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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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新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答案

(第1—5章)

一、填空题(每空2分,分20分)

1、夏有乱政,而作____________。

2、商有乱政,而作____________。

3、周有乱政,而作____________。

4、“昏、墨、贼,____________”是夏朝的一种法律制度。

5、商朝有一种把犯罪者捣成肉酱的死刑,称做____________。

6、商初,王位继承实行以____________为主的继承制度。

7、西周时期,婚姻管理机关是____________。

8、夏、商的立法指导思想是____________。

9、西周初期,诸侯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即所谓的____________。

10、据《周礼》规定,丈夫可以以七种理由休弃妻子,叫____________。

答案:

1.禹刑 2.汤刑 3.九刑  4.杀  5.醢  6.兄终弟及   7.媒氏 

8.神权法指导思想   9.田里不鬻     10.七出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分20分)共10分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共10分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1、我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的帝王是(   )。

A.尧   B、禹   C、启   D、周公

2、夏朝有五种刑罚,共(   )条。

A.五百   B、一千  C、二千   D、三千

3、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   )。

A.夏朝   B、商朝   C、西周   D、秦朝

4、秦穆王是曾命(   )作刑。

A.周公   B、吕侯   、C李悝   D、邓析

5、商朝法律中对有利于周统治者的某些内容在西周被称做(   ),作为一种法律形式。

A.诰命   B、礼   C、遗训   D、殷彝

6、西周时期,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为(   )。

A.遂士   B、士师   C、大司寇   D、小司寇

7、西周时期,刑事案件的书状叫(   )。

A.均金   B、束矢   C、剂   D、傅别

8、我国首次公布成文法是春秋时期郑国的(   )。

A.商鞅    B、子产    、邓析    D、李悝

9、春秋时期晋国赵鞅公布成文法时,遭到(   )的反对。

A.孔子   B、叔向   C、邓驷遄   D、周公

10、秦朝的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及其长官的名称为(   )。

A.大司寇   B、小司寇   C、士师   D、廷尉

1.A   2.D   3.A   4.B   5.D  6.D  7.C  8.B 9,A  10.D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分20分)

1、夏朝的监狱叫(   )。

A.圜土   B、夏台   C、均台   D、囹圄

2、奴隶制肉刑包括(   )。

A.墨   B、劓   C、刖   D、宫

3、以下属于商朝死刑的有(   )。

A.炮烙   B、脯   、C劓殄   D、墨

4、商朝的王位继承制度先后实行了(   )。

A.禅让制   B、嫡长继承制   C、兄终弟及   D、父死子继

5、西周的九刑是五刑加上(   )四刑。

A.流刑   B、赎刑   C、鞭刑   D、扑刑

6、西周时期婚姻的缔结实行(   )原则。

A.父母之命   B、媒妁之言   C、同姓不婚   D、附远厚别

7、春秋时期楚国制定的法律有(   )。

A.《被庐之法》   B、《仆区法》   C、《茆门法》   D、《常法》

8、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有(   )。

A.法者,公布之图籍   B、法令由一统   C、事皆决于法   D、以刑杀为威

9、秦朝中央行政机关实行三公九卿制,三公指(   )。

A.丞相   B、太尉   C、御史大夫   D、廷尉

10、秦朝的经济立法包括(   )。

A.关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   B、关于农业生产管理方面的立法   

C、关于官营手工业管理方面的立法   D、关于市场贸易管理方面的立法

答案:

1.ABC    2.ABCD   3.ABC    4.CBD   5.ABCD    6.ABCD   7.BC

8.BCD    9.ABC    10.ABCD

四、名词解释(每题6分,分30分)

1.质剂:

买卖双方各执一半。

这种竹简分为长短两种,长(券)叫质,用来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短(券)叫剂,用来买卖兵器或珍异物品。

2、六礼:

西周结婚的程序;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亲迎,后来封建社会基本上沿用西周的六礼制度。

纳采指男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后,男家备礼前去求婚。

问名指男家请媒人额外内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

纳吉指男家卜得吉兆之后,备礼通知女家,决定纺结婚姻。

纳征指男家向女家送聘礼,又叫纳市。

请期指男家选定婚期,备礼告诉女家,求其同意。

亲迎指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

六礼始于奴隶社会,对后世影响很大,是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相结合的体现,并充满浓厚的迷信色彩。

3.五听:

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始于西周,对后世有较大影响。

《周礼?

秋官。

小司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

”辞听指听当事人陈述,理亏则语无伦次;色听指观察当事人表情,理亏则面红耳赤;气听指听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理亏则气喘;耳听指观察当事人的听觉反应,理亏则听觉失灵;目听指观察当事人眼睛,理亏则不敢正视。

“五听”表现出浓厚的形式主义特点,但就其注意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而言,有一定借鉴意义。

4.《法经》: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系统的封建法律。

由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

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诸侯国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法经》六篇。

它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封建法典。

《法经》六篇,分别是盗、贼、囚、捕、杂、具。

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把盗、贼放在开头部分,而把相当于刑法总则的具律放在了篇尾。

从《法经》的内容,可看出其阶级本质:

第一,它的锋芒主要是指向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的;第二,维护君主专制制度;第三,维护封建等级制度。

总之,《法经》是新兴地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是封建地主阶级镇压农民反抗的暴力工具。

5.以古非今罪:

秦朝设立的罪名,就是以过去的事例指责现实的各项政策和制度

五、案例分析

1.商纣争太子案

这是记载于《吕氏春秋》中的一个案例。

商纣在当上太子之前,纣的母亲有三个儿子,分别是大儿子微子启,二儿子仲衍,小儿子受德(即纣)。

纣的母亲在生前两个儿子的时候,还是妾,等到生纣的时候,已经是王的妻子了。

后来纣的父母想立大儿子为太子,太史据法力争道:

有妻子的孩子就不能立妾的孩子为太子,最后只好立纣为太子。

问题:

(1)在商代妻和妾的区别是什么?

(2)嫡长子继承制的含义及意义。

(1)在商代妻和妾区别是什么?

答:

妻妾的地位截然不同,二者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

大多数妾是奴隶主贵族从女奴中强娶来的,还有的是通过“嫔嫁”来的,即奴隶主贵族娶妻,往往同妻的隋嫁女一同收为妾。

一妻多妾制是由于奴隶社会私有制决定嫡长子继承制,如果多妻就会造成王位混乱和争斗财产,影响奴隶阶级专政的统治秩序。

(2)嫡长子继承制的含义及意义。

答:

嫡长子继承制就是王位和爵位由正妻所生的长子继承的制度。

此制度始于商朝末期,至西周初期正式确立。

嫡长子继承制决定了奴隶社会私有制下的一妻多妾制,如果在多妻的情况下,就会因争夺财产和王位产生混乱,乃至战乱。

所以妻妾之分,也就有了嫡子和庶子之分,就以避免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执,进而影响奴隶阶级专政的统治秩序。

嫡长子继承制有利于奴隶主阶级统治秩序。

2.车裂商秧案

这是战国初秦孝公时期的著名案件。

战国初期,商鞅带着李悝的《法经》来到秦国,得到秦孝公的信任,秦孝公任用商鞅进行变法改革,商鞅变法为律,颁布了一系列的法令:

废井田,开阡陌,奖励军功,进一步破除了宗法贵族的特权,按照什伍组织编定居民户籍,使之互相负连带责任,这一系列措施虽然有效,但却损害了贵族的利益,因此引起了贵族的不满。

尤其商鞅主张法家的重刑主义,刑无等级,以至于太子驷犯法,刑及太子的师傅公子虔,从而得罪了太子。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驷继位,贵族们见商鞅失去了依靠,纷纷向国王表示对商鞅的不满,坚决反对商鞅的变法,尤其公子虔一再进谗言,商鞅见形势危机不得不逃跑。

而商鞅改革中,曾经严格规定:

为防止奸人逃匿,店客不准擅自留客人过夜,旅客住店必须持有官府凭证,否则店主与奸人同罪。

由于商鞅在变法中雷厉风行,这项规定执行得非常严格,所以商鞅想避难于一家小店时,由于没凭证被拒绝,并且被明确告诉商君之法不可违,商鞅无奈,又试图逃奔魏国,被拒,只好回到秦国封地起兵反抗,最终被俘后受了车裂死刑。

问题:

(1)结合教材,简述商鞅改革的主要内容。

(2)请叙述刑、法、律的概念及其与中国法制发展的关系。

(1)结合教材,简述商秧改革的主要内容

答:

商鞅在秦国进行两次变法

第一次变法(公元前359)。

重点是打击奴隶主贵族的政治势力。

具体内容是:

一是整顿户籍,设立连坐法,防止隐匿坏人;二是奖励告奸;三是.奖励农业生产;四是.奖励军功。

第二次变法(公元前350)。

重点是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

具体内容是:

一是.进一步强调分户居住;二是.取消分封制,普遍建立郡县制;三是.废除井田制,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四是.统一度量衡制度。

商鞅变法意义,在于通过变法改革,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使得秦国国势日强,在战国“七雄”中跃居六国之首,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

(2)请叙述刑、法、律的概念。

答:

从词源看,汉字“法”确有“平”、“正”、“直”和“公正裁判”的含义。

与“法”字有密切联系的另一个字是“律”。

据(说文解字)的解释,“律,均布也”。

可见,“法”总是指一种判断平、正、直的标准,而“律”则主要强调的是人人必须遵守的东西。

把“法”与“律”连用,就是说“律”是一种包含有国家确认的判断公、正、直的标准的“律”。

“法律”一词在清末民初才被广泛使用,据说是受日本的影响。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答案

 

 

(第6—10章)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汉代的买卖契约叫(   )。

A质剂   B券书   C文券   D散估

2、汉代把对被告人进行审讯称为(   )。

A乞鞫   B读鞫    C鞫狱   D断狱

3、最先改具律为刑名,并冠于律首的是(   )。

A魏律   B晋律   C北齐律   D北魏律

4、“八议”最早规定在(   )。

A魏律   B晋律   C北齐律   D北魏律

5、“重罪十条”最早规定在(   )。

A魏律   B晋律   C北齐律   D北魏律

6、以下确立封建制法典十二篇体例的是(   )。

A魏律   B晋律   C北齐律   D北魏律

7、隋朝以(   )为中央审判机关。

A司寇   B御史台   C廷尉    D大理寺

8、唐律的第十一篇是(   )。

A名例   B卫禁   C户婚   D捕亡

9、《大中刑律统类》共(   )门。

A120   B121   C69   D70

10、明朱元璋以(   )为立法指导思想制定明律。

A明德慎罚   B德刑并用   C法令由一统   D重典治乱国

答案:

1.B  2.C  3.D  4.A  5.C   6.C  7.D  8.D  9.B  10.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两汉时,妾的名称有(  )。

A小妻   B小妇   C外妇   D下妻

2、蜀国共同制定“蜀科”的有(  )。

A诸葛亮   B刘巴   C法正   D李严

3、北朝的法律主要有(  )。

A《麟趾格》  B《大统式》   C《北齐律》  D《北魏律》

4、隋朝的主要立法有(   )。

A《新律》   B《开皇律》   C《大业律》   D《大业令》

5、唐朝的主要立法有(   )。

A《唐六典》   B《武德律》   C《贞观律》   D《永徽律》

6、《大中刑律统类》是将(   )混合编在一起,改变了传统体例。

A律   B令   C格   D式

7、唐律在第一篇名例中规定了若干刑法原则,有(   )。

A划分公罪与私罪   B同居相隐   C同罪异罚   D老小废疾减免刑罚

8、唐代官吏犯赃罪主要有三种情况,分别是(   )。

A受财枉法赃   B受财不枉法赃   C受财监临赃   D群盗

9、元律宣布各族人民法律上的不平等,按民族标准把人民划分为(   )。

A蒙古族   B南人   C色目人   D汉人

10、明律规定了封建国家的专卖制度,包括(   )。

A钱法   B钞法   C盐法   D茶法

答案:

1.ABCD    2.ABCD     3.ACD    4.ABCD    5.ABCD    6.BCD

7.BD      8.ABC      9.ABCD   10.BC

三、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亲亲得相首匿:

允许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对于一定的犯罪可以首谋隐匿。

汉律规定,卑幼匿尊亲长,不负刑事责任;尊亲长首匿犯死罪的卑幼,虽应处刑,但可以请求减免,首匿犯一般罪的卑幼也不负刑事责任。

2.官当:

 中国封建社会指官员犯罪可用官品或爵位折抵徒刑和流刑的刑罚。

《北魏律》最先做此规定,隋律、唐律相继沿袭。

唐律规定,五品以上官可抵私罪”(因私事或假公济私而犯的罪)徒二年,“公罪”(因公事而犯的罪)徒三年;九品以上官可抵“私罪”徒一年,“公罪”徒二年等。

明、清律无此规定。

3.唐律疏议:

《唐律疏义》就是《永徽律疏》,它是我们研究唐律的范本,而且是我国封建法典的典范,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

唐初在隋朝《开皇律》的基础上修成了一部《唐律》。

《永徽律疏》是唐高祖命长孙无忌等人根据《武德律》和《贞观律》编撰的法典,共二十篇,五百零二条,篇名依次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捕亡、断狱等,于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行。

《永徽律》以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维护封建宗法制度,加强皇帝的权力,统治和镇压农民为主要内容,是中国现存最完备的一部封建法典,全文保存在《唐律疏议》中。

4.宋刑统:

宋太祖建隆四年编成《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

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

其条文只是《唐律疏议》的翻版,变化之处在于:

增加“折杖法”;收集自唐末至宋初150年间的敕、令、格、式中的刑事规范209条附于律文之后;篇目仍是12篇、502条,但在每篇下设有门,合计213门。

5.秋审:

秋审是清朝的一种审判制度,从明朝发展而来。

清朝将朝审发展为两种,即朝审和秋审。

秋审的对象是复审各省上报的被处以死刑的囚犯。

秋审开始执行于顺治十五年,首先要求各省的督抚将自己省内所有被判处斩和斩监候(相当于现代的死缓)案件和布政使、按察史会通复审,分别提出四种处理意见:

(1)情实。

罪情属实,罪名恰当,奏请执行死刑。

(2)缓决。

案情虽然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减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办。

(3)可矜。

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死刑,一般减为徒、流。

(4)留养承祀。

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单丁情形,合乎申请留养者,按留养案奏请皇帝裁决。

四、案例分析(每题10分,共20分)

1.缇萦上书救父。

汉文帝刘恒继位后,继续实行汉朝初年的“休养生息”政策,同时采取措施废除一些严酷的法律,如即位后就“除收孥诸相坐律令”,只惩罚罪犯而不株连家属;次年又废除“诽谤妖言之罪”。

十三年五月又下诏废除肉刑,应当判黥、劓、刖的改判笞刑,而肉刑的废除与当时发生的一次偶然事件缇萦上书有关。

  当时齐国的太仓令淳于意犯罪应当判刑,朝廷下令将他逮捕押送长安。

淳于意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

在押解长安前,淳于意骂自己的女儿说:

“生了几个孩子,没有一个是男的,家里遇到急事,一点用处都没有。

”他的小女儿缇萦非常伤心,就跟着父亲到了长安,希望能有机会解救父亲。

到长安后,缇萦向朝廷上书说:

“我的父亲在齐国做官,当地的老百姓都称赞他公正廉洁,现在他犯了法,按照法律也应当接受制裁。

但我感到伤心的是,人死了后就不能再复生了,人接受肉刑后,身体也不能复原,即便他想悔过自新,也做不到了。

为了我的父亲,我愿意被收入官府做奴婢,来赎我父亲的肉刑,使我父亲能有机会改过自新。

  上书送到汉文帝那里后,文帝一方面被她的孝心所感动,同时也觉得肉刑不人道,不利于犯人改过从善,于是就下令说:

“我听说舜的时候,有人犯罪后,只是给穿上有特殊图形的衣服,作为羞辱的标志,百姓就不犯法,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政治清明到了极点。

而现在有三种肉刑,但犯罪现象依然不能制止,这个过错在哪里呢?

”他将当时犯罪现象频繁归结到自己身上,认为是自己的道德教化不当,由于对百姓的教育诱导不够,百姓才掉进法网。

他责备自己说:

“《诗经》上曾经说过,和易近人的官员,就像是百姓的父母。

现在人有了过错,就还没有进行教育,就对他们实行刑罚,结果有的人想改过从善也没有机会了。

肉刑造成人的肢体断裂,身体受损,以至终身残疾,给人造成巨大的痛苦,是不道德的,这怎么符合我们应当做百姓父母的意思呢?

肉刑应该废除了。

  文帝的诏令下达后,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上奏说:

肉刑是用来惩罚犯罪的,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

皇帝您下了命令,可怜百姓一旦犯罪被处肉刑,将会终身受痛苦,即便罪人一心向善也没有办法了。

您的盛德,我们做臣子的无论如何也赶不上。

臣等建议对法律做如下修改:

判“完”罪的犯人,改为完为城旦舂,服四年刑;应当判黥刑的人,改为髡钳城旦舂,服五年刑;应当判劓刑的人,改为笞三百下;应当判斩左趾的,改为笞五百下;应当判斩右趾的、以及杀人后先自首的、官吏因为接受贿赂而枉法的、主守自盗的、已经被判有罪又犯有笞罪的,都判处死刑,予以弃市。

[

问题:

(1)奴隶制五刑的种类。

(2)分析汉文帝废除肉刑的原因。

(3)汉初的立法指导思想。

(4)秦汉的徒刑种类。

(1)奴隶制五刑

答:

奴隶制五刑:

即黥(墨)、劓、刖、宫、大辟。

墨刑是在罪犯面部或额上刻辞后涂以墨;劓刑是割鼻;刖刑即断足;宫刑即男子割去生殖器,女子幽闭的刑罚;大辟即死刑。

(2)分析汉文帝废除肉刑的原因。

答:

这次刑制改革,经过文景两位皇帝,时间长达20多年,反映了一项制度的改革,是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后世多认为是出于“悲怜”缇萦,体现文帝德政,但本质在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统治者既要惩罚犯罪者,又能使其保存劳动能力,以利于其统治。

但是,在中国法制史上意义重大。

它是中国古代刑制由野蛮阶段进入较为文明阶段的标志和转折点。

为封建制五刑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而且也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3)汉初的立法指导思想。

答:

 汉初至文景时期以黄老思想为主,并辅以法家思想为法治的指导思想。

汉初,由于秦朝的苛政和连年战争,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统治者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局面,使人民得以休息生养,恢复和发展生产,以巩固刚刚建立的封建政权。

这时,刘邦总结秦亡的教训,作为借鉴。

刘邦手下陆贾根据黄老思想,结合当时的社会情况,提出“道莫大于无为”。

当时统治阶级从皇帝到丞相无不尊崇黄老思想。

文景时期尤为显著。

无为而治的思想反映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就是“轻徭薄赋”、“约法省刑”。

结果,出现了生产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的繁荣景象。

(4)秦汉的徒刑种类。

答:

秦朝的徒刑:

  A.城旦、舂。

城旦,适用于男犯,即强制男犯白天修筑长城的一种徒刑。

舂,适用于女犯。

秦朝根据生理条件,对罪应城旦的女犯施以舂米以供刑徒口粮的劳役。

舂的刑期与城旦一样。

  B.鬼薪、白粲。

鬼薪,适用于男犯;白粲,适用于女犯。

鬼薪是指强制男犯去山林砍柴以供宗庙祭祀之用。

白粲指强制女犯择米使正白,以供宗庙祭祀之用。

二者刑期皆为三年。

  C.司寇、作如司寇。

司寇,就是强制男犯到边远地区服劳役,主要从事防御外寇入侵,刑期为二年。

作如司寇,适用于女犯,相当于司寇,是指强制女犯服相当于防御外寇入侵的刑罚,刑期也为二年。

  D.罚作、复作。

“罚作,适用于男犯,指强制男犯到边远地区戍守,刑期为三个月到一年。

复作,适用于女犯。

就是强制女犯到官府服劳役。

罚作和复作是徒刑中最轻的,刑期为三个月到一年。

汉朝的徒刑基本是沿用秦朝:

A.髡钳城旦舂(5岁刑)。

B.完为城旦舂(4岁刑)。

C.鬼薪白粲(3岁刑)。

D.司寇和作如司寇(2岁刑)。

E.男罚作、妇女复作(1岁刑-3个月)。

F.“女徒顾山”。

(指是妇女犯罪判处鬼薪上山砍柴徒刑的,可以不亲自服役,每月花三百钱雇人代替。

2.长孙无忌带刀入宫案

长孙无忌,字辅机,唐代宰相,中国历史上的著名人物。

长孙无忌与唐太宗李世民年龄相仿,从小两人就相亲善。

李渊太原起兵后,常跟随李世民征伐,参与决策。

唐武德九年(626),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夺取了皇位,长孙无忌是这场政变的策划和组织者之一。

贞观年间,他历任吏部尚书、尚书右仆射、司空,封赵国公,与房玄龄等同为宰相。

贞观十七年(643),太宗废掉了太子承干,长孙无忌以母舅和元勋的地位决策立晋王李治为太子。

二十三年(649),太宗病危,他和褚遂良受命,辅佐高宗。

高宗李治即位后,他为首相。

永徽六年(655),长孙无忌和褚遂良反对立武则天为皇后,没有成功。

显庆四年(659)许敬宗迎合武后意旨,指使人诬告长孙无忌谋反,结果无忌被流放到黔州(今四川彭水),被迫自缢而死。

以上是长孙无忌的大致生平。

长孙无忌在中国法制史上有突出贡献,贞观年间他和房玄龄主修《唐律》和《律疏》。

永徽四年成书的《律疏》(今《唐律疏议》)30卷,影响中国一千二百多年,推及东亚诸国。

  贞观元年(627),唐太宗召长孙无忌入宫议事。

长孙无忌匆忙之中忘记了解下身上的佩刀,径直而入。

由于他是太宗身边近臣,私交甚厚,守门校尉也没有认真检查。

等长孙出来的时候,守门校尉才发现他身上挂着佩刀,这可吓坏了校尉。

在当时,臣子携带兵器入宫禁是很严重的事件,被视为对皇帝的不敬和威胁,按律当斩。

校尉害怕被追究看守不力的责任,立即将此事上报给了太宗。

  太宗接到奏报后,感到非常棘手。

从自己与长孙无忌的关系看,他是自己长孙皇后的哥哥,也就是自己的大舅哥,属近亲,杀了他皇后肯定不干;从长孙的功劳开看,长孙长期跟随自己南征北战,战功卓著,玄武门之变,其立有汗马功劳,杀他也于情也不忍。

如按律处置,必死罪无疑,这岂不是忘恩负义、不顾亲情吗?

而如果不处置这件事,则枉法徇情,何以服众?

想来想去,太宗决定,召集大臣们到朝堂之上,让大家讨论此案该如何处理。

  此时,尚书右仆射封德彝上奏道:

“监门校尉不觉无忌带刀入宫,罪当死;无忌误带刀入,可处徒刑三年,罚铜(铜钱)二十斤”。

太宗听后,甚合心意,这样就可免长孙死罪,只罚金就可以了。

正要按此执行,大理少卿戴胄提出了不同意见:

“陛下若念无忌之功劳,便不交由法司依法律处断,这样的那固然会宽恕长孙无忌,但若依法律,仅罚铜是远远不够的。

守门校尉因无忌而致罪,若论过失,二人一样。

若一人生,一人死,有悖于情理。

所以,请对校尉也从轻发落。

”最后,太宗在群臣广议的基础上,将长孙无忌与守门校尉皆免死。

[、

问题:

(1)“八议”的内容。

(2)“十恶”的内容。

(3)“八议”与“十恶”之间的关系。

 

(1)“八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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