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5089150 上传时间:2022-12-13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9.4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青岛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青岛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青岛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青岛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青岛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青岛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docx

《青岛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岛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青岛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docx

青岛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

青岛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下同)施工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推动我市市政工程建设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国家、山东省及青岛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市政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现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标准、规范制定,适用于青岛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申报及评审工作。

第三条评审工作应严格标准、实事求是,本着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市政处)是我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工作的主管部门。

青岛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市政质安站)负责组织实施我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对申报工程的评选分为现场初评和专家评审两个环节;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现场初评,每年年底组织一次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当选工程。

原则上,评审出的“优质结构工程”不超过50项。

第二章申报及参评要求

第六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市政工程,可按如下申报单元进行“优质结构工程”申报:

(一)轨道交通工程

1.区间:

每一个区间作为一个申报单元。

2.车站:

每一座车站本体(含出入口)作为一个申报单元。

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因拆迁、规划等原因,个别出入口在通车前不能完工需甩项的,经设计认可具备通车使用功能、参建单位共同确认使用安全的,可将车站本体(含已完成的出入口)作为一个申报单元进行申报。

3.车辆段(综合基地):

按每个单体工程(建筑面积超过5000m2)作为一个申报单元,也可由多个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m2)组成一个申报单元。

(二)市政桥梁工程

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桥梁工程可作为一个申报单元进行申报。

(三)其他市政工程

其他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工程,可作为一个申报单元进行申报。

第七条评选青岛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工程报建及施工许可手续齐全;

2.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切实可行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3.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4.实体结构抽样检测合格;

5.施工技术资料齐全、真实,审签手续完备;

6.完成工程实体结构验收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将执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参评资格:

1.施工过程中发现项目作业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或违反强制性标准;

2.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工程;

3.在申报、评审、公示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受到投诉、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工程;

4.工程实体结构施工期间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5.因工程施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工程。

6.工程实体结构经过加固补强的工程;

7.其他不符合本评审办法有关规定的工程。

第九条本办法鼓励申报工程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方法,倡导申报工程满足绿色工地的有关要求。

第三章申报及评审程序

第十条参评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作为申报单位,在工程实体结构开始施工以前到市市政质安站进行申报,办理申报手续。

对于高架桥工程,若预制梁建安工程量大于等于实体结构总工程量的50%时,预制梁生产单位可以作为申报单位之一。

第十一条申报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应提交以下资料各一份:

1.《青岛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表》(见附件1);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批准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证书、施工许可证等基本建设程序文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工程概况、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5.其他应提供的证明资料文件。

第十二条申报资料直接报送市市政质安站,市市政质安站对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工程进行审核登记,经批准后列入年度市政工程优质结构创优台账。

第十三条评审程序

(一)工程初评

1.工程施工过程现场初评检查由初评小组具体实施,初评小组由市市政质安站负责确定。

2.工程初评前,申报单位应按照策划的初评节点及时填写《青岛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现场初评申请表》(见附件2),报市市政质安站登记后,方可办理现场初评检查。

3.初评小组接到初评检查任务后,应依据《青岛市轨道交通优质结构工程现场评价标准》(试行)或《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价导则(桥梁篇)》(试行)的相关规定及时对工程实体结构施工进行初评检查。

4.工程初评的现场检查不少于两次,在实体结构工程量完成50%前应进行第一次初评;实体结构工程完成后,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和车辆段(综合基地)在装饰工程施工前、区间在轨道铺设前,市政桥梁工程在桥面铺装之前应完成最后一次初评。

5.第一次初评时,施工现场作业面应能全面反映地下防水、钢筋、模板等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状况;最后一次初评时施工现场应能全面反映实体结构混凝土工程的观感质量。

6.年度内实体结构工程所有现场初评结束后,进行工程初评分数汇总整理,按初评的平均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确定初评推荐工程。

初评小组按《青岛市市政工程优质结构质量综合评审表》(见附件3)栏目填写后,将该表报送市市政质安站。

(二)工程评审

1.年度内本单位已通过初评的工程,各申报单位应编制汇报材料,于当年12月25日前报市市政质安站,经审议通过后,提请专家组进行评审。

汇报材料应包含实体结构创优工作总结、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程序验收、工程质量亮点和全面反映工程施工过程质量和混凝土成型观感质量的5分钟影像光盘1张等。

2.专家组由从青岛市市政工程技术专家库抽取的3-5名质量管理类专家和有关领导组成,总人数不超过7人。

3.市市政质安站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时,各初评小组向专家组汇报工程初评情况及结果,专家组根据工程初评情况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占专家组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工程当选。

4.市市政质安站将年度“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结果,报送市市政处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示7天,期间没有投诉或反对意见的,当选工程正式确定。

第十四条通过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的项目,由市市政处进行统一公布,有关情况纳入市场主体考核。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销申报和参评资格。

第十六条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遵章守法。

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撤销其评审资格,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主体结构主要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的市政建设工程,未获得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的,不推荐参评“青岛杯”、“山东省优质结构工程奖”、“泰山杯”、“山东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等各级工程类奖项。

第十八条评审结果公布后,凡经举报、投诉或后期建设发现结构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市市政处撤销其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称号,收回证书。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青岛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表

 

申报工程(单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

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类型

(地下暗挖、明(盖)挖车站、区间,高架车站、区间,盾构区间,地面车站、区间、车辆段单体建筑、市政桥梁等)

单位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隧道里程、桥梁长度、工程造价)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勘察单位

主体劳务单位

主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主申报单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

开工时间

年月日

计划完工时间

年月日

 

工程简况介绍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申请联系人

电话

质监机构审核意见

 

年月日

附件2

青岛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

现场初评申请表

第次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

规模

工程地址

施工单位

工程类型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

负责人

开工时间

实体结构工程完成总量

实体结构

抽检结果

设计单位

推荐意见

实体结构是否按照审

查通过的设计文件施工

结构专业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

申报意见

该工程实体结构按照标准规范、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质量自评合格并通过各方验收,现达到优质结构工程第一

(二)次现场初评检查标准,现申报进行第一

(二)现场初评检查。

 

项目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

(公章)

 

项目监理机构评价意见

结构技术资料评价

实体结构

施工质量评价

综合评定意见

项目总监:

监理单位

推荐意见

 

企业技术负责人:

(公章)

 

建设单位

推荐意见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工程项目

质量监督人员评价意见

结构资料评价

实体结构

施工质量评价

施工中是否发生质量

不良行为或记录

是否同意推荐

质量监督人员:

市质监

机构意见

 

负责人签字:

 

注:

申报工程在现场初评前,由施工单位报市市政质安站审核。

附件3

青岛市市政建设“优质结构工程”

质量综合评审表

单位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建设单位

单位工程规模

施工单位

工程地址

监理单位

主体劳务单位

现场检查初评

实得分

平均得分

第一次

第二次

工程总得分

签字

评审组组长

综合评审意见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军事政治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