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阶段健康管理工作规则例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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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阶段健康管理工作规则例文

《科技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阶段健康管理工作规则例文》

摘要:

科技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阶段健康管理工作规则范文,XX市会展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护措施,XX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任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XX肺炎防控组〔2020〕XX号)做好接待工作

前言: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态势进一步向好,防控工作已转为常态化。

本人根据在亲身工作经历,整理了具体实用、可操作性强的科技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阶段健康管理工作规则范文,以期通过填空式撰写,供大家学习参考,减轻大家的工作负担。

格式都按照公文标准排版好了,直接使用即可。

科技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阶段健康管理工作规则范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态势进一步向好,防控工作已转为常态化。

根据《XX市新型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用人单位健康管理工作指引》(XX肺炎防控组〔2020〕XX号)、XX科馆〔2020〕XX号、《关于进驻合作单位复工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函》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馆实际,为助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科技馆在职在编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物业管理处、安保队、进驻合作单位工作人员及来馆观众、外来人员。

第三条

疫情期间科技馆实行封闭式管理,场馆只开放一楼大门出入口,禁止非法人员从其他未开放入口私闯进入场馆,对违禁者进行劝导离开,违禁者不听劝导的,可采取

报警处理。

对所有观众(外来人员)进出车辆,物业管理处均要登记。

第二章

观众参观管理第四条

戴口罩+体温正常+XX微信小程序绿码是观众入馆参观的必备条件。

安保队做好查验工作。

体温正常是指37.3℃以下,体温异常是指37.3℃及以上。

第五条

原则上谢绝不满3岁儿童进入场馆,如成人既携带不满3岁儿童又携带3岁及以上儿童的,安保队先耐心做解释工作,告知其风险,若其仍坚持入馆,在查验合格后可允许其入馆;若成人仅携带一名不满3岁儿童参观的,应谢绝其入馆。

体温检测正常的3-12岁儿童须在成人监护陪伴(一名成人最多可携带3名儿童)下入馆。

第六条

对老人、小孩无智能手机情形的,安保队要求其陪同亲属负责做好老人、小孩扫描XX微信小程序并显示绿码且查验合格后,方可入馆参观。

不扫码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

第七条

加强港澳台、境外人士来馆参观管理。

安保队按以下流程做好工作:

(一)查看港澳通行证、护照信息页,拍照并登记相关信息。

未出示,不得进入。

(二)按照第四条要求做好查验工作。

第八条

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全国疫情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疫情风险栏目中查询)的观众,安保队应谢绝其入馆。

第九条

实行参观限流管理。

按照《XX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要求,结合我馆实际,目前每日进馆及预约参观人数不超过XX人(上午和下午各XX人,满额为止),最大瞬时流量不超过XX人。

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最新防控形势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条

参观以网上预约为主、现场登记为辅。

观众应至少提前1天在XX科技馆微信公众号网上预约系统进行预约(小孩相关信息无需填写,可在现场登记),如有未预约的市民,在场馆未达到最大在馆人数的情况下,可以在馆门外进行预约,按照程序进馆。

疫情期间,不接受团体参观预约。

第十一条

安保人员对门外等候观众,可根据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允许观众在一楼大厅内等候,指导好观众网上预约等流程。

周末及节假日,科技馆在编值班人员要及时到现场处理观众反馈或投诉问题。

第十二条

在参观过程中,观众须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电梯,排队和观展时请保持2米以上距离,参观时间控制在1.5小时内,避免聚集。

展厅严禁进食,废弃口罩要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回收箱内。

第十三条

设立临时隔离点。

如发现观众在参观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时,保安队应立即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如体温正常,可让其继续参观;如体温异常,应立即带其到临时隔离观察室暂时隔离,并将情况报告XX同志,要立即拨打120,送往医院诊治,并将情况通报XX社区。

第十四条

在等待排查观众可疑症状结果期间,要按照以下应对流程做好工作:

(一)督促异常人员周边人员佩戴口罩原地等待,要求人员之间保持

2米以上的距离,紧密跟踪了解就诊人员的诊断结果;

(二)在等待排查结果时,应阻止其他人员靠近,并对周边人员进行登记后方可让其离开;

(三)关停就诊人员活动区域对应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开窗通风。

封闭就诊人员日常活动轨迹涉及的场所。

对场馆进行消杀;

(四)就诊人员若确定未感染,按照正常医疗流程进行后续诊疗,场馆恢复常态运作。

如为确诊病例的,要立即封闭场馆,疏散群众,对全馆进行全面消毒,严格按照《XX市新冠肺炎疫情局部暴发应急处置预案》(XX肺炎防控组〔2020〕XX号)、《XX区科技馆关于出现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后的处置预案》文件精神开展处置工作。

第三章

外来人员管理第十五条

戴口罩+体温正常+XX微信小程序绿码是外来人员入馆办事的必备条件。

安保队做好查验工作。

第十六条

各部门、相关单位因工作需要,邀请外来人员的,应提前电话了解所邀请人员14天内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确诊病例接触史,并提醒其在XX微信小程序上做好健康申报。

要尽量避免邀请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拜访或出席商业活动,鼓励采取视频会议、线上展览或其它非接触的工作方式。

如特殊原因,来自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的邀请人员已来深的,应要求其:

(一)抵深后主动到社区申报,纳入社区三人小组健康管理;

(二)自觉做好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2次,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并佩戴口罩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中风险地区来XX市人员应按照应检尽检原则进行核酸检测,在抵XX市当日进行检测并视情况进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立即协调区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解决;(四)高风险地区来XX市人员应按照应检尽检原则进行核酸检测,在抵XX市当日进行检测并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特殊情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五)无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建议其尽快返回所在城市。

境外、港澳台地区来深人员,应按照各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要求和指引执行。

第十七条

快递人员、外卖人员应在场馆外送货,或者投递在一楼物业管理处。

第四章

场馆物业管理

第十八条

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

原则上首选自然通风,如室温因通风有所降低,应提醒工作人员适当加衣保暖。

如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

第十九条

做好场馆清洁消毒工作。

物业管理处每天对全馆工作场所、开放场所、食堂、卫生间、洗手池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特别是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在一楼大堂电梯旁处设立废弃口罩回收桶,并按要求做好消毒及处置工作。

第二十条

保障洗手等设施正常运行。

工作场所应设置洗手、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

如无洗手设施,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处按照XX肺炎防控组〔2020〕XX号附件中的《居家和公共场所卫生间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XX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公共电梯(扶梯)清洁消毒工作指引》《XX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指引》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章

展厅(影院)、科普活动管理

第二十二条

加强展厅疫情防控。

制定疫情期间展厅参观须知,放置于展厅显眼位置。

对同一时间段登记超过XX人的,应分批进馆。

持续做好一线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人员上岗均佩戴口罩,并监督观众佩戴口罩情况。

进入场馆的观众

应接受工作人员指引参观,讲解员引导观众入展厅前观看大屏幕播放的新冠肺炎个人防护宣传片。

每个展厅不超过XX人,每名观众间隔不低于2米。

讲解员讲解时也应与观众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第二十三条

目前影院、科普活动暂停开展。

对影院和流动科技馆巡展、科学魔法课堂、科普实验秀、公益课程项目暂停开展,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最新防控形势研判后进行开放。

影院、科普活动恢复开展前,XX部门要制定好管控措施,恢复开展后要加强管理;XX部门需督促进驻合作单位严格做好防控工作。

第六章

工作人员离市管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是指馆在职在编、服务外包、物业、安保、进驻合作单位等五类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

疫情期间,不建议离市。

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市的,离市前需要审批。

馆在编人员需报局领导审批。

其它人员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再报综合管理部上报馆领导审批。

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返市后应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境内返市工作人员,要在XX微信小程序上如实填报健康状态及行程相关信息,生成健康码。

(二)原则上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经工作发现工作人员已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各部门、相关单位应立即要求其:

1.主动到所在社区申报,纳入社区三人小组健康管理;2.自觉做好健康检测,每日测量体温2次,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并佩戴口罩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3.中风险地区返市工作人员应按照应检尽检原则进行核酸检测,在返市当日进行检测并视情况进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4.高风险地区返市工作人员应按照应检尽检原则进行核酸检测,在返市当日进行检测并视情况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执行);5.无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在查验合格返岗14天内,除正常上下班外,请勿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参加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

(三)港澳台地区、境外返市工作人员,应按照各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要求和指引执行。

第二十七条

工作人员出差,应尽量避免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确需前往,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及正在执行的防疫措施,主动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工作人员出差返岗后,须按照第二十五条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第七章

新工作人员入职管理

第二十八条

新工作人员是指馆新进在编人员和服务外包公司、物业管理处、安保公司、进驻合作单位新招聘的员工。

第二十九条

新工作人员均要提供近7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物业管理处、安保公司、进驻合作单位将新招聘的员工近7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送至馆办公室备案。

体温正常者,方可上岗。

第三十条

新工作人员上岗当天进行新冠疫情防控知识和应急预案相关培训,加强个人卫生宣传,确保从业人员上岗前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

第八章

工作纪律管理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上班期间需佩戴口罩。

加大资金投入,购买口罩、消毒液等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物品物资,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十二条

根据防控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人员日常健康管理,做好测量体温工作。

第三十三条

减少工作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

引导工作人员在使用通道、电梯、楼梯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

工作人员在疫情期间不应聚集闲谈。

第三十四条

会议组织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工作:

(一)组织小型会议应提前做好会场环境清洁消毒,加强会场通风,正确使用空调系统,保持单向通风或室内空气流通。

会议座位之间保持1米以上间距或隔位就座;

(二)组织大型会议、会展活动,须按照《XX市会展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护措施。

第三十五条

用餐管理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工作:

(一)鼓励采取错时、分散或打包的方式就餐。

确需集中就餐,用餐峰值人数应控制在平时的50%以下;

(二)就餐前应洗手,摘下口罩用餐时应注意保持口罩内侧清洁,用餐过程应少交流、不分享食物,使用公筷公勺或自带餐具。

(三)长条桌同排人员应隔位就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人员隔位就坐,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

(四)出现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区域用餐。

第三十六条

宿舍管理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工作:

(一)严格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国发明电〔2020〕4号文件中员工集体宿含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的规定。

杜绝外来人员进出以及宿舍人员之间随意流动,住宿人员自觉做到谢绝访客、不留宿外来人员。

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同宿舍居住人员,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集中隔离宿舍应设置提示牌,禁止其他人员进入。

做好人员隔离管理。

第三十七条

进驻合作单位按照《关于进驻合作单位复工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函》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服务二部加

强督促管理。

第三十八条

科技馆各部门有公务接待的,严格按照《XX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任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XX肺炎防控组〔2020〕XX号)做好接待工作。

第三十九条

工作人员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拨打120,送附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医学排查,并按以下流程处理:

(一)若诊断为普通疾病,一切工作活动继续正常进行。

(二)若确诊为新冠肺炎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复阳者,应第一时间报告XX社区,主动提交工作人员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并积极配合卫健、公安等部门做好如下三项工作:

一是排查密切接触者;二是对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三是对办公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视情况采取适当的停工停产措施。

第九章

生活纪律管理

第四十条

鼓励工作人员选择步行、骑行或自驾方式。

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摸公共物品等。

工作人员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应配合完成行程信息登记及其它防疫要求。

第四十一条

工作人员要养成勤洗手习惯,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第四十二条

倡导工作人员不组织参与聚餐、聚会。

第十章

人文关怀和防疫教育

第四十三条

关心关爱工作人员心理健康。

注重人文关怀,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加强心理疏导。

第四十四条

做好医务服务。

科技馆目前未设立医务室,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沟通协调,就近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工作人员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

第四十五条

加强防疫宣传教育。

通过科普中国APP、XX科技馆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派发宣传资料等途径,定期向工作人员宣传防疫科普知识。

第十一章

落实主体责任

第四十六条

科技馆、物业管理处、安保队、进驻合作单位是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

具有职责为:

(一)严格落实日常清洁消毒、个人防护、监测登记、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双安全。

(二)加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所需资金保障,落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备配套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三)各部门、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聚集性疫情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底线。

(四)对未严格落实相关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导致出现重大风险和负面后果的部门、单位,依法追究相关行政、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督查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二章

第四十七条

本工作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疫情结束。

此前执行的各类疫情防控措施,与本工作规则不一致或者冲突的,以本工作规则为准。

未尽事宜的,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防控需要,及时修订方案。

第四十九条

各部门、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第五十条

本工作规则最终解释权归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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