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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内部装修设计招标文件.docx

酒店内部装修设计招标文件

云南天恒大酒店内部装修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

 

二〇一四年月

招标公告2

第一章  投标须知6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6

二、投 标 须 知9

第二章  设计服务范围及内容18

一、项目概况18

二、设计任务书18

第三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24

一、商务文件24

二、技术文件37

第四章图纸38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

第六章  评标方法50

 

注:

本招标文件共页(不包括封面),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觉有缺损现象,请于购买招标文件24小时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招标公告

云南天恒大酒店内部装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及实力的单位前来参加报名投标。

1、项目名称:

云南天恒大酒店内部装修设计。

2、项目地点:

3、建筑总面积:

约平方米。

4、项目投资:

约人民币万元。

5、招标范围:

酒店公共区及酒店客房区的全部内部装饰装修设计。

设计任务须完成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6、资金来源:

自筹

7、本次招标采纳资格后审方式。

8、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

(2)国内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

2011年至今成功完成过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外或国内五星级酒店装饰装修设计项目。

(4)总设计师要求: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5年以上,主持过3个以上(含3个)类似项目设计工作。

(5)云南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入滇备案证。

9、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10、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

11、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刻及地址

报名时刻:

2014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00至17:

00。

地址:

1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正(¥/份),售后不退。

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刻:

2014年月日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5、开标时刻:

2014年月日时

16、开标地点:

17、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刻、地点、和方式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8、设计补偿:

关于达到设计招标文件要求但未中标的设计方案,招标人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二中标候选人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1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意事 项

 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为遵循招投标的有关规定,请投标人在出席开标会时,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至开标现场,由招标人纪检及公证人员登记验收:

1、开标时递交下列原件

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Ø授权托付书(原件)(托付代理人投标时提供)

2、交评标委员会审验

Ø投标担保收据原件或投标担保电汇凭证(原件)

Ø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Ø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国内企业)

Ø入滇备案证(原件,云南省外企业提供)

Ø投标文件签署人身份证(原件)。

Ø总设计师职称证,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

Ø2010年至今成功完成过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外或国内五星级酒店装饰装修设计项目合同(原件)。

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差不多设计收费

计费额

 4000万

专业调整系数

 1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

附加调整系数

 

浮动比例

(请注明上浮或下浮)

 

浮动后设计费总报价

(万元)

 

设计周期承诺

(总天数不得超过    天)

方案优化设计10天

施工图设计15天

质量承诺

 

备注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讲     明

1.

招标人

云南天恒大酒店

2.

工程名称

云南天恒大酒店内部装修设计

3.

项目地点

昆明市日新路与前卫西路交叉路口

4.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装修总面积:

平方米

项目投资:

约人民币万元。

招标范围:

酒店公共区及酒店客房区的全部内部装饰装修设计。

设计任务须完成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5.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设计深度、时刻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施工图设计时期,待方案最终确定后,投标人应提供满足监理及施工所必须的反映墙、地、顶面装修材料的设计图及关键节点大样图。

6. 

设计周期要求

方案优化设计10天

施工图设计15天

7.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8.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

国内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2011年至今成功完成过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外或国内五星级酒店装饰装修设计项目。

总设计师要求: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5年以上,主持过3个以上(含3个)类似项目设计工作。

云南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入滇备案证。

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0. 

报价方式

本项目设计收费基价为万元。

各投标人在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前提下自行报价,投标报价一经确定不再作任何调整。

按国家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公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治理规定》的通知(二00二年一月七日 计价格[2002]10号)]的下浮比例。

所报的下浮不得超过国家20%的规定范围。

1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12.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万元正(¥)

13.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银行电汇

14. 

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15. 

招标文件费

每份人民币元正(¥),售后不退。

16.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同意

17. 

联合体

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18. 

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1年至今

19.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字盖章

20.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不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按目录顺序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封面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托付人签字或盖章后密封,正、副本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副本及电子版可统一密封。

外层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时刻、年月日时分开标,现在间往常不得开封。

2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档一份。

2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刻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2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刻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24.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刻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刻:

年月日时

递交地点:

25. 

开标时刻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刻及地点

26.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打分法

27. 

知识产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另行他用。

招标成果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均须由投标人原创,不得包含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

招标人有权对所有招标成果文件中的部份或全部内容进行复制、展览、印刷、出版或其他形式的公布等。

28. 

投标文件的退还

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予退还

29. 

设计补偿费用

本次招标设投标补偿费用,补偿费用针对第二和第三中标候选人设立,具体金额为:

第二中标候选人1名:

补偿人民币元(大写:

元正)

第三中标候选人1名:

补偿人民币元(大写:

万元正)

二、投 标 须 知

(一)总则

1、工程讲明

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云南天恒大酒店内部装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项目建设规模: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及设计周期

2.1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设计周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审查

2.3.1中标人的设计施工图须同意招标人组织的专业工程专家委员会的审查,并依照审查意见对设计施工图作出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调整;

2.3.1设计方案报审:

中标单位须严格按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所规定的相关要求报送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并猎取批准,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应报批手续和相关档案的建立及竣工资料档案的建立。

3、资金来源

3.1本项目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5、现场踏勘

5.1经招标人同意后,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猎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未中标补偿

7.1按评标委员会评定出中标候选人排序表进行补偿,第二中标候选人1名,补偿人民币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1名,补偿人民币元(¥),其余中标侯选人不再进行补偿。

(二)招标文件讲明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设计服务范围及内容

第三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第四章 图纸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评标方法

8.2除8.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投标人猎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缺损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批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依照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不管是招标人依照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依照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刻15日前,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猎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若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未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澄清文件,由此造成投标人未收到澄清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0.2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若投标人在收到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未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修改文件,由此造成投标人未收到修改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刻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具体时刻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

12.1商务文件要紧包括下列内容:

12.1.1投标报价一览表

12.1.2设计费报价分析表

12.1.3投标函

12.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2.1.5授权托付书

12.1.6投标保证书

12.1.7投标人差不多情况表

12.1.8类似项目业绩表

12.1.9项目治理机构组成

12.1.10拟投入本项目的总设计师简历

12.1.11拟投入本项目的要紧设计人员简历

12.1.12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情况

12.1.13服务承诺

12.2技术文件要紧包括下列内容:

12.2.1编制设计大纲及方案

13、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能够按同样格式扩展)。

14、投标报价

14.1本项目设计收费基价为万元,各投标人在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前提下自行报价,投标报价一经确定不再作任何调整。

按国家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公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治理规定》的通知(二00二年一月七日 计价格[2002]10号)]的下浮比例。

所报的下浮不得超过国家20%的规定范围。

14.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范围及周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14.3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所要完成本设计项目报价。

每一项目只同意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同意。

14.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完成该项目的过程中应支付的费用的总和,包括成本、利润、税金、风险费、专家论证咨询、评审、公示、公布、成果验收、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产生的费用。

招标人可不能因任何因素调整合同价格。

14.5投标人须对其投标报价的计算依据、计算公式以及计算过程做出书面的详细讲明。

15、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纳的币种为人民币。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2在专门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能够依照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同意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投标保证金可采纳下列形式:

(1)银行电汇。

17.3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17.4关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7.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

17.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

17.5.3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致使招标人再次组织开标的。

17.5.4投标人在整个投标活动中有严峻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并经查实的。

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本次招标不同意替代方案。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投标人应按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

19.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晰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盖章、签字的内容,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签字。

由托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托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托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托付书无效。

19.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不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按目录顺序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封面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托付人签字或盖章后密封,正、副本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副本及电子版可统一密封。

外层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时刻、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现在间往常不得开封。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刻前提交投标文件,并带齐证件原件到开标现场由公证及监督人员登记、验收。

21.2招标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以后,将拒收投标文件。

21.3招标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刻,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刻为准。

21.4到投标截止时刻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之前,能够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晰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刻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2.4在投标截止时刻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3、开标

23.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刻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23.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3.3开标程序;

23.3.1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前由主持人对投标人代表进行点名;

23.3.2由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对开评标过程进行公证;

23.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要紧内容。

23.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3.5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4.1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4.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不予受理;

24.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4.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标

25、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应占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评标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封闭的保密条件下进行评审工作,任何人及单位不得阻碍、干扰评标委员会的正常工作。

25.2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评委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独立、实事求是的评标原则。

25.3设计评审标准要紧包括以下方面:

25.3.1对方案设计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分析、评价;

25.3.2对方案设计水平、设计质量高低、对招标目标的响应度进行综合评审;

25.3.3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的高低进行分析、评价;

25.3.4对方案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25.3.5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25.3.6对方案规划及经济技术指标的准确度进行比较、分析;

25.3.7对保证设计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进行分析、评价;

25.3.8方案本身的报价进行分析与评价

26、评标的程序

26.1组建评标委员会;

26.2按开标顺序,各投标人携带设计方案的演示资料(要求为电子文档,自备电脑,演示时刻为15分钟),向评标委员会讲解讲明其设计方案(未做此预备的视为自动放弃演示权),并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做出回答。

26.3资格后审;

26.4符合性审查;

26.5详细评审;

26.6完成评标报告;

27、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7.1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规定的方案是否提交,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有效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27.2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7.3评标委员会推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7.4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回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8、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8.1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采纳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低价和择优的原则,按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确定投标人的排名。

28.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依次推举排名前一~三名的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8.3招标人依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举的中标候选人,依据国家和地点现行法规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也能够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据现行法规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无义务对未中标人进行解释和讲明。

29、评标过程的保密

29.1开标后,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举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9.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举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阻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9.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缘故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七)合同的授予

30、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招标文件中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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