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观光车型式试验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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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观光车型式试验细则
1试验依据
《机动车辆运行技术条件》GB7258-1997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10827-1999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95-2002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机动工业车辆控制符号》GB7593-1987
《机动车辆噪声测量方法》GB/T1496-1979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及光色》GB/T4785-1998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GB/T7403.1-1996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T9286-1998
《蓄电池搬运车整机试验方法》JB/T7635-1994
《客车乘客区尺寸》GB/T13055-1991
《漆膜厚度测定法》GB/T1764-1979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规定》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
2试验条件
1、试验风速不大于5m/s。
2、试验环境温度在-5~35℃之间,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90%。
3、试验载荷与其额定值的误差不大于±2%。
4、试验跑道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5、所提供的样机应自检合格。
3试验用仪器设备
序号
仪器、量具名称
精度要求
备注
1
行驶牵引综合测试仪
力值2%
五轮δ±0.0km/h
2
观光车及工业车辆测试系统
力值2%
五轮δ±0.0km/h
3
数字声级计
±1dB(A)
4
数字式温度计
1%,±2℃
5
钳式能耗仪
0.5级
6
数字式兆欧表
±1%
7
秒表
0.01s
8
钢卷尺
1级
9
钢直尺
1级
10
倾角仪
1级
11
直角尺
1级
12
管形测力计
±1.5%
13
地磅
±0.3%
14
坡道
不平度≤0.5%
15
直线跑道
不平度≤0.5%
16
稳定性试验台
1.5%
17
磁力线坠
18
19
20
4覆盖范围原则
4.1观光车产品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全部项目的型式试验:
a.首台投入生产的;
b.产品停产1年后重新投产或转厂生产的;
c.不同型号规格的新产品。
d.主要结构、材料、关键工艺、重要结构、安全保护装置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
e.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提出型式试验要求的。
4.2观光车产品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依据大规格覆盖小规格原则,进行部分项目试验:
不同规格,主要零部件相同,轴距、轮距虽有变化,但变化≥5%、≤10%的,在大规格(基本型)观光车已进行全部项目的型式试验后,小规格的。
4.3观光车产品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依据大规格覆盖小规格原则,免做型式试验
同一型号规格的产品,选装不同企业配套的总成或主要零部件其主要参数相同,经型式试验机构确认不影响产品安全、环保性能的。
不同规格,主要零部件相同,轴距、轮距相同或虽有变化,但变化<5%的。
4.4型式试验时,对企业生产的观光车图纸进行审查以确定覆盖的观光车型号。
4.5单台生产的观光车(额定载客人数≥20人)型式试验仅对所试验的一台观光车有效。
5检查项目、试验项目和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方法
备注
1
外观
观光车外露表面应光洁、美观。
油漆均匀不应有裂纹、起皮、堆积及起泡等缺陷。
漆膜附着力,应不低于GB/T9286-1998的2级质量要求。
漆膜厚度应为50~140µm。
玻璃钢覆盖件对漆膜附着力、漆膜厚度不要求。
根据要求检查是否满足及按
GB/T9286-1998和GB/T1764
-1979标准试验
2
标牌
观光车出厂时必须在车辆的显著位置装有永久固定的标牌,并以不易抹掉的字迹标明以下内容:
a)制造厂名称(如果要求可包括销售商的名称);
b)产品名称和型号;
c)制造日期或产品编号;
d)整车整备质量;
e)最大能力:
额定载客人数(含司机)和/或最大装载质量。
f)观光车电气系统中蓄电池的额定电压、容量。
g)电机功率。
h)满载最大运行速度。
i)制造许可证编号
根据要求检查是否满足
3
起吊
观光车应有明显的起吊位置或在说明书中有搬运、装卸说明。
根据要求检查是否满足
4
车架号
在观光车车架的明显位置应有钢字顺序号标记。
根据要求检查是否满足
5
转向操纵
所有转向操纵装置必须限定在车辆外轮廓线之内或加以防护,以免在车辆经过障碍物、墙壁以及立柱等物体时,驾驶员因操纵转向装置而受到损伤;
在必须由一只手完成转向操纵的场合,为了安全操作必须装有转向手把。
此手把必须装在方向盘的周边内采取措施以防驾驶员的手受到损伤;
在使用中产生转向冲击时,该冲击力传递到方向盘时,必须将其限制在驾驶员的手或臂不受损伤的限度内;
在采用方向盘或手把的场合,必须设计成使道路的反作用力引起方向盘自转的危险性减到最低程度,或者转向机构必须能防止道路的反作用力引起方向盘的自转。
在驾驶员面向车辆的正常运行线路,采用方向盘(水平、倾斜或垂直的)转向的所有车辆中,顺时针转动方向盘必须使车辆在向前进方向运行时右转弯。
根据要求检查是否满足、功能验证是否满足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方法
备注
6
运行控制和
制动控制
1在所有观光车中,都必须装有停车制动器(或停车机构)。
它可以是行车制动器的一部分或包括行车制动器。
停车制动器(或停车机构)必须由人工操纵或自动控制,如果不是人为释放,它将始终处于制动状态。
2观光车上必须装有一种装置,可用它断开电动观光车的控制线路,或使它们不能工作。
3踏板
在所有坐驾式观光车中的加速踏板和制动踏板(有的还装有离合器踏板)布置为右脚从里向外分别为制动踏和加速踏板(从驾驶位置观察),左脚为离合器踏板。
在踏板布置与以上不同的场合,其功能必须清楚地在使用说明书中和车上标明。
4换档手柄
换档手柄的位置必须清楚地标明。
5换向手柄
电动车辆的控制手柄其操纵方向必须与观光车的运行方向一致。
6电动观光车的安全控制和制动器
拖挂式观光车,每一节车厢均应有制动系统。
运行操纵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原则:
在速度控制动作之前,不允许车辆运行。
用脚操纵的加速踏板,必须位于右脚操作位置,而且踩下踏板时,必须增大车速。
如果用脚操纵行车制动器,当踩下踏板时行车制动器必须起制动作用。
在采用一个踏板来控制加速和制动两种功能时,踏板必须位于右脚操作位置。
而且当向下踩踏板时,必须释放制动器和增大车速。
相反,当放松踏板时,必须减小车速和进行制动。
根据要求检查是否满足、功能验证是否满足
7
控制符号
观光车所使用的控制符号,必须符合GB/T7593的规定。
根据要求检查是否满足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方法
备注
8
动力系统及
附件的要求
蓄电池
蓄电池金属盖板与蓄电池带电部分之间必须有30mm以上的空间。
如盖板和带电部分之间有绝缘层时,其间隙至少要有10mm。
绝缘层必须牢固,以免正常使用时发生绝缘层脱落或移动。
采用空间绝缘的金属盖(蓄电池或隔间上)必须具有这样的刚度:
在金属盖上300㎜×300㎜面积的几何中心处作用一个980N的力时,金属盖不得与蓄电池的接线端子相接触。
采用绝缘时,绝缘层必须安装在蓄电池隔间金属盖的内表面上。
在蓄电池容器或隔间中蓄电池的上方必须开有通气孔。
如果金属盖上开有通气孔,那么必须防止异物进入。
金属盖必须有足够的刚性以免在正常使用中由于盖的扭曲,导致盖与蓄电池的带电部分相接触。
车上的蓄电池必须固定牢靠,在车辆正常使用时,它们不得位移。
充电连接器
充电连接器连接充电时,必须切断蓄电池与车上各种工作回路之间的连接。
电气设备
车辆在作业状态时,必须防止通电部分意外短路。
电阻器
所有电阻器放置的位置,必须能避免电阻器过热和损坏。
根据要求检查是否满足、实际测量是否满足
9
保护装置
对驾驶员和乘客的保护要求。
1驾驶员和乘客位置
驾驶员和乘客位置的布置与设计必须保证当驾驶员和乘客在正常的位置时,位于车辆的轮廓线之内。
驾驶员和乘客位置必须方便出入。
地板和脚蹬必须有防滑措施。
2对驾驶员的保护
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使驾驶员在正常的操作位置时,尽可能减少各运动部件可能造成对驾驶员伤害的危险。
但这些预防措施不得过分妨碍驾驶员的视野和/或活动自由。
驾驶员在正常操作位置时,必须留有下列间隙以免驾驶员被挤压、剪切和夹住:
——手指25㎜
——手或脚50㎜
——双臂或双脚100㎜
也可采用保护措施代替这些间隙尺寸。
3扶手
靠近车体外测的座椅应装有扶手。
4车轮防护罩
车轮超出车体轮廓线时,必须对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以尽可能避免驾驶员在正常作业时受到车轮所抛物体的伤害。
5警示装置
乘驾式工业车辆必须安装能发出清晰声响的警示装置。
根据要求检查是否满足、功能验证是否满足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方法
备注
10
电动观光车工作电机
行走用电机采用S260min工作制,电机的绝缘等级应不低于F级。
根据要求检查是否满足
11
传动系统
机械传动换档观光车的变速箱应有同步器;液力传动观光车应具有微动性能。
根据要求检查是否满足、功能验证是否满足
12
轮辋
对装有开式轮辋充气轮胎时,必须保证车轮从车上拆下后,方能松动轮辋螺栓。
根据要求检查是否满足
13
电气系统
观光车信号和照明装置应符合GB10827并应参照GB4785的有关规定。
至少应包括:
转向灯、倒车灯和刹车灯。
根据要求检查是否满足
14
钥匙开关
观光车总电源必须有钥匙开关装置(可以控制运行及控制线路)。
根据要求检查是否满足
15
断电装置
电动观光车总电源应设有紧急断电装置。
电机控制电路应装有过电流保护装置。
根据要求检查是否满足
16
牵引钩
拖挂式观光车的牵引钩其设计必须保证简便、安全结合和脱开,能够防止使用中突然脱钩。
观光车应有拖挂装置。
根据要求检查是否满足
17
外形尺寸
长度:
设计值±1%;宽度(不包括后视灯):
设计值±2%;高度:
设计值±2%;最小离地间隙:
≥80mm;轴距:
设计值±1%;轮距(前轮、后轮):
设计值±2%;乘员座椅面到顶棚之间的距离:
≥1000mm;同方向乘员座椅间距:
≥650mm;面对面乘员座椅间距:
≥1200mm;座椅宽度≥400mm;坐垫至前靠背距离:
≥250mm。
按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进行测定
18
整备质量
设计值±5%
按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进行测定
19
侧倾稳定性
左侧和右侧侧倾稳定角为35度,观光车不得倾翻。
按GB7258-1997测定
20
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
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或向右转角均不得大于15°。
按GB7258-1997标准测定
21
方向盘转动全行程
≤6圈
按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进行测定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方法
备注
22
方向盘转向力
≤245N。
按GB7258-1997标准测定
23
最小转弯半径
≤设计值。
按GB7258-1997标准测定
24
最大行驶
速度
(无载、满载)设计值±10%。
按
JB/T7635-1994标准测定
25
满载最大
爬坡度
≥设计值,
爬坡电流不大于电机的5min工作制电流。
按
JB/T7635-1994标准测定
26
坡道起步
在坡道上能平稳起步
检测观光车在规定的坡道上能否平稳起步
27
制动距离
(1)最大车速小于18km/h时,10km/h车速时的制动距离≤2.5m;
(2)最大车速小于30km/h时,车速为20km/h时的制动距离≤6m;(3)最大车速大于30km/h的观光车:
座位数≤9、车速大于48km/h的50km/h时的制动距离≤19m;总质量≤4.5t、车速大于48km/h的50km/h时的制动距离≤21m;其他观光车,车速为30km/h时的制动距离≤9m。
按
JB/T7635-1994
GB7258-1997标准测定
28
坡道停车
制动
15%坡道或设计坡道(设计爬坡度<15%时)停车5min不滚动、不下滑,手操纵力≤500N。
按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测定
29
噪声
电动观光车;耳边≤75dB(A);车外≤73dB(A)
按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测定
30
漆膜附着力
不低于GB/T9286-1998的2级质量要求
按
GB/T9286-1998标准测定
31
控制设备绝缘电阻
蓄电池:
≥50kΩ;
电器设备载流部分:
≥0.5MΩ。
按
JB/T7635-1994标准测定
32
强化试验
观光车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50h。
按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测定
适应于批量生产的观光车
33
工业性试验
观光车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150h。
按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测定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方法
备注
22
方向盘转向力
≤245N。
按GB7258-1997标准测定
23
最小转弯半径
≤设计值。
按GB7258-1997标准测定
24
最大行驶
速度
(无载、满载)设计值±10%。
按
JB/T7635-1994标准测定
25
满载最大
爬坡度
≥设计值,
爬坡电流不大于电机的5min工作制电流。
按
JB/T7635-1994标准测定
26
坡道起步
在坡道上能平稳起步
检测观光车在规定的坡道上能否平稳起步
27
制动距离
(1)最大车速小于18km/h时,10km/h车速时的制动距离≤2.5m;
(2)最大车速小于30km/h时,车速为20km/h时的制动距离≤6m;(3)最大车速大于30km/h的观光车:
座位数≤9、车速大于48km/h的50km/h时的制动距离≤19m;总质量≤4.5t、车速大于48km/h的50km/h时的制动距离≤21m;其他观光车,车速为30km/h时的制动距离≤9m。
按
JB/T7635-1994
GB7258-1997标准测定
28
坡道停车
制动
15%坡道或设计坡道(设计爬坡度<15%时)停车5min不滚动、不下滑,手操纵力≤500N。
按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测定
29
噪声
电动观光车;耳边≤75dB(A);车外≤73dB(A)
按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测定
30
漆膜附着力
不低于GB/T9286-1998的2级质量要求
按
GB/T9286-1998标准测定
31
控制设备绝缘电阻
蓄电池:
≥50kΩ;
电器设备载流部分:
≥0.5MΩ。
按
JB/T7635-1994标准测定
32
强化试验
观光车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50h。
按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测定
适应于批量生产的观光车
33
工业性试验
观光车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150h。
按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测定
34
结构件强度
符合设计标准要求。
审核结构件强度计算、工艺保证能力;对照实物检查。
适应于单台生产的观光车
34
结构件强度
符合设计标准要求。
审核结构件强度计算、工艺保证能力;对照实物检查。
适应于单台生产的观光车
6判定规则
大型游乐设施型式试验的判定规则为:
试验细则规定的所有检验和试验项目单项全部合格,则综合判定为合格。
蓄电池观光车型式试验细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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