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骨料混凝土的组成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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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骨料混凝土的组成材料
轻骨料混凝土的组成材料
以天然多孔轻骨料或人造陶粒作粗骨料,天然砂或轻砂作细骨料,用硅酸盐水泥、水和外加剂(或不掺外加剂)按配合比要求配制而成的干表观密度不大于1950kg/m的混凝土。
轻骨料混凝土具有密度小、保温性好、抗震性好,适用于高层及大跨度建筑。
轻骨料混凝土按细骨料不同,又分为全轻混凝土和砂轻混凝土。
[1]采用轻砂做细骨料的,称为全轻混凝土;由普通砂,或部分轻砂做细骨料的,称为砂轻混凝土。
中文名称:
轻骨料混凝土
英文名称:
lightaggregateconcrete
定义:
由天然轻骨料(如浮石)或人造轻骨料(如陶粒)或工业废料轻骨料(如矿渣珠)加水泥和水拌制成的重度小于18—19.5kN/m3的混凝土。
应用学科:
水利科技(一级学科);工程力学、工程结构、建筑材料(二级学科);建筑材料(水利)(三级学科)
轻骨料混凝土的组成材料
(1)水泥一般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水泥、矿渣水泥、火山灰水泥及粉煤灰水泥。
(2)轻骨料
轻粗骨料——粒径在5mm以上,堆积密度小于1000k8/m^3;
轻细骨料——粒径不大于5mm,堆积密度小于1200k8/m^3。
轻骨料按原料来源分有三类:
①工业废料轻骨料——如粉煤灰陶粒、膨胀矿渣珠、自燃煤矸石、煤渣及其轻砂。
②天然轻骨料——如浮石、火山渣及其轻砂。
③人造轻骨料——如页岩陶粒、黏土陶粒、膨胀珍珠岩骨料及其轻砂。
轻骨料的堆放和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轻骨料应按不问品种分批运输和堆放,避免混杂。
②轻粗骨料运输和堆放应保持颗粒混合均匀,减少离析。
采用自然级配时,其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m,并应引方止树叶、泥土和具他有害物质混入。
③轻砂在堆放和运输时,宜采取防雨措施,
在气温5℃以上的季节施工时,可根据工程需要,对轻粗竹料进行预湿处理。
预湿时间可根据外界气温和来料的自然含水状态确定,一般应提前半天或一天对骨料进行淋水、预湿,然后滤干水分进行投料。
在气温5℃以下时,不宜进行预湿处理,
(3)水要求同普通混凝土。
技术交底记录
2008年10月15日施管表5工程名称节能大厦分部工程主体结构
分项工程名称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施工单位中天宝业集团
交底内容:
1、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JGJ3-2002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GJ53-92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88
《轻骨料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JGJ12-99
2、施工准备
2.1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水泥:
水泥的品种、标号、厂别及牌号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试验报告。
2.1.2砂:
砂的粒径及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砂中含泥量:
当混凝土强度级≥C30时,其含泥量应≤3%;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其含泥量应≤5%。
砂中泥块的含量(大于5mm的纯泥):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2%。
砂应有试验报告单。
2.1.3轻粗细骨料:
劝粗细骨料(陶粒或浮石等)的品种、粒径、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轻粗细骨料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进场试验报告。
必须试验的项目有:
粗细骨料筛分析试验;粗细骨料堆积密度;粗骨料筒压强度;粗骨料吸水率试验。
交底单位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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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5日施管表5工程名称节能大厦分部工程主体结构
分项工程名称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施工单位中天宝业集团
交底内容:
轻粗骨料的级配应符合表4-30的要求,其自然级配的空隙率不应大于50%。
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
其含泥量不大于2%。
轻粗骨料的级配表4-30
筛孔尺寸Dmin(5)1/2dmax(10)Dmax(20)2dmax(2×20)圆球型的及单一料
级累积筛余
按重量计(%)≥90不规定≤100
普通型的混合级配≥9030~70≤100
碎石型的混合级配≥9040~60≤100
轻砂细度模数不宜大于4.0,其大于5mm的累计筛余量不宜大于10%(按重量计)。
轻粗细骨料的堆积密度,轻粗骨料的筒压强度及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轻砂和天然轻粗骨料的吸水率不做规定;其它轻粗骨料的吸水率1h不大于22%。
2.1.4水:
宜采用饮用水。
其它水质必须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89)的规定。
2.1.5外加剂:
所用轻骨料混凝土外加剂的品种、生产厂家及牌号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外加剂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并应有有关指标的进厂试验报告。
国家规定要求认证的产品,还应有准用证件。
外加剂必须有掺量试验。
2.1.6混合材料(上前主要是掺粉煤灰):
所用混合材料的品种、生产厂家及牌号应符合配比通知单的要求。
混合材料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并应有进场试验报告。
混合材料必须有掺量试验。
2.1.7主要机具:
砂轻混凝土宜优先采用强制式搅拌机,也可采用自落式搅拌机。
全轻混凝土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
计量设备一般采用磅秤或电子计量设备。
水计量可采用流量计、时间继电器控制的流量计或水箱水位管标志计量器。
上料设备如双轮手推车、铲车、装载机及粗、细骨料贮料斗和配套的其它设备。
现场试验器具,如
坍落度测试设备、试模等。
2.2作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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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5日施管表5工程名称节能大厦分部工程主体结构
分项工程名称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施工单位中天宝业集团
交底内容:
2.2.1试验室已下达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并将其转换为每盘实际使用的施工配合比,并公布于搅拌配料地点的标牌上。
2.2.2所有的原材料经检查,全部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所提出的要求。
2.2.3搅拌机及其配套的设备应运转灵活、安全、可靠。
电源及配电系统符合要求,安全可靠。
2.2.4所有计量器具必须有检定的有效期标识。
地磅下面及周围的砂、石清理干净,计量器具灵敏可靠,并按施工配合比设专人定磅。
2.2.5管理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配合比、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
2.2.6需浇筑轻骨料混凝土的工程部位已办理隐检、预检手续,轻骨料混凝土浇筑的申请单已经有关管理人员批准。
2.2.7新下达的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
开盘鉴定的工作已进行并符合要求。
3、操作工艺
3.1基本工艺流程(见后附图):
3.2原材料的堆放与贮存;
3.2.1轻粗骨料应按粒级堆放,且应有防雨和排水措施,以防止含水率变化。
混合粒级堆放时,堆料高度一般不宜大于2m,以防大小颗粒离析,级配不均。
若与普通骨料混合使用时,应使轻重骨料分别贮放,严禁混杂,以保证配料准确。
3.2.2水泥、掺合料、外加剂应贮放于防雨、防潮的库房,以防止水泥硬结,掺合料含水率变化,粉状外加剂失效,液体外加剂浓度变化。
3.3原材料计量与抽检计量:
3.3.1轻粗细骨料计量:
宜采用体积计量,亦可采用重量计量,但必须严格检测骨料的含水率,去除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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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5日施管表5工程名称节能大厦分部工程主体结构
分项工程名称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施工单位中天宝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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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含水率以外的水的重量,以保证配料准确。
普通砂采用重量计量。
体积计量时,必须使用专用计量手推车或专用体积计量器,每盘要严格计量。
采用重量计量,使用手推车时,必须车车过磅,卸多补少。
有贮料斗及配套的计量设备,采用自动或半自动上料时,需调整好斗门开关的提前量,以保证计量准确。
轻粗细骨料计量的允许偏差≤±3%。
3.3.2水泥计量:
采用袋装水泥时,必须按进货批随机抽查计量。
一般对每批进场的水泥应抽查10袋的重量,并计算平均每袋的实际重量。
小于标定重量的要开包补足,或以每袋水泥实际重量为准,调整粗细骨料、水及其它材料的用量,按给定配合比重新确定每盘施工配合比。
采用散装水泥时,应每盘精确过磅计量。
水泥计量的允许偏差应≤±2%。
3.3.3外加剂及混合料计量:
对于袋装粉状外加剂和混合料,应按每批进场抽查10袋重量,并计量每袋平均重量,小于标定重量要补足。
对于散装或大包装外加剂,应按施工配合比每盘用量预先在其存放处进行计量,并以小包装形式运到搅拌地点备用。
液态外加剂要随用随搅拌,并用比重计检查其浓度,用量筒计量。
外加剂及混合料的计量允许偏差应≤±2%。
3.3.4搅拌用水必须盘盘用流量计量器读数计量,或用水箱水位管标志计量器。
其每盘计量允许偏差≤±2%。
3.4轻骨料混凝土拌制的投料工艺程序:
3.4.1轻骨料吸水率小于10%的混凝土拌制,宜采用二次投料工艺程序。
即将粗细骨料投入搅拌机内与1/2用水量先拌合约1min,再加入水泥拌合数秒,继而加入剩余的水和外加剂,继续搅拌至2min,此法的投料及拌合程序图是:
3.4.2轻骨料吸水率大于10%的混凝土拌制,宜采用预湿骨料投料及拌合工艺程序。
即一般轻粗骨料搅拌前预湿,按粗骨料、水泥、细骨料的顺序投入搅拌机汇总斗,再一并投入搅拌机的搅拌筒干搅拌0.5min,然后与水和外加剂搅拌2.5min,此法的投料及拌合程序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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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名称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施工单位中天宝业集团
交底内容:
3.4.3采用自落式搅拌机的投料及拌合工艺程序是:
先加入1/2的总用量的水,然后加入粗细骨料和水泥搅拌1min,再加入剩余水量继续搅拌2min,此法的投料及拌合程序图是:
3.5第一盘搅拌混凝土应注意的问题:
3.5.1搅拌混凝土前,加水空转数分钟,待搅拌筒充分润湿后,将余水排净。
3.5.2第一盘搅拌混凝土时,水泥砂浆粘筒壁造成配合比损失,需采取预搅拌法,即先用设计给定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的原材料投入搅拌机搅拌,其时间须延长一倍以上,待部分砂浆粘贴在搅拌机筒壁上,然后将其余拌合物卸出(二次加料拌合再用),随后则可进行正常拌制。
3.6搅拌时间控制与检查:
轻骨料混凝土搅拌制的最短时间,比普通混凝土搅拌时间应延长60~90s,一般为180s;当掺有外加剂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3.7出料:
出料时应先少许出料,目测拌合物的外观质量,如目测合格方可出料。
每盘拌合物必须出尽。
3.8轻骨料混凝土拌制的质量检查:
3.8.1检查拌制轻骨料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及用量,每一个工作班至少两次。
雨期施工对轻骨料含水率要增加检查和测定次数。
3.8.2检查轻骨料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和易性,每工作班两次以上。
雨期、冬期施工和改换轻骨料混凝土等级时,要加强检测的次数。
3.8.3在每工作班内,当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由于外界影响有变动时,应及时检查。
3.8.4轻骨料混凝土搅拌时间应随时检查。
3.8.5检查轻骨料混凝土拌合物外观质量应该是,搅拌均匀、颜色一致,具有良好的流动性、粘聚性和保水性,不泌水,不离析。
不符合要求时,应查原因,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