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45228.docx
《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45228.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45228.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45228
江门市2006年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说明
1、本程序依据2006年广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计价依据,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而成,如与计价依据有不一致的,以计价依据为准。
2、各市、区对防洪工程维护费等规费另有规定的,按当地的规定执行。
3、编制最高投标报价值时,应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
其中: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要求单独列出。
在计算其他措施项目费用时,应结合项目的实际,将必定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全部计入。
4、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要求单独列出。
5、工、料、机单价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近期建筑经济信息价格(指导价)计算,信息价格中没有的,按市场价计算。
6、企业投标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企业本身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报价。
其中: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要求单独列出,并且报价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该金额的90%。
不对其他措施项目费用进行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
7、竣工结算造价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应按工程承发包合同的约定,结合有关结算资料进行编制。
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00六年四月十日
江门市建筑工程造价计算程序(2006)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序号
名称
计算方法(括号内数据代表序号)
说明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费
详见措施项目费表
2.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3
其它项目费
详见其它项目费表
按定额说明设置
4
规费
4.1
社会保险费
(1+2+3)×3.31%
4.2
住房公积金
(1+2+3)×1.28%
4.3
定额测定费
(1+2+3)×0.1%
4.4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按工程所在地规定计算
4.5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
(1+2+3)×0.2%
5
不含税工程造价
(1+2+3+4)
6
税金
(5)×3.413%
按当地税务部门规定
7
含税工程造价
(5+6)
江门市建筑工程造价计算程序(2006)
(定额计价方式)
序号
名称
计算方法(括号内数据代表序号)
说明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工程量×子目基价)
1.2
价差(工料机)
∑[数量×(编制价-定额价)]
1.3
利润
人工费(含人工价差)
×利润率(20~35%)
按定额说明
2
措施项目费
详见措施项目费表
含工料机价差和利润
2.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3
其它项目费
详见其它项目费表
按定额说明设置
4
规费
4.1
社会保险费
(1+2+3)×3.31%
4.2
住房公积金
(1+2+3)×1.28%
4.3
定额测定费
(1+2+3)×0.1%
4.4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按工程所在地规定计算
4.5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
(1+2+3)×0.2%
5
不含税工程造价
(1+2+3+4)
6
税金
(5)×3.413%
按当地税务部门规定
7
含税工程造价
(5+6)
建筑工程措施项目费表(2006)
序号
名称
计算方法(括号内数据代表序号)
说明
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1.1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部分
∑(工程量×子目基价)
按定额说明
1.11
综合脚手架(含安全网)
1.12
靠脚手架安全挡板和独立挡板
1.13
围尼龙编织布
1.14
现场围挡
1.15
现场仅设卷扬机架
1.16
其他
1.2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计算部分
分部分项工程费×3.16%
2
其他措施项目费
详见定额说明
2.1
工程保险
分部分项工程费×0.02~0.04%
2.2
工程保修
分部分项工程费×0.1%
2.3
赶工措施费
当0.9≤δ<1,×0%分部分项工程费×0%
当0.8≤δ<0.9,×0%分部分项工程费×0.4%
当0.7≤δ<0.8,×0%分部分项工程费×0.8%
δ=合同工期/
定额工期
2.4
预算包干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0~2%
2.5
夜间施工
按预计工期估算
2.6
二次搬运
按施工方案计
2.7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按施工方案计
2.8
垂直运输机械费
∑(工程量×子目基价)
2.9
混凝土泵送增加费
∑(工程量×子目基价)
2.10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
模板及支架
∑(工程量×子目基价)
2.11
脚手架(除1.1.1以外的)
∑(工程量×子目基价)
2.12
施工排水及降水
按施工方案计
2.13
围堰
按施工方案计
2.14
便道
按施工方案计
2.15
其他
按施工方案计
3
合计:
(1+2)
注:
措施项目清单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增减项目
其它项目费(2006)
序号
名称
计算方法(括号内数据代表序号)
说明
1
预留金
按预计发生计
2
材料购置费
按预计发生计
3
总承包服务费
分包工程合同价×0~3%
按定额执行
4
零星项目费
按预计发生计
5
其它
按预计发生计
6
合计:
(1+2+3+4+5)
注:
上表中未列项目可根据所建工程具体情况作补充。
江门市装饰工程计算程序(2006)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序号
名称
计算方法(括号内数据代表序号)
说明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费
详见措施项目费表
2.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3
其它项目费
详见其它项目费表
按定额说明设置
4
规费
4.1
社会保险费
(1+2+3)×3.31%
4.2
住房公积金
(1+2+3)×1.28%
4.3
定额测定费
(1+2+3)×0.1%
4.4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按工程所在地规定计算
4.5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
(1+2+3)×0.2%
5
不含税工程造价
(1+2+3+4)
6
税金
(5)×3.413%
按当地税务部门规定
7
含税工程造价
(5+6)
江门市装饰装修工程计算程序(2006)
(定额计价方式)
序号
名称
计算方法(括号内数据代表序号)
说明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工程量×子目基价)
1.2
价差(工料机)
∑[数量×(编制价-定额价)]
1.3
利润
人工费(含人工价差)
×利润率(20~35%)
详见定额说明
2
措施项目费
详见措施项目费表
含工料机价差和利润
2.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3
其它项目费
详见其它项目费表
按定额说明设置
4
规费
4.1
社会保险费
(1+2+3)×3.31%
4.2
住房公积金
(1+2+3)×1.28%
4.3
定额测定费
(1+2+3)×0.1%
4.4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按工程所在地规定计算
4.5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
(1+2+3)×0.2%
5
不含税工程造价
(1+2+3+4)
6
税金
(5)×3.413%
按当地税务部门规定
7
含税工程造价
(5+6)
装饰装修工程措施项目费表(2006)
序号
名称
计算方法(括号内数据代表序号)
说明
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1.1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部分
∑(工程量×子目基价)
详细见定额说明
1.11
综合脚手架(含安全网)
1.12
靠脚手架安全挡板和独立挡板
1.13
围尼龙编织布
1.14
现场围挡
1.15
现场公设卷扬机架
1.16
其他
1.2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计算部分
分部分项工程费×2.5%
2
其他措施项目费
详见定额说明
2.1
工程保险
分部分项工程费×0.02~0.04%
2.2
工程保修
分部分项工程费×0.1%
2.3
赶工措施费
当0.9≤δ<1,×0%分部分项工程费×0%
当0.8≤δ<0.9,×0%分部分项工程费×0.4%
当0.7≤δ<0.8,×0%分部分项工程费×0.8%
δ=合同工期/
定额工期
2.4
预算包干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0~2%
2.5
夜间施工
按预计工期估算
2.6
二次搬运
按施工方案计
2.7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按施工方案计
2.8
垂直运输机械费
∑(工程量×子目基价)
2.9
混凝土泵送增加费
∑(工程量×子目基价)
2.10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
及支架
∑(工程量×子目基价)
2.11
脚手架(除1.1.1以外的)
∑(工程量×子目基价)
2.12
施工排水及降水
按施工方案计
2.13
围堰
按施工方案计
2.14
便道
按施工方案计
2.15
其他
按施工方案计
3
合计:
(1+2)
注:
措施项目清单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增减项目
其它项目费(2006)
序号
名称
计算方法(括号内数据代表序号)
说明
1
预留金
按预计发生计
2
材料购置费
按预计发生计
3
总承包服务费
分包工程合同价×0~3%
按定额执行
4
零星项目费
按预计发生计
5
其它
按预计发生计
6
合计:
(1+2+3+4+5)
注:
上表中未列项目可根据所建工程具体情况作补充。
江门市安装工程计算程序(2006)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序号
名称
计算方法(括号内数据代表序号)
说明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费
详见措施项目费表
2.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3
其它项目费
详见其它项目费表
按定额说明设置
4
规费
4.1
社会保险费
人工费×27.81%
4.2
住房公积金
人工费×8%
4.3
定额测定费
(1+2+3)×0.1%
4.4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按工程所在地规定计算
4.5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
(1+2+3)×0.2%
5
不含税工程造价
(1+2+3+4)
6
税金
(5)×3.413%
按当地税务部门规定
7
含税工程造价
(5+6)
江门市安装工程计算程序(2006)
(定额计价方式)
序号
名称
计算方法(括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