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评审内容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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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评审内容范文
合同评审内容范文
管理评审报告内容
1.管理评审名称
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后的第一次管理评审
2.管理评审时间
3.评审目的
●评价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为迎接7月份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的现场评审做准备。
●重点对内审中发现的体系不符合项和有关质量报告进行评审,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质量体系适合标准要求和本实验室的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4.评审参加部门/人员:
5.评审输入
●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适宜性(适应内外环境的特性)报告。
●质量管理体系充分性报告。
●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报告。
●质量监督报告
●实验室能力分析报告。
●其他有关信息、客户的、抱怨员工的反馈和意见等。
6.评审过程
年月日,由院长主持进行了管理评审。
听取了……报告。
办公室对会议情况做了记录。
会议对各项报告等有关资料进行了评审,形成并通过了评审结论;会议成员进行了签字。
7.评审结论
●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本院依据AL/AC01:
xx实验室认可准则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经过半年多的正式运行,并进行了两次内部审核,对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了整改,实施了纠正措施。
体系运行表明,质量管理体系的要素和质量活动是受控的,未发生客户重大投诉,满足AL的相关要求,初步建立了自我评价和自我完善的机制,本院质量管理体系是适宜的和有效的。
●实验室技术能力
实验室的人员配置和培训、环境设施、检测/校准方法、仪器设备配备、测量溯源性、抽样和检测/校准物品的处置,结果报告的质量等,与本院申请认可得能力范围相适应。
符合AL/AC01:
xx实验室认可准则、客户需求和AL的相关要求。
●做好迎接AL现场评审的准备工作
质管办和质量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第二次内审的不符合项进行跟踪验证,确保纠正措施得到实施。
质管办和质量负责人在AL现场评审前,对全体员工再一次进行质量体系文件宣贯并进行考核,提高员工质量意识。
考核成绩要与年终综合考核挂钩。
全体职工必须不断努力,使我们的质量体系基本适合本实验室的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8.整改计划
(第二次内审整改计划表)
合同审计的主要内容[1]
(一)合同签订前审计
合同签订前审计是合同审计的重点和关键,因为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任何疏漏或失误,都有可能给企业造成损失或带来风险。
对于重要的合同,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全过程监督。
合同签订前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查签订合同的必要性。
主要审查2.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目标,合同项目是否列入企业的计划,是否已安排了相应的财务预算。
2、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主要审查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否违*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审查合同是否符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要求,履行该合同是否给本企业带来预期利益;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有签订该合同的权利,对方是否有履行该合同的能力和诚意,选择对方签订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
3、审查合同条款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合同条款的完整性,主要审查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是否完整);合同条款是否规范、用词是否准确。
合同条款的真实性,审查是对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重要条款除了审查形式上的完整性还要审查其真实性、合理性,如合同当事人的信誉、经营范围、履约能力、售后服务;合同的内容是否可行,是否经过单位相关部门的论证。
4、审查合同在企业内部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会签,拟签订合同的人是否得到适当的授权,合同拟盖公章是否符合企业的规定。
(二)合同履行过程的审计
主要审查履行合同的主体是否是合同的当事人,有无由他人代为履行的情况;审查双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承担应尽的义务;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地点是否与合同约定相同;以分次、分期、分部履行的方式签订的合同,其履行方式是否约定一致;合同的履行费用结算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优惠承诺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履行该合同是否达到预定的效益;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合同违约责任是否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合同纠纷的处理是否及时、合法、合理。
(三)合同变更的审计
合同变更的审计是指对当事人修改或者补充的合同内容进行的审计。
具体审查的内容包括:
合同的变更理由是否充分,有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导致合同权利义务对一方当事人不合理、不公正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是否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当事人是否履行法定程序;合同变更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变更条款是否真实、完整。
(四)终止合同的审计
终止合同的审计主要包括:
合同终止是否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是否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对已解除的合同,当事人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解除已履行的合同后,已履行方是否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要求对方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五)合同日常管理审计
主要审查企业有无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具备相应的资格,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有无重大合同变更的风险防范措施;审查合同的归档和保管是否完整。
[]
合同审计的主要方法[1]
(一)询问法
包括问卷调查法、面谈法、专题讨论法等。
实际工作中多采取问卷调查法。
调查问卷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设计:
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岗位职责制定及履行情况;合同管理流程情况;合同管理基础工作,如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台账、合同档案管理是否建立健全等。
(二)流程图法
主要是将招投标、委托授权、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终结及售后服务全过程,以流程图的形式绘制出来,从而识别合同风险。
这种方法比较简洁和直观,易于发现关键控制点的风险因素。
(三)测试表法
主要是将合同各关键控制环节以测试表的形式进行测试,以查找合同管理的风险点和控制缺陷,分析其潜在*和重要程度,提出规避和防范风险的措施。
测试表主要包括:
1、市场准入控制测试表。
主要测试当事人的资质、市场准入情况以及合同转包、分包情况。
2、招投标和授权批准控制测试表。
主要测试经济业务是否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过程是否规范、招投标收入是否纳入统一财务管理、合同签订程序是否到位、甲方代理人是否持有委托授权书等。
3、合同条款内容及履行情况测试表。
主要测试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金和赔偿金是否明确具体,履行情况如何,付款凭证的数据是否与物资验收单、发票、合同履行结算单相一致等。
(四)现场观察
深入合同相关方现场,了解合同双方的资质资信情况,观察工艺流程,获得第一手资料。
其客观性较强,是保证审计质量的有效途径。
(五)历史分析法
审查与合同相关的财务、统计和企业管理历史资料,如通过检查车辆索赔记录及其他风险信息,确定已投保车辆发生的修理费是否计入有关项目中。
(六)环境分析法
主要是对相关方社会环境变化趋势,可能变更的法律法规等进行深入分析,查找风险因素和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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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计方式[1]
合同审计一般采取送达审计、网络审计、就地审计等方式。
送达审计,即企业内部合同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对合同文本、合同条款事先确定、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后,送内部审计部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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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计的程序[1]
1.进行合同审计,除应遵循审计工作的一般程序外,按以下程序进行:
信息收集。
合同审计人员对合同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送交审计的合同进行审查前,了解与所签合同有关的政策、规定、技术标准、规范以及价款、酬金计算依据等。
信息审查。
审计人员对合同立项依据、主体资质、对方资信、合同内容及签订程序等进行审查。
合同签订。
经审查合格的经济合同,由主审人签署意见并签名,经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盖合同审计专用章,送交合同经办(主办)单位或部门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合同审计台账登记;对审查不合格的或需要修改的合同,由内部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退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重新拟订或进行修改。
重新拟订或进行修改后的合同再报经审查合格后,盖合同审计专用章,送交合同经办(主办)单位或部门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跟踪审计。
合同执行中,根据需要,审计人员对合同执行结果进行跟踪审计,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审查有无违约行为,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重要合同审计。
合同签约前,对合同标的金额过大,和对本企业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包括物资采购、投资。
租赁、工程建设等合同,合同主审人员应:
参与合同调查和技术谈判:
调查了解工程情况,进行工程量测算,掌握对方履约能力、企业信誉、履行合同条件、有关政策规定等方面的问题,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合同条款的
正确性;了解草签合同的技术标准、规范等。
参与合同商务谈判:
了解草签合同的价款、酬金计算依据;进行标的测算和封标,监督招标投标工作。
参与议标合同谈判;在合同签约之前参与谈判工作,使之在调查中掌握的问题在谈判中得到解决。
3.审计签证:
合同的签约、履行、结算审计可不下达审计通知书,按审计签证项目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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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lawtime.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核心内容:
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审查合同效力,审查合同履行条款,审查合同违约条款,审查合同争议解决条款这四个方面的内容。
而在合同审查前应该要做好相应的准备,才可以更好地审查合同。
法律快车为您一一介绍。
合同是企业经营中明确交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文书,直接关系到企业法律责任的承担。
合同审查是指从法律方面对企业合同进行的法律把关,是企业签订合同之前的必经程序。
通过对企业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可以发现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争议。
合同审查一般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实施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申请审查即由相关业务部门将合同草案提交本企业法律事务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申请审查,由专职或兼职法务人员负责审查并签署意见。
要注意为审查人员留出足够时间,以保证审查质量。
实施审查即法律事务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收到合同审查申请后,及时安排法务人员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查。
提出审查意见即审查后出具书面意见。
要注意不受外界影响,体现审查意见的真实性、客观性;要明白无误,体现审查意见的明确性。
审查意见必须同对方协商、确认,然后再进行修改。
合同审查的常用方法有调查、比较、征求意见三种。
调查方法包括口头调查、书面调查、实地调查;比较方法包括与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的合同示范文本或与以前签订的同类合同进行比较;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包括企业各部门人员、其他法务人员或政府主管部门、权威机构等,通过征求意见可以弥补审查人员可能遗漏或疏忽的问题。
在合同审查前,要做好相应的准备。
首先,应当事先了解合同的签订背景、目的等,从而判断合同在签订后能否顺利履行。
其次,应当通过阅读合同的全部条款,准确把握合同项下所涉法律关系的性质,以确定该合同符合法律法规。
在审查合同前,必须认真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充分了解合同可能涉及的法律条文。
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合同效力的审查。
在审查合同时,应认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按照明确的法律关系的指引,判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并认真分析合同无效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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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若合同主体是自然人,应当审查其自身状况及是否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若合同主体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首先应审查其是否依法成立,其次应审查其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明。
另外,要注意合同是否附条件或附期限,所附条件或期限是否会产生歧义,防止无实际履行能力的人利用所附条件或期限从事非法行为。
要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无效条款,包括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无效的仲裁条款。
二是合同履行条款的审查。
首先是履行方式审查,合同在实际履行中存在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三种情形,应结合违约责任的约定审查双方义务的履行顺序,是否约定了提示履行义务等。
其次是必备条款审查,对合同的必备条款要认真审查,如质量标准、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
三是合同违约条款的审查。
违约条款如何约定,直接反映出该合同的质量如何,也直接反映了该合同能否顺利履行。
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些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这样约定: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有违约,则另一方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但如何赔偿、如何计算经济损失等这些最重要的问题都没有涉及,会对守约方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造成很大的障碍。
要解决这一问题,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计算方法。
如乙方逾期交付,则每日应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这样,一旦对方违约,甲方就可以直接向对方索赔违约金。
四是合同争议解决条款的审查。
在设定解决方式时应当选择诉讼或仲裁其中之一,在仲裁机构的选定上,应当明确仲裁机关的名称。
要注意,由于有些仲裁机关的名称曾发生改变,必须事先明确该机构现行合法有效的名称。
在选择法院诉讼过程中,应当注意不违反法律中规定的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以及诉讼或仲裁程序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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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庆斌
中国内部审计xx年11期
督导检查内容
一、将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院)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
1.职能部门加强对口支援工作监督管理。
二、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
1.主管职能部门定期对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调整反馈,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要。
三、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
1.职能部门对传染病管理定期监督检查、总结分析(有记录文件)。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主要承担本县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1.有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熟悉应急预案以及医院的执行流程。
五、医院有停电事件的应急对策。
1.有主管职能部门的督导检查和持续改进资料。
六、制订应急物资和设备储备计划,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有适量应急物资储备,有应对应急物资设备短缺的紧急供应渠道。
1.有主管职能部门监管记录。
七、有制度支持鼓励医务人员参与,根据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开展的相关调查研究的,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与设施,取得成果。
1.职能部门对工作有监管,有追踪、有评估与持续改进。
八、有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有可操作流程,提高患者预约就诊比例。
1.有职能部门负责统一预约管理和协调工作。
九、有改善门诊服务、方便患者就医的绩效考评和分配政策,支持医务人员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
1.职能部门对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价,有持续改进措施成效评价的记录。
十、建立健全医院应急管理组织和应急指挥系统,负责医院应急管理工作。
1.有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2.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十一、急诊科布局、设备设施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
1.主管职能部门熟悉急诊科建设基本要求。
十二、急诊科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1.主管的职能部门人员熟悉急诊科人员配备要求。
十三、急诊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主持与负责,急诊服务及时、安全、便捷、有效,提高急诊分诊能力。
1.职能部门对急诊抢救工作有监督评价,对存在问题有持续改进措
施并得到落实。
十四、医院管理部门对急诊实施管理与协调。
1.职能部门对急诊抢救工作有监管,定期评价医院急诊体系对院内
外紧急事件的反应能力,对存在问题有持续改进措施并得到落实。
十五、加强急诊检诊、分诊,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有效分流非急危重症患者。
1.职能部门对存在问题提出的改进措施,得到落实。
十六、有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制度与流程,控制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1.职能部门对执行急诊留观制度中存在问题,提出的改进措施。
原则应无超过72小时留观病人(抢救中毒、昏迷或用呼吸机的病人可适度延长)。
十七、实施急诊分区救治、有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各科室职责明确。
1.主管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对存在问题与缺陷有改进措施。
十八、对急性创伤、农药中毒、急诊分娩、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高危妊娠孕产妇等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服务时限有明文规定,能落实到位。
(★)
1.职能部门知晓与履行监管责任,对存在问题与缺陷有改进措施。
十九、有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的相关制度。
其他科室接到急诊科会诊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急诊会诊。
1.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对存在问题与缺陷有改进措施。
二十、仪器设备及药品配臵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标准。
1.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对存在问题与缺陷有改进措施。
二十一、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各种抢救设备,掌握各种抢救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技能。
1.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对存在问题与缺陷有改进措施。
二十二、完善患者入院、出院、转科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和标准,改进服务流程,方便患者。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二十三、有为急诊患者提供合理、便捷的入院相关制度与流程,危重患者应先抢救并及时办理入院手续。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二十四、为患者提供办理入院、出院手续个性化服务和帮助。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二十五、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内,在职能部门组织下,医院应建立与实施双向转诊制度。
1.在职能部门组织下,医院应建立与实施双向转诊制度与流程。
二十六、加强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预约管理,提高患者健康知
识水平和出院后医疗、护理及康复措施的知晓度。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二十七、有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相应保障措施,严格收费服务管理,方便患者就医。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二十八、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和公示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二十九、保障各类参加基本医疗保障人员的权益,强化参保患者知情同意。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三十、患者及其近亲属、授权委托人对病情、诊断、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等具有知情选择的权利。
医院有相关制度保证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
(★)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三十一、向患者、家属或授权委托人说明病情及治疗方式、特殊治疗及处臵,并获得其同意,说明内容应有记录。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三十二、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
1.有主管职能部门监督检查。
三十三、医院针对医务人员开展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医患沟通等培训,相关医务人员能够知晓并遵循。
1.有主管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医务人员遵循的情况。
三十四、贯彻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实行“首诉负责制”,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统一接受、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及时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2.职能部门对提出持续改进措施有成效评价的记录。
三十五、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三十六、为患者提供就诊接待、引导、咨询服务。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三十七、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三十八、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等项目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三十九、完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健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四十、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重点是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科(室),手术室、急诊室、产房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四十一、按规定开具完整的医嘱或处方。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四十二、有紧急情况下下达口头医嘱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四十三、有危急值报告制度与处臵流程。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四十四、有手术患者术前准备的相关管理制度。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四十五、有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相关制度与流程。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四十六、有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流程。
(★)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四十七、按照手卫生规范,正确配臵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为执行手卫生提供必需的保障与有效的监管措施。
1.职能部门有对手卫生设备和手卫生依从性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四十八、医护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循手卫生相关要求。
(★)
1.职能部门有对规范洗手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四十九、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规章制度。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五十、对高浓度电解质、易混淆(听似、看似)、一品多规或多剂型药品如在病区储存,则必须做到专柜加锁,有高危药品的标识,做到全院统一“警示标识”。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五十一、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有严格的核对程序,并由转抄和执行者签名确认。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