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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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计划】
为深化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加强公务员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清组发〔2017〕42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大家带来的司法局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司法局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机关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科学地评价其工作过程,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根据《**县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方人社[2017]112号),结合**县司法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建立健全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平时考核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经核对,我单位编制56人,超编0人,空编8人,实有45人,处级及以上0人,科级14人,科员及以下30人,公务员登记备案20人,未登记备案21人,试用期1人,工勤2人,外派挂职、援疆、驻村、外出学习(培训)、长期外借×人,离岗2人,纪检监察专项编制0人,确定本单位参加平时考核12人。
三、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要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公务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以工作实绩为重点,着重考核公务员履行职责、完成日常任务
和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
共性指标主要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
个性指标主要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等。
在实际考核中,共性指标权重一般占30%,个性指标占70%。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好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质量好;积极主动,办事规范,作风务实,纪律性强,服务人情周到,群众反映好;清正廉洁,工作成绩突出。
良好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好;工作比较主动,办事较为规范,遵守纪律,服务态度好,群众比较满意;廉洁自律,工作成绩明显。
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群众满意度较低;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工作成绩不明显。
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工作懒散,办事拖拉,群众满意度低;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平时考核以月为周期,每月考核为“好”等次人数比例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平时考核人员总数的40%以内,且应兼顾各职务层次。
平时考核采取“周记实、月考核、季申定”的方式,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考核指标。
局机关根据每位公务员敢为职责和工作目标,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确定每位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指标。
(二)个人工作纪实。
被考核公务员以周记形式记录每周工作情况,兵作出工作小结。
(三)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每月5日前考核领导组对被考核公务员上月的工作纪实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和其他综合因素,对被考核公务员进行评鉴,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四)审定考核等次。
考核小组及相关负责人在季度终了10日内审核考核评语及考核等次建议,确定被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
(五)反馈考核结果。
被考核公务员主管领导采取谈话或者书面形式向被考核人员及时反馈本季度考核结果和改进提高要求。
(六)公示考核情况。
考核结果将以季度为单位在局机关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汇总考核情况。
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将被考核公务员考核情况汇总留存。
五、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考核办设在政治处,杨峰任主任,冯帆任副主任。
确定马泓为平时考核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平时考核软件的数据采集、系统维护、数据汇总上报,指导本单位平时考核软件的使用
六、结果使用及监督检查
每季度考核结果确定后将报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考核的结果无效。
被考核公务员要及时准确记录工作情况,事实求是作出自我评价。
主管领导小组对被考核公务员客观公正地作出评鉴、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被考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复核。
每季度考核结果确定后将报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考核的结果无效。
被考核公务员要及时准确记录工作情况,事实求是作出自我评价。
主管领导小组对被考核公务员客观公正地作出评鉴、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被考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复核。
司法局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公务员平时考核,坚持依法管理原则,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分级分类考核原则,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原则。
二、考核对象
司法局非领导成员的公务员。
三、成立考核工作委员会
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梁云同志任主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主任,张荣、陈斌、王有洪、孙旭同志任委员,韩星同志任秘书,负责制定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考核权限、内容、指标
(一)考核对象的分管领导是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直接责任人。
各内设机构公务员由分管领导负责考核。
(二)平时考核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以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点内容,体现考核对象的工作作风和完成工作的难易程度、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等。
1、考德。
主要考核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2、考能。
主要考核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包括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调适能力等;
3、考勤。
主要考核公务员的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出勤情况等;
4、考绩。
主要考核公务员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包括日常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5、考廉。
主要考核公务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科学设计考核指标,结合绩效管理和年度工作安排,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根据职位职责和工作目标,确定每名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指标,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和内容等。
对于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要及时补充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
对于同时由多人负责的工作,要明确主办责任和协办责任及在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平时考核按照个人工作记实、领导审核评鉴、考核结果反馈、结果公示汇总的程序进行。
平时考核的周期为一个季度,采取日志、月评、季考核的方法进行,每年度最后一个季度的平时考核可结合年度考核一并开展。
(一)个人工作记实。
考核对象在《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日志》(附件1)上如实记录每个工作日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及原因等;对每月工作进行总结,对本月工作、学习的成效进行系统全面梳理,侧重展示亮点、排查不足、剖析原因、进行自我评价,并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月度评价表》(附件2)。
(二)领导审核评鉴。
分管领导在每个季度末对考核对象进行审核评鉴,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结合服务对象和社会反映情况,根据考核对象个人工作记实、工作绩效和日常表现等情况,采用计分、等次、名次、评语等方式对考核对象进行评鉴,确定考核结果,并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评价表》(附件3)。
考核结果可分为“优秀”、“较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一般应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20%以内。
1、“优秀”的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高,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好;
(2)工作实绩突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3)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4)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积极进取;
(5)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较好”的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较好;
(2)工作实绩较明显,质量较好,效率较高;
(3)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4)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5)清正廉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一般”的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 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3)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4)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办事推诿扯皮、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方面存在不足。
4、“较差”的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
(3)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4)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作风差;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三)考核结果反馈。
可以采取会议点评、个别谈话或以书面、网络等形式,及时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四)结果公示汇总。
采取张贴公示、单位内部QQ办公群、微信办公群公示等方式公示平时考核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政治处负责将平时考核情况汇总留存。
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提请考核工作委员会审议。
六、考核结果使用
公务员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客观依据和重要基础,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所占权重应不低于60%。
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较好的公务员中产生,且当年度平时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不低于1次。
平时考核结果较差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应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
对平时考核成绩突出的公务员,予以表扬和奖励。
对于平时考核成绩较差的公务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经教育后仍不改进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惩处。
七、监督管理
考核对象应及时准确记录工作情况,实事求是自我评价。
分管领导要客观公正作出评鉴、确定考核结果。
各科室在下个季度的5个工作日内,将《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日志》、《公务员平时考核月度评价表》、《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评价表》收齐后交政治处。
政治处认真做好考核记实的审核、归类、存档工作,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考核工作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了解考核对象、分管领导记录及考核情况。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司法局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核范围
局机关公务员(不含主要领导)。
二、考核内容和指标
平时考核主要考核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考察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临时交办任务及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要注重考核评价协作配合意识、工作能力、抓落实、履行职能成效、廉洁自律等情况。
对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考核,要将内设机构基础管理、效能建设、创新成果等纳入考核内容。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原则,按照个人评价和领导评鉴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考核方案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确定每名公务员的业绩考核指标(附件1)。
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个人按周自我评价。
公务员以周为周期记录平时工作情况,个人工作周记要真实客观,重点突出,记大事、记功过、记结果,并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领导定期工作评鉴。
定期工作评鉴按季度进行,每季度最后一月的月底进行,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部门的公务员的工作记实、执行纪律情况进行审阅,客观公正地作出评鉴,对本季度考核等次提出建议,考核等次分为四等十级,即优秀(优秀+、优秀、优秀-)、称职(称职+、称职、称职-)、基本称职(基本称职+、基本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最后由主要领导提出评鉴意见。
3、确定考核结果。
根据公务员个人工作记实、周期工作开展、自我评价及领导评鉴等情况,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结合服务对象、上级部门和社会反映的情况,最终确定平时考核结果。
领导班子成员的平时考核结果原则上以机关主要领导意见为准;科室负责人的平时考核结果原则上按机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5:
5的权重确定;其他公务员的平时考核结果按机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4:
4:
2的权重确定。
4、在考核中建立加减等次制度。
有下列情况的,考核结果可以上浮
(1)工作突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荣获各级荣誉;
(2)新闻信息宣传工作突出,得到领导肯定批示;
(3)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强,创新创优项目成效显著。
(4)其他有突出表现的。
有下列情况的,考核结果可以递减
(1)无故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基本工作、重点工作和交办工作的;
(2)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3)无故迟到或早退、不请假外出或旷工的;
(4)上级部门反映较差的;
(5)不服从组织分配或安排工作的;
(6)被有关部门明查暗访属违纪违规、服务态度差或吃拿卡要被查实的;
(7)受到纪检部门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等惩戒处理的。
5、考核结果反馈。
公务员平时考核的考核结果经机关主要领导审定后,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同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考核结果运用
平时考核结果是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基础和重要依据。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较好、业绩较突出的公务员中产生;平时考核结果较差的公务员不能评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五、工作组织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由政工科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在考核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考核纪律,确保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纪检组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