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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工作总结共10篇汇总

  第1篇检察院未检工作总结

  文章标题检察院未检工作总结

  2006年,我们**区院未检科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专项活动,按照南宁会议和市院未检工作二年规划的要求,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争先创优为动力,以争创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目标,抓规范、抓深化、抓质量,以办案工作要细心、解决困难要耐心、对待青少年要有爱心、参与综合治理要有热心的工作态

  度,努力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内容,履行未检职责。

  一、受理案件情况

  1、受理审查批捕案件件人,与去年同期(件人)相比,件数上升%,人数上升%;其中未成年人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区籍未成年人人,与去年同期()相比,%

  经审查,批准逮捕件人,与去年同期(件人)相比,件数上升%,人数上升%。

不批准逮捕人,去年同期无。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件人,与去年同期(件人)相比,件数上升%,人数上升%;其中未成年人人,与去年同期(人)相比,上升%;**区籍未成年人人,与去年同期()相比,%

  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件人,与去年同期(件人)相比,件数上升%,人数上升%。

作出不起诉决定1人,去年同期为8人,同比下降85%。

法院判决件人。

期末未结件人。

  2、法律监督发出追捕建议书4份,到案3人,均为成年人。

发出追诉建议书2份,尚未到案。

口头纠正违法收到函复1次。

  3、特殊检察落实法律援助人,进行社会调查人,心理测试人。

  4、结合办案参与综合治理发出检察建议份,均有整改函复。

  二、案件特点

  1、外来人员犯罪大幅上升。

我科受理起诉人数人,其中外来人员人,占总数的%,与去年同期(人)相比上升%;

  2、涉嫌罪名呈多样化。

除以往常见的盗窃、抢劫、抢夺等罪名外,又新出现了聚众斗殴、强制猥亵妇女、破坏电力设备等罪名;

  3、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犯罪结伙化。

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由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参与的结伙犯罪案件有件人,人数占移送审查起诉总人数(人)的%。

  4、共同犯罪重大化。

受理审查批捕的案件中,有2起案件涉案人数为7人以上。

其中一起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案件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另有一起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轮奸幼女案件,涉案的两名未成年人均未满16周岁,最终分别被法院判处5年和6年有期徒刑。

  5、未成年人单独犯罪性质严重。

2006年7月12日下午,家住**区枫泾镇白牛新村的年仅16岁的万士杰,在小区道路上将一名到同学家玩耍的11岁的女孩骗至家中,实施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犯罪,并抛尸。

  三、主要工作

  

(一)、提高责任意识,维护社会稳定。

  1、全科干警充分认识到未检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认清当前社会治安的严峻形势,突出打击重点,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稳定。

2006年4月11日晚,本区枫泾镇发生一起因30余人聚众斗殴而致人死亡的恶性案件,我科立即会同院侦监科及时介入,与公安机关分析案件性质及相关涉案人员的责任认定,案件报捕后,集中力量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彭建华、彭健、向大云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胡凯、钱欢欢以涉嫌聚众斗殴罪批准逮捕,其余人员建议公安机关作劳教和治安处罚,体现了打击的威力。

  万士杰案件案发后,通过信息平台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及时向我们通报了案件情况,我科立即派员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并在案件报捕的当日,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鉴于本案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性质严重,案发后,被害人家属悲愤交加,一度情绪失控的情况,我们及时地将批准逮捕的决定告知了被害人家属,使他们悲伤的心情得到了宽慰,稳定了思想情绪。

  2、注重监督效果,侦查监督取得新进展。

在侦查监督工作中,我们将团伙犯罪中的成年人犯罪作为监督的重点,成功地对谢东等3名成年人追捕到案,突出了监督效果。

此外,作出绝对不捕1人、相对不捕2人。

在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占胜涉嫌盗窃一案中(侦监批捕),发现其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供述与其法定代理人和知情人的陈述相互矛盾,在赴安徽进行补充侦查后仍不能排除,

  经提交院检委会讨论决定,对李占胜作出存疑不诉的决定,确保了案件质量。

  3、注重对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分析、研判。

《解释》颁布后,我们立即组织专题学习,并会同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举行联席会议,进行法律适用研讨,提高了思想认识,更新了执法观念,就今后各部门在执行《解释》中的具体工作原则达成了共识。

  

(二)、完善工作制度、体现特殊保护。

  1、为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介入侦查活动引导取证工作,我们会同区公安分局会签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时介入侦查活动引导取证的工作办法》。

对检察机关未检部门适时介入侦查案件的范围、检察人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工作内容、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中公安机关、未检

  第2篇未检科年终总结

  未检科年度工作总结

  2012年本人以我院争当全省基层检察院科学发展排头兵和争创全国优秀基层检察院为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有效提升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水平。

2012年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勤于学习,提高能力

  认真学习党十八大会议精神,积极参与“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树立“五个意识”和“六个并重”的执法理念。

认真学习新刑诉法,积极参加院组织的学习培训和考试,提高业务能力。

同时履行“一岗双职”,带领全科干警参与各项学习。

  二、认真履职,注重实效

  全面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两扩大、两减少”的政策,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利用新刑诉法颁布的契机,完善未成年人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

  2012年全科审查批捕172件/269人,其中未成年人人,不捕,审查起诉308件/462人,其中未成年人人,为100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对46名涉罪未成年人委托司法局进行诉前评估,对

  1

  2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

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相对不起诉未成年人1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追捕4人,提请抗诉1件,特困救助线索4条,检调对接8件,未成年人不起诉记录封存4件,入驻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基地28人。

  其中本人自己办理审查批捕25件/38人,起诉48件/59人,出庭支持公诉--件,

  三、推行三项制度,完善未成年人办案体系

  建立雏鹰爱心港。

起草、规范雏鹰爱心港实施意见、建立爱心港工作室、25个联系点和62名社会志愿,并对志愿者进行培训,筹备拍摄《折翅的雏鹰》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片,设立雏鹰爱心港QQ群、微博,定期对外发布青少年预防犯罪信息及教育信息,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发挥重要作用。

  全面推行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

今年3月份在全市六个分局32个派出所推行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合适成年人发展到32名,人员分别由关工委推荐退休老政法、老教师、社区矫正官、基地辅导员和律师组成,在各个乡镇都有合适成年人保障每个涉罪的未成年人在讯问时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由合适成年人在场,全年为45名涉罪未成年人维护权利。

为32名合适成年人发放聘书、进行培训并办理进出看守所证件。

  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心理干预制度。

2012年3月份,在总结近几年心理干预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挥的作用比较大,为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和被害人不良心理的正确引导和矫治,推行《未成年

  2

  人刑事案件心理干预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排心理咨询师对于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涉罪未成年人或刑事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内心存在的问题与疾患,重塑其健康人格,矫治其扭曲的心灵。

在办理未成年人张某盗窃一案时,得知张某家庭关系紧张,父子之间存在较大隔阂,张某父亲一度要放弃对儿子的监管。

我及时启动心理危机干预,在心理老师的引导下,张某父子重温了父子亲情,避免了因家庭危机给张某带来进一步的伤害。

  四、多方合作,预防青少年犯罪

  检校共建。

10月底和教育局联系邀请南菁中学等19所中、小学校和职校、市政法委、人大、政协、团委、关工委到江阴市云亭中学召开第三届青少年思想道德暨预防犯罪研讨会。

庭审进校园。

今年到周庄中学、南华职校、云亭中学、新桥中学、江阴市第二中学5所学校开公开庭,并组织实验小学等学校到法院旁听庭审,教育在校学生要知法、守法,防止在校学生误入歧途,教育在校学生10000余名。

法制讲座。

前往我市澄西船厂技校、江阴中专、华士社区、永安社区、金山社区等地开展法制讲座6次,受教育学生达7500余名。

  思想道德教育基地。

组织7批40名涉罪未成年人到江阴市图书馆励志教育、阅读治疗、志愿服务的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地引导涉罪未成年人通过学与用、思与行的社会实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预防其再次犯罪。

  跟踪帮教。

和法院少年庭、司法局社区矫正科一起对在江阴接受社区矫正的少年犯进行帮教,组织他们听心理健康讲座、赠送法制

  3

  教育光盘、集体谈心,到句容少管所慰问江阴籍少年犯。

  五、加强总结,提升未检工作水平。

  在对近几年未检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并邀请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对未检工作进行座谈,对未检工作归纳出十项特殊保护工作制度,并形成一篇《十项特保机制,贯穿检察三大环节》的简报被无锡市检察院录用,一篇《未成年人保护的江阴模式》在常州全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一篇《构建三个平台,预防青少年犯罪》被最高检公诉厅录用。

完成一篇市院要求的《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调研课题报告。

  六、以身作则,带好队伍

  带领全科干警提升工作积极性,加强凝聚力、执行力。

在案多人少的压力面前,全科干警积极参加新刑诉法学习,参加岗位练兵活动,严格遵守办案流程,规范法律文书制作,保持了无错捕、错诉、零撤案的办案质量。

在侦监、公诉因承办人被抽调的情况下,带领全科干警发挥团结、协作精神,整个刑检部门共克难关,帮助他们办理70余件案件。

  七、存在的不足

  信息调研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撰写调研文章、检察信息等方面的积极性有待提升,工作后不善于总结归纳,一些好的做法、办案后的体会没有及时挖掘整理。

  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4

  第3篇未检处成立致辞

  在市检察院未检处成立揭牌仪式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北国四月,春回大地,鸟语花香,万象更新。

在这春意盎然、充满生机与希望的美好季节,我有幸应邀参加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处成立揭牌仪式。

值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对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处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

向出席今天揭牌仪式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热烈欢迎!

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们、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代表着人类社会的未来,他们肩负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跨世纪历史重任。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命运和未来。

同时,在当前社会,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他们能否健康成长,牵动着每个家庭,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能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是检察机关光荣而神圣的职责。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体系,切实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助、教育、挽救工作,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更好地为创建平安城市、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市检察院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组建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处。

  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处的挂牌成立,掀开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新的一页。

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对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提几点希望

  一是希望从事未检工作的广大未检干警对未检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有充分的认识。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也是检察机关创建和谐社会,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手段。

因此,每名未检干警都要带着责任感、使命感,满腔热情的投身到未检工作中,这是做好未检工作的前提。

二是要求未检干警们在一个新成立的部门工作,应以新形象、新作风,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积极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在工作中,积极总结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勇于提出立法建议,完善未检工作立法、司法体系。

三是要求全体未检干警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办案,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应坚决予以打击,保护一方平安;同时,注重帮教感化,激发失足未成年悔罪心理,用胜似亲人般的关爱,温暖他们的心灵,引导他们充分认

  识其犯罪的危害,从而认罪伏法,改过自新。

在办案中,还应该注意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打击的同时不忘保护。

四是要求未检干警以办案为中心,向前延伸抓犯罪预防,向后延伸抓帮教巩固工作,通过社会各界联建活动,与共青团机关、工会、妇联、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司法部门等相关团体广泛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的社会综合治理网络,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夯实预防犯罪的工作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

  蓝图已绘就,机遇已来临。

在这困难与希望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机,我们深信,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的前景定将更加美好!

  谢谢大家!

  第4篇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工作汇报材料

  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工作汇报材料

  检察院王博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女同胞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万源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的检察官王博。

今天,我很荣幸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发言。

  我院未检办案组自2012年开始着手筹建,并指定专人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办理,于2014年正式成立。

现在,办案组有工作人员3人,其中女性2人。

这个很小的集体承担着很大的责任,我和另外一名同志都是孩子刚满周岁的新妈妈。

为了投身繁重的未检工作,我们需要放下了自己怀中嗷嗷待哺的孩子,只为让更多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能够有妈妈这个角色的参与。

接下来,我将从四个方面就我们的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一个简单的汇报

  一、规范运行程序,建章立制

  未检办案组成立之初,院党组就将“依法规范,开拓创新”作为未检工作的基本思路。

为此,办案组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从案件程序、实体应对等多角度出发,建立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附条件不起诉”等工作机制。

  我院未检办案组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从案件受理到办理终结,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宽严相济的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所办理批捕起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无一例错案或瑕疵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少捕、慎诉,捕诉监防矫一体化的办案要求,把帮扶教育、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放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首位。

  2016年,我院未检办案组在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后,考虑到该案犯罪嫌疑人系在校学生,其主观不深,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和良好的帮教条件。

于是办案组工作人员多方走访,与其家庭、学校取得联系和配合,在办案过程中主动担任起了“妈妈”这一角色,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而是温暖和帮助,从而积极主动地配合办案。

办案组也依法对其附条件不起诉,后来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察期间考入了理想中的大学。

  二、参与社会管理,释法说理

  虽然我们人手非常少,工作任务重,但是在办案之余,我院未检办案组积极送法下乡村、进校园,关心关爱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多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如向未成年人群体举行检察开放日、禁毒宣传等,并且在规范网吧管理的问题上,多次向公安机关、文广新局发出检察建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同时,更多、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弱势群体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监护人失职或监护人无法及时参与诉讼的情况,我们还专门签发了适合成年人到场制度会签文件,聘请了二十余名适合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依法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三、拓展延伸职能,双向保护

  我院未检办案组不仅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还利用女性工作人员的特有的母爱与坚韧及自身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业所长,办理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

仅2016年,我们就办理了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案件5件。

其中有一名被告人拒不认罪,办案组工作人员一方面悉心安抚照料被害人,另一方面多次亲赴案发现场,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交换意见,明确侦查方向和补充侦查方案,最终成功起诉,让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四、宣传力度增强,资源共享

  我院未检办案组认真剖析案件特点,先后撰写了多篇调研、信息材料,部分材料被四川省检察院、达州市检察院转发、采用。

同时,积极整合资源,多方了解辖区内与未成年人相关的信息。

在2016年,办案组干警得知某乡一名幼女被其奶奶长期虐待的事情后,主动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妇联组织、当地政府及社区一起调查真相,分析原因,制定帮扶方案,加强事件处置,做好心理疏导,妥善处理此事,得到了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及省妇联的充分肯定。

  都说妇女能顶半边天,一直以来,我院未检办案组在思想上廉洁自律,工作中兢兢业业,学习中勤勤恳恳,始终坚信只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才能确保案件的合格质量,提升办案组的整体水平;只有用理论知识武装专业技能,用工作实践巩固知识构架,才能恪尽职守,严格执法;只有用纤细而坚韧的肩膀,才能撑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屏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不忘初心,负重前行,将本院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继续向前推进,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谢谢大家!

  第5篇未检帮教五重奏

  未检帮教“五重奏”

  作者李尧虹

  2017年对于小博来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

以前,摩托车仅仅是他最喜爱的“大玩具”。

而现在,摩托车对小博来说,被赋予了更深刻,更为复杂的含义,甚至带来了一丝恐惧。

究竟是什么让他有了如此大的转变呢?

  17周岁的小博非常喜爱摩托车,但因未达到法定可以考取摩托车驾照的年龄,所以家长没有满足他想拥有一台摩托车的愿望。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网吧结识的一些朋友邀请他一起去偷摩托车,他便心动答应了。

在2017年6月,他伙同他人盗窃多台摩托车,涉案价值约4000元,已构成盗窃罪。

辽源市西安区检察院未检办受理此案后,通过走访了解到,小博平时在一家车行打工,工作非常的负责认真,在家里也懂事听话,体贴父母打工的艰辛,所以从不提任何过分的要求,还主动打工贴补家里。

检察院的承办人认为,小博有帮扶的必要性。

所以采取了一些列帮教挽救措施,帮助小博回归正轨。

第一部促成和解

  在批捕阶段,该院承办人在听取了被害人希望索赔的诉求之后,极力促成了小博家长对被害人的赔偿,双方达成了和解。

据此,该院也对小博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第二部多方训诫

  在不批准逮捕决定作出后,该院对小博和他的家长召开了不捕训诫会,西安区检察院的干警以及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均对小博及其家长进行了耐心的分析和劝诫,以防小博再犯。

  第三部名师疏导

  西安区检察院邀请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小博进行了心理疏导,打开了小博的心结,让小博对以后的日子可以重拾信心,轻装上阵。

经过一系列的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师评估小博的心理状态已经有了很大的好转,能够勇敢面对未来的人生。

该院也结合案情,对小博作出了不起诉处理。

第四部回归社会

  小博在机动车研究方面表现了他过人的兴趣与专注,此次犯罪也是源于对机动车的喜爱。

所以西安区检察院为其报名了汽修技能培训班,为小博的兴趣发展和以后就业做准备。

不久之后,小博就将去长春市学习相关技术,让他的兴趣爱好在正途上得到发展。

  第五部跟踪回访

  不起诉决定的作出,并不是意味着案件的办结。

该院也将定期地与小博及其家长沟通,密切关注小博以后的学习、就业生活,帮助他彻底地远离犯罪,开启人生新的乐章!

  第6篇未完成工作总结

  2016年质控科工作总结

  李瑛

  于6月份调到质控科工作,在分管院长及医务科的领导下,负责病历质控工作。

现将这6个月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病历书写质量管理

  1、每月对运行病历进行抽查,在检查中重点督查病历书写的及时性、规范性及治疗计划的合理性、核心制度的执行情况、围手术期医疗文书的书写,病情告知的有效性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效果追踪。

  2、终末病历质量检查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各科归档病历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的病历进行认真总结、分析、评价,将结果及时反馈至相关科室督促整改。

  二、对医疗核心制度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死亡病人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麻醉术前、术后访视制度,各项知情同意书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相关科室。

  三、组织召开了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每次会议由医院领导主持,每次会议对组织检查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将资料发各科室。

  四、存在问题

  1、病历质量管理是医疗质量管理中的难点,出院医嘱、诊断依据、鉴别诊断、术前讨论、术前小结、疑难危重病历讨论等内容书写过于简单,出院记录马虎,未记录向病人或其家属交待疾病的转归及注意事项,三级医师查房流于形式,缺乏内涵知识及临床指导意义,运行病历不能按时限完成,电子病历不能实时打印,科室质控医师对科室的环节质控及终末质控不够重视,检查出的问题未能及时追责,致使有些问题出现屡犯现象等;

  2、目前病历质控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病历质控人员素质不一,水平不齐,检查工作中走马观花;

(2)、对病历书写规范理解有偏差,医务人员对病历书写要求掌握不够,造成检查效果不理想;

  3、科室人员少,科主任工作繁忙,科室质控工作未能及时完成,病历质量亦未很好完成;

  3、未开展科室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对医疗质量管理指标的统计、各种医疗文档的汇报整理工作欠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病历质量检查,检查重点为死亡病历、三级及以上手术或非计划再次手术病历、疑难危重病历、住院超30天病历、入临床路径病历、输血病历、使用抗菌素的病历;

  2、组织多部门(护理部、院感科、药学部、病案室、输血科)进行医院质量管理联合检查,将联合检查结果汇总、分析,并形成报告,交院长办公会,为每季度开展的专题医疗质量和安全工作提供翔实的资料,并制监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整改措施;

  3、争取领导对质控工作的支持,逐步开展科室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对医疗质量管理指标的统计、各种医疗文档的汇报整理工作;

  4、逐渐开展急诊科、血透室、ICU、麻醉科、医技科的质控工作;

  5、联系中联公司,运用中联10.28全模块系统操作宝典,把病历反馈系统运用起来,这样,就可以在电脑上检查运行病历并反馈。

另外,根据他这个操作说明,可以把输血病历、死亡病历、非计划二次手术病例、

  三、四级手术或非计划再次手术病历、疑难、危重讨论的病历、住院超30天病历、进入路径管理病历、使用抗菌药物的病历进行标识,便于我们抽查病历;运用系统对病例限制要求设定、病历模板中建立病历提纲、病历模板中的病人基本信息需要系统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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