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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拆监理实施细则

门诊医技综合楼等4项工程

(北京垂杨柳医院改扩建工程)

塔吊安拆

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单位:

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人:

日期:

总监:

日期: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北京垂杨柳医院改扩建工程

2、建设地点:

垂杨柳南街2号

3、建设单位:

朝阳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4、施工单位: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

5、塔吊安装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6、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09153m2,由主楼及裙楼组成。

其中:

主楼建筑物高度50.95m;裙楼建筑物高度22.7m,地下三层,地上十三层(主楼)、(裙楼地上五层),基础采用平板筏基,主体结构为全现浇框架—剪力墙结构。

1#塔吊计划2016年11月15日安装。

2#塔吊2016年12月2日安装,3#塔吊2017年,12月25日安装。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范》GB5144-2006

4、《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2009

5、《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278-2010

6、《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

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0、《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令

11、《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令

12、《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13、已批准监理规划

三、塔吊基本情况

1、TC7525-16D塔机

TC7525-16D塔机是我国自行研制的一种自升式上回转水平变幅塔式起重机,具有行走、固定、附着等工作形式,最大臂长75米,本工程中安装臂长60米,尾部回转半径为20米。

两绳时60米臂起重臂端部吊重3.9吨,50米臂起重臂端部吊重四绳最大吊重5.35吨,独立高度为51.3米起升最大速度75米/分;所需电量为150KVA。

该塔机广泛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作速度快,工作效率高,性能安全可靠。

2、TC6517B-10塔机

TC76517B-10塔机是我国自行研制的一种自升式上回转水平变幅塔式起重机,具有行走、固定、附着等工作形式,最大臂长65米,本工程中安装臂长60米,尾部回转半径为14.75米。

两绳时60米臂端吊重2吨,四绳最大吊重10吨,独立高度为52米,起升最大速度100米/分;所需电量为71.5KVA。

该塔机广泛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作速度快,工作效率高,性能安全可靠。

四、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1、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的条件

(1)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必须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业务。

(2)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除了应具有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外,还应有与承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作业人员。

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塔式起重机安装工、电工、司机、信号司索工等应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施工单位应与安装单位签订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安装单位签订。

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条件

(1)塔式起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国外制造的塔式起重机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并已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2)塔式起重机应结构完整,符合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

(3)有下列情况塔式起重机的不准使用:

国家明令淘汰的;超过规定使用年限评估不合格的;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4)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必须经维修保养,并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结构件有可见裂纹的、严重锈蚀的、整体或局部变形的、连接轴(销)、孔有严重磨损变形的应修复或更换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安装。

(5)塔式起重机基础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地基承载能力必须满足塔式起重机设计要求,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

(6)行走式塔式起重机的路轨基础及路轨的铺设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且应符合GB5144的规定。

3、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塔式起重机安装实施前,安装单位应编制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指导作业人员实施安装作业。

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交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

(2)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作业地的实际情况编制。

并满足相关法规、规程的规定。

(3)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安装位置平面和立面图;

3)基础和附着装置的设置、安装顺序和质量要求;

4)主要安装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

5)安装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位置安排;

6)电源的设置;

7)施工人员配置;

8)吊索具和专用工具的配备;

9)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技术措施;

10)应急预案等。

(4)塔式起重机的位置选择原则

满足施工要求并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场地平整结实便于安装拆卸、满足塔式起重机在非工作状态时能自由回转、对周边其他构筑的影响最小等。

绘制塔式起重机位置平面图和立面图,须标明塔式起重机与建筑物(工作对象)、周围建筑物、架空输电线、相邻塔式起重机(多台塔式起重机交错作业时)和其他障碍物的相对位置,应确保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在非工作状态下自由旋转。

(5)塔式起重机基础的设计

塔式起重机基础的设计制作应优先采用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推荐的方法。

地基的承载能力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确认。

(6)附着装置的设计

1)塔式起重机的附着装置应采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形式,满足附着高度、垂直间距、水平间距、自由端高度等的规定。

2)当附着装置的水平布置的距离、型式或垂直距离不符合使用说明书时,应依据使用说明书提供的附着载荷参数设计计算,绘制制作图和编写相关说明,并经原设计单位书面确认或通过专家评审。

3)附着点的荷载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施工(总承包)单位。

4)基础预埋件、附着连接构件和预埋构件应由原制造厂家或相应能力企业制作。

4、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作业

(1)安装前应检查以下项目:

基础位置、尺寸、隐蔽工程验收单和混凝土强度报告等相关资料;确认所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和安装辅助设备的基础、地基地耐力、预埋件符合专项方案的要求;作业区域安全措施和警示标志、照明等。

(2)安装作业的实施

1)安装前应根据安装方案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装拆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

做到使每个装拆人员已清楚自己所从事的作业项目、部位、内容及要求,以及重大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等,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专职安全员应监督整个交底过程。

2)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审核塔式起重机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登记证明等文件;

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审核专项方案及交底记录;

对安装作业实施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要求整改。

3)辅助设备就位后、实施作业前,应对其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进行验收。

合格后才能投入作业。

4)应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和辅助支架等起重用具按方案和有关规程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起重用具的完好要求见附录A。

5)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无关人员进严禁入作业区域内。

6)安装拆卸作业中应统一指挥,明确指挥信号。

当视线阻隔和距离过远等至使指挥信号传递困难时,应采用对讲机或多级指挥等有效的措施进行指挥。

7)吊装物的下方不得站人。

8)联接件和其保险防松防脱件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严禁代用。

对有预紧力要求的联接螺栓,必须使用扭力扳手或专用工具,按说明书规定的拧紧次序将螺栓准确地紧固到规定的扭矩值。

9)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每次加节(爬升)或下降前,应检查顶升系统。

确认完好才能使用。

附着加节时应确认附着装置的位置和支撑点的强度并遵循先装附着装置后顶升加节,塔式起重机的自由高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10)安装作业时,应根据专项方案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动。

11)雨雪、浓雾天和风速超过13m/s时应停止安装作业。

12)在安装作业过程中,当遇意外情况,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安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13)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设置齐全可靠。

14)安装电器设备应按生产厂提供的电气原理图、配线图的规定进行,安装所用的电源线路应符合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5)安装完毕后应拆除为塔式起重机安装作业需要而设置的所有临时设施,清理施工场地上作业时所用的吊索具、工具、辅助用具等各种零配件和杂物。

5、塔式起重机的安装自检和验收

(1)起重机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并填写自检报告书。

(2)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检验检测单位应遵照相关规程和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检测和评判,检测结束后应出具检测报告书。

(3)安装自检和检测报告应记入设备档案,并按《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设部建质[2008]76号)进行备案》。

(4)经自检、检测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塔式起重机的使用

(1)塔式起重机使用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塔式起重机使用前,机械管理人员应对司机、司索信号工等特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有针对性。

(2)多台塔式起重机交错作业的要求

多台塔式起重机交错作业时的应编制专项的使用方案,专项方案应包含各台塔式起重机初始安装高度、每次升节高度和升节次序,并有防碰撞安全措施,以免发生干涉现象。

(3)塔式起重机使用操作人员要求

塔式起重机司机、信号司索工等特种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塔式起重机使用时应配备司索信号工,严禁无信号指挥操作。

对远距离起吊物件或无法直视吊物的起重操作,应设多级指挥,并配有效通讯。

(4)塔式起重机的操作使用

1)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斜吊不吊

超载不吊

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吊物上站人不吊

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2)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吊钩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3)塔式起重机使用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

操作人员在操作回转、变幅、行走、起吊动作前应鸣笛示意。

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4)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

5)多台塔式起重机交错作业时应严格按专项使用方案执行,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平衡重等部件与低位起重机的塔帽、拉杆、起重臂等部件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米。

6)塔式起重机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照明应满足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7)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50cm后停止提升,并对机械状况、制动性能、物件绑扎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才可起吊。

对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溜绳使之稳固。

8)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

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

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

9)作业完毕后,应松开回转制动器,各部件应置于非工作状态,控制开关置于零位,并切断总电源。

10)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锁紧夹轨器。

11)塔式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安全距离

电压(kV)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m)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m)

1.0

1.5

2.0

4.0

6.0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系指塔式起重机的任何位置与输电线的距离。

7、塔式起重机的检查、保养和维修

(1)应在班前做好塔式起重机的例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主要内容包括:

结构件外观、安全装置、传动机构、连接件、制动器、液位、油位、油压、索具、夹具、吊钩、滑轮、钢丝绳、电源、电压。

(2)实行多班作业的设备,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司机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作业。

(3)应做好塔式起重机的各级保养工作。

转场时,应做好转场保养,并做好记录。

(4)应对塔式起重机的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进行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5)当塔式起重机使用周期超过一年时,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6)塔式起重机有故障时应及时报修,维修时应停止工作。

五、塔式起重机的拆卸

1、塔式起重机拆卸单位的条件

塔式起重机拆卸单位的条件应符合本细则规定。

2、塔式起重机拆卸专项方案的编制

(1)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求,应满足本细则规定。

(2)拆卸专项方案的内容:

1)工程概况;

2)塔式起重机位置的平面和立面图;

3)拆卸顺序;

4)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

5)拆卸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位置安排;

6)电源的设置;

7)施工人员配置;

8)吊索具和专用工具的配备;

9)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技术措施;

10)应急预案等。

(3)塔式起重机拆卸作业宜连续完成,当特殊情况拆卸作业不能连续完成时,应明确允许中断时塔式起重机的状态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4)塔式起重机有附着的,应明确附着装置的拆卸顺序、方法及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塔机自由端的高度始终满足说明书的要求。

(5)拆卸辅助设备不能设置在地面上的,应对其设置位置锚固方法,承载能力进行设计验算。

3、塔式起重机拆卸作业

(1)拆卸前应检查以下项目:

主要结构件及连接件、电气系统、起升机构、回转机构、顶升机构、作业区域安全措施和警示标志、照明等。

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修复后才能进行拆卸作业。

(2)拆卸作业的实施

1)拆卸作业应满足本细则规定要求。

2)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每次降节前,应检查顶升系统、附着装置联接等,确认完好后才能降节。

降节时应遵循先降节后拆除附着装置的原则。

塔式起重机的自由端高度始终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3)拆卸完毕后,应拆除为塔式起重机拆卸作业需要而摄制的所有临时设施,清理场地上作业时所用的吊索具、工具等各种零配件和杂物等

4、拆除步骤

(1)接通电源开动起重机构放下吊钩,吊起一节标准节作平衡配重,将起重臂旋转至引出塔身标准节方向;

(2)调整小车位置,使得塔吊的上部重心落在顶升油缸横梁的位置上(小车大约停在l8米幅度处),然后锁定回转机构;

(3)调整外套架与塔身之间的16只导轮,使其间隙均匀,拆除下支座与塔身标准节连接销;

1)开动液压系统,使活塞杆全部伸出,稍缩活塞杆,使横梁搁在塔身上部第二标准节的上面一个踏步上,卸下下标准节底部与下一标准节连接的8个连接销;

2)继续顶升油缸l0-20cm,此时滚轮将标准节托起,用人工推出标准节至外伸框架上;

3)继续操纵液压系统,缩回活塞杆,塔身下降,将外套架爬爪搁在塔身标准节的下面一个踏步上,然后油缸活塞杆再次伸出,使顶升横梁顶在塔身下一个踏步上,继续顶升,待爬爪松开后拉开爬爪,缩回活塞杆,使回转下支座依然着力在标准节上,然后用连接销连接;

(4)放下吊钩上的标准节;

(5)收回小车,把拆除的标准节吊到相应平衡位置,即完成一节标准节的拆卸;重复以上步骤继续降塔,待拆至塔吊高度9m时(一节基础节及一节标准节)将下支座与塔身标准节的8个连接销连接牢固;

(6)液压顶升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1)塔机上部顶升部位必须保持平衡;

2)顶升过程中禁止开动回转机构;

3)超过四级风时禁止作业;

4)顶升遇到卡阻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进行顶升作业;

5)待拆至塔身高度12.5m时,准备拆卸起重臂与平衡臂。

(7)放下配重标准节,吊移引进架标准节,准备拆卸起重臂与平衡臂;

1)在起重臂头部系好白综绳,拆除全部限位,吊钩落地,收起主钢丝绳,将小车固定在起重臂根部;

2)启动汽车吊,吊出平衡臂的配重;

3)选择好起重臂上的重心位置,扣好钢丝绳;

4)将起重臂微微吊起,使起重臂头部稍微抬起以便拉杆的拆除;

5)拉杆与塔顶拉板的连接拆除后,必须用绳索牢固绑紧在起重臂上,然后拆除起重臂与塔身连接的圆销,吊下起重臂,放至地面后解体;

6)拆除平衡臂,把平衡臂微微吊起,使其尾部微微抬起,以便拉杆拆除;

7)拉杆与塔顶拉板拆除后,用绳索把拉杆绑紧在平衡臂上,然后拆除平衡臂与塔吊连接的圆销,吊下平衡臂卸载;

(8)拆卸塔帽——拆卸驾驶室——拆卸回转台和支承座——拆卸顶升套架——拆卸操作平台;

(9)拆卸塔身标准节和基础节拆卸底架。

六、危险源及安全措施

安装拆卸作业由拆装负责人统一指挥,工地设专职安全员配合,其他人员必须服从指挥,有好的方法和建议提前讨论,得到现场指挥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自作主张,私自更改作业方案。

安装前,由安装单位安全、技术人员和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人员主持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并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使安装组每一个成员都能明确本次安装的方法程序及技术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由技术人员组织全体安装人员进一步学习本机使用说明书的有关内容,熟悉主要结构及性能,掌握拆装要点。

所有参与安装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由安全员负责监督,按安装方案进行作业,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作业区域要设警告标志,严禁非安装人员进入作业区。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具应挂好安全绳,防止高空坠落伤人。

严禁将构件从高空直接往下抛,所有小件均应装入箱中或袋中。

如遇下雨或四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吊固定牢靠。

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带病(不适合塔吊作业)的人员参与作业。

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作业规程和规章进行作业。

执行安全人员“三到位”原则,安装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在现场,否则不准进行安装工作。

安装作业中不可避免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上下两层之间必须设有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否则上层作业时下层不得进行作业。

塔吊安装作业中,所使用的绳卡、卸扣必须符合规定并做事先检查,发现不合格的一律禁止使用。

凡吊挂和捆扎用绳的安全系数n≥8,其它用绳n≥5.5。

临时码放塔吊部件,应注意地面的承载情况,并用木方将不稳定部件垫实。

紧固螺栓应用力均匀,并紧固到规定的扭力,穿销子时严禁猛打猛敲,零部件找中对位时,严禁用手进入结合面拧摸螺孔。

吊物起步时先缓慢提升30cm,观察吊点落扣是否完好,构件是否平衡再起吊,物件就位应缓慢靠进,严禁撞击损坏零件。

所有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按钮和开关等。

在安装过程中,必须及时安全地将所有的构件安装完毕。

危险源及其预防措施:

危险源及其预防措施一览表

危险因素

可导致事故

现有控制措施及有效性

高空作业人员酒后、病后上岗作业

高空坠落、物体打击

严禁酒后及病后初愈上岗作业

高空作业人员未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

高空坠落、物体打击

组织班前交底,并按规定配发安全防护用品

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设备坍塌

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保持上岗证在有效期内

未按照方案安装作业

塔吊倾覆

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确保作业人员按方案施工

违章安装

塔吊倾覆

塔吊安装、技术、安全负责人必须到场,安装过程中严格监督每个操作步骤

高空作业机具存放不当

物体打击

高空作业配发工具袋,工具及零星物件应放在工具袋中

高空落物

人员伤害

打销轴的时候,必须有专人扶好销轴,防止坠落。

在网状平台上铺设脚手板,防止小件坠落

塔吊升降时仍进行回转

塔吊倾覆起重伤害

塔吊升降时严禁进行回转

垂直方向交叉施工

坠落,物体打击

合理安排工作面,警戒区域红白带围护,专人监督,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起吊指挥信号错误

物体打击、机具损坏

班前进行相关交底,根据要求配备通讯器材

物件吊点不准确、起吊不平衡

物体打击、机具损坏

按方案施工,准确选择吊点

操作人员触电

人员伤害设备损坏

注意电缆不能受积压,电工装电前必须详细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现象,若有接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实

恶劣天气进行起重机拆装和升降工作

高空坠落、机械事故

杜绝恶劣天气作业

高空向上向下抛工具或零件

物体打击

高空作业配发工具袋,随身工具及零星物件应放在工具袋中

4.监理资料

监理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使用说明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

(2)进场检查验收记录;

(3)施工单位报送的安装、拆卸及使用方案;

(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5)验收记录;

(6)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

(7)备案证明;

(8)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9)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0)巡检及定期检查记录;

(11)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

 

七、起重器具安全使用要求

1、起重器具安全作业一般要求

(1)吊具与索具产品应由已取得安全认可厂家生产,并具有产品合格证。

自制钢丝绳吊索和特种吊具的,制作所用的钢丝绳和各种配件应符合以上要求。

(2)吊具与索具应与吊重种类、吊运具体要求以及环境条件相适应。

(3)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时方可投入使用。

(4)拴挂前,应确认吊重上设置的起重栓挂连接点是否牢固,提升前应确认连接是否可靠。

(5)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肢)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

(6)作业时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7)塔机吊钩的吊点,应力求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否则提升前应做试吊试验,直到使吊重获得平衡为止,防止提升时产生滑动或滚动。

2、钢丝绳吊索

(1)作吊索用钢丝绳安全系数按6倍计算。

(2)钢丝绳吊索的报废应符合GB/T5972《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规定。

(3)吊索的端部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插接绳股应拉紧,凸出部分应光滑平整,且应在插接末尾留出适当长度,用金属丝扎牢,钢丝绳插接方法宜参照LD48—93附录B的要求。

用其他方法插接的,应保证其插接连接强度不小于该绳最小破断拉力的70%;

采用绳卡固接时,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绳卡数量应符合表A-1的规定,绳夹间距等于6~7倍钢丝绳直径。

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

绳卡滑鞍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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