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分包版本.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5192965 上传时间:2022-12-13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9.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分包版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分包版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分包版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分包版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分包版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分包版本.docx

《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分包版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分包版本.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分包版本.docx

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分包版本

建筑工程劳务合同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九龙坡区华岩组团(民安华福)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建廉租房建设工程,该工程甲方对乙方实行劳务清包。

为明确双方在该工程项目中双方的职责,加强协作,相互促进和确保本工程顺利完成,经双方共同协商,就本工程项目承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分包范围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名称:

工程

三、结构形式:

框架结构

四、建筑面积:

面积约M2。

五、承包方式:

劳务清包(含机械设备及周材、耗材供应和其他)

六、质量等级:

合格,力争优质结构工程

七、工期要求:

总工期300日历天,以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要求为准。

八、承包范围:

该工程所有劳务施工及辅助工作,机械、设备、仪器及机具提供,本工程除甲方供应的工程材料(附材料清单)外其余所有材料和周转材料及耗材均由乙方供应,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布置,现场临时设施搭设,材料接收保管,其他本工程除施工图标明的工程材料采购外的所有工作。

九、工程造价:

暂定万元(以实际竣工结算为准)。

第二条工程造价、付款办法及工程结算

一、工程单价:

本工程采用单价包干的形式执行,包干单价为人民币290元/平方米(不含因人工挖孔桩桩顶或承台以下基础超深过2米部分)。

本包干单价为除甲方所供应材料(附后)、防水施工、水电安装、消防工程和本工程门窗安装外,甲方承建的所有建筑工程施工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工程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竣工合格的含税包干价。

本包干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工程甲方承建的属于人工挖孔桩的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图所含全部工程内容,即挖孔桩桩顶或承台以下2米基础、其它基础、主体结构、室外保温、外墙涂料、室内公共部分贴砖、室外散水(含但不限于与安装工作的二次或多次补烂及配合)等工作,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所有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文件,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定要求使本工程按建设单位合同要求竣工,并达到验收合格的所有工作内容;

2、若现场采用的基础形式为旋挖桩,则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如下:

即旋挖桩桩顶或承台顶以下2米基础结构、其它基础、主体结构、室外保温、外墙涂料、室内公共部分贴砖、室外散水(含但不限于与安装工作的二次或多次补烂及配合)等工作,且基础结构顶标高2米以下部位只计钢筋工日,其砼工作内容由旋挖单位完成,以及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所有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文件,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定要求使本工程按建设单位合同要求竣工,并达到验收合格的所有工作内容;

3、本工程按要求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仪器、工具、周转材料、各类除甲供材料外的其他材料费用(含施工用水、电费用)、各类耗材(含不同材质界面的钢丝网、轧丝、垫块、增强砌体砂浆和易性的外加剂如砂浆王、增强抹灰界面粘接性的粘接剂如胶水、甲基纤维素等),一律由乙方按要求组织进场、安装(含设备基础费用,不含挖孔桩)、使用、维护、出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上述所有设备及材料在施工期间的涨价风险费用;

4、本工程乙方的施工措施、技术措施、抢工措施(含但不限于以上措施中所采用的材料、机械、设备等),现场停水、停电、其它原因引起的停窝工费和发电抽水费用,现场其他分包施工队伍的配合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按重庆市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和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布置(含材料),现场临时设施按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甲方要求搭设(含材料),工程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后卸料、堆码、保管、二(多)次转运,材料库房、料场形成(含材料),现场保卫、勤杂,建设单位施工图设计变更(建筑面积调整除外)的包干费用,本工程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包干的费用;

5、本工程包干单价含以下目标考核奖励,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考核目标,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部分工程款项,其中:

①施工组织和体系管理1元/平方米;②工程质量2元/平方米;③安全生产2元/平方米;④材料管理2元/平方米;⑤周转材料及耗材管理1元/平方米;⑥机械、设备、仪器和机具管理1元/平方米;⑦文明施工管理1元/平方米;

进度及工期管理2元/平方米;⑨工程项目管理1元/平方米;⑩民工工资管理2元/平方米;

6、本工程单价为综合包干价,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7、本工程人工挖孔桩基础桩顶或承台顶以下超深过2米时,超深部分按35元/工日的综合单价包干计价(含超深基础的土石方外运费用),工日数量按重庆市1999年建筑工程定额基价表中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基础超深部分总价为:

35元/工日×工日数,基础超深总价为包干总价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8、本工程公共部分地砖及踢脚线包含在本清单单价中,室内贴砖按实施的贴块图算接触面积地砖以15元/M2补贴给乙方、墙砖以18元/M2补贴给乙方;内墙涂料(含腻子、涂料的材料费用)甲方按接触面积以6.00元/M2补贴给乙方;本工程乙方按甲方要求根据清包合同顺利履约、工程竣工后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分户顺利交房,甲方按本工程建筑面积给予乙方8元/M2的奖励。

二、工程总造价为:

包干单价×建筑面积+(-)(本合同第二条一、7)+(-)其它奖或罚。

建筑面积按重庆市1999年建筑工程定额基价表中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吊层按设计要求,未使用部分层高在2.2(含2.2米)米以内按半面积计算,层高在2.2米以上按全面积计算。

三、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进度款根据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情况,甲方向乙方按工程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

甲方每次在收到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的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审核工程量价款的75%。

2、本工程基础结构为人工挖孔桩楼栋包干单价为人民币290元/平方米,甲方每次在收到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后按以下金额分阶段按75%比例支付进度款,基础20元/平方米(基础超深部分最终结算时再进行计算),框架主体135~160元/平方米,主体其他25~50元/平方米,装饰装修75元/平方米,考核10元/平方米,分摊支付进度款。

3、本工程基础结构为旋挖桩楼栋机械旋挖桩包干单价为人民币290元/平方米,甲方每次在收到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后按以下金额分阶段按75%比例支付进度款,基础15元/平方米(基础超深部分最终结算时再进行计算),框架主体135~160元/平方米,主体其他50~25元/平方米,装饰装修75元/平方米,考核10元/平方米,分摊支付进度款。

4、本工程目标考核奖励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度工期和文明施工的目标考核,待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最终评审后和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为依据,由甲方有关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后的目标支付;其余目标考核奖励,每月由甲方有关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后的目标按月支付,工程竣工总考核后结算。

5、乙方自愿保证本工程施工期间在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未到位的情况下,自行解决足够的资金以满足本工程建设施工需要,不得因资金问题影响本工程合同的履行。

6、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乙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造价占总造价的比例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并在甲方退出民工工资保证金后7天内向乙方支付其所缴纳款项,不再计取任何其他费用。

7、为保证本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自愿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缴纳人民币500000.00(大写:

伍拾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该保证金在本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一个月内甲方退还乙方30万元,在工程竣工后7天内甲方退还乙方20万元。

四、工程交房及工程结算

1、本工程由乙方全权负责交房验收,保证每户顺利交房。

2、本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交房后二个月内,根据建设单位工程款的支付情况,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应达到应付工程款的80%以上。

3、在本工程办理完结算,建设单位审计完毕后,根据建设单位工程款的支付情况,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应达到应付工程款的90%以上。

本工程保修办法和保修时间,乙方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本工程施工合同中相对应条款执行。

本工程尾款的支付,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本工程施工合同中相对应条款执行。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在主体结构(含砖砌体)封顶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300000.00元(大写:

叁拾万元整),工程竣工验收后1周内甲方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200000.00元(大写:

贰拾万元整)。

第三条工程目标管理、控制与考核

一、施工组织管理和体系管理

1、管理体系及目标:

乙方必须配备6人左右的领导管理班子,建立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材料、设备、后勤等必须的管理人员组织体系,以上人员能具体实施甲方要求的各项管理目标。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所配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差或责任心不强,影响本工程各项目标的实现,甲方有权辞退乙方管理人员。

3、凡是涉及乙方承包的项目,乙方必须自行组建操作班组,自行管理。

严禁工程转包,若甲方发现乙方有工程转包行为,甲方有权清退乙方无条件退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未经甲方允许该工程不得分项分包。

4、乙方配备管理层素质:

①能管理各操作班组并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②具备按本合同条款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素质;③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精通、管理能力强。

5、考核办法:

凡是属于乙方组织管理不力和管理体系不健全,所造成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材料、设备等目标未能实现考核细则。

本合同中组织管理相应奖励取消,并承担其相应的其它经济责任。

二、工程质量与验收

1、质量目标:

本工程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地方有关验收规范的要求一次性达到合格,力争优质结构工程。

2、甲方在开工前根据建设单位的提供情况,向乙方提供施工图2套,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要求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施工图及施工组织大纲,编制本项目实施的具体施工措施,报甲方批准,一经认可或开始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进行施工。

3、乙方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设计图纸和甲方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施工,确保一次性验收通过达到合格要求。

若乙方造成的质量返工或修理,人工费和其它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材料损失按返工或修理工程量、套用重庆市1999年建筑工程定额相关子目和相应费率及材料价差进行计算,全额由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费用。

由于返工或修理造成本工程逾期交付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完成前8小时,隐蔽分项工程必须提前1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自检、互检等有关验收资料给甲方;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评定,通过后办理好有关签证认可手续,才可以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该分项工程甲方才给予认可结算。

凡没有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办理好签证认可手续的分项工程,甲方不给予认可结算。

5、考核办法:

每月甲乙双方对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评定,作为甲方对本工程质量预控的依据,本工程最终的质量等级评定以质检部门备案的评定结果为依据。

甲方根据过程控制和最终质量评定结果,对乙方考核并兑现相关奖励。

若本工程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巴渝杯),甲方另行一次性奖励乙方5万元。

三、工程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目标:

本工程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达到重庆市安全生产目标合格标准。

2、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乙方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本项目实施的具体安全施工措施,报甲方批准,一经认可或开始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措施执行。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乙方应对其进行入场教育并作好记录。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安全规定、标准、规程施工,按规定实施安全防护架、安全防护网和其它安全设施,作好机械作业、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架、施工用电、工程“三宝”“五临边”使用设置等现场安全工作。

施工中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报甲方备查,严禁乙方人员使用、操作非本工种的机械、电器设备、设施。

施工中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而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内,乙方施工人员严禁携带家属,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宿舍内严禁乱接、搭电源线、插座及使用明火之类的烧炒用电设备(包括碘钨灯),一经发现,给予重罚,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后果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因违反重庆市消防条例和法规而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乙方操作、使用各种配电设备、机械设备、设施,在作业和操作、使用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才允许操作、使用、作业。

在作业和操作、使用中发现或出现安全隐患、故障、事故苗头,乙方应及时停止作业或操作、使用。

否则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甲方有关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指令,乙方应给予坚决抵制、反对,同时及时汇报甲方项目经理进行协调、解决、处理,否则严禁乙方施工。

乙方没有坚决抵制、反对和汇报而发生的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在施工和进入现场,乙方所有人员必须使用个人劳防用品,严禁没有正确使用劳防用品而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或操作、作业。

非上班时间内或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内嬉闹、睡觉、休息、乱窜,严禁乙方人员做非承包范围内或非本工种的任何工作。

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9、乙方所需要的安全帽、号衣、手套(指纱、橡胶、电焊绝缘)、工作鞋(指胶鞋、绝缘、雨鞋)、雨衣、雨披、口罩(指普通、防火、防毒)、眼镜(指普通、特殊)等任何个人劳防用品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使用,乙方若不按相关要求实施造成后果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0、因乙方或他人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和问题,由乙方或他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1、非上述3~9条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发生费用在5万以内的,由乙方全额承担经济责任,在5万以上的,乙方承担5万后,由甲乙双方平摊。

12、考核办法:

凡是乙方能够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规定、操作规程,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没有发生或未出现过任何安全、火灾事故和伤亡事故,并被评为重庆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合格工地。

甲方按本合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给予乙方奖励。

反之,本工程未实现上述管理目标,或安全生产受到重庆市有关部门的通报、整改,其所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中有关条款安全生产目标奖相应取消。

四、工程材料管理

1、工程材料管理目标:

本工程甲方供应材料(附材料清单)由乙方根据施工图材料耗用量报计划,甲方组织进场,甲乙双方共同收料,乙方保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偷工减料,应作到工完料清不得浪费。

2、乙方需用的甲方供应材料,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总体进度编制工程材料总供应计划,报甲方审批。

3、每批使用的工程材料,乙方必须在使用前十五天,提交详细的计划清单(按甲方的材料管理规定执行)书面报给甲方项目代表人和材料员,经甲方审核后按实际需用量进场,进场时乙方需派专职材料员验收、验证、收料,由乙方负责卸料、堆料、保管。

在收料的次日按甲方规定向甲方报送进场记录和单据,过期由乙方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乙方在接收材料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若甲方发现乙方在材料接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则对乙方进行作假材料价款总额的10倍以上处罚,并报送甲方公司备案。

4、乙方需用的各种工程材料由甲方负责运到施工现场围墙范围内,乙方及时收料、卸料、保管,乙方必须自行建立材料库房及堆场,材料堆放整齐、保管良好;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围墙内的材料进、退场时所需要的搬、运、移位、保管、场内二(多)次转运,水平、垂直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所用的材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级配、下料。

做到工完料尽,材料堆放整齐,场地整洁,没有地灰的存在。

钢筋料表必须经甲方技术负责人认可后按认可的料表下料。

严禁在下班后或完工后,有剩余砂浆、混凝土等半成品有没用完的现象。

否则,由乙方按甲方材料进价的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赔偿处理由甲方项目代表人和施工员、材料员认定。

6、所有材料乙方均不得擅自携出施工现场,同时不准将可燃材料作为燃料烧火使用,严禁乙方有损坏材料的行为。

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按照材料原购买价赔偿甲方的损失,同时甲方按材料价的二倍处罚乙方。

7、因乙方没有提前十五天提交各种材料计划清单给甲方,造成的停工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负责,同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及费用。

8、本工程所有材料在工程竣工后根据重庆市1999年建筑工程定额基价表进行材料耗用结算;对超过定额用量材料的价款,乙方按甲方进价的1.3倍赔偿甲方;本工程严防偷工减料,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前提下,乙方领用材料与定额用量(不含定额规定损耗,定额规定损耗由甲方享有)相比节约材料的价款(节约材料须未进场及未引起材料供应纠纷,因经营工作产生的材料节约价款不计入材料总价款),按甲方供应材料进价的30%奖励乙方。

9、本工程需用的其它非甲供材料,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供应,所供应材料应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保证质量,安全可靠,供应及时,保证工程建设;若达不到施工现场所需时,甲方将组织供应,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认定并加收10%的管理费后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0、考核办法:

乙方能够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款规定,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材料管理规定、制度,材料管理规范,本合同中材料管理目标考核兑现;反之,本合同条款中材料管理目标奖励取消执行,乙方并承担其一切经济责任。

五、周转材料及耗材的供应

1、管理目标:

本工程所有周转材料及耗材均由乙方自行供应,所有周转材料及耗材应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保证质量,安全可靠,供应及时,保证工程建设。

2、本工程所有周转材料如模板、钢管架料、木条、扣件、螺杆、安全网等一切周转材料,均由乙方根据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工程进度供应,并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在施工供应过程中应作到及时、可靠,使用时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执行,使用后应及时清理、整修、调直、校正、刷油、上油、清除铁钉、铅丝等工作,并按规定地点在施工现场围墙范围内和按要求分品种、分规格、分型号堆放整齐,工程完工后及时退场。

3、本工程所用耗材如扎丝、铁丝、脱模剂、焊条、柴油、油漆、水、电等除施工图标明的工程材料外的一切耗材(料),均由乙方自行供应,乙方所用耗材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质量合格,并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供应及时;在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用电电源和施工用水水源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乙方自备发电机和自行采取其它措施解决以满足工程需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工程所用周转材料和耗材乙方应及时按规定及时供应,若达不到施工现场所需时,甲方将组织供应,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认定并加收10%的管理费后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考核办法:

乙方能严格按照上述条款执行,本合同有关周转材料及耗材的奖励兑现,反之,本合同条款中周转材料及耗材的考核目标奖励取消执行,乙方并承担其一切经济责任。

六、机械、设备、仪器和机具管理

1、管理目标:

本工程所有机械、设备、仪器和机具如塔吊、施工电梯、搅拌机、配电设施、测量仪器等一切机械设备和操作机具均由乙方供应,并满足工程的需要,供应不得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乙方所供机械、设备、仪器、机具必须安全可靠、齐全、使用率高,并甲方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检验证备案。

所有设备必须按规定作业、操作使用,设备日常保养良好,杜绝人为损坏,提高使用率。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按照工程进度进场、安装、检修、使用,所有机械设备、仪器和机具(含工具)的进场、安装(含设备基础的施工)、使用、维修、保养均由乙方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进行实施,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上岗,证件报甲方备案。

3、本工程所用机械、设备、仪器、机具乙方应及时按规定供应,若达不到施工现场所需时,甲方将组织供应,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认定并加收10%的管理费后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4、考核办法:

乙方能严格按照上述条款执行,本合同有关机械、设备、仪器和机具的奖励兑现,反之,本合同条款中有关机械、设备、机具的考核目标奖励取消执行,乙方并承担其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七、施工进度管理:

1、施工进度目标:

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按计划进度完成,按约定工期竣工,通过市质检站验收备案并出具备案书,交付建设单位。

2、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并收到甲方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后七天内,必须根据甲方的总计划编制出本项目控制性生产进度计划给甲方审核,一经双方认可,作为考核乙方进度目标的重要依据。

在每月(季度)乙方必须根据总控制生产进度计划编制出月(季度)进度计划,并严禁进度计划滞后施工。

3、计划的调整:

本工程除非甲方许可,计划工期只能提前,不得延后;若本工程乙方按合同工期或提前竣工交付建设单位,甲方奖励乙方2万元;若本工程乙方按合同工期相比每延后一天,甲方对乙方罚款3000元/天,因工期延期造成的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4、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发现乙方已明显不能按照计划工期按期完成,甲方将组织相关人员、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和耗材进场施工,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认定并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考核办法:

乙方能按照上述条款自行组织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本工程、验收通过、交付甲方,本合同条款中进度工期奖执行;反之,本合同条款中进度工期奖取消执行,乙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八、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现场文明管理目标:

乙方必须确保达到重庆市市级文明标准化合格工地要求。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15天内,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结合重庆市建设工程文明标准化合格工地的要求及重庆建工集团关于文明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要求,编制出实现市级文明标准化合格工地的具体办法给甲方审核认可,一经甲方认可或开始施工作业,甲方必须严格执行。

3、乙方在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的检查中应积极准备,使检查合格达标,若发生检查不合格事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若乙方未按照重庆市和甲方的相关规定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施工现场的搭设,甲方将组织实施,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认定并加收10%的管理费后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考核办法:

乙方按要求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和临设布置达到市级文明标准化合格工地,本合同条款中文明施工奖执行;凡是因乙方的原因未能达到市级文明标准化合格工地,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本合同条款中文明施工奖取消执行,造成损失乙方负责赔偿;若因乙方管理到位,使本工程现场达到市级文明标准化优良工地,甲方另行一次性奖励乙方2万元。

九、工程项目管理和现场管理:

1、乙方进入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有身份证,同时按重庆市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办理好暂住证和其他相关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证件复印件和花名册交甲方备案,乙方应按规定与相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办理好进入项目的有关进场手续。

2、乙方不得中途抽调技术力量、施工队伍;不得采用任何形式的转包,若甲方发现乙方有工程转包行为,甲方有权清退乙方无条件退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除甲方同意外不得分包,不得产生以包代管的行为。

3、乙方不得进场使用18周岁以下的童工和55周岁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场使用带病、特别是带传染性病役的人员,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进行清退并处罚乙方,若因此发生的死亡和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施工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擅自调动,如确需调动,需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才允许乙方人员调动,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处罚乙方。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完成后人员退出项目或经同意中途人员退出项目,必须同时办理好退场人员的手续,才可退出项目。

5、乙方负责组织、管理本工程工人的伙食团及后勤工作,伙食团的设置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重庆市相关规定及卫生管理条例执行相关上岗人员需持证上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