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档案相关内容完整版.docx
《消防档案相关内容完整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档案相关内容完整版.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消防档案相关内容完整版
防火检查
记
录
薄
防火检查记录
检查类别
检查时间
检查人
检查部门
受检部位
受检人
检 查 内 容
检查情况
用火、用电、人员办公有无违章情况
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消防水源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纪录
本岗位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新建、改建、扩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有无违章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存
在
问
题
备
注
1、“检查类别”填写为防火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2、“检查情况”栏填写“√”或“×”
3、“存在问题”必须填写具体部位和内容
灭火及疏散预案演练
记
录
薄
灭火及疏散预案演练记录
演练时间
演练地点
现场指挥人
职 务
组织部门
参加演练人员
演练内容
演练情况
总评
消防安全培训
记
录
薄
消防设施设备月检查
记
录
薄
消防设施设备月检查记录表
检测人员: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测 试 地 点
检查情况
备 注
烟感灵敏度
模拟试验三处以上
消防应急灯
切断非消防电源
检查处理记录:
备 注
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测。
每日防火巡查
记
录
薄
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
年 月 日
巡查时间
巡查部位
巡查情况
巡查人员签名
主管人员签名
备注:
1、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为2小时一次。
2、其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燃气电气设备检测
记
录
薄
燃气、电气设备(防雷、防静电)检测记录
检测时间
检测人员
检测部位及设备
检测内容
检测结果
处理措施
备注
注:
检测结果若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具体填明;防雷防静电等由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检测的测试报告应附后。
火灾隐患整改
记
录
薄
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20)改字第 号
:
年 月 日防火检查发现你处存在火灾隐患,具体问题和整改意见如下:
存
在
问
题
整
改
意
见
限期整改时间
限你部门于20 年 月 日整改完毕。
整改责任人(签字):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复查回执
(20)改字第 号
复查
情况
整改责任人(签字):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处理
意见
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灭火器材检查
记
录
薄
灭火器材检查记录
类别
部位
检查时间
检查人
状况
备注
1、正常“√”,异常注明状况。
2、每月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
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记 录 薄
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隐患部位
隐患内容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限期整改时间
整改责任人
复查整改情况
处理措施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
注:
单位应当每月自查一次,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全面检查。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机关大院各单位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单位、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单位进行防火巡查。
每季度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单位或部门,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室内消火栓每月一次,其他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3、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4、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5、各单位、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单位、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配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他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负责人、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他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火灾事故报告制度
1、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单位、部门领导汇报。
2、任何事故,无论大小均应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进行调查,单位、部门当班人员及领导应会同保卫部门应根据消防部门的认定结果分析、处理消防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和不足。
3、对事故责任部门、责任人,依照公司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理,已构成触犯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4、每一起事故发生后,安全小组均应以各种形式在每天、每周的员工例会、管理层例会及安全小组例会上进行分析,并将针对同类问题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