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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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规划
目录
1总则-2-
2目标-3-
3执行标准-3-
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4-
4.1机构与人员-4-
4.1.1管理机构-4-
4.1.2人员资质-4-
4.1.3特种人员资质-4-
4.1.4教育培训-5-
4.2管理体系-5-
4.2.1管理办法-5-
4.2.2管理制度-5-
4.2.3基础资料-6-
5临时设施-6-
5.1围挡及大门-7-
5.2标识-7-
5.2.1工程标识-7-
5.2.2指示标识-7-
5.2.3材料机具标识-8-
5.2.4安全标志标识-8-
5.3临建-9-
5.3.1办公区-9-
5.3.2生活区-9-
5.3.3劳务队驻地-10-
5.3.3.1宿舍-10-
5.3.3.2食堂-11-
5.3.3.3厕所-11-
5.3.3.4卫生、防疫-11-
6施工现场-12-
6.1场容场貌-12-
6.2环境保护-12-
6.3临时用电-15-
6.3.1配电线路-15-
6.3.2配电箱开关箱-15-
6.3.3接地保护装置-16-
6.3.4其他-16-
6.4施工作业防护-16-
6.4.1防护用品的使用-16-
6.4.2大模板防护-16-
6.4.3预留洞口防护-16-
6.4.4基坑临边防护-16-
6.4.5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16-
6.4.6高空作业防护-16-
6.5施工料具-17-
6.6特种设备-17-
7检查评比-18-
8奖励惩罚-18-
9附则-18-
北京站至北京西站地下直径线工程
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规划
1总则
1.1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减少和防止事故发生;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夯实施工现场安全基础,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为了推进文明工地建设,提高全体参建人员安全、文明施工、规范作业的意识,按照中铁六局集团、北京路局指挥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指挥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依据国家和铁道部建设司的建技(2009)44号文件《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及六局集团有关安全文明标准有关标准、规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北京市有关施工文明工地规定、标准及太原铁建《企业文化指导手册》,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
1.3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活动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为载体,确保地下直径线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
1.4本规划适用于指挥部对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全面管理。
1.5如有规定与铁道部建设司的建技(2009)44号文件《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有冲突的地方以44号文件为准。
2目标
2.1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目标:
杜绝险性以上各类事故,将一般事故控制在最低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必创中国中铁“安全、文明标准”工地,争创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2.2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
充分认识地下直径线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意义,以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为载体,真正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确保施工、运输安全放在首位,项目部所属各单位领导必须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制意识,加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力度。
2.3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要建立以逐级负责制为主线的安全保证体系。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职责,亲自抓好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落实,在本单位内部建全:
“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把关,逐级负责”的保证体系,形成地下直径线工程建设完整、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3执行标准
3.1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活动,严格执行:
《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
3.2安全管理和检查执行: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3.3施工形象标准化及宣传标准化执行中铁六局《企业文化指导手册》。
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4.1机构与人员
4.1.1管理机构
4.1.1.1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并设立专门安全监督检查机构。
4.1.1.2项目部必须设置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一般为副职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4.1.1.3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3人;
4.1.1.4项目部按照本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形成本单位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监督检查体系及运行保证体系。
4.1.2人员资质
4.1.2.1项目部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
4.1.2.2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中国中铁或山西省建设厅安全岗位资格证书。
4.1.3特种人员资质
4.1.3.1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金属焊接(气割)工、电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
4.1.3.2既有线施工防护员必须经过太原公司以上级别的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防护员证书后方可上岗。
4.1.3.3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必须登记入档,形成台帐,并报送项目部安质科、办公室劳资。
4.1.4教育培训
4.1.4.1项目部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进行以下安全教育培训:
a提高全员安全意识;b懂得安全重点和基本常识,岗前100%培训;c管理人员的强化学习;d特殊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和持证上岗;e危险性较高作业的专项培训;f关键特殊过程的培训。
4.1.4.2教育培训必须有计划、有教材、有记录、有考试、有成绩单。
所有培训资料需妥善保管。
4.2管理体系
4.2.1管理办法
4.2.1.1项目部必须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作为建立地下直径线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标准。
4.2.2管理制度
4.2.2.1项目部必须编制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例会制度、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安全工作交班制度、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和放射性物品管理制度、安全资料管理制度、自轮运转设备管理制度、协作队伍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及生活用电管理制度、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易发事故控制工作制度、违章违纪登记制度、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检查制度、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制度、“三工安全”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协作队伍劳务工安全培训制度、安全工作检查制度、营业线施工惯性事故防控制度、营业线封锁施工两图一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制度、铁路营业线施工材料管理制度、安全防护用具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及既有线施工安全纪律制度。
4.2.2.2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制度中规定需留有记录的必须做好记录。
4.2.3基础资料
4.2.3.1除安全管理办法及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外项目部根据安全管理办法及制度需形成以下资料:
安全教育记录(包括岗前安全教育及自行组织的安全培训)、单项/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三类人员特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台帐、施工安全验收记录、各种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例会记录、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等、安全工作安排通知、检查记录、安全检查情况通报、隐患整改书、违章违纪登记台帐、安全生产奖罚记录等。
4.2.3.2各架子队除上述资料外还应形成以下资料:
劳务工安全培训记录、工前工中工后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防护工具设施自轮运转设备管理台帐、易发事故控制表、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和放射性物品管理台帐、消防器材管理台帐、劳务工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5临时设施
5.1围挡及大门
5.1.1施工现场、钢筋加工场、周转料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低于1.8m。
5.1.2围挡材料可采用彩钢、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
5.1.3围挡外的图刷执行中铁六局《企业文化指导手册》。
5.1.3施工现场的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不得低于2米,大门上应标有企业标识,具体执行中铁六局《企业文化指导手册》。
5.2标识
5.2.1工程标识
5.2.1.1施工现场在大门明显处设置工程概况及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标牌。
标牌内容应写明工程名称、主要工程数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及联系电话,开、竣工日期。
标牌面积不得小于0.8米×0.6米(长X宽),字体为仿宋体,标牌底边距地面不得低于1.2米。
5.2.1.2施工现场大门内应有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
施工现场的各种标识牌字体正确规范、工整美观,并保持整洁完好。
5.2.1.3标识具体大小、颜色执行中铁六局《企业文化指导手册》。
5.2.2指示标识
5.2.2.1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设标志牌,明确负责人。
5.2.2.2在施工道路及其他临时便道上设置指路标志,指路标志要设置牢固、美观。
5.2.2.3在有条件地域设置青年监督岗、党员监督岗等标识牌。
5.2.3材料机具标识
5.2.3.1所有施工材料必须设置材料标识牌,注明材料名称、规格、状态等内容。
5.2.3.2所有施工机具必须设置机具标识牌,注明设备名称、状态、操作人、维修人等内容。
5.2.3.3所有施工机具必须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牌。
5.2.4安全标志标识
5.2.4.1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5.2.4.2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建技(2009)44号《铁路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标志》的规定。
标志牌设置的高度。
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
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
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
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5.2.4.3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时,须经原设计人批准,并备案。
5.2.4.4安全色与安全标志:
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
目的是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和提醒人们注意,以防发生事故。
红色含义:
禁止,停止。
用途:
禁止标志,停止信号,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
黄色含义:
警告,注意。
用途警告标志,警戒标志,机械传动部位等
蓝色含义:
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用途:
指令标志等。
绿色含义:
标示,安全状态,通行。
用途:
标示标志,安全通道,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位置
红白间隔条纹含义:
禁止越过。
用途:
现场防护栏杆,安全网支撑杆
黄黑间隔条纹含义:
警告危险。
用途:
洞口防护,安全门防护,吊车吊钩的滑轮架等。
5.3临建
5.3.1办公区
5.3.1.1施工现场办公区卫生工作应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5.3.1.2办公区应保持整洁卫生,垃圾应存放在密闭式容器,定期灭蝇,及时清运。
5.3.2生活区
5.3.2.1生活区必须设置办公室、传达室(门卫室)、宿舍、食堂、厕所、盥洗设施、淋浴间、开水房、密闭式垃圾箱等临时设施。
5.3.2.2生活区宿舍内夏季应采取消暑和灭蚊蝇措施,冬季应有采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宿舍内应有必要的生活设施及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内高度不得低于2.5米,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米,应有高于地面30厘米的床铺,每人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床铺被褥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室内保持通风。
5.3.2.3食堂必须具备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
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的食堂和操作间相对固定、封闭,并又具备清洗消毒的条件和杜绝传染疾病的措施。
5.3.2.4食堂和操作间内墙应抹灰,屋顶不得吸附灰尘,应有水泥抹面锅台、地面,必须设排风设施。
5.3.2.5不得使用石棉制品的建筑材料装修食堂。
5.3.2.6食堂内外整洁卫生,炊具干净,无腐烂变质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加工保管,食品有遮盖,应有灭蝇灭鼠灭蟑措施。
5.3.2.7食堂操作间和仓库不得兼作宿舍使用。
5.3.2.8食堂炊事员上岗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5.3.3劳务队驻地
5.3.3.1宿舍
1宿舍内必须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5人。
2宿舍内必须设置单人铺,床铺高于地面0.3米,面积不小于1.9米×0.9米,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米,床铺的搭设不得超过2层。
床头应设有姓名卡
3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4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
5宿舍夏季应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有取暖和防煤气中毒的措施。
5.3.3.2食堂
1食堂所用建筑材料必须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2食堂必须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库房和燃气罐存放间。
3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消毒设施。
4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地面硬化,保持墙面、地面干净。
5100人以上食堂必须设置隔油池。
6食堂制作间的下水管线应与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7制作间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存放柜。
8库房内应有存放各种佐料和副食的密闭器皿,应有距墙距地面大于20厘米的粮食存放台。
9食堂必须设置密闭式泔水桶。
5.3.3.3厕所
1生活区内必须设置水冲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
2厕所墙壁屋顶严密,门窗齐全,采用水泥地面。
3厕所大小应根据生活区人员数量要求设置。
5.3.3.4卫生、防疫
1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建立卫生防疫管理制度,并制定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2生活区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扫和消毒。
3生活区必须有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
4生活区垃圾必须存放在密闭式容器中,并及时清运,不得与建筑垃圾混合运输、消纳。
5厕所必须设专人负责,及时清扫,定期消毒。
6生活区应配备卫生监督员,对生活区及个人的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7施工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6施工现场
6.1场容场貌
6.1.1现场必须采取排水措施,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6.1.2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设标志牌,明确负责人。
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根据实际条件进行绿化。
办公室、宿舍和更衣室要保持清洁有序。
施工区域内不得晾晒衣物被褥。
6.1.3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
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等处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使用中的安全网必须干净整洁,破损的要及时修补或更换。
6.1.4施工现场暂设用房整齐、美观。
宜采用整体盒子房、复合材料板房类轻体结构活动房,暂设用房外立面必须要美观整洁。
6.1.5水泥库内外散落灰必须及时清理,搅拌机四周、搅拌处及现场内无废砂浆和混凝土。
6.2环境保护
6.2.1防治大气污染
6.2.1.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6.2.1.2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6.2.1.3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6.2.1.4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
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6.2.1.5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
6.2.1.6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千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6.2.1.7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6.2.1.8规划市区内的施工现场,混凝土浇注量超过100的立方米以上的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
6.2.1.9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及冬施取暖锅炉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
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6.2.1.10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
6.2.2防治水污染
6.2.2.1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6.2.2.2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体。
6.2.2.3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6.2.3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6.2.3.1施工现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
6.2.3.2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应搭设封闭式机棚,并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以减少噪声污染。
6.2.3.3夜间22点后禁止施工。
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公布施工竣工日期,确保居民零投诉。
6.2.3.4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可采用隔音布、低噪声震捣棒等方法。
6.2.3.5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
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6.2.3.6施工现场应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嗓声排放标准。
6.3临时用电
6.3.1配电线路
6.3.1.1按照TN-S系统要求设置三相四线制。
6.3.1.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电缆设埋地地沟。
6.3.1.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6.3.2配电箱开关箱
6.3.2.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
开关箱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必须是合格品。
6.3.2.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的漏电保护器。
6.3.3接地保护装置
6.3.3.1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三处。
6.3.4其他
6.3.4.1其他未尽事项按JGJ46-19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6.4施工作业防护
6.4.1防护用品的使用
6.4.1.1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配备使用防护用品:
电焊工使用防护罩;电工使用绝缘鞋。
6.4.1.2安全帽、安全带按规定使用:
安全帽质量合格;安全带高挂低用,必须挂在牢固固定物件上。
6.4.2大模板防护
6.4.2.1模版支撑系统牢固可靠,防护措施齐全有效。
6.4.2.2模版的支、拆有防倾覆措施,模版拆除时设警戒区。
6.4.2.3模版存放不得高于1.5m。
6.4.3预留洞口防护
6.4.3.1用木板全部封闭
6.4.4基坑临边防护
6.4.4.1设置红白相间条纹的栏杆防护,必须设有挡角杆。
6.4.5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6.4.5.1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6.4.6高空作业防护
6.4.6.1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
6.4.6.2有操作平台
6.4.6.3有上下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6.5施工料具
6.5.1现场内各种材料应按照施工平面图统一布置,分类码放整齐,材料标识要清晰准确。
6.5.2材料的存放场地应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
6.5.3施工现场的材料保管应根据材料特点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6.5.4成品、半成品分类存放,标识明显。
6.5.5各种用电机具用电必须符合JGJ46-19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6.6特种设备
6.6.1特种设备包括:
起重、挖土、钻孔、打桩、吊装、运输、架设、搅拌站等机械设备。
6.6.2特种设备应符合下列条件:
1、安装、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外承担;
2、使用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合格;
3、附有行政部门的登记标志;
4、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设备定期检验和自行定期检查记录;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7检查评比
7.1作业队在进场前严格按此规划进行策划安排,严格按规划进行生活、办公区及施工现场的布置,将各工点平面布置图上报项目部安质科。
7.2严格按照规划及安全管理办法建立作业队安全管理体系,快速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办法、制度,施工中做好日常记录资料。
7.3项目部安全管理委员会为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管理机构,安质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7.4项目部对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及综合检查两种。
日常检查由客质科进行;综合检查由安委会组织成立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
8奖励惩罚
8.1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做警告处理,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发红黄牌处理,记入季度考核。
8.2在综合检查中发现的所有不符合均升级处理,发红黄牌,记入季度考核。
9附则
9.1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