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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办法规定了分公司施工技术管理的要求、内容、方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2总则

2.1施工技术管理是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生产活动

中,贯彻企业经营方针,使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达到文件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工程质量好、工期合理、成本低,迅速发挥投资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2.2坚持质量第一,文明施工,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施工活动和结果符合法规和合同要求,达到用户满意的社会形象。

2.3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各项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法规,发挥技术管理的作用,提高管理水平,推进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发展。

2.4本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准备至工程竣工验收过程的施工技术管理。

对分包工程除按本办法执行外,还应按工程合同签订条款的规定执行。

3施工图纸和平面图管理

3.1图纸来源于建设单位,在各方面允许的情况下可直接对设计院取图。

3.2领取工程施工图纸以各工程处(专业公司、厂)为主,技术质量部部协办。

各单位应建立图纸收发台帐,实行收发登记,并及时向技术质量部反映到图情况。

主图十一份,返分公司留用一份,工程处(专业公司、厂)留用十份。

重复利用图四份全部留在工程处(专业公司、厂)。

3.3各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绘制施工总平面图,报技术质量部、施工管理部进行审核,经审定后的施工平面图,技术质量部、施工管理部各保留一份备案,以方便管理。

3.4施工平面图的内容应包括:

3.4.1一切已有和拟建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道路和各种管线,测量用的基准点;

3.4.2施工用的一切临时设施,包括道路、各类加工厂、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堆放场地或仓库、行政管理和文化生活福利用房、临时给水、排水管线供电线路、安全防火设施以及取土弃土地点以及吊车行走路线等。

3.4.3图例或代号、生产、生活设施一览表及图纸说明。

3.5施工平面图审核内容:

3.5.1由施工管理部审核临时设施占地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各种临时施工用设施摆放位置是否合理;暂设用房布局是否满足安全防火规定。

3.5.2由技术质量部审核图例,代号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4施工图纸会审管理

4.1程序

4.1.1单位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接到图纸后,应先组织各专业人员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明确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并组织各专业施工图相互接口的初审工作。

4.1.2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交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工程处(专业公司、厂)接到正式图纸后,各专业应先自审,然后进行初步会审,在自审和会审中,施工人员要弄清设计意图,了解工程特点,将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在施工前解决。

4.1.3图纸会审后,应由组织会审单位将审查中提出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详细记录,写成正式纪要,由三方签字盖章,并列入工程档案。

纪要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存查外,应分发给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业技术员、材料员、预算员,并返技术质量部一份。

4.1.4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仍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因合理化建议等需要对图纸进行修改时,经建设单位同意,由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代表联系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4.1.5所有设计更改资料,都要有文字记录,由建设单位和设计代表签字认可。

4.2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

4.2.1专业图纸会审

4.2.1.1了解工程特点、结构形式、构造尺寸、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

4.2.1.2安装工程流程特点,特殊设备的构造,结构尺寸、重量、功能及其它安装技术要求;

4.2.1.3技术标准与现场施工条件;

4.2.1.4工程坐标、标高与现场施工条件;

4.2.1.5图纸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

4.2.2系统图纸会审

4.2.2.1各专业图纸及目录、材料表、设备表、说明书等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漏及错用;

4.2.2.2建筑结构图和安装图是否相符,是否有错漏碰缺现象,图中尺寸、标高、轴线、予留孔、予埋件是否有错误与矛盾;

4.2.2.3图纸与材料表、设备表所列主要材料与设备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相符,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是否超出市场常规供货范围;

4.2.2.4设计提出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实现的可能性和应采取的措施;

4.2.2.5设计满足施工、安全、环保条件要求的程度及改进意见;

4.2.2.6复核专业图纸会审提出的问题;

4.2.2.7提出土建与工艺设备安装、电气、自动控制、热工、给排水等专业、工种的衔接问题。

5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管理

5.1各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2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以及施工条件,编制不同深度的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联合站以上或建安量在5000万元以上的油田集输设施、化工装置和建筑(构)物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以下都编制施工方案。

对于大型建设项目或多单位工程的项目则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5.3施工组织总设计由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工程处(厂)参加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处(厂)主任工程师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

5.4施工组织总设计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技术质量部组织审批备案;联合站和5000万元以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建设集团公司审批备案,所有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均应由建设单位会签同意。

5.5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后,应层层贯彻执行,任何人不能随意修改或不按设计内容指导施工,但因客观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设计实施时,对于施工方法或技术措施修改时,仍按原批准程序审批后方能实施。

5.6施工组织总设计主要内容:

5.6.1工程概况、特点、规模、建设特点,建设区域的水文地质情况,材料加工件来源等;

5.6.2工程项目的施工部署、战略方针与施工阶段的划分;

5.6.3施工程序和工程总进度的安排;

5.6.4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

5.6.5执行标准一览表;

5.6.6施工总平面图;

5.6.7大型临时设施的规划;

5.6.8项目工程施工所需填写记录;

5.6.9技术经济指标。

如施工工期、全员劳动生产率、非生产人员比例、劳动不均衡系数、临时工经费比例、综合机械化程度、工厂化程度等。

5.7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

5.7.1工程概况;

5.7.2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5.7.3工程量一览表;

5.7.4施工进度计划;

5.7.5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5.7.6主要材料计划;

5.7.7构、配件加工计划;

5.7.8执行标准一览表;

5.7.9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计划;

5.7.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5.7.11项目工程施工所需填写记录;

5.8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5.8.1工程概况;

5.8.2工程量一览表;

5.8.3施工进度计划表;

5.8.4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5.8.5执行标准一览表;

5.8.6各项计划表;

5.8.7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5.8.8项目工程施工所需填写记录;

5.9试运方案(措施)的主要内容

5.9.1工程概况,主要设计参数、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5.9.2试运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试运小组、安全监督人员、联络员及配合单位;

5.9.3试运的流程;

5.9.4试运的技术要求、技术措施及操作要点;

5.9.5试运的前应达到技术条件;

5.9.6试运工期控制;

5.9.7试运过程中检查的项目;

5.9.8安全要求;

5.10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充分进行调查研究,符合实际,利用有限的空间,争取时间,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合理利用人力和财力,争取最佳的经济效果。

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的贯彻与实施。

5.1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核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5.11.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按上述要求的内容编写;

5.11.2分项工程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及选用的技术参数是否满足规定要求,能否正确地指导施工;

5.11.3是否突出了主要分项工程及首次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法,所采用的方法能否正确地指导施工;

5.11.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是否明确了建设单位和设计文件要求执行的施工及验收标准;

5.11.5工程概况中是否清楚了工程的特点、规模、工艺流程以及施工环境情况,是否需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5.11.6项目工程所规定的记录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5.1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分发给主任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上报技术质量部、施工管理部各一份。

6材料、成品试验、检验与标识管理

6.1对进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容器设备等无合格证的不允许接收;辅助生产单位提供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容器设备等无合格证的严禁出厂。

6.1.1钢材的验收与试验。

施工用的各种钢板、钢管和型钢进场后,质量检查员要检查质量合格证。

检查内容有:

炉种、钢号、规格、机械性能、化学成分的数据及结论,出厂日期、厂部门检验印章等。

对质量有疑义时,应进行抽样试验,试验报告单由试验部门填写并盖章,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收集,作为工程验收、存档的依据。

6.1.2成品、半成品件及设备的验收。

施工用的各种成品、半成品及设备,必须由质量部门提出合格证明文件。

对没有证明文件或有证明文件但质量有疑问时,应进行复检,证明合格后才可使用。

6.1.3构件的验收。

对加工厂生产的各种钢质构件、安装前必须检查出厂合格证,如构件型号、规格尺寸、出厂日期等,检查合格后,应加盖检验章才能使用。

6.1.4电焊条的验收。

焊接所用的焊条,要有焊条材质的合格证明,所用应与设计或规范要求相符。

6.1.5保温材料的验收。

保温材料进场后,应按设计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如需试验检查时,应检验其容重,含水率、导热系数等,使其满足设计要求。

6.1.6新材料、新产品的验收。

工程推荐彩的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施工前应进行技术鉴定,并制定出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后,才能使用。

6.1.7其他材料的验收。

凡是设计对质量有要求的其他材料,都应具备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的出厂质量证明。

6.2现场项目专业技术员负责收集各类合格证,包括仪表调校、阀门试压安全阀试验等的外委试验记录。

6.3原材料送检、复试按相应试验标准由项目专业技术员提出委托单,由试验员取样送试并索取试验单。

要求有见证取样,取样的真实性由项目专业技术员负责。

6.4各种试验单到场后,必须由主任工程师签署使用意见。

签署内容应注明能否使用,使用的部位及注意事项等。

6.5试验不合格的材料应按规定要求重新取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及未经化验的材料严禁用于工程中。

6.6做好对工业设备的检验和试运转工作,设备运到现场后,在安装前必须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作解体检查并做记录。

工程及产品的最终检验和试验,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PD/H1-19执行,对工程所用物资及施工过程标识按《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PD/H1-15执行。

7技术交底和开工报告管理

7.1为便于施工人员熟悉并贯彻图纸、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做到“三按”施工,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进行系统技术交底;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应依据施工图纸、操作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技术措施,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没有技术交底不准施工。

7.2系统工程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

7.2.1工程的规模、数量、结构和生产工艺的形式及特点等;

7.2.2施工组织机构及施工任务划分、施工总工期及施工阶段工期安排;

7.2.3总体施工顺序和主要施工方法,工厂化、预制化、机械化施工安排;

7.2.4质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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