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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为更好落实《**市推进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以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契机,以推进市域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着力缩小校际间差距,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所学校,保障适龄学生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

二、主要目标

将现有义务教育发展短板全面补齐,小学和初中校际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低于0.4和0.1,提升各学校教育质量;异地新建石桥小学,使

**镇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与沈河区共同构建发展共同体,实现“区域内联动发展、城乡间协同发展、信息技术助力发展”的优质均衡发展新格局。

到2020年,完成县域教育现代化创建任务;2022年,全县达到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规定的标准;2024年,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标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

三、主要任务

(一)微调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1.优化学校布局。

统筹考虑城市建设与发展、“二孩”政策、流动

人口变化趋势及中小学办学标准,新建石桥小学,依新址调整**镇内小学学区。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学区房”为名开展销售活动。

坚持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未征得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规划。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先建后撤制度。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配合单位:

县住建局、发改局、国土局)2.消除大班额及大规模学校。

严格控制因择校、转学产生的大班额。

确保大班额及超大班额零增量,到2020年基本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到

2025年,初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500人。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

(二)统筹发展素质教育

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抓实课堂主阵地,发挥主载体作用,开展入校、离校、毕业典礼、入队入团等仪式教育。

加强网络道德教育。

拓展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把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自然、历史、地理、科技、人文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

小学重点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初中重点进行规则意识、法制观念、公民意识教育。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4.全面深化课程教学改革。

落实国家课程标准。

加强课程体系建设。

基于学生核心素养提升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培育精品课程10门。

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改革教与学的方式、课堂教学组织形式,推进一批有前瞻性的教学改革项目,推出一批好课。

推进长短课、走班制改革,扩大学生选择权。

建设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学校10所。

开展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达标校创建工作,到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达标率为100%,各学校国家及

省规定课程开设率为100%。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5.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落实“减负提质”措施,重点解决“超标、超前、超量”问题。

落实课堂教学开放制度化;做好弹性离校;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强化家长责任,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6.科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推进学生第三方评价改革及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改革。

建立区域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每学年组织全县中小学部分年级进行教育质量监测,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教育质量监测,大幅度降低校际差异。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7.推进体育及艺术教育。

加快推进学校体育、艺术改革创新,深入开展“三乡”建设。

开齐开足体育、艺术课程,到2020年,学校体育、艺术办学条件总体

达到国家标准。

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

95%。

深入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建立有效的学校美育质量监测体系。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文体局)(三)配合推进市域内共享资源联动发展

8.推进城乡协同、联动共建。

配合实施“4100”城乡共同体建设项目,建设好沈河与**城乡区域共同体。

深化25对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持续实施教学领导互派挂职制度。

创新学区制管理的体制机制。

到2020年,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达到100%。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

9.建设共享课程教学资源。

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入融合,重点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等“三个课堂”建设,丰富

“公益学堂”课程,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全市网络共享。

完善县级教育

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人人通”平台)建设与服务。

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配合单位:

县财政局)(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0.加强师德建设。

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

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在准入招聘中强化师德考查,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施一票否决,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配合单位:

县人社局)11.持续招聘特岗教师。

依法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

教师招聘指标要优先满足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调剂编制等方式保障学校开足开齐课程。

保障体音美教师的优先配备。

切实降低教师“教非所学”率。

继续实行统一的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编制核定和管理向乡村学校、小规模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倾斜。

机构编制部门统筹使用教职工编制,并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严禁对教师缺员的学校

“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教职工编制,严禁借调教师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配合单位:

县编委办、人社局)12.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

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

推进职称(职务)向乡村学校倾斜。

采取定期交流、对口支援、教师走教等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逐步实现区域内同学段学校生师比、岗位结构、骨干教师比例大体均衡(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配合单位:

县人社局)13.提高教师业务能力。

继续实施5

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所有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

预算总额的5%安排培训经费。

推动校长专业化建设。

优先校长教师参加国家及省市级培训。

鼓励专任教师在职学习,提高学历层次。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配合单位:

县财政局)14.切实提高教师待遇。

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考核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业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落实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及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配合单位:

县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

(五)提高义务教育治理能力

15.规范招生行为。

科学划定学区,完善入学办法,优化入学服务。

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均达到100%。

所有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统一笔试或统一知识性考试,不得设置重点班。

落实民办学校属地管理责任,合理确定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和规模,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和招生行为规范。

严格查处学校变相选择学生的行为。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

16.强化学校治理。

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

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重点提高小规模学校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应急逃生技能,依法处置各种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监控机制、劝返机制及帮扶机制。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

(六)做好特殊群体关爱保护

17.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落实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的“两为主”政策。

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

发展规划,统筹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所需增加的教育用地、教师编制、财政经费等。

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配合单位:

县发改局、编委办、财政局)18.落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各学校要为留守儿童建立信息台账。

建立精准帮扶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确保留守儿童不辍学。

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发挥乡级政府和村(居)委会作用,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任,依法处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

县民政局;配合单位:

县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妇联)19.办好特殊教育。

加快建设十五年免费特教体系。

加强医教结合,促进融合教育。

完善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制度,按照因人施教方式设置授课内容,统筹送教教师资源,根据送教教师工作量和交通路程等实际情况,落实送教教师工作补贴和交通补贴。

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推进特教学校数字校园建设。

落实特教教师津贴。

完善特教投入机制,要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

到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规模显著扩大。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配合单位:

县发改局、编委办、残联、卫计局、财政局)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推进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作为依法履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贯彻《**市义务教育条例》,落实“以县为主”管理责任,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统筹指导、协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工作。

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各自实际,落实工作措施,围绕突出问题,组织重点攻坚。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

(二)健全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要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发〔2016〕34号),保证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及时足额拨付,并规范使用管理。

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前提下,新增公用经费应向教学活动、学生活动、课程改革、教师培训等方面倾斜。

(牵头单位:

县财政局)

(三)实施监测、督导、视导、奖励及问责机制教育督导室要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并纳入县政府绩效考评。

教育局要以视导为抓手,重点推进各地区各学校内涵发展。

建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奖励机制。

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针对薄弱环节和发展短板,指导及时整改落实。

(牵头单位:

县教育督导室;配合单位: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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