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发展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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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深圳市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以下简称总办会议)的工作效率,规范总办会议的组织工作和议事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总办会议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部。
第二章会议的类型
第四条总办会议一般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二类。
定期会议一般每周(月)召开1次,每周一上午9时固定召开。
不定期会议根据总经理的提议,随时或即时通知组织召开。
第五条周总办会议主要听取公司各职能部门关于上周工作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的汇报,研究、协调、部署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有关项目事项的重点工作。
参加会议的各部负责人,除对涉及事项作说明或急需提交总办会议协调、明确的事项外,对本部门工作应作系统汇报。
第六条不定期总办会议的内容,主要为周总办会议中没有涉及,但事关重大且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参加单位、部门及人员由总经理确定。
第三章会议的准备
第八条召开总办会议的通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拟定,并报请总经理签发。
会议通知一般在会议前2—4天发放给有关单位、部门及人员。
第九条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内容和议
程等。
第十条参加定期总办会议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将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计划分别在当月15日、3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公司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汇编和印发。
第十一条参加定期总办会议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在会前详细阅读会议材
料,作好提问、解答的准备,必要时应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备问。
第十二条参加不定期总办会议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按会议通知要求准备
会议材料,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前发至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十三条公司综合管理部须安排人员提前半小时做好总办会议的会场布置,准备好签到册并落实人员进行会议记录。
第四章会议的召开
第十四条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进行会议签到。
第十五条总办会议一般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持。
董事长、常务董事
长出席会议时,应由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主持。
第十六条会议发言和研讨顺序按会议通知规定的议程进行,特殊情况可由
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明确。
第十七条定期总办会议的汇报单位和部门,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人)
进行汇报。
汇报内容分为三块:
一是日常工作;二是重点工作;三是需要公司协调的工作。
日常事务工作只作简单汇报,重点和需要协调的工作应作详细汇报。
第十八条定期总办会议主持人应对各单位、部门上阶段的工作计划执行情
况和下阶段的工作计划分别进行评价或补充,明确有关要求;组织与会人员讨论有关议题,明确有关协调、配合工作;对公司的整体工作状况进行评析,强调下阶段工作重点并明确有关工作目标和要求。
第十九条不定期总办会议的与会人员,应根据会议通知的议事要求,作专
题汇报或讨论。
主持人应组织与会人员重点讨论有关议题,明确有关要求并形成决议。
第五章会后工作的落实
第二十条总办会议结束后,综合管理部负责整理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力
求全面、客观、准确,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批和签发。
第二十一条总办会议签到册与会议记录本(或录音带)合并保存。
记录本
(或录音带)须加盖”机密”章,由会议记录人员负责临时保存。
整本(盒)使用
完后,交综合管理部统一归档管理。
第二十二条总办会议的与会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会议内容或将
会议材料外借。
第二十三条对总办会议形成的决议,与会人员应根据会议纪婴的婴求,保
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
综合管理部负责总办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和反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