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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手册

“一站式”办公及其工作人员思想道德行为规范

(一)思想道德规范

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的学习,熟练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岗位业务知识。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踏实、勤政的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热情高效优质的服务。

3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对不属于授权办理的事项予以积极协调,并行使解释权。

4树立大局意识,以街道及社区管理中心的工作和形象为重。

“一站式”工作人员应相互尊重,努力熟悉相邻窗口工作业务,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创造轻松和谐、优质高效的工作氛围。

5增强廉洁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工作态度

1热情:

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办有回声。

快速:

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做到大事小事抓紧办,能办的事立即办,重要的是优先办,随时办的事计时办。

认真:

对职责范围内的事、群众要求做的事和上级交办的事,做到认真,办事认真,落实认真。

诚信:

对事业、对组织、对群众做到诚心、诚意、诚恳、诚实。

2衣着仪表。

工作时间着统一服装,整洁端庄。

3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夏班,不迟到、不早退。

大厅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

8:

30——17:

00,午休时间为11:

30——13:

00.

4严格请事假制度。

因公外出或请假半天以内,报管理中心领导批准平;请事假或病假一天以上的,经社区管理中心领导同意后,报街道主管领导批准。

责任追究制度

(一)部门及部门负责人责任

1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理各项业务。

2实行“六公开”制度,将每个办理事项内容、申报材料、依据、时限、办事流程以及承办人等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或申报对象公开,简化审批手续,规划操作程序。

3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分析研究本部门工作情况,制定计划,进行责任分解和组织实施;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及时处理社会公众和申办对象的投诉。

(二)各窗口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办事流程办理各项业务,不得越权办理,严禁违法、违纪办理。

2如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必须当场受理,并及时按规定办结。

如申办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必须将应具备的条件、材料和办理程序一次性告知申办对象。

3及时向申办对象告知办理结果,如申办对象对办理结果提出异议的,必须明确答复,并说明理由。

4不得接受申办对象的礼金、礼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宴请等。

5文明服务,做到着装整洁、语言文明、行为规范、耐心细致、周全的回答申办对象提出的问题。

“一站式”服务大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全体人员应当培养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整洁的办公环境,不随地吐痰,不在大厅吸烟,不乱丢纸屑、烟蒂,不乱倒茶叶渣;

二各窗口每日清扫工作必须在上班前完成(清扫内容包括办公桌椅、柜、地、及办理办公用品等)下班前要把用品和资料放回原位、摆放整齐;保持办公桌上排放各种报表、资料整洁、规范、有序;

三“一站式”办公人员严格按照两人一组、轮流值日,负责大厅卫生清理及按时开、锁办公室门窗。

“六公开”制度

为方便群众了解办事相关内容,查询办事结果、督查社区管理中心的办事行为,实行“六公开”制度。

既公开社区管理中心的办事事项、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承办人姓名电话、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及办事人公开。

首问负责制

为了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实行首问负责制。

首问人员指第一个接待来访、来电者的中心工作人员。

首问负责制遵循以下原则:

1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事项,立即予以解答或办理;

2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要向来访者说明情况,并告知来访者负责办理该事项的部门;

3在任何情况下,首问人员均不得对来访者制止不力,或以“不知道”、“不归我管”及其他言辞为由进行推诿。

已婚育龄妇女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办理程序

1、户口在现居住地的到所在社区申请后,持社区开具的介绍信到街道计生办开具证明,到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免费技术服务。

2、流动人口应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育龄妇女管理交接单》到现居住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然后到所在社区申请,持社区开具的介绍信到街道计生办开具证明,到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免费技术服务。

3、已婚育龄妇女持户口本、身份证、两张1寸照片到现居住地办理《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手册》,而后到社区领取免费药具。

附:

计划生育四术相关内容一览表

项目

所持材料

办理时限

价格

置(取)宫内节育器术

社区免费介绍信

即时办理

65﹒00

置(取)皮下埋置避孕药剂术

社区免费介绍信

即时办理

125﹒00

输卵管结扎术

社区免费介绍信

即时办理

248﹒00

输精管结扎术

社区免费介绍信

即时办理

95﹒00

人工流产术

社区免费介绍信

即时办理

110﹒00

中期妊娠引产术

社区免费介绍信

社区开具中引证明

即时办理

320﹒00

一、办理生育指标

(一)办理一孩生育指标:

1、双方为本市户口且女方为本辖区户口:

依法确立夫妻关系,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怀孕后,双方户籍在本市的,持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妊娠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和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办领生育手续介绍信》),到街道计划生育办办理

2、一方为本辖区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且要求所生育子女在本市落户的:

需到街道计划生育办领取〈办理(婚育状况证明)介绍信〉,到户籍为外省市一方的乡级人口与计生部门开具婚育情况证明,再持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妊娠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到户籍在本市一方的街道计划生育办办理

(二)办理二(多)胎生育指标:

提供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双方提出申请,并填写再生育审批表,并退回已享受过的独生子女费,

附合再生育条件除上述材料还应提供附合相应条件的证件:

1、双方再婚或一方再婚且有一方未曾生育的(有孩一方最多不超两个):

持离婚方的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2、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以及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其中一方是国家确定的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以及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女方是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1985年10月1日以后没有变更民族的证明(属于1985年10月1日以后从本辖区外迁入的,提供迁出地和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的证明)

4、双方均为海岛居民,且连续在海岛居住5年以上的,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在海岛居住时间的证明

5、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其中一方残疾,且残疾程度相当于残疾军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的,提供残疾程度的医学证明

6、一方是革命烈士的独生子女的,提供〈革命烈士证〉

7、一方为残疾军人,且残疾程度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的,提供〈残疾军人证〉

8、子女因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提供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出具的〈病残儿医学鉴定书〉

9、同胞兄弟均为农户口的农村村民,且只一人有生育能力的,提供同胞兄弟的户口簿、无生育能力的医学证明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对不能生育的夫妻给予扶助和赡养的协议书

10、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中有女无儿户的所有女儿和女婿均为农业户口,其中招婿的一个女儿,提供所有女儿和女婿的户口簿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赡养协议书

11、因患不孕症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提供〈收养证〉和患有不孕症的医学或相关证明

12、合法生育或收养的子女不超过两个,其子女有死亡情形的,提供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其他真实有效的死亡证明

13、一方属丧偶再婚,且双方再婚前均已合法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的,提供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丧偶方原配偶的死亡证明

14、一方为外国人或归侨、港、澳、台同胞的,提供护照、华侨证、港、澳、台同胞回乡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二(多)胎办理,街道收到全部材料后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和工作单位公示7日,无异议的,在15个工作日内报区计生处

二、办理落户通知单:

(一)本街道办理生育证的:

持〈一孩生育登记单〉、出生医学记录、本辖区方户口簿到街道计生办办理

(二)本市但非本街道办理生育证的:

持本辖区方户口簿、出生证明、办证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落户通知单到街道计生办办理

(三)外省市办理生育手续要求在本辖区落户的:

持本辖区方户口簿、出生证明、办证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属二胎以上生育的提供县级计生部门证明材料)

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街道办理生育手续的:

于子女出生后持生育证,办理落户手续时领取《自愿生育一孩申请审批表》后由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进行初审并盖章,同时携带两张夫妻双方2寸合影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

(二)非本街道办理生育手续的:

持双方户口簿、出生证和办理生育手续部门所开具的〈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明到街道计生办领取〈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表〉后由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进行初审并盖章

附合上述条件后送街道计生办,审批合格后7个工作日后领取。

 

大连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办法

基本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曾经生育(或收养,下同)子女,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行为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本人应在到达60周岁当年的1月31日前到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大连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申报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相关材料一并交给所在社区,扶助金额,每人每年600元。

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但同时又符合大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条件的,按就高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

1、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提供社区(单位)提供的婚育措施情况证明及与社区(单位)签订的计划生育合同

3、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时限:

当天办完

地点:

街道一站式办公大厅

失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

基本条件:

1、户籍为大连市。

2、属于独生子女父母,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下。

4、已失业,无工作。

符合条件者持户口本、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失业证、户籍为农户的带劳动手册,每年10月到所在社区登记,一次性领取,每人每月5元,每年60元。

大连市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

家庭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办法

基本条件:

1、户籍为大连市

2、属于独生子女父母,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收养)行为

4、其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5、女方年满50周岁(男方年龄不限)

符合条件者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每年1月31日前到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扶助金额,每人每年1200元。

 

大连市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对象确认办法

基本条件:

1、户籍大连市;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

3、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有关生育数量的规定生育子女和合法收养子女,且只存活一个子女;

4、合法生育或收养的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残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

5、属于独生子女父母,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符合条件者持本人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子女《残疾人证》、独生子女证、收养子女的持《收养证》,每年1月31日前到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扶助金额,每人每年1200元。

 

低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1、户主通过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向所在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将结果在申请人居住地张榜公示,公示3日后无异议的上报街道民政办;对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所在社区发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并如实、工整、规范地填写。

4、街道民政办对申请人家庭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审核,符合条件的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居委会将批准结果在申请人居住地张榜公告,公告后3日内无异议的,发给市保障办统一印制的《大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城市低保社会化发放储蓄存折;有异议的,由民政办核实并处理。

保障办(民政办)应在接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申请人从被批准之日的次月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失业证办理手续

未参加过工作的失业人员(1日---30日)凭《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填写《失业人员登记卡片》和签订《失业人员协约式服务书》,然后到街道办理失业证。

从单位失业的失业人员(1日---30日)凭《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劳动手册》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养老保险变更表》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填写《失业人员登记卡片》和签订《失业人员协约式服务书》,然后到街道办理失业证。

二、失业证转移手续

1、失业证迁出(1日---30日)需带《户口本》、《失业证》到街道开具失业人员转移介绍信,然后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失业证。

2、失业证迁入(1日---30日)需带《户口本》、异地《失业证》、《失业人员转移介绍信》(仅限大连市区)、《身份证》、《毕业证》、《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迁入地社区填写《失业人员登记卡片》和签订《失业人员协约式服务书》,然后到街道办理当地失业证。

三、、失业救济金发放

享受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每月10日、11日两天,须本人持失业证和个人印章到街道签到领取失业救济金。

再就业优惠证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持本人的《失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终止解除合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张一寸照片和相关材料到所在社区填写再就业优惠证审批表。

2、由社区促进员携带办证人的失业证、终止解除合同证明及复印件、再就业优惠证领取审批表和一张一寸照片到街道进行审批,四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并报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失业职工办理退休程序

退休人员携带本人的失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档案于当月十五日前到社区填写《退休(工伤)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然后到街道一站式办公大厅办理退休手续。

养老金认证程序

1、生存认定:

在马桥子街道辖区内开发区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休证到街道二楼一站式办公大厅办理。

2、异地认证:

居住在马桥子街道辖区内的非开发区退休人员携带异地认证函到所居住社区审核签字后到街道二楼一站式办公大厅认证道盖章。

城镇非就业人员老年医疗保险办理

户口在马桥子街道辖区内的达到退休年龄(无其它医疗保险)的非就业人员(注:

2008年2月29日后从外地迁移到开发区的人员须满五年以上),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其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到社区申请审核后到街道二楼一站式办公大厅办理。

儿童医疗保险办理

户口在马桥子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学龄前儿童(未上学或当年不上学,包括异地就读的18周岁以下的已上学人员),由监护人携带户口本及其主页和孩子本人页复印件到社区申请审核后到街道二楼一站式办公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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