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的审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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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的审批
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的审批(初审)
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区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审批(初审)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
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的审批(初审)
代码:
分项:
新办、依申请变更
三、办理依据
(一)《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三项
第十一条:
本市开发利用滩涂,实行许可证制度。
开发利用滩涂的项目在八十公顷以下(含八十公顷)的,向滩涂所在地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开发利用滩涂在八十公顷以上的,向市滩涂管理处提出申请。
申请应当说明开发利用项目的用途、范围、使用方式及其开发利用期限等。
第十二条:
市滩涂管理处或者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书面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市滩涂管理处或者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在作出审批决定之前,应当征询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其中由市滩涂管理处初审的项目,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在作出审批决定之前,还应当征求滩涂所在地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对批准开发利用滩涂的,由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确认其滩涂使用权;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者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单位或者个人经批准开发利用滩涂后,需要改变开发利用项目的用途、范围、使用方式及其开发利用期限的,应当按照原申报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单位或者个人经批准开发利用滩涂后,需要转让滩涂使用权的,应当按照原申报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第三项:
圈围滩涂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经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予以减免滩涂使用费。
(二)《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务局等五部门关于本市滩涂有偿使用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号)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滩涂的,应当按照《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市水务局办理申请手续,取得《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并缴纳滩涂使用费;在杭州湾区域内开发利用滩涂的,免缴滩涂使用费。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对八十公顷以下(含八十公顷)的滩涂开发利用项目提出初审意见。
(二)审批内容
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的审批(初审)。
(三)法律效力
获得初审批准的,可以报市水务局审核,获市审批通过后,申请人获得滩涂开发利用许可批准文件和《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可以在许可期限及批复规定的区域内,从事所申请的活动。
对圈圈滩涂形成土地的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和《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向市或者区(县)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审批对象
开发利用(促淤、圈围、利用和保护)本区行政区域内杭州湾沿岸滩涂八十公顷以下(含八十公顷)的单位与个人。
现有港区以及国家和本市确定的规划港区除外。
五、审批条件
(一)新办、依申请变更
.准予批准的条件:
)符合滩涂开发利用规划;
)滩势稳定或者滩涂处于淤涨状态;
)对周围地区的生态环境、水产资源、航道、河势、防汛工程设施等无不利影响;
)提供滩涂开发利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或者初步设计报告及批准文件(对滩涂促淤圈围项目,应提供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的项目批准文件);
)提供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制作的开发利用滩涂的具体位置图及所测量滩涂特征点的坐标(北京坐标、城建坐标和经纬度坐标)。
圈围项目在申请长期的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时,还需提供滩涂圈围工程竣工验收许可决定书并根据竣工断面提供实测坐标;
)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应当附有协议书。
同时符合以上六个审批条件的,行政机关予以批准。
.不予批准的情形
如申请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项中任意一项,则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六、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审批。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中提供的项目名称、用途、范围、使用方式、开发利用期限等信息应与《滩涂开发利用许可申请表》填写的内容一致;
)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申请材料受理后,申请人不得自行补充更改。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申请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新办
依申请变更
滩涂开发利用许可申请表
原件
纸质
完整填写,包括签名、公章、日期
√
√
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材料(①申请人为单位的:
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②申请人为个人的:
身份证复印件;③如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复印件
纸质
与申请表中填写申请人、法人一致,除身份证复印件外均须加盖公章
√
√
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原件
纸质
填写的项目名称、地址、变更事项、变更理由等信息与所附材料一致。
填写完整,包括签名、公章、日期
√
工程可行性报告及批文(或初步设计报告及批文)
原件、复印件
纸质
滩涂促淤、圈围项目,需提供市发展改革委批准的工可批文
√
√
开发利用滩涂的具体位置图
原件
纸质、光盘
标注所测量滩涂特征点坐标、开发利用面积,纸质加盖测绘资质章
√
√
项目情况说明
原件
纸质
申请人加盖公章
√
√
申请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书
原件
纸质
申请人与第三方均签字盖章
√
√
(三)申请文书名称
.新办
《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申请表》(见附录)
.依申请变更
《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八、审批期限
(一)申请期限:
、新办:
无
.依申请变更:
如遇需要变更的情况,申请人必须提前工作日向区水务事务受理窗口提交变更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施工。
(二)受理期限:
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三)办理期限:
法定办理期限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期限个工作日。
因特殊原因,经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个工作日。
九、审批证件
无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审批事项收取滩涂使用费。
)在滩涂上实施圈围或进行建设,应按照~元/平方的标准,一次性缴纳滩涂使用费;
)不经圈围,在滩涂上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应按照大陆滩涂每年~元/平方,岛屿滩涂~元/平方的标准,每年缴纳滩涂使用费。
)对围垦滩涂,从事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由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市财政局核准后,减免滩涂使用费。
)在开发利用滩涂过程中,需变更滩涂使用范围或性质的,应按照原申报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并按变更后的标准,缴纳有关费用。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依法接受、配合行政机关进行实地核查和监督检查。
十二、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接收部门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水务事务受理窗口
窗口接收地址:
南桥镇望园南路弄号幢二楼水务事务受理窗口
(二)接收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定假日除外)上午,下午(高温期间午休时间调整除外)。
十三、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南桥镇望园南路弄号幢二楼水务事务受理窗口
(二)电话咨询
()
十四、投诉渠道
(一)窗口或信函投诉
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监察室
通讯地址:
南桥镇解放东路号
邮政编码:
(二)电话投诉
()
十五、办理方式
新办、依申请变更的办理方式:
一般程序
.业务描述
()审查环节
)申请:
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提供的滩涂开发利用许可申请表,向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受理:
上海市奉贤区水务水务事务受理窗口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需要补正材料的,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审查:
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查。
如需实地踏勘、技术评审和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的,由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组织实施。
)初审决定:
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初审意见,由申请人将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报上海市水务局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批准的初审意见,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将相关意见寄往申请人或通知申请人到受理窗口领取。
()审查方式
以书面审核为主,结合现场核查等方式。
.适用情形
适用于本区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的审批(初审)新办、依申请变更的申请和办理。
附录
办事流程示意图
开发利用滩涂公顷以下(含公顷)的审批(初审)办事流程示意图
附录
.《滩涂开发利用许可申请表》(示范文本)
.《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示范文本)
滩涂开发利用许可申请表
编号:
由受理部门填写
申请人(盖章)
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
地址
区路号
邮编
联系人
李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信箱
项目名称
长江口段滩涂圈围工程
用途
规划用地
项目地址
宝山排水口至材料码头之间
开发利用范围
一线海塘里程桩号+-+,圈围面积亩
使用方式
合作使用
开发期限
长期
施工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内容(可另附页):
长江口段滩涂圈围工程已竣工,面积测量工作已结束,特此申请对本工程办理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材料实际递交日期)
编号:
审查意见(区县主管部门):
(本格内容由审查部门填写)
单位盖章:
承办人:
主管领导:
年月日
审查意见:
(本格内容由审查部门填写)
承办人:
主管领导:
年月日
审查意见:
(本格内容由审查部门填写)
主管领导: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
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单位)
行政许可事项:
滩涂开发利用许可 受理号:
由受理部门填写
单
位
申
请
名称
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
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
职务
经理
联系人
李
手机
电话
电子信箱
传真
文书送达地址
邮编
原准予许可决定许可证件号
变
更
事
项
变更前
法定代表人张
变更为
法定代表人王
变更理由
法定代表人变更
申
请
材
料
序号
名称
份数
原复印件
备注
根据所递交的材料如实填写
…
(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行数)
承
诺
我单位知晓提交虚假材料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
申请人:
(签名盖章)
年月日(申请材料实际递交日期)
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
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个人)
行政许可事项:
滩涂开发利用许可受理号:
由受理部门填写
个
人
申
请
姓名
李
性别
男
手机
出生年月
年月
单位
上海市有限公司
住址
区路号
电话
文书送达地址
传真
原准予许可决定许可证件号
电子信箱
邮编
变
更
事
项
变更前
原住所路号
变更为
现住所路号
变更理由
住所地变更
申
请
材
料
序号
名称
份数
原复印件
备注
根据所递交的材料如实填写
…
(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行数)
承
诺
我知晓提交虚假材料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
申请人:
(签名盖章)
年月日(申请材料实际递交日期)
附录
审批办理所依据的技术标准目录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海堤工程设计规范》()
.《海港水文规范》()
.《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
.《滩涂促淤圈围造地工程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