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吕梁山风景旅游区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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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吕梁山风景旅游区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徐州市吕梁山风景旅游区管理的科学性和连续性,统筹资源保护和地方发展之间的关系,制定《吕梁山风景旅游区总体规划(2009-2020)》。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退耕还林条例》

7.《风景名胜区条例》

8.《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9.《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10.《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11.《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

12.《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13.《徐州市堤坝管理条例》

14.《徐州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

15.《徐州市市区山林资源保护条例》

16.《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7.《徐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18.《徐州都市圈规划》

19.《铜山县镇村布局规划》

20.《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21.《徐州市铜山城区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22.《徐州市新城区分区规划2004-2020》

23.《徐州市公益林规划》

24.《徐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5.《徐州环城游憩带的形成条件及总体布局设想》

26.《徐州市黄河故道“十一五”农业综合开发规划》

第三条规划适用范围

吕梁山风景旅游区规划面积为186.22平方公里。

东到单集镇西侧行政边界、赵瞳林场山体山脊线,南以杨洼水库南岸、徐宿高速公路、下洪水库南岸、黄河故道南200米为界,西至104国道新线,北邻连霍高速公路。

第四条规划期限

吕梁山风景旅游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期限为2009至2020年。

共分两期:

近期:

2009年至2015年;

远期:

2016年至2020年;

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五条吕梁山风景旅游区总体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附件(包括总体规划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专家评审意见及落实情况)三部分组成。

经批准的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在吕梁山风景旅游区内具有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

第六条吕梁山风景旅游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服从本次规划的规定和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本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吕梁山风景旅游区规划的解释权属徐州市人民政府。

 

第二章性质、职能与规划目标

第八条性质

徐州市的后花园;以“山水迤逦、田连阡陌”为景观特征,以城区居民休闲、都市圈居民度假为主要功能的近郊中型风景旅游区。

第九条职能

1.环中心城区生态廊道组成部分;

2.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地;

3.以乡村景观为特色,以山水休闲为吸引物的徐州市民一日游密集地;

4.以自然山水景观为基础、以两汉文化补充型景点为点缀、大型主题公园为核心吸引物,徐州都市圈居民周末观光、娱乐、度假主要目的地之一;

5.商务旅游主要目的地之一。

第十条规划目标

1.近期发展目标

将吕梁山风景旅游区建成以森林规模最大、山水高度融合、人文景观精致、环境质量优秀为核心吸引力,徐州市民主要休闲目的地之一。

2.远期发展目标

将吕梁山风景旅游区建成以便捷舒适交通设施、高品质自然山水环境、大型主题公园为核心吸引力,徐州都市圈居民主要的旅游度假目的地之一。

3.远景构想

随徐州中心城区逐步向东南拓展,吕梁山风景旅游区逐步成为“城市花园”,风景资源保护与高强度使用需求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

应坚持强化规划管理,守护城市森林;还应坚持科学接纳需求,优化市民休闲设施;使吕梁山风景旅游区成为城市功能有机组成部分。

 

第三章规划布局与分区

第十一条规划布局

吕梁山风景旅游区以东西走向的黄河故道为纽带,串接吕梁湖至白塔水库、下洪水库至圣窝村、水口水库至白桥水库等三个片区,形成一带三区梳状布局结构,外围设置生态控制区。

第十二条规划分区

吕梁山风景旅游区包括故黄河生态保护带、南香山田园休闲区、圣人窝文化体验区、吕梁湖山水休闲区等一带三区及其外围的生态控制区,具体详见表1。

表1规划分区一览表

序号

分区名称

范围

面积

(hm2)

分区发展目标

1

故黄河生态保护带

黄河故道两侧200~500米

1091.54

水陆观光带,生态廊道、故黄河湿地景观展廊

2

南香山田园休闲区

葡萄山以东,南香山以西,北起吴山,南至水口水库南岸

2130.94

山地、平原、湖泊乡村生活的浓缩

其中

山野商务休闲区

北起吴山,南至尖山,西起五台山,东至南香山

733.35

融入山野自然环境中的高标准商务中心

假日田园区

故黄河以北,尖山、米山以南

977.24

市民体验乡村生活的第二“家园”

水岸渔歌区

水口水库周边,包括店西村、店东村

420.35

市民体验渔家生活的第二“家园”

3

圣人窝文化体验区

北起圣窝水库,南至吕梁村,狼山以东,拖拉山以西,以及下洪水库周边

2236.81

吕梁山多元文化展示、体验集中的景区

其中

山谷文化游览区

北起圣窝水库,南至吕梁村,狼山以东,拖拉山以西

1877.63

以圣窝、吕国有关文字记载为依据,进行选择性的恢复、开发,形成文化气息浓郁的景区

水乡文化休闲区

下洪水库周边,包括下洪村

359.18

集合水乡案例、体现水乡文化

4

吕梁湖山水休闲区

雾山、拖拉山以东,晓庄村以西,北至洞山、鹅头山,南面包含崔贺庄水库和马集村

3461.02

依托吕梁湖以及北侧山体,集中开发成为配套大型主题公园的度假中心

其中

山地休闲运动区

北至洞山、鹅头山,南至洪山水库

1435.47

利用采矿迹地,发展休闲运动项目;依托山林资源,建设大型动植物园,形成山地休闲运动景区。

水上休闲运动区

崔贺庄水库周边,北至牛楼村,南至马集村

2025.55

依托吕梁湖,开发大型全天候水上运动主题公园,湖滨西北开发度假村。

5

生态控制区

风景旅游区内其他区域

9701.98

山林抚育、生态恢复

第十三条核心景区划定

吕梁山风景旅游区划定核心景区24.59平方公里,包括人文景观核心区和自然景观核心区两部分,具体详见表2。

表2核心景区范围一览表

序号

名称

面积(km2)

范围

1

人文景观核心区

16.56

北起圣窝水库,南至309县道,马山以西,坳山以东

2

自然景观核心区

8.03

北起坎山,南至牤牛山,南香山以东,小黑山以西

第十四条核心景区管理要求与措施

针对核心景区内现状一般农田,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与政策,逐步实现退耕还林;根据植被调整规划,对核心景区内的裸地、荒草地、闲置土地进行植被恢复;对井巷、凤山前、前集、抗山头等村庄进行全面改造,使之与风景旅游区的功能相配套、与景区的风貌相匹配,针对其它村庄,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与政策,制定相关规划与措施,逐步引导其迁至核心景区之外。

在核心景区内严格禁止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对核心景区内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以及与核心景区资源保护无关的各项建筑物、构筑物,都应当搬迁、拆除或改造成为与风景保护和旅游开发相关的设施。

第十五条风景旅游区容量

风景旅游区生态容量测算为16.2万人,规划瞬时容量为7.1万人,具体详见表3。

表3风景旅游区分区容量

序号

分区名称

测算生态容量(人/次)

规划瞬时容量(人/次)

1

故黄河生态保护带

8000

15000

2

南香山田园休闲区

30000

5000

3

圣人窝文化体验区

45000

6000

4

吕梁湖山水休闲区

70000

44000

5

生态控制区

9000

1000

合计

162000

71000

 

第四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第十六条调整目标及原则

1.突出风景旅游区土地利用的重点与特点,增加林地、城市、交通运输用地等旅游发展相关用地;

2.保护耕地(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地下水源保护用地,提高上述用地比例;

3.结合风景旅游区采矿用地、人均村庄用地面积较大的实际情况,分期调整为耕地(一般农田)、林地、城市用地等符合风景旅游区特征的土地利用方式。

第十七条土地利用调整

表4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平衡表

编码

用地性质

现状

近期

规划

面积

(公顷)

百分比(%)

面积

(公顷)

百分比(%)

面积

(公顷)

百分比(%)

01

耕地(基本农田)

7451.06

40.01

7451.06

40.01

7451.06

40.01

耕地(一般农田)

1840.76

9.88

1999.72

10.74

2104.52

11.30

02

园地

212.34

1.14

205.25

1.10

186.29

1.00

03

林地

1856.21

9.97

2605.02

13.99

3372.79

18.11

10

交通运输用地

372.95

2.00

539.22

2.90

888.57

4.77

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2833.37

15.21

2833.37

15.21

2833.37

15.21

12

其它土地

2057.20

11.05

1256.59

6.75

17.82

0.10

20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1998.40

10.73

1732.06

9.30

1767.87

9.49

201

城市

255.92

959.03

203

村庄

1698.41

1303.22

765.81

204

采矿用地

236.16

120.22

0.23

205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63.83

52.70

42.80

合计

规划总用地

18622.29

100

18622.29

100

18622.29

100

 

第五章专项规划

一、植被调整规划

第十八条风景旅游区植被调整

表5风景旅游区植被调整目标与措施

规划

分区

林带及代码

调整目标

调整措施

南香山田园休闲区

水土保持林

A1

改良土壤、宜农

选刺槐作主要造林树种;以胡枝子、锦鸡儿、紫穗槐、野蔷薇、酸枣、苜蓿、草木樨等丰富林下灌草层次。

风景林

A2

与农业观光活动密切配合

海拔100米以上的侧柏纯林中增植马尾松,林下种植紫穗槐、野蔷薇;保留原有生长良好的侧柏、杨树,伐除枯树、小老树,增植榆叶梅、桑树、枫香、三角枫、紫叶李等乔木,连翘、迎春、山桃、紫穗槐等灌木;居民点宅前屋后植臭椿、刺槐、乌桕等。

经济林

A3

丰富景林品种,高质高产、参与性强

保留现有质量较好的果林,调整质量差的品种,增植苹果(美国8号等)、樱桃(日本或美国大樱桃)、桃(早凤、晚水密、砂子早生等)、杏(芭斗杏、凯特杏、金太阳杏等)、石榴(泰山红、大红袍、二铜皮、大马牙等)、枣、李、葡萄等。

圣人窝文化体验区

水土保持林

(B1)

回归历史植物群落

将栓皮栎、黄连木作为裸露岩石立地条件的造林骨干树种,选择紫穗槐、锦鸡儿、胡枝子、胡颓子、平枝栒子、白车轴草、苜蓿、草木樨等作为林下灌草。

风景林

B2

尊重历史、重点烘托

参照人文景观核心区植被调整措施。

吕梁湖山水休闲区

水土保持林

C1

养生保健的康体植被群落

选择青檀、栓皮栎等乔木,木槿、海棠、华北绣线菊等小乔木或灌木,丰富现有的侧柏、杨树纯林。

风景林

C2

配合不同景点特征,营造闲适、休闲的运动氛围

增植乌桕、枫杨、毛白杨、刺槐、臭椿、君迁子等大乔木,龙爪槐、海桐、紫薇、木槿、紫穗槐、紫荆、白车轴草(三叶草)等小乔木、花灌木;山地越野俱乐部周边选种菊科、石竹科、鸢尾科、景天科、蔷薇科和十字花科等岩生植物。

生态控制区

水土保持林

D1

封山育林

封山育林

经济林

D3

维持现有面积,丰富品种,提高质量、产量

伐除现有果林地长势不好,产量低的果树,增植李(冰脆李)、金银花,以及杜仲、柿、银杏、山楂等树种。

故黄河生态保护带

生态护岸

E1

疏通河道,丰富近河道两岸的植物种类

增植乌桕、黄连木、火炬树、栓皮栎等乔木以丰富现有的杨树纯林;沙地运动园周边增植蔷薇、贴梗海棠、榆叶梅、连翘、迎春、黄刺梅、木槿、泡桐、糯米条、碧桃、刺槐、白丁香等植物。

湿地景观

E2

丰富黄河湿地园的景观

增加柳树+紫薇、迎春+玉簪、芦苇+菖蒲、枫杨+垂柳、碧桃+榆叶梅、玉簪+花菖蒲等植物组合护岸群落。

其他景观

E3

增加荷花观赏区面积

增加观赏荷花的品种;故黄河两岸沙地农业园及水库周边建设诸如苹果园、梨园、杏李园、石榴园、葡萄园、枣园等以经济林为主的观光采摘园。

第十九条道路沿线植被调整

1.景区主路沿线植被调整

重点调整景区主路两侧10米范围内植被,以刺槐为基调树种,银杏、毛白杨为骨干树种,林下配植海桐、金叶女贞、紫叶矮樱、紫叶李、黄杨和月季等花灌木。

2.游步道沿线植被调整

游步道两侧各5米范围内,以花境形式栽植禾草、萱草、石竹、茅草类等植物。

第二十条核心景区植被调整

表6核心景区植被调整目标与措施

核心区分类

林带及代码

调整目标

调整措施

自然景观核心区

针阔混交林

A1a

突出大面积植物景观的整体效果

侧柏、刺槐作为主要造林树种,林下增植胡枝子、锦鸡、紫穗槐。

阔叶混交林

A2b

增加观光采摘园区景观的四季变化

增植枫香、火炬、紫叶李、山桃、连翘、迎春等乔灌木。

针阔混交林

A2c

延续大背景,使景观随四季变化

增植刺槐、臭椿、乌桕等乔木,以及迎春、连翘、碧桃、萱草、绣球小冠花等灌草。

针阔混交林

D1d

丰富景区整体色彩

选侧柏为基调树种,刺槐、黄连木、乌桕、紫穗槐、火炬为骨干树种。

针阔混交林

D1e

延顺周边植被类型

选侧柏、刺槐为基调树种。

人文景观核心区

针阔混交林

B1f

丰富景区整体色彩

现有荒山选侧柏、刺槐为基调树种,黄连木、乌桕、紫穗槐为骨干树种。

针阔混交林

B1g

固土、改良土壤

选侧柏、刺槐、紫穗槐为现有荒山主要造林树种。

圣窝儒文化村B2Ⅰ

针阔混交林

B2Ⅰh

恢复“深山密林藏古寺”和“清静幽邃”的意境

选侧柏、马尾松为基调树种,栓皮栎、楸树、梧桐等为骨干树种,林下增植黄杨、沙地柏、紫穗槐、锦鸡儿、胡枝子、胡颓子、平枝栒子、白车轴草、苜蓿、草木樨等。

针阔混交林

B2Ⅰi

恢复古寺及文化村周边的乡土树种

增植少量侧柏、刺槐、栓皮栎、楸树等乔木,林下增植黄连木、紫穗槐、锦鸡儿、胡枝子等。

倪园修身文化园B2Ⅱ

阔叶混交林

B2Ⅱj

增加具有经济价值的树种,为当地居民增收

增植刺槐及君迁子、桃、枣树等植物。

针阔混交林

B2Ⅱk

营造具有保健功效、休闲氛围的环境

补植侧柏,增植火炬、山桃、紫丁香、碧桃、迎春、连翘、海棠、黄刺梅、紫薇、糯米条、金钟花、月季、玉簪、二月兰、费菜等乔灌草。

针阔混交林

B2Ⅱm

延续核心区色彩,保持景区的整体视觉效果

补植侧柏,增植刺槐、乌桕、枫香、火炬等植物。

吕国风情小镇B2Ⅲ

竹林

B2Ⅲn

结合文化资源,重现文化景观

增植短穗竹、紫竹、刚竹、淡竹、早园竹、阔叶箬竹等。

针阔混交林

B2Ⅲp

烘托竹林的景观氛围

以侧柏、刺槐为基调树中,增植黄连木、栓皮栎、榆叶梅、碧桃、柿子、山楂、红叶李、紫叶矮樱、洒金柏等。

二、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第二十一条规划目标与原则

1.匹配规划设施容量;提高游客观光质量;方便居民生产。

2.综合考虑多种交通方式;风景旅游区游览与居民生产适当分离;充分利用现有道路。

第二十二条道路系统规划

1.风景旅游区道路系统由景区主路、游步道以及村庄联系路构成;

2.在充分利用现有县道的基础上,新增“两横四纵”景区主路。

表7规划景区主路一览表

名称

起始点

长度(km)

红线宽度(m)

断面构成

(非机动车+机动车+分车绿带+机动车+非机动车)

两横

景纬一路

连霍高速公路至吕梁湖

23.2

19

5.5+4.0+0+4.0+5.5

景纬二路

连霍高速公路至白塔水库

26.3

15

3.5+4.0+0+4.0+3.5

四纵

景经一路

白桥水库至故黄河南岸

2.6

15

3.5+4.0+0+4.0+3.5

景经二路

白桥水库至104国道

7.5

15

3.5+4.0+0+4.0+3.5

景经三路

白塔水库至104国道

15.0

25

2.5+7.5+5.0+7.5+2.5

景经四路

307县道至故黄河南岸

14.0

20

1.5+7.5+2.0+7.5+1.5

3.提升自故黄河南岸、经徐宿高速公路到309县道的村庄联系路,路段长3.6km;提升自309县道、经景经二路、景经一路、203县道、景纬一路到104国道的村庄联系路,路段长14.8km;规划村庄联系路红线宽度8米。

4.改造部分现有机耕路为游步道,路面宽度1.8米。

第二十三条水上观光线规划

以满足小型观光游船通航为标准,适当疏浚黄河故道,改造现有桥梁,建设西起大龙湖,东至吕梁湖的水上观光线;临主要景区及景点处设置具有换乘、等候功能的水陆驿站,配建停车场、等候设施、码头等设施。

第二十四条高架轨道观光线规划

规划由吕梁湖与故黄河衔接点,经由景经四路、白塔水库、圣窝水库,倪园水库、再至吕梁湖山水休闲区的环形小型高架轨道观光线,全长38.71km。

第二十五条出入口规划

风景旅游区共设置一级出入口四个,二级出入口六个。

表8出入口规划

级别

编号

位置

配套要求

一级

a1

景纬一路与规划边界相交处

入口标志、停车场、广场、三级服务设施

a2

203县道与规划边界相交处

入口标志

a3

景经三路与规划边界相交处

入口标志、停车场、广场、三级服务设施

a4

307县道与景经四路交口

入口标志

二级

b1

203县道与连霍高速公路交口

入口标志

b2

景经二路与309县道交口

入口标志、停车场、广场

b3

202县道与规划边界相交处

入口标志、停车场、广场、二级服务设施

b4

规划水上巴士航道之规划东边界处

入口标志、停车场、广场、三级服务设施

b5

309县道与规划边界相交处

入口标志

b6

201县道与连霍高速公路交口

入口标志

第二十六条广场规划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相关要求,风景旅游区内配套游憩性广场。

表9各景区广场面积一览表

景区名称

分区面积

(hm2)

设施容量

(人)

建设标准

(㎡/人)

广场面积

(公顷)

南香山田

园休闲区

山野商务休闲区

733.35

1000

0.4

0.04

假日田园区

977.24

2000

0.4

0.08

水岸渔歌区

420.35

2000

0.4

0.08

圣人窝

文化体验区

山谷文化游览区

1877.63

4000

0.4

0.16

水乡文化休闲区

359.18

2000

0.4

0.08

吕梁湖

山水休闲区

山地休闲运动区

1435.47

4000

0.4

0.16

水上休闲运动

2025.55

40000

0.4

1.60

故黄河生态保护带

1091.54

15000

0.4

0.60

小计

70000

2.80

第二十七条停车场规划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并依据游客容量预测停车位数量,具体详见表10。

表10停车场规划一览表

景区名称

景园名称

分区面积

(hm2)

设施容量

(人)

停车位

配建标准

(个/百人)

停车位数量

(个)

南香山

田园休闲区

山野商务休闲区

733.35

1000

25

250

假日田园区

977.24

2000

25

500

水岸渔歌区

420.35

2000

25

500

圣人窝

文化体验区

山谷文化游览区

1877.63

4000

25

1000

水乡文化休闲区

359.18

2000

25

500

吕梁湖

山水休闲区

山地休闲运动区

1435.47

4000

30

1200

水上休闲运动区

2025.55

40000

10

4000

故黄河生态保护带

1091.54

15000

20

3000

小计

70000

10900

三、旅游体系规划

第二十八条旅游规模

预测吕梁山风景旅游区近期游人为40万人次/年;远期为100万人次/年。

第二十九条旅游服务设施体系

吕梁山风景旅游区规划三级旅游服务设施,包括一级服务设施3处、二级服务设施6处、三级服务设施13处,具体位置详见旅游服务设施规划图;各级服务设施配套内容参考《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执行。

表11旅游服务设施一览表

景区名称

一级服务设施

二级服务设施

三级服务设施

南香山

田园休闲区

山野商务休闲区

山野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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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假日田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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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岸渔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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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窝

文化体验区

山谷文化游览区

吕国风情小镇

圣窝儒文化村

2

水乡文化休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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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湖

山水休闲区

山地休闲运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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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园

2

水上休闲运动区

吕梁湖接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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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故黄河生态保护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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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地现代农业园、水口水库服务区、黄河变迁展示园、沙地运动园

7

生态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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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境保护规划

第三十条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和质量标准分级,确定风景旅游区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为一级标准。

第三十一条声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风景旅游区内县道以及景区主路两侧一定范围内执行4a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吕梁湖度假村、吕国风情小镇等旅游服务设施集中处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其余区域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规划风景旅游区声环境近、远期达标率均为90%。

第三十二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划近期地表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规划范围内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远期水库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规划范围内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

五、基础设施规划

第三十三条给水工程规划

吕梁山风景旅游区水源由规划张集镇水厂供给;用水指标参照村镇布局规划,过夜游客、服务人口及居民人均综合用水指标采用350l/pd,非过夜游客人均综合用水指标采用200l/pd,用水量预测详见表12;供水主干管从张集水厂沿309县道和202县道敷设至各开发片区,根据地势,在适当位置增设加压泵站。

表12用水量预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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