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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法律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

(一)了解建造师框架体系

1、建造师制度起源于英,发展于美,国际建造师协会有17个成员。

2、分级管理、条块结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全国注册建造师实行统一管理;省建设厅负责二级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

3、分级别、分专业:

一级和二级;一级10个专业,二级6个专业。

4、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

六大标准:

职业实践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执业标准和继续教育标准。

(二)掌握考试管理

1、二级:

全国统一大纲、各省组织考试二加一:

两门综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加一门专业管理与实务(六选一)

2、一级:

全国统一大纲、全国统一考试三加一: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三)掌握注册管理

1、注意注册建造师与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区别。

2、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

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

有效期3年。

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例1:

注册建造师卫某2006年1月办理了延续注册,2007年1月因工作调动而办理了变更注册,变更后他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年内有效。

A、2B、3C、4D、5

答案:

A

例2: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为()年。

(10真)

A、1B、2C、3D、4

答案:

C

例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建造师注册类型的是()。

(10真)

A、初始注册B、年检注册C、变更注册D、增项注册

答案:

B

3、多专业注册的,其中一个专业注册期满仍需以该专业继续执业和以其他专业执业的,应当及时办理续期手续。

4、因变更注册不及时损失由聘用企业负责,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四)掌握执业管理

1、执业范围:

考核认定或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资质证书并经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2、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情形:

(1)工程施工管理文件;

(2)质量合格文件。

3、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

大型工程:

本专业一级

中型工程:

本专业一级、二级

小型工程:

无限制

4、注册建造师不得从事的行为:

围内执业。

(五)掌握继续教育管理继续教育年学时:

共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其中公共和专业各30学时),选修课60学

时(公共和专业各30学时)。

注册两个以上专业:

60个公共学时外,每个专业各20学时(六)掌握信用档案管理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

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不良行为:

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

(七)掌握监督管理

1、监督管理机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2、相互告知义务:

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报告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将注

册信息告知建设主管部门。

二、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

(一)掌握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与诉讼法。

1、重点掌握一些容易混淆的法的归属:

如合同法属民法;公司法属商法;建筑法属经济法;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等。

例1、下列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属于民法的是()。

A、建筑法

B、保险环境保护法

C、合同法

D、安全生产法

答案:

例2、下列法律中,属于商法的是()。

A、担保法

B、公司法

C、招标投标法

D、消防法

答案:

2、熟悉法律体系的大概内容。

例3、社会保障法是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

A、社会治安

B、社会福利

C、社会秩序

`D、社会环境

答案:

例4、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是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和其他公害的法律。

A、社会治安

B、社会福利

C、防治污染

D、社会环境

答案:

例5、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部门。

(09真)

A民法

B商法

C经济法

D诉讼法

答案:

C

(二)熟悉法的形式

1、法律形式: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

此外,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等也属于我国法的形式。

2、各法的制定机关宪法:

全国人大;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

国务院;地方性法规: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例:

行政规章是由()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A、地方人民政府

B、昀高国家行政机关

C、国务院

D、国家行政机关

答案:

D

3、效力等级: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例1:

法律效力等级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关键,下述法律效力排序正确的是()。

A、国际条约>宪法>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B、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

C、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D、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答案:

D

例2、下列规范性文件中,效力昀高的是()。

(2010真)

A、行政法规

B、司法解释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答案:

A

三、宪法

(一)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

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

6、文化教育权利

7、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监督权:

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获得赔偿权原因:

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

(二)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服兵役;依法纳税。

例: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宪法权利包括()(09真)

A、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B、有言论、出版、游行和示威的自由

C、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D、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和建议权

E、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权利

答案:

A,B,C,D

四、民法

(一)掌握民事法律关系构成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

主体、客体和内容。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

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注:

只能代理,不能是同意,此点与限制行为能力不同)

(2)法人

法人条件:

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3)其他组织:

如合伙企业、法人的分机机构(分公司)

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种类:

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例:

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是()(09真)

A、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价款

B、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建筑物

C、建材买卖合同中的建筑材料

D、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中的勘察行为

E、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的施工图纸

答案:

A,B,C,D,E

3、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权利和义务(包括法定和约定)

4、民事法律关系变更

主体变更:

包括主体增减和主体转让

客体变更:

包括客体范围(规模和数量)和客体性质

内容变更:

包括权利增加和减少

5、民事法律关系终止

自然终止:

履行。

协议终止:

即时终止(事后);约定终止条件(事先)。

违约终止

(二)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要式法律行为与非要式法律行为

要式法律行为:

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为合法

不要式法律行为:

对形式没有要求,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均可。

例:

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09真)

A、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试法律行为

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要式法律行为

C、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的贷款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D、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答案:

C

2、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何谓意思表示真实:

内心的效果表示与表示意思一致。

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意思不真实的法律后果:

无效或被撤销。

(3)行为内容合法

表现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

(4)行为形式合法

(三)掌握代理制度

1、代理的含义代理:

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关系当事人:

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

2、代理的种类: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3、连带责任情形:

委托书授权不明;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事项违法

4、无权代理责任:

追认时:

被代理人承担不追认时,行为人承担。

注: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追认。

5、转代理责任:

经被代理人的同意:

被代理人承担;不经被代理人同意,代理人承担(例外:

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时,由被代理人承担)。

例:

张某原是甲建筑公司的采购员,辞职后与王某合办一家乙建筑设备租赁公司。

张某现以甲公司的名义与其长期负责的甲公司大客户丙公司签了3000吨钢材购销合同,丙公司对王某辞职并不知情。

则对该合同承担付款义务的应是()。

A、甲建筑公司

B、乙建筑设备租赁公司

C、张某

D、张某、王某与乙建筑设备租赁公司

答案:

A

4、代理的终止

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注意:

被代理人死亡委托代理不一定终止)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例、某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参加民事诉讼,以下属于委托代理权消灭的原因有()。

(10真)A、诉讼终结

B、当事人解除委托

C、代理人辞去委托

D、委托代理人死亡

E、委托代理人有过错

答案:

ABC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四)掌握债权

1、债的概念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债的发生根据

(1)合同

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昀主要、昀普遍的根据。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5)债的其他发生根据:

遗赠、扶养、发现埋藏物等。

例1:

引起债权务关系发生的昀主要、昀普遍的根据是()。

(09真)

A、合同

B、扶养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答案:

答案:

A

例2、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而发生的债称为()债。

(10真)

A、合同

B、侵权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答案:

D

3、债的消灭

(1)履行

`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了实现,当事人间设立债的目的已达到,债的关系也就自然消灭了。

(2)抵销

法定抵销的条件:

必须是对等债务;

必须是同一种类的给付之债;

同类的对等之债都已到履行期限。

(3)提存:

逾期不提存,归国有

(4)混同:

如企业合并。

(5)免除

(6)当事人死亡注意:

债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仅指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之债。

(五)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基本特征:

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2、著作权

(1)著作权的保护对象:

文字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

(2)著作权的内容:

人身权: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注意:

发行权是财产权不是人身权。

(3)著作权的侵权与保护

3、专利权

(1)专利权的主体

职务发明专利权主体:

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单位

(2)专利权的保护对象: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3)保护期限:

发明20年;其他10年。

4、商标权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六)诉讼时效

1、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

胜诉权消灭;实体权利不消灭

2、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

2年(主观起算时间:

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

(2)短期诉讼时效:

1年

情形: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产品责任除外);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3)特殊诉讼时效:

依照特别法规定:

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时效期间为1年。

(4)昀长保护期:

20年(客观起算时间:

权利被侵害之日)。

例:

甲不慎掉入闹市街口的一个正在施工的井里受伤。

一年零五个月后到法院起诉,要求施工单位赔偿其损失。

对此案法院()。

A、不予受理,因为已过了诉讼时效

B、在甲补充了有关时效中止或中断的证据后才可以受理

C、应当受理

D、不应当受理,因为本案过错难以分清

答案:

C

3、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1)中止

中止发生时间: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昀后六个月。

中止事由: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客观原因)。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继续计算。

(2)中断中断事由:

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重新计算。

例1:

甲施工单位欠乙材料供应商材料款3万元,约定2006年5月1日还款。

但到2006年6月1日,甲仍未还钱。

2006年7月3日乙向甲要账,乙向甲口头表示同意延期还款。

此行为的法律效果是().

A、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B、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

C、引起诉讼时效的延长

D、改变法定时效期间

答案:

A

例2:

2007年4月7日,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

王某于同年5月10日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诿。

同年6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

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2008年5月10日届满

B、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2009年5月10日届满

C、王某6月13日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D、王某6月13日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止

E、王某6月13日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延长

答案:

BCDE

例3、根据施工合同,甲建设单位应于2009年9月30日支付乙建筑公司工程款,2010年6月1日,乙单位向甲单位提出支付请求,则就该项款额的诉讼时效()。

(10真)

A、中断

B、中止

C、终止

D、届满

答案:

A

五、物权法(4分)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一)抵押权

1、抵押人:

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2、抵押的特点:

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3、在建工程抵押: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例1、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自()时设立。

(10真)(注:

超纲题)

A、合同签订

B、备案

C、交付

D、登记

答案:

D

例2、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是()。

(10真)(注:

超纲题)

A、正在建造的航空器

B、土地所有权

C、生产原材料

D、荒地承包经营权

答案:

B

例3、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将()作为抵押物的,其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10真)

A、交通运输工具

B、正在施工的建筑物

C、生产设备、原材料

D、正在加工的工程模板

E、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案:

BE

4、浮动抵押中抵押财产的确定时间:

(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5、抵押权对第三人的效力承租人:

(1)先出租后抵押:

租赁权优先实现(买卖不破租赁);

(2)先抵押后出租:

抵押权优先实现

6、抵押权的放弃与顺位的变更:

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7、抵押权的实现与其他债权人的撤销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注意:

只能由法院拍卖和变卖。

撤销权: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建设用地抵押:

新增建筑物不是抵押财产,但应一并处分,新增建筑物价款抵押权人不能优先受

偿。

实现抵押权的时间:

主债权诉讼时间内。

例1:

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关于抵押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09真)

A、在建工程可以作抵押物

B、即使抵押财产出租早于抵押,该租赁关系也不得对抗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D、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答案:

B

例2:

王某是某长宇建筑工程公司的项目经理,2008年9月,他租用了一台塔吊,租期为1年,08年11月,李某找到王某说该塔吊已作为抵押物,他就是抵押权人,并出示了抵押合同。

该合同显示抵押合同自08年10月确定生效。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不可以继续租用该塔吊

B、王某可以继续使用,但如果在租期内李某需要实现抵押权,就不可以租用了

C、在租期内,李某不可就此塔吊实现抵押权

D、在租期过后,李某不可就此塔吊实现抵押权

答案:

C

(二)质权

1、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质押转移占有,抵押不转移占有;

2、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权利:

放弃质权义务:

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不得擅自转质

3、出质人的权利`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注意:

质权人行使质权不需经过法院。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留置权

1、留置财产:

只能是动产。

2、留置动产的条件:

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例外:

企业之间留置。

3、留置权人的权利:

收取孳息。

4、权利冲突规则: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5、留置权的实现留置期:

不能少于两个月(鲜活易腐的动产除外)实现:

折价、拍卖或变卖注意:

拍卖或变卖不需要经过法院。

(四)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1)登记生效,(注意:

国家所有权不登记)

(2)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

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拒绝登记要承担违约责任

(3)预告登记预告登记的效力:

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失效: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

例:

根据《物权法》规定,一般情况不动产物权的转让,自()起发生效力。

(09真)

A、买卖合同生效

B、转移登记

C、交付

D、买方占有

答案:

B

2、动产交付

(1)动产自交付生效

例外:

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三种特殊交付:

简易交付:

转让前已经依法占有。

指示交付:

第三人占有。

占有改定:

出让人继续占有。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1)设立范围:

可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2)设立方式:

出让;划拨。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例:

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可以采取()方式设立。

(09真)

A、出租B、出让C、划拨D、抵押E、转让

`答案:

B,C

2、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3、了解物权的保护

(l)请求确认权利

(2)请求排除妨碍

(3)请求恢复原状

(4)请求返还原物

(5)请求消除危险

(6)请求损失赔偿注意:

可以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六、建筑法(6分)

(一)掌握施工许可制度

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主体:

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的颁发部门: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例:

建筑施工企业确定后,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

(09真)

A、建设用地规划证可证

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施工许可证

D、安全生产许可证

答案:

C

2、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注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哦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落实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为30%)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公安机关的消防审核)

例1:

某工程项目建设工期为三年,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开工前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09真)

A、20%B、30%C、50%D、80%

答案:

B

例2、某建设工程预计建设工期13个月,按照法律规定,建设单位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10真)

A、20B、30C、40D、50

答案:

B

3、未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责令改正;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停工,可以予以处罚;符合开工条件的,不需要停工和处罚。

`4、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六类)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例: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下列工程项目无需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是()。

(09真)

A、北京故宫修缮工程

B、长江汛期抢险工程

C、工地上的工人宿舍

D、某私人投资工程

E、部队导弹发射塔

答案:

A,B,C,E

4、施工许可证的管理

(1)废止条件: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条件: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施工许可证。

(3)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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