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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述职报告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述职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对我进行述职评议,这既是对我本人的关心爱护和鞭策促进,也是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现将我任职近四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任职以来的主要工作

  XX年4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几年来,我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突出团结发展这一主题,狠抓队伍建设这一关键,廉洁自律作好表率,依法行政当好参谋,以人为本搞好服务,扎实工作创新局面。

  始终突出团结主题,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的良好发展环境

  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障,是民族宗教工作的永恒主题。

抓团结稳定就是在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规,抓团结稳定就是在抓生产力的发展,在团结基础上求发展,在发展基础上求和谐,这就是我四年来的基本工作思路。

为此,我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狠抓团结稳定工作。

    1、积极调处矛盾维护团结。

几年来,我始终把维护团结稳定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在调处民族关系方面主要有三个比较典型的事例:

①XX年积极参与和妥善调处了晒北滩一瑶民因盗伐木材被金洞林业公安分局拘押期间非正常死亡,而导致衡阳、郴州、永州三市交界的三县瑶民联合上访一事;②XX年,省《艺海》杂志发表《一夜郎》剧作,歪曲了瑶族历史,丑化了瑶族先民,伤害了民族感情,引起了江华、广西等地瑶族同胞的强烈抗议。

事情出现后,我一方面认真做好江华、广西等方面的瑶族上层代表人士的思想稳定工作;另一方面及时与作者沟通,向省里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

最后得到了妥善解决,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③多次组织参与调处新疆回维民族同胞来我市经商与有关单位和人员发生的矛盾纠纷,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在化解宗教矛盾方面主要有五个比较典型的事例:

①指导祁阳、道县落实宗教房地产政策方面,取得了好的效果,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

②对蓝山塔山寺、江华豸山寺、零陵高山寺等寺庙的难点问题进行了逐一沟通、妥善调处,基本上理顺了关系。

③对双牌阳明山万寿寺、宁远九嶷山永福寺的内部管理方面的矛盾进行了妥善调处,促进了宗教领域的和睦。

④对江华鹏沙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向市委、政府和省宗教局作了专题汇报,提出了处理意见,虽然暂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但通过我们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避免了较大规模的集体上访行为。

⑤指导冷水滩、宁远、祁阳等县区查处了私设聚会点、非法传教、滥建寺庙的行为,制止了违法,打击了非法,保护了合法,仅祁阳县就依法拆除了寺庙36处,改作他用的寺庙16处。

  四年来,本委共受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案有36起,本人参与调处的有20余起,基本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没有出现一起牵扯到市委、市府主要精力的事件。

通过对以上敏感问题的妥善调处,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为营造永州和谐的发展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开展创建活动引导团结。

如何把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到加强团结、加快发展上来,是我时常考虑和紧抓不松的问题。

四年来,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例如,定期不定期地举办民族文艺汇演、民族体育运动会、民族文化交流会、民族知识竞赛,召开民族工作座谈会、印发民族宣传资料,创建民族团结示范点等活动。

以各种活动为载体,加强了各民族干部群众的联系和交往,帮助各族干部群众树立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

把团结稳定的思想意识贯彻到全市城乡基层群众之中,营造了一个团结和谐的良好环境。

XX年我们将江华涛圩镇创办成为全省民族团结示范点,并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了民族乡的7个村创办成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通过示范,充分发挥了典型的导向和带动作用,推进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在宗教界我们也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营造和谐环境。

XX年,我们在全市宗教场所开展了“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和“先进个人”的创建活动,其中被评为省级先进的单位2个、先进个人5名。

从XX年到现在,我们动员和争取宗教界捐资助学500余名、资金30余万元。

XX年,我市连遭六次洪涝灾害,我们动员市内宗教界,争取市外宗教界捐助资金财物折合人民币约100万元,分别送往各县灾区。

XX年12月,动员和引进境内外宗教界无偿捐助公益事业和扶贫开发项目14个,资金达500多万元。

这些义举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影响,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贡献。

    3、开展边界联谊增进团结。

永州市毗邻两广,与两广20个乡镇相连,边界线达430公里。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边界问题处理不好,就会直接影响民族团结、边界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为此,我们主动与广东清远市民宗局、广西贺州市民委沟通协商,决定从XX年起,开展每两年定期举办一次,三市轮流承办的湘粤桂毗邻市民族团结进步联谊活动。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首届民族团结进步联谊活动于当年12月在贺州成功举办,第二届联谊活动于今年底在永州举办。

通过这一举措,加强了民族团结,维护了边界稳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涌现了像江华码市镇、涛圩镇和江永源口瑶族乡这样的好典型。

    始终突出第一要务,大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保障。

四年来,我始终把贯彻落实民族法律法规作为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对民族地区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我委连续四年被省民委评为先进单位。

    1、加大学习宣传的力度,夯实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规的思想基础。

一是制定“四五”民族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认真地组织实施。

XX年,本委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联合制定了《永州市民族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并确定了江华和蓝山为试点县。

市民宗委编选印发了1000本《民族政策法规汇编》到全市各县区,组织了3期200余名各族干部参加的民族政策法规短训班,提高了基层干部的民族政策法规水平。

  二是争取领导重视,将民族宗教法规纳入各级中心学习组和市县党校的学习内容,并请省民委和省宗教局的领导来我市进行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法规专题讲座。

  三是对基层民族宗教干部和教职人员采取定期学习、在岗轮训、组织学习交流活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几年来,市县区两级共举办民族宗教干部、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学习民族宗教法规培训班68期,参训人员达5000多人。

  四是深入少数民族村组和宗教场点进行宣传教育。

本人率先垂范经常深入到江华、江永、道县、宁远、新田、双牌、蓝山、祁阳等县的瑶族乡村以及高山寺、永福寺等宗教场点宣讲民族宗教法规,提高了基层群众的民族宗教政策水平。

  与此同时,还利用媒体工具广泛进行民族宗教法规的宣传教育。

通过系统细致的社会宣传教育工作,全市广大群众的民族宗教政策水平逐步提高,为全市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规奠定了思想基础。

    2、加强措施配套,为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规提供基本保障。

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府和上级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四年来,我带领本委的同志相继完成了永州市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调查、永州民族地区十年扶贫情况调查、永州市散居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查、永州市民族干部情况调查、永州市宗教现状及其问题调查等十余个专题调研,形成了较高质量的综合调研报告,有的影响还较大。

如《关于实施大湘西战略的建议和要求》、《永州散居民族乡经济社会情况调查报告》中的一些政策建议,还被省委、省政府采纳。

XX年,省委、省府将江华纳入了大湘西开发范围,享受了优惠政策。

今年7月12日,省委常委会议专门听取了省民委的汇报,并作出了决定,将我市尚未进入大湘西开发范围的21个民族乡全部纳入了享受范围之列。

  二是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各方面支持,民族工作合力逐步形成。

几年来,我积极工作,主动汇报,争取市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民族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领导对民族工作倾注了大量心血。

从XX年到现在,市里已投入300多万元,帮助10个民族乡镇新建和改造了办公大楼,帮助江华争取50年大庆项目资金3000多万元。

15个民族乡在成立20周年乡庆之际,市县两级帮助支持项目建设36个,投入资金582万元。

市直有关单位,在加大扶持民族地区的一系列措施上给予了较大的倾斜。

据统计,XX-XX年市直各部门向国家和省里争取投入全市民族地区的项目建设资金达12.89亿元,其中财政资金为8.3亿元,信贷资金为4.6亿元。

  三是认真管好用好民族资金,充分发挥办点示范带动作用和拾遗补缺作用。

民宗委掌握的民族经费十分有限,如何使这些有限的资金,为民族地区的发展发挥最大的作用,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首先是千方百计争取项目资金。

XX年-XX年,我委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里的民委系统财政扶贫资金1067万元,散居发展资金480万,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365万,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150万。

其次是严格把好三关,管好用好民族资金。

即严格把好项目申报关、项目实施关和资金报账关。

第三是将办点示范和拾遗补缺紧密结合,使有限的资金产生最大的效益。

一方面集中一定的资金办好点示范,从XX年以来,我们每年都集中投入15到20万元,办好一个“民委系统连心工程”。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投入80万元,建好了四个“连心工程”。

我委作为市直扶贫牵头联系单位,已帮助三个偏远的瑶族贫困村脱了贫,每年都被市委评为扶贫先进牵头联系单位。

从XX年起,我们按照省民委的安排,在江华涛圩镇杉木根村创办了全省民族地区小康示范村,每年投入引导资金30-40万元,力争五年内创办成功。

这些示范点的创办,极大地调动了少数民族同胞脱贫致富的积极性,真正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另一方面,我们将大部分的资金投入到面上的少数民族乡村,帮助他们解决急需的困难。

五年来,我们共扶持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产业开发、移民扶贫等方面的项目300多个,投入资金1547万。

  四是努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为建设速度永州尽职尽责。

招商引资工作,对于民宗委来说,是一项十分艰难的任务。

几年来,我们做了大量工作,每年都完成了任务,获得了奖励。

    3、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促进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民族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生活,增强人民体质。

几年来,我们在广泛开展群众文化和群众体育的基础上,还组织筹备参与了省级以上的各种竞赛活动。

①组织筹备参加了全省首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参赛的6个节目全部获奖,其中两个节目荣获一等奖。

②成功地举办了全市首届民族知识电视大赛,并精心组队参加了全省的民族知识电视大赛,永州队夺得第二名。

③筹备参加了全省第五届民运会,市代表团获得了2金、2银、5铜和团体总分第5名的好成绩。

④组织筹备瑶族长鼓队参加了第五届全国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获得了优胜奖。

  二是大力扶持民族教育,努力提高各族群众的文化素质。

①加强了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的管理使用,确保了专款专用,发挥了良好效益。

②在民委系统扶贫资金的投入上,我们投入民族教育的项目和资金是比较多的。

③认真组织了一年一度的高考“两种考生”的审核工作,每年审核的考生均在XX人以上,基本上杜绝了弄虚作假的行为,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三是认真挖掘整理少数民族古籍,大力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

①XX年,我出任“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湖南卷瑶族分卷编委会”主任之后,仅用一年的时间就完成了任务。

全书收集了215件,共4册637页,包括永州、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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