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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机料法环解读

人机料法环,案例五真言(五)

环境是施工期间必须要考虑的因素,对应不同的环境,在施工期间就要有相对的措施,在考试作答的时候,我们可以把环境理解为施工条件,那么对应施工中的各种环境我们都应该具备哪些措施。

对于市政工程来说,可能影响到施工的有施工环境、自然环境、地质地理环境、社会环境。

对于社会环境,一般包括物价上涨、通货膨胀、政府出条款、工人工资上调、新出台规定、法律等,在市政的考试上考核的不是很多,遇到这类问题,一般案例都会和索赔联系,或者更直接的说是和钱联系,像是这种政府出新条款、新规定、以及出现新法规等属于是国家政策性的调整,风险都是由业主承担。

但是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等,一般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约定,在变化幅度以内的情况下,有施工单位承担,超过约定的变化幅度,就是由建设单位承担。

假如出现考题,一般都会在背景的合同条款上有说明。

例如2011年案例有关钢筋价款的调整就是这类题目。

相对于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可考核的知识就比较多,既有不可抗力也有普通的自然环境。

对于不可抗力主要是风、雨、雪、洪、震等破坏力极强的这些因素,判别主要是看那些关键词,如果是不可抗力一定会有——极为罕见、非季节性、合同约定以外、x年不遇等,也就是说对于不可抗力他不会很含糊,一定是让你可以一目了然。

那么这些不可抗力会出的考题也绝不会让你去考虑如何去做技术上的应对,命题人考核的也是造价知识,就是索赔。

索赔工期,但是这里费用索赔一定是工程实体索赔和运至施工现场用于工程实体的材料和设备,不包括施工单位自由设备和临时设施的损坏,也不包括施工单位自己人员的伤亡。

不过在这里面有一个争议,就是模板和脚手架在不可抗力中遭受破坏,到底是不是可以索赔,估计近一两年对这个地方会有明确规定,在此期间考试不会出题。

在不可抗力的索赔注意两点,第一是不能索赔窝工费,第二工期索赔是包括不可抗力之后现场恢复的时间,当然在现场修复的有关费用是可以索赔的。

这里大家思考一下,如果一个道路加管线工程,沟槽开挖完毕,管道垫层已经施工完毕,井室尚未砌筑,遭到不可抗力(洪水),致使已施工沟槽被淤泥填平,在洪水过后,沟槽清理二次开挖的工期和费用可以索赔,但是对于施工现场的管道工、瓦工等工人的窝工费用是不是可以索赔?

也就是说不可抗力之后,施工单位有一部分人现场清理,但是施工单位其他工人在清理现场期间的窝工费用是不是可以索赔。

这个对于不可抗力的后期索赔描述我国的规范文件都没有详细描述。

自然环境的另一个地方就是非不可抗力的地方,比如雨季、冬季、高温,这些地方对应的不是索赔,而是我们施工单位的措施,可以结合技术考点,例如道路的路基、基层、面层的雨季、冬季和高温环境下如何施工,历来考核的也比较多,还有混凝土的冬季施工措施(二级教材介绍比较详细)。

对于季节性施工,一般注意几个字:

快(不管是雨季、冬季、高温都是如此)、盖(高温施工混凝土(养护)、混凝土冬季施工(保温)、冬季道路路基需要有一层松散的覆土)、晒(雨季路基遭到雨淋之后)。

当然由于12年在道路上的冬季施工出得较多,雨季13年季节性施工出题可能性会减小。

可能出现与技术措施的另一个重要考点就是施工现场环境,施工现场环境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纯粹的技术措施可以解决的比如施工现场有地下水,需要降水措施,或者在考题中没有问到降水,但是说到施工位置临x河;紧邻x建筑,那么需要对建筑物加固或者是在建筑物周围做桩或者隔水帷幕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背景里面没有提到在地勘报告中没有提到的字样,那么就是施工单位需要自己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自己需要考虑的技术措施,就不要考虑是索赔考点,这个地方一般是在考技术。

另一个是技术措施加管理措施的环境知识,比如地处闹市区、人流密集、紧邻学校、繁华地带等字样,那么我们看到这些字的时候,必须要想到交通导行,夜间施工手续、噪声手续的办理等,还有的如果提到地下既有专业管线,这里考核的就是拆改、保护、暴露等施工措施,同时也需要有联系产权单位,会同协商解决的管理措施。

(2011年案例)。

大家不妨翻开历年真题,将其中背景资料中介绍的有关环境介绍找出来,自己进行一下总结,看看对于这些我们都该如何作答。

下面我列举了几个题目。

例如2005年案例二:

某立交桥工程全长1600m,该桥为平行分离式立交桥,跨越一条交通繁忙的铁路和一条各类中小船只来往穿梭的河流。

全桥共70孔,基桩全部用打入桩,陆上桩为40cm*40cm,跨铁路的3只墩为45cm*45cm,每承台为32根;河中3只墩,打入桩为45cm*45cm,每承台为66根。

一般柱长不超过46m。

承台为高筑形式,墩为多柱式钢筋混凝土圆形柱,桥台为高筑埋置式,盖梁为普通钢筋混凝土梁,梁为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梁和T梁(2孔和4孔)。

先不要管后面的问题,就此题背景的交通环境,我们如果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的时候,需要考虑哪些问题。

首先需要与河道管理部门联系以及河运交通部门相联系,需要得到他们的配合,这个和交通导行其实是一回事,我们虽然没有介绍过河道内施工和铁路跨越的施工,但是可以套交通导行以及箱涵穿越铁路那里面的管理知识。

对于河道,可以分段施工,保证通航,在沉桩、承台、墩柱、盖梁施工后,应考虑用穿巷架桥机架设T梁,此时需要协同航道管理部门,按照通航高峰时间表安排T梁安装,保证通航宽度等等知识。

     对于跨越铁路的的这点与河道一样,也是联系铁路部门,通航时间表,与铁路部门协商T梁的架设时间;不一样的是由于火车通过有震动,所以需要和铁路部门沟通,在桥梁下部工序施工的时候,火车需要降速通过,并且火车通过的时候需要停止施工过(参考2016年案例五,不同的是那个是在铁路下面施工)。

2007年案例二:

背景资料:

某污水厂扩建工程,由原水管线、格栅间、提升泵房、沉砂池、初沉池等组成,承包单位以2250万元中标。

原水管线基底标高为-6.00m(地面标高为±0.00),基底处于砂砾层内,且北邻S河,地下水位标高为-3.00m。

这个地方主要考虑降水措施,第一是地下水位较高,而且北临S河,因为原水管线为条形基坑(槽),根据《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应采用双排降水井。

布置在基坑(槽)两侧距槽口边缘1~2m,北侧井点应适当加密,并且选择合适的抽水设备,另配以地面排水系统。

如果井点降水不能满足降水要求,可以考虑在北侧做隔水帷幕。

2007年案例五:

背景资料:

某公司承接了某城市道路的改扩建工程。

工程中包含一段长240m的新增路线(含下水道200m)和一段长220m的路面改造(含下水道200m),另需拆除一座旧人行天桥,新建一座立交桥。

工程位于城市繁华地带,建筑物多,地下管网密集,交通量大。

新增线路部分地下水位位于-4.0m处(原地面高程为±0.0m),下水道基坑设计底高程为-5.5m,

这个题目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城市市政工程,属于和实际很接近的题目,还是不要去管后面的问题,因为这个题目的考核点没有很好的体现出这个背景,我们分析一下,这里的管理知识又哪些:

城市繁华地带,那么施工前需要办理噪声的手续,考题可以问你是谁办理,到哪里办理,还可能问道夜间施工知识,也是办理手续,以及走访等问题;交通量大,那么就牵扯交通导行,交通导行是市政的特色,虽然2011年考核了一部分,但是还有很多地方值得去考;地下管网密集,建筑物多,那么也就是在考核你的和产权单位的联系配合,2011年一建和2013年二建都做过考核;地下水水位高于新增管道,虽然题目最后没有直接问你降水,但是问你需要哪些是专项方案,那么头脑中必须有降水;拆除就天桥,建立新天桥,那么需要知道拆除的那一些列相关知识,比如是机械拆除、人工拆除还是爆破拆除,拆除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哪些,谁办理,如果是爆破拆除,那么爆破的一些列手续(炸药的买、运、存、用)等相关考点,再就是市政的有关平面布置,由于施工场地紧张,那么需要将平面布置的动态控制等。

在考过的这些年的案例背景中还有很多相关施工环境的介绍,大家如果可以把每一个背景的这些点都找出来逐一分析在展开,那么你就会对市政工程非常熟悉,考试无非也就是在考这些知识点。

由于人机料法环系列的——四,施工方法涉及到的知识太多,准备晚些时候在写,大家先看看环境的知识吧。

还有一点我本来不想在这里提及,但是想来还是在这里弱弱的说一句,我写的这些东西都是我自己根据自己对教材、标准规范和自己多年施工的理解,也许和谁的想法一样,但绝无抄袭,或许我写的东西还有不完善的地方,甚至是理解上的错误,我希望大家可以留言探讨,但是恶语中伤、诽谤、诅咒的这些事情不要在在发生了,对于在我空间那咒我、咒我全家的那位仁兄,我不知道你处于什么原因,但是我希望以后不要在出现类似的事情,这件事就让他成为过去吧。

我的目的是在一建的考试中尽我所能帮助大家通过考试,包括每一个考生。

 

张冠李戴的题目

在一级建造师考试的题目里面有一种题目叫做张冠李戴的题目,这种题目虽然分数不是太多,但出现的频率还是很高的,这些题目大概都是基本问题,如:

应该是公司做的事情却被项目经理做了,今年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问题;还有就是单位主体错误,例如该建设单位做的事情让施工单位做,比如组织竣工验收;还有本单位主体错误,比如工地上安全员组织检查等。

这些题目都是历年以来案例的考点,所以你要是在复习的时候见到谁做什么的时候要格外注意,当时头脑里就要多想一下,假如我去命题要是在这里命题,我会如何张冠李戴。

并且我们在复习的最后阶段最好是把我们周围的这些人都需要做什么,列一个表格,对比记忆。

比如建设单位需要做什么(按照法规教材上回答,除了安全事故和噪声措施需要施工单位上报,其余的都是要建设单位办理)办理施工许可证、组织招投标、组织竣工验收、到城建档案馆办理预验收、竣工后办理备案手续等。

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工程款支付等。

再就是专监和总监工作的混淆,例如在分部分项检验批验收组织者。

施工单位内部主要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之间的责任互相变化,技术负责人主要是交底和图纸会审,专职安全员主要是做具体的安全工作,和实施性的安全管理监督,而组织等相关的内容都是项目经理做。

还有一点就是质监站监督的作用,但是不是组织者。

总之,大家还是把我们施工中遇到的所有人员列一个表格 ,把其中的有关人员职责在表中对比列出,这个分数是绝对不能丢的分数。

再论专项方案与专家论证

  对于今天在写这个考点解析,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就是对我前面的日志有错误的地方做一个澄清。

第二是今年二级建筑和市政都考核到相关的知识,并且考核的依据都是建质[2009]87号文,也就是第三版教材的依据。

     就是这个日志,当时题目是《专项方案与专家论证—高频考点》当时我写的是建质[2004]213号并没有废止,两项“办法”依然都在使用。

 其实是不对的,因为在建质[2009]87号 的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废止。

由于我在看这个文件的时候主要是在看那两个附录,都有哪些工程是需要做专项方案和专家论证的,而没有注意正文,对于自己的疏忽像读者表示歉意。

既然建质[2004]213号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废止。

那么以后考核的依据就只有建质[2009]87号这一个文件了。

所以对这个文件更需要仔细研究,通过今年二建建筑和市政都涉及到这个考点,那么我们也分析一下,如果一建考核会出什么题目。

  第一我觉得有可能考程序,比如今年二级建筑就在问:

要求总承包单位独立编制与之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 并上报。

这里既是在考87号第六条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同时又在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所以,这个地方就不能回答塔吊的专项方案就不能是总包单位单独编制。

  第二觉得可能考专项方案的内容,如果这么出题,属于较难的题目了,在87号 第七条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

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

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如果不能记住这么多,那么也必须记住安全的几个点和计算书,因为这是专项方案和一般方案的区别。

  第三是需要注意市政考核的地方主要是地下、基坑,而建筑主要考核模板和支架,所以对于地下的部分,不妨按照出题人的思路,自己给自己出题从而达到特别熟练的地步,最后达到如果出现专项方案和专家论证的条件,马上条件反射的去找是不是有这样的问题或者隐含着这样的问题。

建质[2009]87号规定如下:

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二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专项方案与专家论证—高频考点

对于一级建造师实务考试来说,专项方案和专家论证是建筑、市政、公路机电等专业的高频考点,在市政的一级考试里面的2007年案例三和案例五、2009年案例一和案例四、2012年案例四都有所涉及。

所以说,对于一个知识点可以在案例考试中五次出现,那么这绝对是我们不容有半点忽视的。

在我们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标准规范以及管理办法中针对专项方案和专家论证的有:

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质[2004]213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二十六条对“两专”做出过规定,但是相对不够细致,在2004年建设部根据“两专”专门出台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那些工程需要做专项方案以及那些需要做专家论证做了明确规定。

之后在2009年建设部又出台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对建质[2004]213号的内容做了一定的改动,但是由于建质[2004]213号没有废止,所以现在两项“办法”依然都在使用。

但就同一问题的规定有冲突地方,肯定是以建质[2009]87号为准。

在市政的教材上面,第二版的教材在个知识点上引用的标准是建质[2004]213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而第三版的教材在这个点上引用的标准是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两个“办法”就基坑的专项方案的规定、桥梁施工、预应力张拉,爆破工程的规定的细化等等都有很大的不同,对于同一个分项分部的工程新办法与旧的办法不一致应该以新的为准,对于那些新的办法没有规定而旧的办法作出规定的那些条款一人适用,但是在案例回答的时候一定要说明,你是依据213号还是依据87号,比如:

预应力张拉是不是要编制专项方案,你的回答是依据建质[2004]213号,张拉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方案。

再比如顶管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你的回答依据是依据建质[2009]87号文件,以上工程编制的专项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

所以我们对于这个考点必须多花费一点时间,把这三部法规和办法仔细阅读,尤其是后面两个办法。

在2007年和2009年的案例题里面,案例的问题都是要求你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回答,回答的内容也多是以补充形式,而在2012年的案例里面,虽没有说明需要按照哪一个文件回答,但是案例要求回答的是:

顶管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且属于专家论证的范畴,而且按照87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专家论证的方案变更手续。

也就是说2012年考核的内容还是应该按照87号文件回答。

下面我将两个“办法”的相关条款摘录如下。

建质[2004]213号的规定是:

第三条 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建质[2009]87号规定如下:

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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