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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关于梅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调研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需要我们几代人的艰苦努力,而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建设新农村、解决当前“三农”问题的重要环节。

目前,广大的山区农民普遍面临“看病难”问题,客观地说,全国80%以上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愈来愈集中于城市,使农民看病因路途遥远带来不便。

更重要的是绝大多数农民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往往是有病不敢去看、小病拖成大病,轻病转为重病。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陷入恶性循环。

因此医疗保障的缺失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发展的严重阻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决定》中提出的“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求,就梅州市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调研。

一、梅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及产生的积极效应自2014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议案的决议》以来,梅州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探索,逐步完善,合作医疗的覆盖面、受益面不断扩大。

(一)从中央到省、市、县都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表明政府已经重视公共卫生和农民健康所承担的责任,医疗保障制度开始在广大农村建立和发展。

(二)突破了资金来源的“瓶颈”。

根据2014年1月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中央、省财政为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25元,市、县配套资金10元,农民个人交纳10元。

政府补贴占了大头,有效解决了农村医疗卫生和健康保障资金来源问题。

(三)缓解了农民“看病难”问题。

(四)农村县、镇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有望得到加强。

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和县、乡镇医院都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看作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

二、当前存在困难和问题

总体来说,梅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开局是良好的,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农民以新型合作医疗认识不足。

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处于被动地位,对合作医疗的认识仍滞留在传统合作医疗的概念上,担心交了钱不能被公平对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提高覆盖率带来较大的难度。

(二)资金仍然不足,实际受益面偏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位于“大病统筹”,即主要用于保大病。

很多真正的穷人依然看不起病。

能够切身体会到合作医疗优越性即享受政府补贴的还是农村中生活相对宽裕的群众,这就形成了实际上的“扶富难扶贫”,这种结果显失公平合理,也有悖于合作医疗的初衷。

(三)基层卫技人员匮乏,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是农民就医的主要去处,办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治疗水平和医疗消费水平。

目前,不少基层卫生院存在“员满缺才,无岗有人,有岗无人”的不合理现状。

(四)管理体制不顺,人员编制不以位。

梅州市县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均设在卫生部门。

除五华县有4名工作人员外,其余各县(市、区)只有1至2名工作人员随着合作医疗工作的不断深入,已明显感到人力不足。

如下去,镇村合作医疗的基层工作层面,只能是应付了事。

(五)信息管理网络不健全,宣传、培训和工作经费缺乏。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参合的人数会越来越多,工作量也越来越大,信息化管理项目也越来越细。

管理手段滞后,报名填表、医疗报销等工作仍采取手工填写,没有配备电脑,不但工作量大,成本高,效率低,且容易出错,也不利于资金管理的公开和透明。

三、建立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参保信心。

各级常委政府要把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到密切党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保持农村稳定的高度来认识。

要不断研究和完善各种制度,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机制上有约束力,在经济上有吸引力,在过程中有透明力,打消农民群众的思想疑虑,增强农民参保信心,使他们变被动为主动,自愿自觉地参加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健全制度,扩大受益面,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

针对目前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受益覆盖面不大等问题,应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来解决。

一是政府应研究并建立一个稳定的多方筹资机制,包括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

二是建立便民的就医制度和核销机制,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共济制度,降底住院起付标准;三是探索建立参保农民小病受惠制度,防止小病拖成大病。

四是要变“大病统筹”为在贫困山区农村实行普遍的“大病救助”,特别是对农村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医疗费报销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太高的重病人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

同时,扩大补偿范围,慢性病、住院分娩、人身事故等应列入补偿范围。

(三)做好基线调查,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过去合作医疗失败的教训之一是筹资有限、保障能力弱。

目前,梅州市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特别是市县财政的配套支付能力能够满足多大的需求,要在科学的调查测算基础上做出规划,但基层工作压力大,急于完成任务,根本没有时间多基线调查。

要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运行,必须做好供需双方的形势分析。

(四)采取积极措施,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合作医疗同步发展。

要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卫生在农民医疗就诊方面的地缘优势,为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的服务。

(五)着力解决基层工作机构人员经费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要严格的制度管理,工作量大。

因此,必须尽快理顺管理体制,落实镇级农村合作医疗机构人员编制问题,每个乡镇必须配备2-3名专职人员,以稳定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网络。

同时,必须保证镇、村农村合作医疗办公的经费,如果经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

第二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

合作医疗作为一种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制度,在我国已经几起几落。

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后,一种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制度已在全国逐步推广。

合浦县作为自治区实施“新农合”的试点县,经过一年多的实践,现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使“新农合”得以在全市更好地推广和发展,提高全市农村居民的整体健康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委政策研究室组成联合课题组,通过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深入农村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合浦县“新农合”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

一是我市实施“新农合”的基本情况1、进展。

合浦县于2014年8月开展筹备工作,今年1月正式启动实施。

在筹备和实施过程中,该县逐步健全了各项制度和办法,按时完成了各项预定目标任务。

至今年3月15日止,全县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共407559人,占农业人口的55.4,共缴费407.56万元(其中民政代缴45.31万元);自治区、市、县配套经费分别为151万元、120.6万元、80.4万元,已全部到位,并存入财政社保专用帐户,全年新农合可用资金794.7万元。

到今年11月20日止,已为33647人次的参合农民补偿547.9万元。

其中,报销医药费386.7万元,大病救助161.2万元;参加新农合的患者发生住院医药总费用为1727.2万元,报销11636人次,报销费用352.9万元,人均303.3元;门诊补偿22014人次,报销费用33.8万元;一次性获得3000元报销的有44人,报销2014元以上的有80人次,1000元至2014元的407人次。

市辖三个区目前正在积极做好实施新农合的筹备工作,力争于2014年在全市全面推开,比国家规定的时限提前三年。

2、措施。

该县自开展新农合以来,积极做好宣传、管理、运作和监督等各项工作,确保这项国家制度的全面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任务。

成立了合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县委书记、县长担任主任,四套班子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有卫生、财政、人事、计划、农业、民政等18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成立了由纪检监察、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领导组成的监委会,监督新农合制度的实施;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卫生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管委会,在卫生院指定2至3人负责具体工作,村委也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部分任

务,并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二是摸清情况,建章立制。

组织力量对全县23个医疗卫生单位和所有乡镇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抽查4个县直和5个乡镇卫生院的1800多份住院病历,对3200多户农民家庭进行入户调查。

出台了《合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合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统一制订了新农合工作职责及就诊、转诊、报销、资金管理等制度,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不断完善。

三是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于今年1月10日召开了全县有关单位和乡镇、村近千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对实施新农合的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采取了广播电视、版报专栏、动员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发动工作,把建立新农合制度的目的、意义、要求讲透,把参加新农合的好处讲清,力争让所有的农民都了解、认识。

四是严格管理,强化监督。

加强了对乡镇新农合办、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实行卫生系统全员培训和动员;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实行动态管理;预拨56万元新农合周转金给各乡镇,保证正常运转和及时兑现;各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质量管理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工作质量的监督,努力做到按规定进行检查、治疗和用药;县农合办每季度、乡镇农合办每月公布一次费用开支情况;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由院长掌管的投诉箱,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3、效果。

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有效地缓解了病人家庭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就医观念的改变,同时也提升了党和政府为民办事的形象。

我们在山口、廉州、沙岗等镇对部分参合农民分别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收回的112张问卷中,对参加新农合是否出于自愿、新农合制度是否对农民带来了好处、明年是否将继续参加新农合三个问题全部作了肯定的回答,对乡镇医院的服务质量、新农合医疗报销的满意率达到了七成。

廉州镇大江村一名黄姓村民的经历和想法很有代表性。

他在群众座谈会上说,参加之前他对新农合持观望怀疑态度,是随大流参加的,今年初他得病住院花去了4600元,获得合作医疗报销1600元,最近媳妇分娩又获报销100元,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

他表示一定要现身说法,动员邻里和亲朋好友参合,并希望政府把合作医疗长期办下去。

调查结果表明,新农合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的好政策,已初步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农民的参合积极性正在逐步提高,许多未参合的农民表示要在明

年参合。

合浦县新农合制度的有效实施为全市全面推行积累了成功经验,也为该县全面建(本站推荐)设小康社会创造了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1、认识不够到位,农民参合率仍然偏低。

合浦县农民参加新农合人数只占农业总人口的55.4,在全国、全区各试点县中是比较低的。

其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部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高。

部分村干部甚至个别乡镇干部对推行新农合的目的、意义缺乏了解,对开展工作信心不足、热情不高。

二是许多农民对新农合不信任。

这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能否长久执行下去,各项政策能否真正兑现,经费会不会被截流、挪用、贪污或私分,实施过程中有没有凭关系、走后门,在报销范围和额度上是否因人而异等都有顾虑,采取观望、等待的态度而不参合。

三是一些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不强。

他们认为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低,参加的意义不大,或认为全家人身体都好,交了钱也不会花在自己身上,只是白作贡献。

2、补偿规定不尽切合实际,服务质量欠佳。

目前正在执行的新农合制度中,一些补偿标准还不尽合理,主要是自费药品过多,起付线偏高,致使统筹资金沉淀过多,受益患者得到补偿的金额有限,与广大农民的期望相差较大。

到今年11月20日止,为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的比例为21.3。

住院医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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