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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邮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 邮政收寄和投递

(一)邮政营业场所设计既要满足营业功能的要求,又要布局合理,做到布置整齐、光线充足、地面无积水,书写台、椅、应放置在光线充足不影响通道的位置;营业场所内的一切物品必须采用合格产品;电源线与信号线要用金属管或阻燃塑料保护管分开敷设。

(二) 邮政营业员在收寄邮件时,要认真逐件的检查用户交寄的物品(交寄单位提供免检证明和经批准免验的除外)。

严禁收寄易燃易爆、有害腐蚀品和放射性等禁寄物品。

对于某些性质、特性不明的物品,应由国家有关检验部门出具证明,否则不准收寄。

(三) 包裹收寄机、取包机、各种出售机、电子称、捆扎机等设备必须安装接地保护设备和漏电保护器。

包裹房内的货架要牢固,通道要畅通,自动取包机工作时应有防护栏杆或警告标识。

(四) 邮政流动服务人员在开展流动服务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环境条件,防止道路、建筑物、障碍物、机动车辆、电器设备、施工现场等场所或设备出现不安全状态对邮政人员造成伤害。

(五) 邮政投递员出班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或自行车的性能是否良好,灵敏和安全可靠,发现问题或故障时要及时维修,不准驾驶或骑“带病”的车辆出班。

(六)驾驶机动车辆或骑自行车应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的路线行驶。

投递时要注意投递区域的环境变化,看是否有危险建筑物、妨碍行走的物体、沟、坑及晾晒衣物的铁丝或绳索,防止因投递环境的变化造成伤亡事故。

(七)当遇有角度较大的陡坡时,不准骑自行车强行冲刺上坡,或放松车闸任其下冲,防止因半途冲力不足而摔倒造成跌伤,或遇有紧急情况时来不及采取措施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遇有无栏杆的窄桥渠坝时,不要骑自行车强行通过,应下车步行推车通过,防止路窄歪倒,掉入水中造成伤亡事故。

(八)乡邮员要注意防备投递区域内的狗或其他牲畜,防止受到侵袭;雷雨天气,要尽量躲避高大的树木、山丘或建筑物的避雷线,防止雷击事件。

二、邮件内部处理

(一)接收发邮件时要注意汽车或火车接近交接地点的运行方向、速度和停止位置,提前避让车辆,防止被车辆碰伤。

在接收邮件时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品或不明物质时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护措施妥善处理,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二)使用电梯、升降机、链板机或推式悬挂机等升降设备运送邮件时,不得趋负荷运行。

升降货梯严禁乘人,出入口要设置栏栅,停止作业时栏栅要上锁。

作业人员不准从链板机、滑槽等升降设备口出入。

(三)邮袋的开封倒袋场所,应设置低噪音的吸尘通风设备,以保证作业场所中粉尘浓度及噪音符合规定要求。

(四)人工分拣信函所需的信函柜格、分拣桌椅的高度必须方便工作人员操作,其照明光度要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五)使用捆扎机前应仔细检查机器是否绝缘、控制开关是否安全可靠,热合部分是否正常并满足工作要求,压力块是否足够,有无妨碍机器运行的杂物等,去发现问题或故障立即抢修。

使用时要集中精力,手脚配合好,不得将手或身体的其他部位穿入捆扎机。

(六)封装邮件要在不妨碍现场通道的地方进行,邮件要排列整齐,便于操作,防止邮件绊倒作业人员。

邮袋封装完毕后,要将邮袋送到指定地点存放,堆(码)放整齐、牢固,收拾整理封装工具,清理封装现场。

(七)邮件转运员人工搬运邮袋时,要注意邮件包装硬物或金属利器有无外露,并综合使用身体的臂、肘、胸、腹、膝等部位,搬运单件的距离稍远时,应用肩扛,搬运邮袋数量较多且距离较长时,要用托盘或机动车辆运输。

三、邮政汽车运输

(一) 认真执行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教育职工特别是机动车辆驾驶员、邮件接发员、转运员、押运员和物资运输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 邮件必须准班、准点运行,严禁随意变更邮路,不得随意停车就餐、办私事或捎人带物。

(三)车辆运输途中遇有路阻,或因车辆问题造成晚点,应及时与双方领导联系,以便安排调整。

(四)邮车司机要针对不同的气候特点,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因天气恶劣引发行车事故。

(五)取送款安全按“邮政局邮政金融安全防范管理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为规范我局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工作,全面提高邮政职工的安全因素,减少职业病危害与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局安全教育制度。

1、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均属于安全教育的对象。

上述人员到岗位后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2)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本单位人教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3)教育内容:

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劳动保护知识,以及相关上级文件等。

2、班组(支局、所)长安全教育

(1)班组(支局、所)长安全教育的内容有:

劳动卫生法律与法规,劳动安全技术与知识,对本单位危险部位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劳动保护用具的使用及保管方法,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与应急处理措施。

(2)班组(支局、所)长到位后应及时进行专门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由人教部协助生产单位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 三级安全教育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局级、科(室)级、班组(支局、所)级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企业职工在局内调动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以及外来实习人员,必须进行相应的科(室)级和班组(支局、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1)局级安全教育由主管局长负责,人教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包括:

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以及劳动纪律和有关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2)科(室)级安全教育由本科(室)负责人组织实施,内容包括:

本科(室)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预防工伤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案例分析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3)班组(支局、所)级安全教育由班组(支局、所)长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本岗位的性质、职责范围、遵章守纪要求、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保管方法等。

(4)企业新职工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实习与转岗人员须通过二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为了使广大职工能够牢固掌握所学的安全生产知识,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其方法为:

班前会上讲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后会上讲安全生产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定期与不定期的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针对事故多发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认真学习讨论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在节假日前后进行安全教育等。

此项教育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安全员协助。

6、组织管理

(1)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属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负全面责任。

(2)各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应对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予以保证。

(3)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在岗职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教育,防事故教育及开展安全日(周、月)活动等各项制度。

(4)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对接受过安全教育的人员应及时建卡存档。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了确保邮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促进邮政通讯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邮政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

通过监督检查,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中,做到认真遵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安全、卫生工程技术和组织措施,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达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要求。

(二)邮政安全生产检查的任务:

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国家局、省局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标准及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查处事故隐患,督促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调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三)邮政安全生产检查的原则、形式、频次 原则:

(1)领导和群众相结合;

(2)自查和互查相结合;(3)检查问题和总结经验相结合;(4)查找隐患与整改措施项结合;(5)检查与评比相结合。

 形式:

(1)按检查时间划分,可分为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2)按检查内容划分,可分为普查(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3)按检查的组织主体,可分为自查、互查、抽查。

频次:

市局对各县(市、区)局、各生产单位,定期普查每年不少于两次,不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数次。

县(市、区)局对所属各单位的定期普查,每年不少于4次,不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数次。

生产单位对所属的各部门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班组(支局、所)的自查,互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为确保邮政生产安全,特对本企业用电作出如下规定:

(一)  配电设备、设施1、配电装置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保证工作地可靠性和防火要求。

(2)保证作业人员地人身安全。

(3) 操作、维护、检查方便。

2、配电室要做到五防一通:

即防火、放水、防漏、防雨、防小动物,通风良好。

3、 配电装置母线的相序排列,应遵守下列规定(以面对柜或设备正视方向为准):

上下布置的母线A、B、C三项,由上向下排列;水平布置的A、B、C三项,由内向外排列;硬母线各项应按A、B、C三项分别涂以黄、绿、红色;明敷的接地线应涂以黑色。

4、为防止误操作事故,各控制开关应当采用连锁设置,还应有必要地指示灯、信号装置、警告牌、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和消防器材。

5、配电室为要害部门,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要保持配电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配电室内存放任何杂物。

6、配电室内不准留有暖气、自来水等管路,如以上设施必须通过配电室,则配电室内不准留由暖气片、水嘴结门、管路接头。

7、配电室内应配备扑救电器火灾的1211灭火器,操作人员应会使用灭火器并懂得扑救初起电器火灾的常识。

(二) 室内外线路1、根据生产和环境需要,合理选择线经,确定布线方式。

2、运行中的线路增加电器设备或照明设备,均应验算原来的线经、开关、熔断器等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3、电源线严禁在各种管网、门窗、房檐及锅炉、烟道、散热器等设施上敷设。

4、导线的线经、型号、规格、绝缘性能要与使用的电压、负荷电流相匹配,超负荷的电源线必须更换。

5、严禁铜铝线相接。

6、穿线管内不准留有线头,穿线管插入接线盒内的部分应不少于0.5公分。

7、动力线不得与通信线混在一起敷设,必须一起敷设时,动力线、照明线应采取安全措施,不用的动力线和照明线要及时撤掉。

8、安装线路时,不准用钉子代替此磁具,通过木制房梁、房柱、铁架时应用磁管套好,在地下或通过砖墙时应用铁管套好。

9、加强临时电源线的管理

(1)凡是因为临时性用电为按规定安装的均属于临时线。

(2)使用临时线必须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铺设。

(3)临时线使用应有时限要求,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4)临时线只准用橡胶包皮的电缆,不得使用胶合线,不能在地上乱踩。

(三)电气设备1、设备使用电源要与其性能相符。

2、严禁使用伪劣机电产品,用电设备在使用中超过升温规定必须更换,各用电环节的插销板等电气元件应由单位统一购置,严禁个人私采乱购。

3、间断用电场所要做到人走电断。

4、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空调等,要单独布设电源线并安装闸盒。

5、老旧房舍增加用电量时,应更新或令设供电线路。

6、严禁使用木制配电箱,220伏、380伏电源插座、开关不得安装在可燃物上,接线固定螺丝要上紧,防止松动跳火。

7、各用电设备的地线必须牢固,对地电阻必须符合技术参数规定,电源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

8、设备上的保安单元,过压,过流保护器必须性能良好。

9、楼房的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检查一次,房顶的环形避雷线应当完好,入地线应牢固,对地电阻应符合技术要求。

10、各单位、各部门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

11、计算机主机与任何外用设备连接时,必须在断电情况下进行,禁止带电操作。

12、计算机在已加电的情况下,禁止搬动。

(四)照明用电安全管理 1、日光灯镇流器不准固定在木制顶棚或木版上。

2、灯具安装不得靠近易燃物质(距离不得小于0.5米)3、不准使用高热灯具持续照明。

4、新闻单位采访临时使用碘钨灯时,要由电源管理人员指定接线位置。

5、节日彩灯在使用前应做全面的绝缘测定和质量检查,使用完毕应及时将电源断开。

6、库房应安装防爆灯,人离库房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7、大功率照明灯要安装网罩,防止坠落,停止工作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五)用电管理要求1、坚持经常性的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加强电器安全管理,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用电意识。

2、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对绝缘老化、结构变形等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

3、各用电场所应从安装、使用和维护三个方面着手,做到线路规范,用电器具正规,并结合安全规定做到用电不超负荷、不乱拉临时线、电器不带故障运行。

4、各单位要以本办法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切合实际、通俗易懂、条文具体的实施办法。

5、执行规章制度要做到严肃认真,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回答人的补充  2011-03-1512:

05

防火安全生产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防火工作,各单位在认真贯彻落实《廊坊市邮政局消防管理规定》的同时,要严格遵1、在局长领导下,由安保部负责日常消防管理监督工作。

2、市局建立防火委员会,各单位组建义务消防组织。

义务消防组成员要有明确分工,并严格落实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3、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使防火工作落实到部门、各工种、各岗位。

要把防火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所有邮政生产场地均列为重点防火区,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①在显著位置悬挂“严禁烟火”标志,严禁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明火作业的(如电气焊等),须提前报请公安保卫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同时要抽调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准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制定出切实有效的防火措施。

②对电源的安全管理应从安装、使用和维护三个方面进行,要做到线路、设备、用电器具由正式电工安装,严格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不趋负荷用电、不乱拉临时线、不带故障运行。

具体要求参照《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执行。

5、营业厅(室)防火要求:

①大规模装修前必须将图纸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施工结束,经安保部和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②无暖气的营业厅(室),取暖炉应符合安全要求。

③营业厅(室)及包裹房不准堆放与通信生产无关的物品,及时清理生产现场垃圾。

④包裹收寄人员对包裹要认真验视,防止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邮政生产渠道。

⑤发现可疑邮件不要贸然动手开拆,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妥善处理。

6、金库、邮票库防火要求:

①市局库房要符合一级耐火材料等级要求;各县(市、区)局不能低于二级耐火等级。

库房与其他建筑相连时,必须用防火墙隔断。

②库内应安装防爆灯,人离库房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③邮票库的货架不准用易燃材料制作,不准堆放票款以外的物品。

④市局邮票库房应安装火灾报警器。

⑤邮票库均应配备灭火器。

7、车辆防火要求①局内汽车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并要对灭火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新,使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②运送邮件及票款的车辆内,一律禁止吸烟。

③邮车严禁无关人员搭乘,严禁捎、买、带,防止危险品混入车内。

④普通车装运邮件时必须用蓬布封盖。

⑤不准在车库内存放油料或易燃易爆物品。

⑥司押人员要熟知初起火灾的扑救要领,每年按灭火方案演练一次。

⑦维修车辆的工作现场严禁烟火,并配足灭火器材;清洗零件时应轻拿轻放,以防止撞击火花引起火灾;清洗用的废油要收集密封,存放在安全地带;喷漆、焊接、发动机试车,应远离火源和易燃易爆部位。

8、非通信生产场所的防火要求:

①与通信生产场地同院、同电源的多种经营场所或出租的房屋(本规定简称“三产”),纳入邮政局消防安全管理范围。

②邮政安全保卫组织为确保安全,有权对“三产”单位实施检查,限期消除隐患。

如不按时整改,应依照《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③通信枢纽楼10米以内的“三产”经营场所,不准经营或储存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④“三产”单位场地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其法人与邮政局签署承包(或租赁)合同时必须对消防责任做出明确规定。

要制定防火措施,配足灭火器材,如已签署的合同中无消防内容的,必须补签。

⑤“三产”场地的装修必须使用防火材料,其图纸必须报经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装修完毕,由邮政局保卫部门和消防部门联合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⑥“三产”经营中的明火作业,必须有严格的保安措施,不得危及通信安全。

⑦举办集会、晚会等大型活动的主办或承办单位,在活动举行前必须对活动场地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9、灭火现场的组织:

一旦发生火灾,应采用正确灭火方法,有效组织补救,防止火势蔓延,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因此,灭火现场的组织工作尤为重要。

①发现燃烧起火时,首先应判明起火的部位和燃烧的物质,镇定迅速地组织扑救,同时尽快向消防部门报警。

报警时应详细说明起火的地点、部位和燃烧的物质种类、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

②消防队到达前,扑救人员应根据不同的燃烧物质,采用正确有效的灭火方法。

如切断电源、撤离周围易燃易爆物质和贵重物品等。

 ③现场指挥必须有专人负责,防止现场出现混乱。

任何人不经允许不得在现场擅自行动,如火势过大、不能进行有效补救时,应及时撤退人员,减少伤亡。

④灭火中要防止中毒、倒塌、坠落等伤人事故,为防止中毒,灭火人员应站在上风头进行灭火。

 ⑤为了便于查明原因、总结教训,有关人员要保护好火灾现场遗迹。

10、消防管理:

①要使建筑内的消防栓和院内的消防井处于良好待用状态,灭火用具要有固定的位置,每年检修两次。

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

②本着既保全设备、减少火灾对通信的影响又及时灭火的指导思想,根据生产场所性质配备灭火器。

③灭火器配备数量由当地公安保卫、消防部门根据设备性质、房屋结构、面积大小、电器配备及用电情况等因素确定。

④灭火器摆放做到定位置、定数量、定负责人、定责任,放置地点要便于应急使用。

⑤灭火器上应粘贴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或者维修时间、维修厂家、维修合格证。

⑥灭火器必须按时限维修、更新,不得超期使用。

⑦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对职工进行各种形式的防火安全教育和使用灭火器的补救演习。

⑧对于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对消防通信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物消防设施,应明确主管责任,由一方统一管理。

⑨要定期进行消防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回答人的补充  2011-03-1512:

06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机房工作人员在进入机房前按照要求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作业时不得戴金属物品或穿戴纽扣的衣服,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强磁危险物品进入机房,机房内不准吸烟,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2、机房内要定期清洁、吸尘,清洁机房时不得用水冲洗,不得使用易燃液体擦洗设备或地板。

3、必须在机房动用明火施工的,要向本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申请,经审查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机房内严禁抛掷工具、器材和其他物品。

不准在通道放置任何物品。

5、检修设备或登高作业,衣服口袋、工具袋里的工具、材料不得外露,以防掉落。

6、机房内严格控制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禁止使用电炉、微波炉等高温电热器具。

7、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得带电作业,不得随便拆卸机器,经常检查各种用电设备性能是否良好。

8、计算机系统文件应有备份,重要软件数据要定期备份。

9、计算机系统要定期查毒,做到系统无病毒,无与系统无关的资料和游戏;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防止计算机泄密和犯罪事件的发生。

10、应在下班前关好门窗,断开无关电源,检查、消除室内不安全因素。

微机安全管理制度1、微机设备属通信生产工具,任何人不得占用;2、无关人员不得动用微机及附属设备;3、机器使用人员不得在微机上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操作;4、严禁使用自带软盘、光盘在微机上操作,以免感染病毒,破坏程序;5、严禁擅自更改、调用微机程序;6、严禁无关物品与机器接触;7、机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声音和气味,要立即关闭机器及电源,通知技术值班员处理;8、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定,对不明事项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不得随意调节和强行拆卸机器设备;9、发现故障及时与维修人员联系,不得擅自处理;10、微机电源插板必须专用不准插接任何用电设备;11、工作完毕及时关闭设备,切断电源。

网络管理1、网络管理员应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严谨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刻苦钻研,积极进取;2、网络管理员负责微机中心网络设备的管理、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建立网络设备档案,及时登记网络运行状况。

3、网络管理员在出现网络故障时应及时应对,应在事故现场尽快恢复出现的问题,并做好登记。

4、网络管理员应不断学习,完善网络和设备性能,使其能达到设计使用要求,以更好的位生产服务。

5、建立健全网络登记簿,定期记录网络设备的软硬件运行状况和线路状况。

6、所有网络设备的最近密码由网络管理员专人掌握,并定期进行更换,做好登记,并以密码信的形式交档案管理员存档。

7、有关网络方面的技术档案和来往文件及传真由网络管理员负责管理,定期交档案管理员存档。

8、网络管理员负责所有网络系统的备份工作。

备份一天两份,一份自己保管,另一份连同调备档案交管理员存档。

9、网络管理员负责制定值班人员网络维护计划,协助其工作。

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为了加强对邮政系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管理,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使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理。

避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现根据国家局、省局指标,制定我局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如下:

1、市局设立对安全生产事故及隐患的举报电话:

(人教部),(安全保卫部);2、发现人员伤亡事故或事故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并与主管人员取得联系,做好事故或隐患的处理工作;3、对举报人员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奖励办法市局统一制定。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与处理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工作应本着统计准确、调查清上报及时、处理严肃的原则,认真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上原则要求,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的具体内容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

1、事故的分类①轻伤事故:

指职工在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②重伤事故:

按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意见》执行。

③死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2、各单位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有关领导应根据事故情况上报市局人教部,安全保卫部、工会或地方劳动、司法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报告内容包括:

①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③事故愿意、性质的初步分析判断;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⑤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事故结案后腰补报事故的经过、责任者的审查情况、事故的责任鉴定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情况。

3、对伤亡事故的调查①对轻伤事故的调查:

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共同调查确定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并及时报送市局人教部和工会。

②如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和工会要组成调查组,协助地方劳动部、公安、检查及工会等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③调查组的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及建议,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④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单位的相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或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

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4、伤亡事故的处理①各单位要严肃认真地处理伤亡事故。

发生事故后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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