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结构工程师.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5075077 上传时间:2022-12-13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4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注册结构工程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注册结构工程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注册结构工程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注册结构工程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注册结构工程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注册结构工程师.docx

《注册结构工程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注册结构工程师.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注册结构工程师.docx

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定义:

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结构工程设计,结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设施等调查和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

建设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分类: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工程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只限于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级标准三级项目。

结构工程师设计的主要文件(图纸)中,除应注明设计单位资格和加盖单位公章外,还必须在结构设计图的右下角由小角由主持该项设计的主持结构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其执业专用章,方为有效。

否则设计审查部门不予审查,建设单位不得报建,施工单位不准施工。

执业范围:

包括

(一)结构工程设计、

(二)结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三)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设施等调查和鉴定、(四)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五)建设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一级注册工程师的勘察设计范围不受项目规模及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

二级注册工程师的勘察设计范围仅限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下或工业小型项目。

注册要求:

申报一、二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

办理依据:

1、《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7号令);

2、《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

公告第278号);

3、《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有关注册问题的通知》(建注函[2006]24号)

注册条件:

1、获得一级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

自签发之日起超过三年,须符合近三年继续教育要求。

2、注册企业须有建筑业企业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资质)

注:

高等学校(院)从事教学、科研并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只能受聘于本校(院)所属建筑设计单位从事建

筑设计。

在受聘于本校(院)所属建筑设计单位工作期间,允许申请注册。

获准注册的人员,在本校(院)所属建筑设计单

位连续工作不得少于二年。

提交材料:

(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1、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初始注册申请表》、《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注册人员照片和手写签名表》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业绩表格》

2、附件材料:

1《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5继续教育证书(证明)复印件(资格证书自签发之日起超过三年未注册)

6若在外省市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该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该省市注册的证明(未注册证明)。

材料要求

1、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初始注册申请表》、《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注册人员照片和手写签名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业绩表格》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2、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即可,不需另行制作申报材料封面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

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

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需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和“建设部”网上分别申报,申报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只需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上申报。

(1)、“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网上申报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申请人或申报单位应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选择“网上政务大厅”中的“人员”,使用本单位数字证书登录“建设工程注册从业人员资格许可”栏目进行网上填报。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申请

人或申报单位应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选择“网上政务大厅”中的“人员”,使用本单位数字证书登录“建设工程注册从业人员资格许可”栏目进行网上填报,然后打印《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建设部”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陆《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

人版”、“企业版”软件下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首页,选择“办事大厅”中“人员行政许可事项”中相应的申请事项中的“办理指南”下方的“在线申报”},在“个人版”录入个人信息、业绩、照片和手写签名图片,申报打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进入“企业版”接收、上报注册数据和打印汇总表。

企业如需购买身份认证锁,请与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联系。

2、申请材料制作;

3、书面申请受理;

4、审核、公示;

5、审批、公告;

6证书(章)领取。

注:

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折叠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3年内提出申请。

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注册师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注册师申请在此设计单位首次注册的证明(如用计算机打印需由注册师本人签字)。

申请人的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件;

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人的聘用合同复印件(至申请注册时聘期不得少于一年,且合同中应有本人签字);

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人职业道德证明,该证明材料由申请人自提出申请之日前最后一个服务期满两年以上的设计单位或允许其执业的其他机构出具方为有效;

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体验证明(近3个月内体检有效)

取得资格后调往其他单位并申请注册时,应提供工作关系调动或辞职的证明文件;

大专院校设计单位人员申请注册时,应出具申请人是在职教师或设计单位在编人员的证明文件;若为在职教师,还应按“高等学校(院)在职教师注册须知,中规定,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申请人填写注册师申请表并提交聘用单位;

聘用单位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有关注册一并报所在建设局主管部门;

各建设局主管部门对其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在注册申请表相应栏目内签字盖章后报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

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初审后,报全国管委会审定,注册人员证书及印章统一由各市建设局主管部门在省注册中心领取并下发到注册本人手中。

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师变更注册申请表(1式2份);

2、注册师申请变更至新设计单位注册的证明(如用计算机打印需由注册师本人签字)。

3、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复印件(至变更注册时聘期不得少于1年,且合同中应有本人签字);

4、原聘用单位出具的与申请人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及同意其调动(离退休人员的外聘)证明;

5、原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申请变更注册前2年内的职业道德证明;

6申请人变更注册前的执业印章;

7、新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8、继续注册时要求变更时,需同时提供参加继续教育证明和体检证明。

办理程序

A、跨省(部门)变更注册程序:

(1)申请人按照变更注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申请人将有关材料(含申请人的执业专用章)报送省注册地方管理委员会;

(3)省注册地方管理委员会审查材料符合变更条件后,将变更注册人员材料返还申请人。

B:

省内变更注册程序

(1)申请人按照变更注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将有关材料报送新聘用单位所在建设局主管部门;

(3)各地建设局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将申报材料报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

室;

(4)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审查同意签字盖章后,将变更注册材料报送全国管委会审定。

延续注册

注册工程师每一注册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期满前30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继续注册申请表(1式2份);

2、注册师申请继续在此设计单位注册的证明(如用计算机打印需由注册师本人签字)。

3、申请人上一注册期的职业道德证明;

4、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的聘用合同复印件(至继续注册时聘期不得少于1年,且合同中应有本人签字);

5、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6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继续注册时要求变更时,需按照变更注册要求提供材料,同时提供参加继续教育证明和体检证明。

办理程序:

1、申请人需在注册期满之前3个月内,按要求提交注册材料;2、将相关材料报各市建设局主管部门审查

3、各市建设局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汇总后,连同材料一并报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

4、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对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进行查验后,经审查合格的,将注册材料报送全国管委会审核。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须知

注册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期内应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本专业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作为注册工程师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重新申请注册的条件。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注册期各为60分。

其他说明:

注册人员不得受聘于二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

任何单位不得在未征得注册师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代替保管和使用。

3、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审批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4、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如丢失,应及时通过聘用单位向所在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报告挂失,并申请补发注册证书或执业专用章。

5、注册单位如遇单位资质证书号或单位名称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办理注册人员相关手续。

职业要求:

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机械、机电一体化、电子、工业设计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要求1-3年相关工作设计经验以及一定的产品管理、项目管理经验;熟悉结构设

计开发流程,懂得模具的设计知识,了解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能够熟练使

用AutoCAD软件,同时根据企业需要熟练使用Inventor,Pro/E,UG和Solidworks等三维辅助设计软件中的一种,工作主动积极有责任心,动手能力强,做事仔细有条理,逻辑思维能力强。

结构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勘察分承包方的选择,考察工作。

2.负责勘察治理工作。

3.负责勘察成果的评审与确定。

4.负责结构专业组设计治理工作。

4.1负责结构专业前期技术调研。

4.2负责编写各阶段结构设计任务书。

4.3负责各阶段结构设计的治理。

4.4负责结构设计成果的评审与确认。

5.参与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核工作,协调解决其它专业问题,控制钢筋和砼用量,提出优化意见。

6.参加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参与对施工单位承建资格审查,审核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施工方案和落实措施,协助确定中标单位。

7.参加施工图会审,审查施工单位基坑开挖,基础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跟踪检查基础、主体结构的工程质量、参与解决施工中碰到的技术难题、对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配合有关专业,协调解决。

8.配合公司有关部门选定钢材,水泥及构配件材料。

9.负责施工中的结构设计技术的配合。

权利与义务:

注册结构工程师有权以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名义执行注册结构工程师业务非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得以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名义执行注册结构工程师业务国家规定的一定跨度、高度等以上的结构工程设计,应当由注册结构工程师主

持设计。

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设计图纸,应当征得该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意;但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征得该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意的除外。

折叠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二)保证工程设计的质量,并在其负责的设计图纸上签字盖章;

(三)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和个人的秘密;

(四)不得同时受聘于二个以上勘察设计单位执行业务;

(五)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注册结构工程师按规定接受必要的继续教育,定期进行业务和法规培训,并作为重新注册的依据。

考试文件:

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房屋结构、桥梁结构及塔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7年9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设办

〔1997〕222号),决定在我国实行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并成立了全

国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

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全国注册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9月上

旬。

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信息来源:

南京万事如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小编:

周红日期:

2017.08.0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军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