一律按外部临时来访人员入厂程序办理。

第二条外部临时来访人员需向对口业务单位提请预约,经接洽单位同意后派人引领或由接洽单位领导电话向保卫处申请办理准入手续。

第三条所有出入厂区人员必须自觉接受门岗保卫人员的指挥、检查以及遵守人员出入有关管理规定,对于态度恶劣拒不接受指挥和检查的人员,视情节给予50-200元的罚款。

第四条如有涂改、转借、伪造人员通行证件或翻越院墙、路障、警戒线入内的,每次给予50—100元罚款。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五条所有车辆出入厂区需持有效通行证件或运输业务凭据,否则必须向业务接洽单位提请预约,经接洽同意后派人引领或由接洽单位领导电话向保卫处申请办理车辆及随车人员准入手续。

第六条所有车辆进厂必须在门岗对随车物资进行登记,出入门岗时必须自觉接受门岗保卫人员的指挥、检查以及遵守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对违规车辆视情节给予100—300元的罚款,严重者交公安局驻公司中队处理。

第七条公司车辆变卖、员工离职及务工结束时,必须将办理的通行证上交至保卫处,否凡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50—500元的罚款。

内部员工离职时由所在单位负责收回证件。

第八条有涂改、转借、伪造车辆通行证的,每次给予200—xx元罚款。

第三章进厂物资

第九条各公司必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采购物资或外协施工单位进厂物资开具《进门证》或物资核对清单,经门岗保卫人员核实登记后准予进厂。

第十条

运输需要称重计量物资的车辆在进厂前必须将水箱的水全部放掉,进厂后若被保卫人员查出水未放净的,每次给予100元惩处,若在过磅后被查出水箱有水未放掉的,按所装运物资价值的5—10倍给予惩处。

第十一条集团各公司之间相互调拨物资,一律凭物资发出单位开具的《出门证》报请门岗保卫人员审核出入厂区。

第四章出厂物资

第十二条所有物资出厂一律根据物资实际价值经相关级别领导签发《出门证》出厂。

《出门证》必须完整申报以下各项:

持证人、经办人、批准人、货物名称、型号或规格、数量(大写)、物资价值、出厂原因、开证时间、开证单位印章(通过电子审批程序的除外),所开具的出门证当日有效,否则视为无效出门证,物资一律不得出厂。

第十三条出厂物资属外借或外出维修的必须在《出门证》上注明,并填写预计回厂时间。

第十四条外借或外出维修的物资必须按时间返厂,未按要求时间回厂、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每项100元对直接经办责任人进行处罚,并限期回厂,限期仍未回厂或出门物资丢失的,按物资总价值的2倍对责任单位处罚,其中直接经办责任人承担不低于10%的罚款。

第十五条确属跨厂区仓库领料的凭领料单在门岗处经保卫人员审核批准登记后准予出厂,在进入另一厂区大门时同样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非正常上班时间(如:

夜间)紧急情况必须外出的2物资,需持物资所属单位值班领导(经理级以上)或值班部门(如:

生产总调度)开具的出厂证明,证明书记载内容同《出门证》填写内容项目,门岗审核合格后准予出厂,但必须于次日中午12时前向门岗补办《出门证》,逾期不办理者对证明办理者按每单50元处罚,逾期6个小时依旧不补办手续的,按占用公司物资嫌疑处理。

第十七条外销物资出厂统一使用《物资销售出门证》,必须完整申报以下各项:

持证人、经办人、批准人、货物名称、型号或规格、数量(大写)、开证时间、开证单位印章(通过电子审批程序的除外)。

第十八条物资进出门证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持各类出门证申请出厂的物资,若经保卫工作人员审核发现有证物不符的(含虚假填写物资价值),对经办人按超出《出门证》记载物资价值以外的物资价值相应比例做出处罚:

价值在500元以下的给予50元处罚;价值在500~1000元的给予100元处罚;价值在1000~3000元的给予200元处罚;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给予500元处罚;物资价值超过5000元的,由保卫处对该部分物资做出暂扣处理,由物资《出门证》开具单位向保卫处办理书面领取手续,按所领取物资价值的50%向保卫处支付挽回经济损失费用,以示惩戒。

第十九条对《出门证》单据要妥善保管,若有丢失、缺号、漏页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查找并追回,若有遗失的按每张xx元对使用单位予以处罚。

第五章准入证件办理

第二十条

保卫处负责对出入各驻防厂区轿车车辆通行证件的审批办理,并收取制作工本费用。

除此以外的其它人员、车辆准入通行证件由各公司负责办理,并在保卫处备案。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部和外协生产、后勤服务大、中型机动车辆(包括卡车、铲车、挖机、吊车、装载机等),由所在公司统一编号、3悬挂内部或外协车辆作业证,并将车辆基本信息情况表(包括:

车辆型号、车架号、司乘人员、所属单位、联系方式、作业证有效期等)报保卫处备案后,准予进入公司厂区内。

第二十二条需入厂短时间施工(10天以内)的外协施工人员,由施工劳务管辖公司出具外协劳务作业证明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保卫处,每人上交50元押金由保卫处统一办理临时施工证,门岗保卫人员核对后准予进入。

第二十三条需入厂短时间施工(10天以内)的外协施工车辆,由施工劳务管辖公司出具外协劳务作业证明及车辆证件复印件、司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至保卫处,由门岗保卫人员核对其身份证准予进入。

第二十四条

办理各类准入证件必须注明有效期限,并收取一定的押金,内部和外部证件外观颜色要有明显区别。

外部人员和车辆准入证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内部人员和车辆准入证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外协劳务人员、施工车辆准入证有效期严格依据所签订的施工劳务合同约定的期限。

第六章其它

第二十五条对各项违规违纪的处理遵照教育为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执行违规违纪处罚要严格按照制度条款向接受处罚人开具正规的处罚单,保卫处及时做好处理案卷、笔录档案整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保卫人员查获在厂区内外有携带、偷盗、非法占用公司物资的人员,视其认错态度按查获物资价值的2~10倍予以经济处罚,物资价值较大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治。

第二十七条所有人员车辆进入厂区严禁携带与生产无关的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物品及各类化学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一经发现,立即报公安局驻公司中队处理。

4第二十八条所有保卫工作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对所有出入厂区的人员、车辆严格检查,若因不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造成公司财产受损失的,视损失情况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罚款,若因内外勾结、监守自盗造成公司财产利益受损失的,除承担不低于1000元的损失赔偿金外,一律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治。

第二十九条各子公司参照本制度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要求的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禁管理制度,由驻防保卫人员严格执行。

第三十条各子公司还要制订涉及个人和集体财产物资安全的防范制度、厂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安全防盗管理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车辆积极配合和支持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6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集团公司保卫处。

xx年五月二十日

第四篇:

门禁管理规定批准:

第1页共3页

为规范办公秩序,加强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如下门禁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司门禁智能系统归企业管理部管理,企业管理部负责门禁系统的日常检查和考勤信息管理,设备安环部负责门禁系统设备维护。

第二条公司员工进出都要使用门禁卡刷卡进出,服从企业管理部管理,遵守门禁管理规定。

第三条公司实行一人一卡制,持卡人要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使用,也不得使用他人的门禁卡。

门禁卡若遗失,持卡人应及时到企业管理部补办,补办费用人民币贰拾元由持卡人自付。

第四条外来人员来公司办事,由安保人员打电话给被访问领导或部门人员确认刷公共卡进入并登记。

第五条企业管理部应该安排好安保人员实行24小时在门禁系统管理前台值班,不得出现空岗现象,每空岗一次,扣罚当班班长人民币贰佰元,当班值班人员人民币壹佰元。

第六条上下班厂车停放在公司大门外,全体员工进出公司大门前必须刷卡考勤,企业管理部根据作息时间判定员工迟到或早退并做到每周报告。

迟到、早退每次处以人民币伍拾元罚款,无考勤记录且无特别说明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每人次处以人民币壹佰元罚款,其他特殊情况需主管领导出具证明,同一员工一年累计5次以上旷工,

批准:

第2页共3页

公司有权无条件辞退。

第七条公司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在上班时间需出厂的,必须凭《请假申请单》或《外出申请单》到企业管理部开具出门证方可出公司,安保人员必须收好出门证以便企业管理部备查复核。

第八条公司员工未带门禁卡进出公司应到安保人员登记后,刷公共卡进出,每月未带卡登记出入累计超过5次,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元。

第九条公司员工打卡必须本人亲自操作。

任何人不得由他人代打卡,违反规定代打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并全厂通报,由安保人员监督,如果安保人员监督不到位,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贰佰元。

第十条员工一天以上的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单》,本中心副总签字同意后,交到企业管理部;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经过总经理签字同意。

门禁考勤无记录且无请假条的视为旷工,临时性请假的一律不算。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损坏门禁系统及配套设施,违者给予人民币壹仟元罚款,并负责赔偿所有损失。

当门禁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时,员工使用大厅的脸部识别考勤。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就餐、洗澡通过使用门禁卡刷卡用餐、洗澡,原洗澡卡不再使用。

第十三条上级领导或是重要外宾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或是访问时,由安保人员根据企业管理部通知,办理进出手续。

批准:

第3页共3页

第十四条安保人员要确保门禁系统正常安全使用,发现有损坏或不正常情况时,要立即向企业管理部报告,企业管理部应立即通知设备安环部及时维修好。

同时,安保人员要做好上下班通道畅通工作。

第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自xx年三月十六日起执行。

第五篇:

门禁使用管理规定河南xxx公司

xxx部{xx.x}xxx号签发人:

门禁卡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办公室安全管理,保证公司及个人的财产安全和人员货物出入的正常秩序,提高办公室的安全性,规范门禁卡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用途

方便出入公司。

公司大门旁装有刷卡机,进出大门者需凭门禁卡在刷卡机上刷卡后方可进出。

二、发卡对象

1.公用卡。

备钥匙的员工、经常出入的员工及维修人员等。

2.备用卡。

留存备用的门禁卡。

三、发卡流程

1.公用卡。

人事部门保存公用卡—申请员工或外来人员,直接在人事部申请签字领用。

2.备用卡。

工程技术部保存备用卡。

四、门禁卡使用须知

1.门禁卡仅限申请者本人使用,不得外借他人;

2.持卡人必须随身佩带门禁卡;

3.持卡者进出务必随手关门;

4.持卡人不得替他人进出刷卡开门,非外部事务或访客接待人员不得将非公司人员引入公司内;

5.门禁卡在使用期间不慎遗失,请及时到人事部办理挂失手续;否则,如他人冒用该卡而造成的损失,持卡者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补卡费用及流程

1.门禁卡在使用期间若出现无故消磁或不能使用者,人事部在核实情况后将予以免费更换;

2.如丢失或折损无法继续使用,需补办者应支付新卡制卡手续费(20元)后重新补发;

3.补卡流程:

使用人申请—人事部核实并收缴制卡工本费—人事部发放新卡;

4.办理离职手续时,必须向前台文员交回门禁卡,未上交者处以50元罚款。

六、本规定解释权归人事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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