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小摊小贩管理的思考与探讨.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5134781 上传时间:2022-12-13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41.6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城市小摊小贩管理的思考与探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关于城市小摊小贩管理的思考与探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关于城市小摊小贩管理的思考与探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关于城市小摊小贩管理的思考与探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关于城市小摊小贩管理的思考与探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关于城市小摊小贩管理的思考与探讨.docx

《关于城市小摊小贩管理的思考与探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城市小摊小贩管理的思考与探讨.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城市小摊小贩管理的思考与探讨.docx

关于城市小摊小贩管理的思考与探讨

关于城市小摊小贩管理的思考与探讨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出于各种目的,政府管理单位对小摊小贩用的是一种“围追堵截、过度干预”的态度,但就像大禹治水,堵截之效永远不如疏导之功。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关于城市小摊小贩管理的思考与探讨,供大家参考选择。

  关于城市小摊小贩管理的思考与探讨

  小摊小贩的规制问题是近几年来政府和学者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它涉及多方面的内容,如城管执法不文明引起公愤、小摊贩的乱扔乱放造成了社会环境的脏乱差以及产生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都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但是小摊小贩也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我们不能一味地去批判它、压制它,也不能放纵它的存在,而是应该制定科学的法律法规来使其合法化、制度化,使其即能为贫苦民众创造就业岗位,又能为社会谋取利益,顺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道路的前进和发展。

  一、小摊小贩产生原因与其存在的必要性

  小摊小贩,就是在市场经济的社会制度下存在的,一些生活水平较低的人们为了谋取生计或者赚取更多的生活费用,在街道两旁摆设摊位,卖售一些小饰品、小吃、生活用品等方式,有的是固定摊位、固定时间、固定的方式,这在农村和城市都是常见的现象。

而有的则是游走形式的,这种多见于农村的小城镇上,农民把自家蒸好的馒头、烙好的饼、烤的红薯等拿出来推着车到处游走,叫卖等。

  

(一)原因

  当今不管是在发达的城市还是欠发达地区,小摊小贩都是随处可见的现象,与其说是一种现象,不如说是一种经济生活方式,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而且还如此的常见呢,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迁徙自由的出现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化的大分工,使农村社会产生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他们不得不涌向城市,寻找生存的契机和生活的来源,但是在城市也不是那么容易生存的,他们要在没有资本、没有技术、又没有亲戚朋友的帮助下寻求生存的出路,就要依靠自己仅有的本领,做些小买卖。

这些小买卖,成本低,不用交税,而且灵活简单,所以他们就选择了推着车子做小买卖。

还有就是农村的人们为了使自己的孩子得到更好的教育,享受更多的丰富的社会设施,他们就舍弃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来到城里打工,也有很多就是靠着做些小摊生意在大城市谋得一席之地。

  2.当今社会就业困难

  当今社会,人口多,资源少,人才济济,很多大学生毕业了还不好找工作,更别提一些没有上过几天学,没有多少文化的下岗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所以他们不得不靠小本生意即摆小摊来跟的上市场经济的步伐,以至于不被社会淘汰掉,不被生活压力所打垮。

  3.历史的遗留

  早在我国古代,从我看到的古代电影电视局中,就可以得知,在盛世的唐朝、开放的明清,无不存在着小摊小贩,基本上人们都是在街道两旁摆摊卖售各种商品,其中,水浒传里边的武大郎还游走于街上卖炊饼,所以我们当代有小摊小贩和游贩是从前人处学来的经商方式。

只不过现代的小摊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代表了不同的社会现状,是一种形式,两种文化的表现。

  

(二)存在的必要性

  小摊小贩之所以如此的普遍,且屡禁不止,是因为其有市场,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1.解决就业困难的需要。

因为现今社会的就业压力,很多人找不到理想的工作,所以就靠这种自食其力的方式来经营自己的生活。

一个小摊位就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所以小摊贩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2.生活水平低的人群需要小摊小摊贩。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难免会存在需要购买物美价廉之商品的人,小摊位的买卖正好为这些生活水平较低的人提供了物质生活来源。

  3.上班族也需要小摊小贩。

在一些大城市中,小摊贩的生命力非常旺盛,因为许多生活在低层的上班族也需要小摊贩提供的速成食品、商品等。

  4、是一种文化的表征。

就像上面所说的这种想象是古代流传下来的经济方式,所以例如有些买卖具有本土特色的手工艺品等小摊位也是需要存在的,这是一种社会文化的表征。

  二、小摊小贩产生的社会问题

  当今,小摊小贩和游贩的规制产生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关注。

  

(一)城市环境问题

  由于没有固定的场所和门面以及资金问题,小摊贩只能在街道两旁自行摆设,或者搭建帐篷,不但影响了市容市貌,而且造成垃圾遍地,苍蝇乱飞的现象。

不仅如此,还严重的阻碍了交通的运行,以及人们的通行方便。

  

(二)食品安全问题

  许多小摊小贩,基本上都是无照经营,根本没有配套的消毒卫生安全设施,所以他们,特别是卖食品的小摊贩的食物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及其不卫生,这是关系民生健康的严重问题。

  (三)与执法城管的问题

  现如今,城管与小摊贩的纠纷闹得沸沸扬扬,在大街上,随时可见城管与小摊贩争吵的现象。

城管要没收小摊贩的物品,小摊贩不让收,就开始躺倒地上闹事,其实想想,那是他们的生存之道啊,收了之后他们怎么办啊,让他们去偷去抢吗,他们已经够不容易了,还得遭受城管的折磨,所以在我看来,应该对小摊贩放松管制。

但是,小摊贩之间的争抢闹事也是时常都有的,他们为了挣得好的摊位,就不得不早到早抢,也许是生活的压力所迫,也许是找不到更好的解决办法,厮打、争吵,是他们所能想到的,这时也确实需要城管来制止他们闹事。

上述是我所能够想到的社会问题,其实还有更多的问题存在,需要我们加大力度进行调查和研究,发现更多的问题所在,以至于能够想到更多的办法解决这种普遍的、严重的现象。

  三、国外采取的有关措施

  小摊小贩在各国都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在欧美、亚洲、非洲都到处可见,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几个代表性国家处理小摊贩的方法。

  1.美国

  在美国,白宫附近也是有路边摊的,但是他们的做法是,把路边的摊位按繁华的程度分为两种,在一些比较平常的街道划出一片地方,供民众摆摊,但是民众首先要能通过申请,这样既保证了摊位的充足,又保证了人们的和谐,也充分的利用了社会的资源,为人们就业提供了渠道。

在一些大型商场附近,设相关摊位,摊位有限,需要想前往的民众来竞争,那当然是有实力的小摊贩才能竞争到的,而且竞争到后要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必须按照提供的标准来经营,这样就保证了商品的质量。

如果小摊贩违反规定、闹事或者不注意卫生,警察就会来处理,等待着他们的将是处罚和罚款。

这是我们值得学习的经验。

  2.韩国

  在韩国,小摊贩更是遍地可见,再也寻常不过,但是他们做的却很好,很少出现小贩与警察闹事的现象。

在韩国,政府将摊位分为三个部分,一是绝对需要安全地区,比如火车站、汽车站、广场的四周,是不允许有小摊贩摆摊位的。

二是相对安全的地方,比如市中心周围的商店旁边,这些地方,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允许少量的小商贩进来卖售。

三是城市的外围,一般允许摆设摊位,但是要符合政府的相关规定。

但是他们的执法人员非常遵守纪律,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一般不会发生矛盾,如果违章就罚款,民众也心甘情愿。

  3.法国

  法国巴黎的跳骚市场是非常出名的,但是他们就能很有秩序的持续下去,而且种类越来越多。

他们将交通道路与摆摊位的地方分开,实行分而治之,然后在贴上告示:

“这里有跳骚市场,不允许车辆通过,需要绕行”。

只要小摊贩在相应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固定的方式进行买卖,是不会遭到警察和城管处罚的,除非他们违反了规定,所以他们也是很感激国家的这些规定的,在离开市场时把地上收拾的干干净净,这样就增加了民众和政府的良性互动,将心比心,互相体谅,一派和谐。

但是向他们的小摊贩那样的素质是需要长期培养和形成的,我们必须注重对民众的精神文化教育,因为这些是无形的财富,比看得见的能带来更大的效果。

  4.泰国

  泰国曼谷是最大的流动市场,在泰国,是可以随便摆摊位的,没有人来管制的,除非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才会引起相关管理者的注意,管理者才会按照规定罚款,但是这样的罚款是微不足道的,根本起不到制止的作用,所以他们的摊贩制度相当于没有。

  四、我国应该采取的对策分析

  我国的小摊贩问题比起外国,严重的多。

我们的小摊贩即没有法律规章可循,也没有较高的文明素质,而且也得不到政府的保护和扶持,所以他们只能与城管对抗,遭到城管的压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不服输,造成现在这种不相上下、骂声一片、呼声一片的现象,产生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急需政府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来解决。

  许多学者讨论小摊贩的存留问题,笔者认为小摊贩关系着许多平民家庭的生活来源,以及就业问题,当然是不能取缔的,所以我们只能在存在的基础上努力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完善的法规政策,执法者也要遵守规定执法。

  

(一)使小摊贩的存在合法化

  制定相应的法规,把小摊贩分类管理,并规定相应的时间地点,比如,早上允许买早点的出摊位,但是要有时间限制,7点到9点。

晚上7点至9点允许卖小饰品的出摊,他们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否则将被没收物品或罚款。

  

(二)发放摊位许可证

  我国国务院法制办2009年公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没有固定场所的商贩,可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

但是他们应当在人民政府和工商部门规定或划定的允许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这就为小贩的合理存在提供了法律支撑,是件好事。

有了许可证,小摊贩就有了主人翁的感觉,只要认真遵守法律,就有对抗执法的理由。

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或许他们会感激这一切,也能理直气壮的做生意,就会少惹是非。

  (三)规定卫生标准、质量标准

  其次,卫生标准也是我们政府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就要规定小摊贩出具卫生达标、健康达标的证明,这样还远远不够,政府相关部门还要定期抽查,检查卫生执行情况,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必须严格惩罚。

质量也是如此,因为卫生和质量关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安危,人民的安危高于一切,所以一定要严把卫生和质量标准。

  (四)减免小摊贩的税收政策

  小摊贩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许可他们申请为个体工商户,就意味着他们要交税,但是很多人还是不愿意交税,干脆就不申请了,还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所以,必须对特殊困难的小贩减免税收,也可以根据他们的申请减免税收。

  (五)为困难民众提供帮助

  除上述措施外,我们的政府还应该为申请创业的小摊贩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支持,这样不仅能够减轻社会的负担,还能为社会增加就业岗位。

  (六)改变城管的职能和执法方式

  既然肯定了小摊贩存在的合法合理性,就要严格规制城管的执法任务,不能像原来一样,没有规章,而是在小贩违规的情况下才可以行使其职权,以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七)为小摊贩办理社会保险

  十八大提出要加快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其中小摊小贩也是一个重要的群体,为他们建立保障制度,使他们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这样他们才能够安心的为生活而努力,从而减少后顾之忧和恐慌。

  (八)加强教育投入、提高国民素质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要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国民素质,只有国民素质提高了,社会的各方面才会和谐,遇到问题才能和谐的解决。

从美国、韩国、新加坡的执法人员文明度与小摊贩的亲自擦自己弄脏了的地板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的互相体谅,而这是建立在相当高的国民素质基础之上的。

  弄清楚了小摊小贩存在的合理性及存在的必要性,就需要我们立足国情,继续调查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以至于能够更好地解决小摊小贩与城管、与民众、与道路、与卫生的问题,使我们的社会健康快速前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添一份力量,这是一份强大的力量,仅有呼声是不够的,还需要尽快出台相关措施,并落到实处。

  关于城市小摊小贩管理的思考与探讨

  一、小摊贩现象的历史沿革和社会基础

  贩夫走卒,古已有之。

“市,买卖之所也”(《说文》)。

“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

”(《周礼•司市》)。

宋代张泽端名作《清明上河图》反映的就是一个民间交易的和谐场景。

古已有之的小摊贩,在建国之初,就因为它的“非计划性”而被冠以“资本主义尾巴”,归入国家严厉打击对象。

早在1957年11月28日,《人民日报》就曾报道,湖北黄冈一农民因贩鱼秧、贩牛,被说服教育后决心割断“资本主义尾巴”。

改革开放后,虽然私人交易逐步合法化,但对城市流动小摊贩依然沿袭着严格监管的传统。

小摊贩的最初管理者是工商部门,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和合法的经营场地,游摊小贩注定无法取得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

至上世纪90年代末期,城管部门应运而生,对小摊贩的管理职责转移给了城管。

而随着小摊贩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治理小摊贩几乎已成为各地城管的主要工作。

  小摊贩之所以长期存在,是因为它有着客观的社会基础。

首先,它为城镇居民提供了购买廉价商品和享受灵活快捷服务的便利。

很难想象,为了买一把菜、几个水果,或是擦一双皮鞋、换一根拉链,人们会舍近求远到超市或花上大量的时间去逛街。

这些与居民生计息息相关的生活锁事,往往需要灵活便利的小摊贩来解决。

2009年初,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通过搜狐网,对1899名网友进行的调查显示,44.2%的人经常从小摊上买东西,53.0%的人偶尔从小摊上买东西,仅2.8%的人没买过。

84.3%的人认为他们的生活需要小摊,72.2%的人认为小摊的东西物美价廉,为居民生活提供了便利。

显而易见,马路小摊贩的存在,有其天然合理性,符合百姓的需求。

其次,它缓解、减轻了社会就业压力,是广大失业或低收入者谋生的需要。

流入城市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城市残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外来低层次流动人口等,这部分人往往因缺乏足够的资金而创业艰难,因缺乏相应技能而再就业无门,于是起点低、启动资金少、操作相对容易的摆摊生意成为一种快速而简便的就业途径。

中国青年报社的调查显示,93.2%的人感觉小摊主是下岗职工等就业困难群体,70.9%的人认为小摊主是外来务工人员,还有59.3%的人认为小摊主是练摊儿或者创业的年轻人。

  事实上,小摊贩存在的利与弊一直处于争议状态。

支持者固然有之,反对者的理由也很充分:

一是小摊贩往往意味着“脏、乱、差”,破坏了城市整洁,影响了城市市容。

二是小摊贩常常违章占道经营,堵塞交通。

三是小摊贩的无证和流动状态决定了监管不易、违法成本很低,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四是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对合法经营者产生冲击,且流失了税源。

  二、现行城市摊贩管理模式面临的主要矛盾

  从城管被赋予对小摊贩的“严禁式”管理权的那天起,城管和小摊贩就被推向了对立和对抗的两极。

小摊贩一直是城管打击监管的对象,而城管又在小摊贩的“游击”和反抗中疲于奔命,收效甚微。

  对小摊贩而言,摆摊意味着生存。

一个小摊贩的背后,往往维系着一个家庭的生活重担。

据上海市市容环卫局统计,上海约有小摊贩5万人,预计养活着10至15万人。

“民以食为天”,生存的基本需求决定了不论城管是否采用文明的方式执法,小摊贩都必然反抗,最多是反抗的激烈程度不同。

“游击战”是一种反抗,暴力抗法也是一种反抗。

正如崔英杰的辩护律师所说:

“我在法庭上庄严地向各位发问,当一个人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破,被逼上走投无路的绝境,将心比心,你们会不会比我的当事人更加冷静和忍耐?

”非法化的生存处境,使得小摊贩们地位卑贱,财产和人身安全时常受到损失和威胁。

往往在他人看来不起眼的些微利益损失都可能令他们铤而走险,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对城管而言,严禁小摊贩意味着职责。

“一刀切”式的管理带来的弊端显而易见。

一是执法易陷入“灰色”的尴尬地带。

按照现行的行政处罚法,城管对小贩进行处罚,至少应当表明身份、告知权利、收集证据等,而实际上小贩瞥见城管就溜之大吉。

当法律规则难以操作而上级命令又必须执行时,城管只能自创规则。

一旦城管摆脱正式规则的约束时,执法就只能凭纪律和良知。

纪律和良知若再失守,就是暴力冲突的开始。

法律不允许城管使用暴力,而完成城管任务又似乎必须借助暴力,非法施暴几乎成为必然。

不断恶化的公众形象不仅使城管人员丧失职业荣誉感,而且直接损害着执政党和政府的公众形象。

二是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容易滋生寻租腐败。

有的城管人员收取高昂费用,伪造“占道证”发给小摊贩;有的城管甚至和社会上的闲杂人员勾结起来,对缴纳“保护费”的小摊贩放松管理,不仅平时睁只眼闭只眼,还在检查时主动通风报信。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三、现行城市摊贩管理理念和制度的反思

  ----政绩观的异化。

《人民日报》曾指出,部分领导干部出现了“政绩观异化”现象:

“一是重形式轻实效,把政绩虚假化。

心浮气躁,喜好做表面文章,只图表面好看、不讲求实际的政绩观。

二是重对上轻对下,把政绩功利化。

奉行一切唯上是从的为官之道,事事做给上级领导看,不考虑群众的需要和意见,‘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

在对小摊贩的城市管理上,政府应当追求什么样的管理政绩?

是由严格的秩序管制促成一个表面赏心悦目,实际上却让人生活不便甚至部分人生存难以为继的城市外貌,还是坚持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允许各类市场主体和细胞在城市中合理流动、动态平衡。

当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和城市的秩序化发生冲突时,哪一个应当更为优先?

显然,对所谓“政绩”的追求和对民生的漠视,是城管和小贩“猫捉老鼠”管理悖论的根本原因。

  ----思想意识的偏见。

在一些城市管理者看来,城市的美观必须建立在整齐划一的基础上,加强管理最有效的方式是一刀切式的管理。

他们忽略了城市的美观和魅力不仅在于城市建设,更在于城市的人文精神和个性气质。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曾指出“城市如同一本打开的书,从中可以读出市民们的文化气质和抱负”,并且引用国外著名经济学家的观点表示,“一些不入流的经济形式,却是多姿多彩的经济马赛克。

”他因此主张城市发展的多样性,并明确认为,小商小贩也是城市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城市对他们的态度应该更加宽容。

其实,世界上许多大都市都有小商小贩。

在华盛顿、纽约等美国许多城市的一些重要景点周围和主要街道上,甚至在白宫和国会等国家机关周围,也有数十个露天摊点。

新加坡则提出“小贩中心也是市民中心”,他们认为“小贩中心是本地色彩浓厚”、“非常新加坡”的一道城市风景线。

可见,“西装革履”和“衣衫褴褛”共处一城,各行其道,也是现代都市的一种和谐之美。

  ----政策制度的失当。

不可否认,城管设立的初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然而,“世易时移,变法宜矣”,现行的管理方法已显出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历史和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证明,要想在城市完全禁止无证摊贩,几乎是一个乌托邦的幻想。

所谓存在即合理,如果不去探求城市小摊贩存在的真正原因,并寻求合理的疏通与治理之道的话,盲目禁止或许能收获一时的表面光鲜,但实际治理效果却必然是建立在扰民基础上的,难以持久。

?

需求的客观存在以及城市的形成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的一个最基本道理就是“无摊不市”,要避免城市摊点在卫生、环境、市容等方面的负面作用,不能靠简单取缔,而是要靠更加到位的城市环境管理与公共服务。

而这一管理的到位,绝不是收费的到位,而是对这些城市摊点服务的到位。

在现行政策制度中,往往重“管”轻“理”,重“堵”轻“疏”,结果常常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事实上,与城市动辄为各种面子工程掏出的真金白银相比,由城市公共资金来为城市摊点管理及相应的环境卫生服务买单实在是小巫之于大巫,而这恰恰是城市管理者应尽的基本义务。

践行科学发展观给城市管理者提出了一个必须回答的命题:

在以和谐为最高目标价值的当下,如何宽容公民的小摊贩行为?

如何在尊重民意的前提下,通过对小摊贩进行科学的、人性化的管理,实事求是地建设一个各种利益和谐共处的美丽城市?

  四、各地的城市小摊贩管理典型模式借鉴

  

(一)世界各地的城市摊贩管理典型模式

  世界各国的摊贩市场一般都经历了自由生长----政府干预----政府禁止----政府规范四个阶段。

规范的要旨主要有三:

一是让流动小摊贩合法化,划定区域和时段,让其有序经营。

二是成立小摊贩自治组织,实现自我治理和约束。

三是国家提供必要的制度规范和监督救济,协调摊贩与其他利益集团的关系。

较有代表性的管理模式有:

  1.法国:

管理与服务并行

  在巴黎,早市与跳蚤市场成了路边摊贩的主要形式。

在依法管理的同时,更注重提供公共服务是巴黎市政府治理路边摊贩的核心策略。

通过为摊贩提供良好的服务----如通路、通水、通电、垃圾处理、环境保护、行业技术培训、相关行业的信息等等,为这些弱者提供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早市上的商贩都是拥有专门执照的流动商贩。

早市的摊位通常是在前一天临时搭建而成,第二天中午早市结束后,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前来拆除摊位、打扫卫生。

跳蚤市场是法国另一特色。

巴黎市政府将接近环城路的各个城门附近的街道,在一周时间内分别辟为举办跳蚤市场的地点,相关的交通管制提前公布于众,并成为一项制度,定时、定地、轮流举办以方便摊贩。

警察和消防队有时还会被派来维持秩序。

巴黎警察虽然比较严格,但一般也只是将人带走,却不没收财物,只要商贩在规定的地点摆摊,又不影响交通,他们就告诫其“下不为例”,甚至睁只眼闭只眼。

  2.美国:

科学规划、灵活管理

  市政当局每年都会通过网站或其他公告形式,发出可供申请的小摊贩数量和地点。

数量和地点是经过科学规划的,既不影响当地交通和周围民众的生活,也要照顾到有足够的往来客流量。

对于风里来雨里去的小摊贩,市政当局也都有一定的优惠,每季度的执照费不高,如果年销售额达不到最低标准,还会减免部分税收。

但有些条件则是没有回旋余地的,比如商贩必须按章纳税,快餐经营者必须确保卫生。

为避免非法摊贩造成对社会秩序的冲击,在一些商业区,政府会在周末规划成跳蚤市场,延请小摊贩来摆摊经营;一些大型商场,按规定也必须提供一定比例的摊贩点,并让外界公开申请。

“合法”“非法”一视同仁,只有警察才能开罚单,罚款数额由法官制定。

但对阻碍车流和行人或设在住宅区的摊贩,民众有投诉,警察也会予以取缔。

  3.韩国:

人性化管理配以业者自律

  一提起小摊,韩国人会津津乐道地说起路边的小吃。

而如今,韩国的小摊已经从过去比较单一的小吃摊,发展到花店、服装店、日用品店,可谓种类繁多,难以计数,而这些店又大多是装饰得很有个性的移动商店。

韩国MBC电视台甚至将小摊称之为一种“道路文化”。

已融为韩国马路文化组成部分的路边摊,由于拥有自己的行业协会----“全国摊店业主联合会”与政府“制衡”,迫使政府的管理更加人性化。

一般来说,这些摊点归所在地区的洞事务所(相当于中国的街道办事处)管理,只要这些小贩加入行业协会,不影响交通,政府不会使用强力手段加以取缔。

  

(二)国内部分试点城市的主要措施

  1.上海

  2007年下半年起,开始了设摊试点工作,根据《城市设摊导则》规定,政府将一改往日对马路摊点一律封杀的做法,分层管理,分出严禁、严控与控制三类区域。

部分市区路段经市民同意,便可设置部分便民类摊点,政府将为他们临时许可证。

但运行一年多来,总体而言,上海此项工作推进非常缓慢,各区对此态度宽严有别:

闸北区比较宽松,城管放得较宽,摊贩就多;卢湾区控制严格;普陀区则保持部分区域重点控制;而静安、徐汇、卢湾、黄浦等中心城区,依然未能开展试点。

在闵行区,对控制区域,规定可设置的摊位也仅是“临时性集中疏导点”,且以“入室入场为主,一般不得占用道路或人行道”。

  2.山东省临沂市

  2006年,临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了“城管执法置业服务中心”,为下岗失业人员、特困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解决就业问题。

只要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置业中心就帮助申请人寻找合适的经营地点,签订规范经营协议,发放登记证并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免费为经营户刊登“一句话”式广告。

就连售货车和摊位设备都是执法局通过广告赞助免费提供的。

摊主必须按照在市城管执法局登记的地点、范围、品种、时间出摊,亮证经营,摊主的周围环境必须保持整洁卫生,露天摊点所经营的食品卫生质量、食品进货渠道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规定。

在摊位的设置上,显示出灵活的一面。

比如,在对待自行车修理摊点时,就没有要求摊点集中在一起,而是把修理点分布在各个路口。

在一些繁华地带,执法局与办事处联合,搭建简易帐篷,由广告公司统一设计和制作摊位,广告公司可以在摊位上发布广告,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卡通动漫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