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协议书五篇.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5287821 上传时间:2022-12-14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1.7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委托加工协议书五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委托加工协议书五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委托加工协议书五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委托加工协议书五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委托加工协议书五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委托加工协议书五篇.docx

《委托加工协议书五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委托加工协议书五篇.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委托加工协议书五篇.docx

委托加工协议书五篇

委托加工协议书五篇

委托加工协议书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

就乙方委托甲方代加工红枣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双方须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加工红枣的品种、重量:

  乙方委托甲方代加工的红枣品种为:

枣,重量____吨。

枣,重量______吨。

  二、委托代加工工作范围、质量标准、费用:

  

(1)乙方委托甲方代加工红枣的工作范围为:

原料卸车、粗分选(机选)、清洗、烘干、称重、装箱、装车。

  

(2)代加工红枣质量标准:

符合乙方的质量标准要求或按行业通行做法执行。

  (3)代加工费用:

____元/公斤(按红枣原料进厂时的重量计算),代加工费用不包含纸箱、内膜袋、胶带的费用。

乙方如需使用甲方包装材料,按甲方的材料收费标准另行支付费用。

  三、如乙方使用甲方周转筐拉运红枣,周转筐出厂时,乙方须交押金,每个周转筐20元,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七天内不收费,7天至15天,收取租金2元/个;15天至30天,收取租金4元/个;一个月以上按出售处理,20元/个。

  四、乙方委托代加工的红枣,甲方不负责出具检测报告,如果乙方要

  检测报告,甲方可以代办送检,但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费用结算:

乙方在拉运红枣时,须付清甲方加工费,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委托代加工的红枣,直至乙方付清加工费为止。

  六、乙方的红枣在进入甲方加工厂后,乙方应当自行安排相关人员对代加工的红枣进行看管、监督,但不得妨碍甲方正常工作。

甲方为乙方看管人员免费提供食宿。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承揽人:

  年月日

委托加工协议书篇2

  本合约双方当事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北京利百加珠宝饰品有限公司

  代理加工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执行业务需要,委托由乙方加工珍珠(以淡水珍珠、天然海水为主),经双方协商合约如下:

  第一条:

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串珠订货单。

  2、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串珠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串珠订单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串珠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委托串珠订单的主要内容为串珠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委托串珠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4、订单货物串珠价格确认:

由乙方根据串珠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5、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串珠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6、串珠费:

手链3.0元/串项链4.0元/串。

  7、在您签收首批产品后,500元合作金无息返还,人员第一次串珠为3000串,多劳多得,接货物签合同时都有预付加工费,串珠完成后现金结算所有加工费。

  8、乙方与甲方商讨后,同时自愿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合同履约金共计叁仟捌百元。

  9、乙方必须将合同按规定签好并寄回一份给甲方,甲方返还乙方所有合同履约金。

  第四条:

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串珠生产之产品为珍珠再加工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串珠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串珠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串珠。

  4、乙方所串珠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串珠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

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5、一经由甲方接洽的客户,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情况下直接跟甲方的客户合作,否则甲方有权追付乙方赔偿。

  6、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

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所交付的串珠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

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加工。

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以及办理安全加工许可证,工商许可证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

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2、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1、每次生产前,甲乙双方通过协议后,由甲方向乙方下具《订购单》,乙方收到甲方下具有效的《订购单》后立即安排生产事且,按订购单的要求制作和交货期限内交货。

  2、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串珠的数量及串珠费,乙方同时确定串珠及完成时间。

  3、订货价格:

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4、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

乙方必须按规定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1、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如纸箱等),由乙方提供。

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可由甲方自己派人配送,或由第三方物流公司代为配送到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乙方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送回送到甲方公司,或由甲方派人上门回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2、付款方式:

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2、违约之处罚原则:

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1、因不可抗力因素:

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1、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兼职加工人员统一以会员号发工资发货为标准,每个兼职加工人员都必须加入公司会员.

  第十五条:

兼职加工人员要对我公司所委托之加工珍珠材料,负保护之法律责任,非经我公司之书面同意,不得私自损坏或丢失.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本公司先支付所加工产品一半的薪金__0元,余下一半的薪金等加工完珍珠的时候支付给兼职加工人员

  第十七条:

本合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约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约定之。

  本合同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甲方:

北京利百加珠宝饰品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代表:

(签字盖章)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

  地址:

  日期:

年月日期:

年月日

委托加工协议书篇3

  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和友好的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一事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__________,加工数量、款式、规格、单价如下表格: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原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乙方必须依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或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

如乙方使用缺陷原材料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甲方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刻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3.甲方中途需要变更加工要求的,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修改意见。

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技术资料或图纸等,如果甲方要求保密的,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留存技术资料或图纸等的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如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第七条验收标准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

对于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如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八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第九条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加工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解除合同,应偿付乙方酬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3.无故拒绝接收加工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且乙方有权将加工物变卖。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品,甲方同意利用的,应按质论价,酌减价款。

  2.交付加工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4.中途解除合同,应偿付甲方酬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除《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另有规定以外,以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一条协议期限

  甲方授予乙方加工__________时效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双方协议执行顺利,期满时乙方将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两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

  __公司(盖章):

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加工协议书篇4

  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材加工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根据生产或贸易需要,委托乙方加工卷板,该卷板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加工通知单,甲方确认,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调拨和加工所有权属甲方的货物。

  3.乙方根据事先约定的提货时间,加工好指定钢材,保证甲方准时提货。

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提货,应提前8小时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尽量满足乙方需求。

  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附件一《加工单价表》”的内容收取加工费用。

如遇市场行情变化乙方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双方可以协商。

  5.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

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但因战争、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均免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地:

委托加工协议书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更好地开拓市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系列化妆品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1、乙方委托甲方生产的化妆品统一以甲方名义生产,乙方负责其委托加工的系列化妆品的销售工作。

  2、乙方委托加工的系列化妆品,其资金、技术、销售(售后服务)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自负盈亏,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3、甲方允许乙方委托加工的化妆品包装上使用甲方的名称及有关证号[上海尚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卫生许可证:

(__)卫妆准字06-xk-0016号、生产许可证:

xk16-108-__]。

  4、乙方委托加工的系列化妆品,其产品质量要求、包装标签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发布、制订的标准执行,如有产品需自拟标准,则甲方可以负责申报,费用有乙方支付。

  5、乙方投资开发的各种规格产品,其包装标签需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生产。

  6、乙方出品的系列化妆品在本协议期内,需自行或委托甲方送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上海市洗涤剂化妆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需确保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的有效性,否则视同甲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8、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内,乙方投资开发的各种规格产品不得委托第三方加工,否则视乙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9、本协议有效期满前两各月,任何一方可就是否续约通知对方。

如有意向,双方可续约。

如未续约,则从协议终止日起,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生产化妆品(原协议期内所订包材用完为止)。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动态背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