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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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
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
广州市工作手册
广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目录
一、广州市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工作指南
第一部分广州市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工作方案
一、组织分工
二、组织程序
三、评估组人员构成及职责
四、评估主要程序和内容要求
五、评估工作的调控
六、评估经费
第二部分受评学校的迎评准备
一、受评学校迎评资料准备
二、评估资料的管理
三、交评估组的书面资料
四、接待组织工作
二、相关政策规定(略)
(一)广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意见(粤教基[2004]47号)
(二)广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校教学管理意见(试行)(粤教基[2004]83号)
(三)广东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粤教研[2005]7号)
(四)2006学年广州市普通高中课程开设指导意见
三、广州市普通高中教学水平网上评估系统学校使用说明(略)
四、广州市高中教学水平评估网上评估系统专家使用说明(略)
广州市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工作指南
为做好广州市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工作,为评估组开展评估提供指引,为受评学校迎接评估提供参考,依据《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工作手册》(2008年版)、《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方案的通知》(穗教转〔2007〕15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工作会议纪要》(工作会议纪要[2008]13号)要求,根据广州市实际,对不同于《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工作手册》(2008年)中的操作办法做出规定。
第一部分广州市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工作方案
一、组织分工
市一级以下(含市一级)普通高中学校的教学水平评估,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市教育督导室负责、市教研室予以业务指导、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组织程序
(一)自评。
学校在督导室和教研室的指导下,按照《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学校指标》,具体内容见粤教督[2006]29号)和《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以下简称《学科指标》,具体内容见粤教研[2008]7号附件1)要求组织学校教学工作,使全体教师了解和熟悉教学水平评估实施办法,包括评估标准、评估过程、评估方法和评估结论的使用等;对照指标要求,逐项评议打分,汇总自评结果,撰写自评报告和自查评分说明,准备好评估档案资料。
(二)申报。
关于广州市一级申报“优秀”等级的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本着减轻学校负担,避免给学校造成重复迎评的压力,在评估的三个环节(经广州市推荐由省教研室发评估通知,评估结论报省教研室,评估申报材料及评估结论由省在网上统一公示)由省统一进行的基础上,评估的组织操作由市评估中心按照广州市工作方案进行,省派出组长和专家参加评估。
广州市区一级或未评等级的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由市自行组织,经区(县级市)教育督导部门推荐,由市教育督导室审核确认后,发出督导评估通知。
申报“优秀”等级的学校申报材料须提前一个月用电子版发给广州市教育督导室后送省网站公示;其他受评学校须将申报材料按市评估中心要求上传至广州教育评估网,(操作办法见《广州市普通高中教学水平网上评估系统学校使用说明》),市评估中心将相关资料在网上公示后,方派驻评估组。
(三)接受评估。
评估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评价。
由专家在进校评估前网上审阅学校备查材料(操作程序见《广州市高中教学水平评估网上评估系统专家使用说明》),形成对学校的初步了解和认识;第二阶段,进校评估。
时间为两天半,程序包括:
查阅学校资料、听课、座谈会、专访、抽测等。
(四)审批。
市评估中心在评估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评估结果在广州教育评估网公示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并发文通报评估结果;评为“优秀”等级公的须报省统一公示后由省发文通报评估结果。
公示期内学校对评估结论如有异议,可以逐级向督导室申请复议。
三、评估组人员构成及职责
(一)评估组的组成
建立广州市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员库,评估组从省、市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和教育评估员库中选调评估人员,以教研人员为主体。
每个评估组由广州市选派16名成员,覆盖15个学科。
(二)评估组分工
组长可不参加学科指标的评价活动,语文、英语、数学可不参加学校指标的评价活动。
建议分工如下表,组长可根据评估组成员具体情况和受评学校的实际调整分工安排。
学校指标
负责
专家
学校评估活动及负责专家
专家主要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必达指标分布)
开评座谈会
负责专家:
评估组组长
一、学校指标的评估活动
1.按分工负责学校指标的评估活动,进校前在网上查阅相关指标的评估资料。
2.各小组组长要在开评座谈会上就网上审阅材料发现的所负责学校指标的有关问题对学校提问,负责撰写本小组的评估反馈意见交评估组长。
3.座谈会代表12人左右,问卷调查在计算机室上网完成,教师参加比例不低于90%、学生为3个班的学生,由负责专家到校后随机抽取。
二、学科指标的评估活动
1.负责本学科的评估活动,进校前在网上查阅所负责学科的评估资料。
2.各学科师生座谈、学生抽测等,时间和方式由专家根据情况,到校后会同各学科自行决定,学校统筹安排。
3.撰写本学科的评估反馈意见。
三、完成组长交给的其它任务。
教学管理
1.教学理念
4
教学管理组组长:
政治
组员:
综合实践、、物理评估组组长
2.管理制度
6
3.课程规划
3
4.课程组织
7(其中第①点为必达指标,3分)
5.管理人员
5(其中第①点为必达指标,2分)
教师代表座谈会
负责专家:
物理、美术
教学保障
6.教师专业发展
12(其中第①点为必达指标,4分;(其中第②点为必达指标,3分(其中第③点为必达指标,3分)))
教学保障组组长:
历史
组员:
美术、通用技术
学生代表座谈会
负责专家:
综合实践、音乐
7.教学研究
6
8.教学设施及使用
4
9.专项经费
3
教学过程
10.德育工作
4
教学过程组组长:
地理
组员:
生物
11.教学实施
13(其中第①点为必达指标,3分)
教师问卷调查
负责专家:
通用技术
12.教学评价
8
教学效果
13.学业负担
4(其中第②点为必达指标,2分)
教学效果组组长:
化学
组员:
音乐、体育、
信息技术
14.公民素养
5
学生问卷调查
负责专家:
信息技术、生物
15.学业水平
10
16.体育与健康
4
17.社会声誉
2
四、评估主要程序和内容要求
(一)评估主要程序
市教育评估中心于进校评估前一周组织好评估组,评估专家可通过广州教育评估网在进校评估前查阅学校备查资料,进行预评价。
进校评估后工作主要集中在听课、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测、专访及查阅原始档案资料等方面,评估组进校工作的时间为两天半。
具体日程安排见下表:
第一间学校评估日程安排(参考)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第一天上午
1.上午评估专家出发前往评估学校。
2.评估组会议,由评估组长主持,通过对学校网上评审情况的汇总,明确评估要点、评估程序、完成时间等细则。
开评座谈会
1.校长简要介绍学校教学方面的主要情况。
2.2.评估组就网上评审情况提出问题,与学校交流。
3.与学校评估负责人,协商确定评估工作具体安排;与学科联系人商定听课、师生座谈、抽测、资料检阅等细节。
1.由学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科组长参加。
2.评估组长和各指标组长就学校指标网上评审情况提出问题,与学校交流,学科指标有关问题可通过专访了解,要营造民主平等的氛围。
3.时间不超过1小时。
第一天下午
2:
30—6:
00听课、专访、查阅资料、师生座谈会、问卷调查
1.座谈会代表12人左右,问卷调查在计算机室上网完成(教师问卷调查可根据学校情况,不要求集中时间、地点,但需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教师参加比例不低于90%、学生为3个班的学生,由评估组到校后随机抽取。
2.各学科师生座谈会、学生抽测等,时间和方式由专家到校后会同各学科自行决定,学校统筹安排。
3.学校推荐课比例不能超过50%,所有听课总数覆盖教师总人数的比率不低于50%。
4.学科反馈意见会参加者为学科组长和当天没有课的学科老师,反馈学科评估初步意见及评课,不公布评估等级,不反馈评分。
5.学校反馈意见总结会参加者为受评学校教育局主管领导、学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及各学科组组长、教师代表;评估组长或副组长口头反馈初步评估意见,不反馈评分;校长发言;由评估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
第二天上午
8:
00—11:
30听课、学科抽测、专访、查阅资料
第二天下午
1.2:
30—4:
00听课、师生座谈会、问卷调查、学科抽测、专访、查阅资料。
2.4:
00—6:
00评估组第一次会议,专家汇报对学校和学科评价情况、听课结果,定量评分,商讨对学校的总体评价,酝酿评估口头反馈意见。
第三天上午
1.8:
00—10:
00评估组第二次会议,讨论学校及各学科评估反馈意见,评分,形成对学校定性及定量评价意见。
2.10:
00—11:
00修订反馈意见和结论,各学科口头反馈学科评估初步意见及评课。
3.11:
00—11:
45评估反馈意见总结会。
第三天下午
评估组转场
第二间学校评估日程安排(参考)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第一天下午
评估组转场
开评座谈会
1.校长简要介绍学校教学方面的主要情况。
2.评估组就网上评审情况提出问题,与学校交流。
3.与学校评估负责人,协商确定评估工作具体安排;与学科联系人商定听课、师生座谈、抽测、资料检阅等细节。
1.由学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科组长参加。
2.评估组长和各指标组长就学校指标网上评审情况提出问题,与学校交流,学科指标有关问题可通过专访了解,要营造民主平等的氛围。
3.时间不超过1小时。
评估组整理录入第一间受评学校资料
学校可在座谈会场摆放可上网电脑若干和打印机一台,供专家使用。
第二天上午
8:
00—11:
30听课、专访、查阅资料
1.座谈会代表12人左右,问卷调查在计算机室上网完成(教师问卷调查可根据学校情况,不要求集中时间、地点,但需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教师参加比例不低于90%、学生为3个班的学生,由评估组到校后随机抽取。
2.各学科师生座谈会、学生抽测等,时间和方式由专家到校后会同各学科自行决定,学校统筹安排。
3.学校推荐课比例不能超过50%,所有听课总数覆盖教师总人数的比率不低于50%。
4.学科反馈意见会参加者为学科组长和当天没有课的学科老师,反馈学科评估初步意见及评课,不公布评估等级,不反馈评分。
5.学校反馈意见总结会参加者为受评学校教育局主管领导、学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及各学科组组长、教师代表;评估组长或副组长口头反馈初步评估意见,不反馈评分;校长发言;由评估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
第二天下午
2:
30—5:
30听课、师生座谈会、问卷调查、学科抽测、专访、查阅资料。
第三天上午
8:
00—11:
30听课、学科抽测、专访、查阅资料,酝酿评估口头反馈意见
第三天下午
1.2:
30—4:
00听课、学科抽测、专访、查阅资料,酝酿评估口头反馈意见
2.4:
00—6:
00评估组第一次会议,评估组第一次会议,专家汇报对学校和学科评价情况、听课结果,定量评分,商讨对学校的总体评价,酝酿评估口头反馈意见。
第四天上午
1.8:
00—10:
00评估组第二次会议,讨论学校及各学科评估反馈意见,形成对学校定性及定量评价意见。
专家整理录入受评学校资料。
2.10:
00—11:
00修订反馈意见和结论,各学科口头反馈学科评估初步意见及评课。
3.11:
00—11:
45评估反馈意见总结会。
第四天中午
评估组返程
(二)评估有关专项活动安排及要求提示
活动名称
活动内容
要求提示
教师代表座谈会
1.了解教师对学校教学理念、管理制度的认识程度和贯彻状况
2.了解教师专业发展与培训情况
3.了解教师教学研究情况
4.了解教师对学校社会声誉的反应状况
5.自选其他考察内容
1.座谈会参加人员为学科组长代表和专任教师代表,由评估组人员选择,要求覆盖不同学科和不同层次,人数为12人左右;
2.座谈会提纲和内容由评估组根据相关指标自拟,时间约1个小时。
听课
1.考察教学理念的贯彻应用能力
2.考察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能力
3.考察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
4.考察教师教学改革与创新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
5.学科组自选其它考察内
6.向受评学校学科组分别反馈学科评估意见及评课
1.学校推荐推荐课比例不能超过50%,所有听课总数(覆盖全校被评学科教师总人数的比率不低于50%;
2.被听课教师由评估专家决定,听取学校科组建议,尽量覆盖各层次教师;
学生调查活动
1.深入了解学生学习负担
2.了解学生的学习兴趣态度状况
3.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4.了解学生对学校教育活动和教师教学的意见、建议等
5.学科组自选其他考察内容
各学科根据需要可采取集中座谈或随机专访的方式进行。
学业水平评估活动(含抽测)
1.深入了解学生学业的掌握程度水平
2.了解学校课程实施的真实状况和效果
3.分析学校教学水平的优势与不足
4.学科组自选其他考察内容
1.各学科可选择命题抽测(抽测试卷由评估学科组成员制定,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平时作业试卷分析、现场实际操作等方法进行;
2.评估组可对技术、研究性学习、体育与健康、艺术等领域进行抽测,由评估组根据情况选择抽测范围或形式。
评估组汇总讨论会
1.汇报对学校的总体评价、亮点和不足之处
2.按指标顺序,交流该指标的定性和定量的评估情况,须汇总听课节数、优良率及专用场室使用情况等,形成总指标的定性结论及定量评分(含扣分说明及必达指标评分情况)
3.学科组汇报各学科评估指标定性结论及定量评分(含扣分说明)
4.讨论初步反馈意见要点,形成初步反馈意见的框架
5.评估组长汇总形成评估的初步反馈意见,学科组形成各学科初步反馈意见
6.各学科组将各学科评分情况和学科评价意见在评估组会议上通报并获得通过
1.参加者为全体评估组成员;
2.两次汇总会时间由组长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学科反馈意见会
主要反馈内容:
1.科组建设情况,人员构成、学习培训、科组文化建设(如学术氛围、互助合作)等方面。
2.科组教科研开展情况,优势、特色等。
3.科组近几年的教育教学质量状况。
4.学科设备设施配备及使用状况。
5.学科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的建议。
6.听评课情况。
学科口头反馈意见要求尽量详尽,根据对科组情况的诊断,给予具体的建议和指导,要切合学科实际,可操作性强。
(三)归档材料
学校及学科自评报告及自评分说明为需归档材料,以学校上传至广州教育评估网的版本为准,由市评估中心下载。
参评专家需按《广州市高中教学水平评估网上评估系统专家使用说明》)指引,录入学科听课情况、所负责的学校指标和学科指标的他评分、扣分说明及学科评估报告。
在网上评估系统试用期间,需准备以下纸制材料归档:
1.学校教学水平评估反馈意见,正文为仿宋三号字,全体成员签名
2.各学科教学水平评估反馈意见(不写他评分),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负责专家签名
3.广州市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得分汇总表,全体成员签名
4.学校17项指标评估得分说明表,全体成员签名
5.学科评估得分说明表,负责专家签名
五、评估工作的调控
(一)坚持标准
各项指标的权重分是价值判断的尺度,是衡量教学管理和教学实施水平的准绳,要按照评估标准和评估操作办法,进行查实、核对和评分。
(二)规范流程
评估要坚持组长领导下的集体负责制,既分工又合作,充分发挥整体功能。
评估前要认真学习评估标准,统一衡量尺度;评估中要及时沟通信息,认真核查指标的到达度,综合分析时要注意进行信息的比较验证,提高评估信度。
(三)调控心理
要秉公办事,以对学校负责、对上级负责的态度参加评估工作,要注意防止和纠正先入为主、以偏概全、求全责备、类群心理、从众心理、参照效应、时间差效应等心理偏差。
(四)遵守纪律
1.要保证出席并按规定的时间报到,非特殊原因不要请假,以保证评估工作的全面、连贯。
2.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受评学校和个人泄露评估组内部讨论的意见、评分和等级,也不得传播在评估中了解到学校某些个人的隐私及可能影响学校声誉的言论。
3.要维护评估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干扰,不受人为因素影响,不做可能影响评估声誉和公正评估的任何事情。
4.评估组成员之间互相尊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
5.评估组长对本组人员的廉洁自律负总责。
评估组所有成员要自觉执行上级有关廉洁自律规定。
六、评估经费
(一)评估期间评估人员的食宿补助费由市教育评估中心按每人每天180元标准拨付给相关区(县级市)教育局。
(二)评估组成员评估劳务费由市教育评估中心按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统一发放。
第二部分受评学校的迎评准备
一、受评学校迎评资料准备
(一)学校及各学科自评报告
包括学校或学科概况,学校或学科自查工作简介和自查结果,学校或学科在实施新课程实验,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全面发展的主要成绩、经验、特色,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学校指标》和《学科指标》自查评分说明
根据《学校指标》和《学科指标》内容,对照学校或学科工作情况,逐项撰写学校自查情况,简明扼要,要写明扣分原因。
(三)《学校指标》和《学科指标》备查材料
1.学校根据《学校指标》和各《学科指标》“备查材料”栏指引,准备评估材料备查。
2.学校要研究《学校指标》和各《学科指标》中“评估标准”栏各要素,每项要素均要有佐证的资料,不能有遗漏。
3.学校要研究《学校指标》和各《学科指标》中“评分操作办法”栏的要求,注意“评分操作办法”中的量化指标,凡是有量化指标要求的均须有相关数据的统计表或一览表,然后再放入佐证资料。
二、评估资料的管理
1.学校材料如果是电子类资料,可按《高中教学水平评估网上评估系统学校使用说明》上传,不需打印、组卷、装盒,在工作间或学科办公室备可上网电脑数台,向专家提供学校或学科“资料目录索引”,供专家查阅;如果一份资料要分别佐证不同的条目,可在后面要佐证条目的备注栏中注明前面所放条目位置。
2.原始纸制文件、照片、试卷等资料,不要求上传,也不必组卷、装盒,但须在“资料目录索引”备注栏中注明为“非电子类文档”,且评估组进校后,工作人员能按“资料目录索引”迅速查找到非电子类文档资料,供评估人员查阅。
3.学校及各学科“资料目录索引”可在网上评估系统中导出,无需另外编制。
4.“学校及学科自评报告”、“学校及学科指标自评分说明”须在广州市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网上公示,各项材料的上传和审核须经相关责任人、学校负责人和所属区(县)督导室的审核确认,涉密资料和信息要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
上传材料经区(县)督导室审核确认后将不能再做修改。
5.网络上传资料的格式为doc、exl、jpg、rar。
电子文档正文字体为仿宋小四号字。
三、交评估组的书面资料
另评估组进校时,请试评学校准备好下列书面材料交评估组,学科材料只需交学科评估专家一份即可。
1.学校和学科自评报告
2.学校和学科指标自评分说明
3.评估工作日程表(安排学校评估工作具体日程,把评估工作的时间、地点、内容、负责人、联系人安排好,并注明);
4.评估当天课程表(推荐课要用符号注明,评估当天不安排测验);
四、接待组织工作
制定好详细的工作程序并和评估组长商定;迎评期间,要求所有教职员工上班时间均在校内,以备评估组了解信息;学校及每个学科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联系座谈会、听课、抽测、问卷调查、资料检阅等有关事宜;受评学校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评估接待工作及专家评审劳务费发放标准的意见(试行)》(粤教评[2005]17号)有关规定接待评估组成员,接待从简,中午安排评估组在学校就餐,评估劳务费由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统一发放,学校不准给评估专家任何礼金、礼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