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婺源县城市总体规划 精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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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婺源县城市总体规划精品
婺源县城市总体规划
作者:
市规划局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2179 更新时间:
20XX-7-2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标
为实现2020年婺源县坚持走发展生态经济之路,建设“生态婺源、开放婺源、小康婺源、文明婺源”的总体目标,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在城镇建设上提供科学的、阶段性发展的统一部署,特编制本规划。
1、加速中心城区发展,充分发挥中心城区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及对人力资源、区域创新的培育作用。
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大规模推进包括交通、通信、供电、信息传递等在内的基础设施开发,加强城镇间基础设施的衔接和共建共享,提高县城的整体性和开放度,提高空间运行效率。
2、充分评估景婺常、景婺黄高速公路及九景衢铁路的修建对县城发展的影响,处理好对外交通与城市内部交通的关系。
3、以人为本,以山水为根脉,全面协调经济、社会、环境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努力创造经济发达、社会繁荣、环境优美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空间,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生活需求,把婺源建成以山水文化为特色的旅游城市。
第2条规划依据(略)
第3条规划理念
本次总体规划以可持续发展作为总的理念与原则,主要体现在自然、人文、效率三个方面。
本规划对自然的关注主要表现在对婺源县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上;对人文的关注主要表现在对城市社会结构的理解和对本地区文化特色的传承和发扬上;对效率的关注主要表现在对县城经济发展与开发建设的拓展性、实施性考虑上。
第4条:
规划期限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考虑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远景目标,确定本次规划期限为:
近期:
20XX—20XX年
远期:
20XX—2020年
第5条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
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包括紫阳镇的行政区划范围以及高砂乡、秋口镇的部分地区。
规划控制区面积约48.61平方公里。
第6条规划效力
本规划经批准后,将作为婺源县发展与建设的技术性行政法规,对在城市规划区内一切从事涉及城市土地开发、城市建设和空间资源利用的行为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7条规划文件
本规划由总体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三部分组成。
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战略
第8条发展目标
按照“优美的生态环境、发达的生态经济、繁荣的生态文化、和谐的生态家园”的要求建设“绿色婺源”,加速婺源城市化进程,集中力量把县城建设好,以县城经济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打造文化与生态旅游大县。
一、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天人合一”的生态婺源。
二、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建设“双向互动”的开放婺源。
三、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建设殷实富裕的小康婺源。
四、努力铸造新的“文化力”,建设先进繁荣的文明婺源。
第9条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八大工程”:
1、工——生态工业建设工程。
2、农——生态农业建设工程。
3、路——快速便捷的交通网络建设工程。
4、城——中心城区和小城镇建设工程。
5、园——生态工业园和农业主题公园建设工程。
6、山——林业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工程。
7、水——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程。
8、游——文化与生态旅游业建设工程。
第10条城市空间发展模式
根据婺源县城现有的发展条件,结合城市建设用地评价,以提高效率、保护生态、体现特色为主要原则,提出“组团式片区”的城市空间发展模式。
婺源的空间发展应逐渐走出沿路建设的发展模式,有目的地充分利用有限的空间,走组团式的发展道路。
第11条建设用地开发时序
各片区的建设时序应充分尊重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循序渐进,共同发展。
近期以源头区、太子桥区为发展重点,通过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确定城市主要框架;中远期在已有城市框架基础上,以香田区、高砂区的建设和蚺城区、文笔区的改造为重点。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应充分利用地形和空间,实施组团式片区的空间发展战略。
第三章城镇体系规划
第12条城镇发展战略
实施“建设文化与生态旅游大县”战略,将人口和产业集聚到中心城区,形成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核。
第13条县域产业结构
有机食品加工业—茶、酒;
制造业—以配套沿海支柱产业;
能源业—以电力开发及其三产为主;
现代生物医药业—以山腊梅、板兰根开发为主;
服装业—服装设计及服装生产。
第14条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
20XX年婺源县总人口34.5万人,城镇化水平将达到40.68%。
2020年婺源县总人口37.2万人,城镇化水平将达到56.45%。
第15条城镇等级结构规划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等级结构为四个等级,中心城区为第一等级的城镇,城市规模在20XX年达到6.5万人,在2020年达到12万人;第二等级城市为赋春镇、清华镇和江湾镇,是县域的副中心,规划期末人口规模为2.0—2.5万人,第三等级的城镇为思口镇、中云镇,人口规模在规划期末达到1—1.5万人,第四等级的城镇为秋口镇、大畈镇、镇头镇、许村镇、太白镇、沱川乡、浙源乡、段莘乡、溪头乡、梅林乡、高砂乡、凤洲乡、珍珠山乡、甲路乡、龙山乡、古坦乡、鄣山乡,规划期末人口规模在1万人以内。
第16条城镇职能结构
县域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规划将中心城区定位为整个县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商贸中心。
赋春镇位于县境西部景白公路线上,距县城仅44公里,该镇应向农工商一体化发展,并
逐步发展采矿业,形成全县的工贸型城镇。
清华镇地处皖、赣交通要冲,商业繁盛,是县域北部农、工、商综合发展的新型城镇。
江湾镇位于景白线和婺休公路线上,交通十分便利,景点众多,今后宜发展旅游业及第三产业,建成全县的旅游胜地。
第四章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17条铁路
规划中的九景衢铁路横穿县域中南部。
第18条公路
加紧修复建设景白线、王赋线、婺休线三条县内主干公路,同时结合景婺常、景婺黄两条高速公路的建设,改造中心城区至各副中心城区的道路为二级公路,改造各乡镇之间的道路为三级公路,在各乡镇建设汽车站和停车场,同时配合旅游规划,完善各景点之间的道路联系。
第19条电力
规划新建清华变电站(110KV级)和许村境内的汪村变电站(110KV级),与源头中心变电站(110KV级)共同承担全县的供电任务。
分析婺源县近五年总用电量,规划近期用电量增长率按12%考虑,则至20XX年全县总用电量达10345万KWH,年最大利用小时按4800小时计,以此计算年最大负荷为21554KW,电网容载比取2.0,则源头中心变电站容量达1╳20000KVA+1╳31500KVA,汪村变电站容量达1╳20000KVA;规划远期用电量增长率按8%考虑,则至2020年全县总用电量达到32816万度,年最大利用小时按4500小时计,以此计算年最大负荷为72925KW,电网容载比取2.0,则源头中心变电站容量2╳40000KVA,汪村变电站容量达2╳20000KVA,清华变电站容量达2╳20000KVA。
第20条电信
规划县域电话普及率40部/百人,中心城区及县域副中心电话普及率达50部/百人。
全县市话程控交换容量达17万门。
第21条水厂
规划近期婺源县中心城区保留第二水厂,扩大规模达3.5万吨/日;清华镇、江湾镇及赋春镇新建水厂,规模均达到1万吨/日;中云镇、思口镇新建水厂,规模达到3000吨/日。
规划远期婺源县中心城区新建第三水厂,规模达到5.5万吨/日;清华镇、江湾镇及赋春镇水厂规模达2万吨/日;中云镇、思口镇水厂规模达到1万吨/日;其余乡镇均应建设新水厂。
第22条污水处理厂
规划在星江河下游小港村建设第一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达到4.0万吨/日,占地3.8公顷;在太子桥高砂工业区建设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达到3.5万吨/日,占地4.2公顷。
第23条垃圾处理场
规划在梅林村附近建一处垃圾处理场,占地180亩。
第24条殡葬设施
规划远期将现状公墓区搬迁,在中云镇境内安排公墓区。
第五章县域旅游规划
第25条规划目标
1、以旅游业为“经济催化剂”,开发旅游的相关产业,促进经济发展。
2、以生态环境为依托,以挖掘文化内涵为主题,把婺源县建成全国著名的文化与生态旅游区。
围绕旅游发展生态农业与工业、发展生态农业与工业促进旅游。
到规划期末,旅游业将发展成为婺源县的龙头产业和支柱产业。
第26条规划原则
1、融自然与城市为一体:
充分利用城市中央生态保护区的环境效应,形成生态城市的格局。
2、融经济与生态为一体:
将发展旅游业与发展经济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将发展经济与生态结合在一起。
3、融开发与保护一体:
旅游系统与城市发展应与县城历史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相结合。
从旅游的角度,应处理好旅游资源整治与旅游开发的关系、旅游需求与旅游供应的关系、旅游开发强度与游客量的关系。
第27条旅游规划布局
婺源旅游的总体开发,按照“一轴串两环”的空间布局,以中心城区为游客主要集散中心,江湾、清华、赋春三个副中心为游客次要集散中心,以交通网络为基础骨架,以重点旅游景区为节点,将全县分成中线旅游区、东环旅游区、西环旅游区三大区域,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合理配置的旅游空间网络体系。
第28条旅游线路设计
中线旅游区以中心城区为起点,直至灵岩洞国家森林公园,主要包括紫阳古城、婺源文化广场、博物馆、文公阙里、思溪和延村、清华-思口-城区河段漂流、彩虹桥、灵岩洞9个景区,以其为中轴,串起东、西两环。
东环旅游区以中心城区为起点,经月亮湾、李坑、汪口、江湾(含萧江大宗祠、董公陵园)、江湾-秋口-城区河段漂流、晓起、砚山歙砚文化园、段莘水库、庐坑(詹天佑故里)、理坑等景区后,至清华镇,由中线返回县城,形成环形游览线路。
西环旅游区以县城为起点,经荷包红鱼场、文公山、豸峰、婺西绿谷、鸳鸯湖、凤游山、甲路古樟民俗村、清风洞等景区后,至清华镇,由中轴线返回城区,形成环形旅游线路。
第六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第29条城市性质
具有典型地域特征的山水文化旅游城市。
第30条人口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12万人。
第31条用地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11.90平方公里,人均99.17平方米。
婺源县中心城区范围东起汤坞,西至岭下,北起王村互通立交,南至小港第一污水处理厂,规划建成区面积30.34平方公里。
第七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32条总体结构与城市分区
婺源中心城区的规划结构为:
“一江两岸三中心,五横六纵七片区”。
一江两岸:
星江自北向南纵贯城区,婺源中心城区呈组团状分布两岸,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城市景观。
三中心:
指一个城市中心和两个城市副中心。
其中城市主中心位于源头区,包括行政中心、体育中心、文化娱乐中心等。
两个城市副中心分别是位于蚺城区的商贸中心和位于太子桥的工业交通物流中心。
五横六纵:
指组成城市道路骨架的干道,包括北环路、高新一路—学府路—东升路、金庸路、高新三路、景白公路、工业大道、高新大道、公园西路、源头路—锦屏路—环城西路、文公路、彩虹北路—大鄣山路。
七片区:
指构成中心城区的七个组团式片区。
即蚺城区、文笔区、东溪区、香田区、源头区、太子桥高新区、高砂工业区。
同时,在城市环路内建设以大山坞水库和茶山为主的城市中央生态系统,成为绿色婺源的“绿肺”,并与城市的七个片区一起,共同构成未来婺源的中心城区。
第33条居住用地
以建设多层住宅为主,控制独立住宅的建设,使居民收入与住宅标准相协调,住宅建设量与人口容量相协调,提高城市土地效益。
注重与住宅建设密切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和交通设施的建设,提高配套标准,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形成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居住环境。
旧城改造要严格控制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改善居住环境,增加配套设施;新区开发要与公共设施同步建设,严格控制人口容量,避免开发量过大。
规划2020年居住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