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煤业一井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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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煤业一井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制度汇编

延吉市鑫泉煤业有限公司

延吉三道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井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水害防治制度

 

目录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3

水害技术管理制度……………………………………………….15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25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8

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31

暴雨洪水等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制度………………..34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矿长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是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三、听取矿总工程师(技术矿长)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四、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监督和落实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五、负责组织实施每年雨季前的矿井水灾演习。

六、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

发生水害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严禁迟报、谎报、瞒报水害伤亡事故。

七、负责装备物探仪器、地质钻机及其它防治水设备。

八、负责专业探放水队、物探队伍建立。

技术矿长防治水责任制

一、在矿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水害防治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决定,正确行使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有关审批权限,具体负责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必须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必须落实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切实保护广大矿工生命安全。

二、负责组织查清本矿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组织编制地质报告、水文地质报告,编制矿井防治水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突水撤人预案,以及有关防治水方面的规程、制度,并监督落实。

三、负责审批矿井防治水的各种设计、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并认真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四、负责组织矿井各级人员的防治水业务知识学习。

负责按规定进行矿井突水撤人演习、防水闸门关闭演习。

五、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矿井防治水例会,全面总结当月防治水工作得失,具体安排下月的防治水工作,并保证落实。

六、具体负责矿井防治水科技研究、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七、技术矿长是矿井防治水领导组常务副组长、矿井水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

具体负责矿井水害事故的的抢险、救援,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矿长领导下,在本职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通知、通报、搞好本矿安全生产,对矿长负责。

必须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必须落实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切实保护广大矿工生命安全。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文明生产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全井下的安全、生产、质量负全面责任,并对矿长负责,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三、及时贯彻上级以及矿井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并针对性地解决本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四、经常亲自主持召开生产、安全、通风、瓦斯、机电等有关安全职能人员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组织实施并认真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五、负责组织编制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井一线预防灾害计划和安全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和实施。

六、坚持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实行现场办公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安全生产的事故要亲自追查处理,坚决做到“四不放过”。

对三违现象要绝其根源、免其后患。

七、负责组织领导隐患排查小组人员进行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检出的问题要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及时落实处理。

八、及时掌握各工作面的瓦斯、通风、顶帮的情况,主局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煤炭开采的技术水平。

十、亲临现场,领导和抢救事故。

十一、当好矿长助手,协助矿长抓好工作和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副矿长防治水责任制

一、在矿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水害防治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决定,具体负责矿井防治水工程施工组织、采掘工作面防治水现场管理。

必须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必须落实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切实保护广大矿工生命安全。

二、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负责安排采掘衔接、生产作业计划。

负责防治水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

三、按照采掘工作面防治水管理规定、作业规程要求,负责安排落实工作面的排水管路、水泵、供电系统、水仓的安装、施工,负责采掘工作面的排水现场管理。

负责采掘工作面防治水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四、负责采掘工作面防治水重大隐患的治理,采掘工作面“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措施的落实。

五、负责矿井主要水仓按规定及时清挖。

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采区、大巷排水系统的标准化治理。

六、负责矿井雨季三防工作。

七、生产副矿长是矿井防治水领导组成员、矿井水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

协助矿长负责矿井水害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指挥、领导事故抢救,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机电副矿长防治水责任制

一、在矿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水害防治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决定,具体负责矿井主排水系统管理,主排水、工作面排水的供电管理。

必须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必须落实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切实保护广大矿工生命安全。

二、负责制定主排水系统管理、供电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并组织落实。

三、负责定期组织对主要排水设备的检查维护、性能测定。

负责主排水系统、供电的达标治理工作。

四、负责矿井防治水所需设备的组织到货及管理,负责落实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的储备到位。

五、机电副矿长是矿井防治水领导组成员、矿井水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

协助矿长负责矿井水害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指挥、领导事故抢救,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水文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一、在技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三、协助技术矿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四、协助技术矿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五、负责对矿井各采掘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工作面提出整改意见。

六、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七、协助技术矿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八、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九、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十、负责提供矿井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十一、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探放水队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探放水队长岗位责任制

1、探水队队长在技术矿长的领导下,对钻探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熟悉探放水操作规程和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及措施。

持证上岗,认真完成探放水任务。

3、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

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

4、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5、组织探放水队人员进行定期学习,积极开展各种业务技能考试,提高探放水队员工素质。

6、认真组织探放水队人员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钻探作业,认真做好探放水记录。

7、在探、放水工作过程中,不断了解掌握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8、根据排水能力,采取有计划的放水,并做好清理杂物、清理水沟等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9、放水时,必须通知下山或受水威胁的区域内的人员全员撤离。

10、管理好探放水设备,各种配件不得无故损坏丢失,加强探放水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探放水设备都能正常运转。

11、保证探水方位和探眼深度符合规程规定。

二、探放水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技术矿长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探放水队的技术工作,是探放水队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

3、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检查施工钻孔参数是否符合设计,保证钻孔施工质量。

4、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

5、负责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中的技术规定。

6、负责组织领导本队的技术革新,研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改善设备工具,收集整理有关技术方面的资料,总结技术管理工作。

7、负责本队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作,编制并执行安全教育计划,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

8、组织职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系统地给职工讲解“三大规程”、“应知应会”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进行技术考核,提高全员技术素质。

9、协助队长搞好质量管理,贯彻有关质量标准、验收评级办法等规定,并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定期参加质量验收工作。

三、探水工岗位责任制

1、探放水工必须认真学习国家、矿井相关防治水规章、制度、规范、标准,熟悉本矿水文地质情况,熟悉本岗位各种探放水设备的操作规程,熟悉矿井防治水规定,应急处理方案、汇报程序、避灾路线等专业知识。

2、探放水工作业前要认真学习贯彻本次探放水目的、设计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做好探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②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

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好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及供电系统,并试运转正常。

③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④钻探队队长或技术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⑤瓦斯、安监、跟班队长到位。

以上5项有一项工作不到位,不得开钻。

3、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

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4、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立即向探水队长和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

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钻孔接近老窑,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

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调度室,及时处理。

6、为了防止瓦斯事故,探放水工探水前必须检查以下几点:

①探水工作面一切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良好;

②加大供风量,将风筒末端接到探水迎头,对着钻孔,及时吹散瓦斯,避免聚集;

③经常检查探水地点的瓦斯含量,掌握瓦斯动态,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④打钻探水时,若孔内无回水,首先检查泵上水是否正常,若正常,表明已钻透老窑;如无水流出,则应防止有害气体,可用黄泥、破布、木塞等将钻孔临时封闭;

⑤如果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待加强通风吹散瓦斯后方可继续工作。

6、钻孔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

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7、坚持定时汇报制度,特殊情况时要随时汇报,努力保证施工质量,做好水量、水压分析原始记录,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请假,不准擅自离岗。

二、及时准确地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安全生产要求绘制出各类图纸。

三、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各作业点的变化情况和测量结果,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本矿有关科室报告测绘表和图纸。

四、按规程规定及时测量导线点,划好中心线。

五、管理好各种测量仪器,不经领导批准不得任意外借。

六、及时反映与各作业地点相关地质、水文、瓦斯等情况。

坚决做到消灭瓦斯,透水及其它恶性事故的发生。

七、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资料。

 

调度室岗位责任制

一、加强水情、水害情况的调度,及时落实处理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异常出水情况,并落实人员、设备等,加强采掘工作面等异常涌水排泄的调度协调。

二、发生水灾事故时,负责指挥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救灾工作。

三、每年雨季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必须进行地面防洪检查,并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编制排放水工程计划,组织抢险队伍,安排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三、协助地表水体调查及小煤矿调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大雨前后必须协助调查一次。

 

水害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二条组织机构

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组长:

卢宗亮

成员:

孙林、孙世民、袁川忠、兰文海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

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技术组职责

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4、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

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督促施工队组施工,并根据队组提供的钻探资料进行分析总结。

5、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超前钻探设计和措施,督促并落实掘进队组实施超前钻探。

6、负责编制采掘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参与防治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

7、掌握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检查、落实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8、建立并完善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并按规定进行观测。

9、对探明的导水断层等地质构造,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65条的规定,设计防水煤柱或岩柱。

10、负责因受采动影响引起的地表裂隙、塌陷调查和治理工作。

11、负责开展防治水科技研究工作,内容包括:

(1)研究井田地质构造导水规律,探讨、摸索、制定和落实矿井防治水的可行措施;

(2)探讨各类防治水措施实施效果,包括探、放、疏、排、截措施实施效果;

(3)研究总结矿井排水经验,对排水系统及时了解情况,发现、解决问题,达到设计最合理、选型最配套,从而优化矿井防排水系统;

(4)针对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查明导水地质构造及煤层顶底赋水性,研究采取合理的防治水措施;

第六条调度室职责

1、负责防治水相关工作的协调、指挥。

2、每年雨季前编制、下发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并牵头落实。

3、负责在矿井发生突发性涌水事故或淹泵、淹巷、淹工作面事故时,统一组织协调抢险工作,保证抢险物资、人员等及时到位。

根据矿抢险救灾指挥部指示启动《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救灾。

4、根据地面防排水要求,协调落实防水、疏水和排水系统工程,确保地面防洪安全,防止地表水流入、渗入井下。

5、负责组织水灾事故抢险救灾队伍并进行抢险救灾演习。

6、负责在发生水灾事故时向公司有关部门申请救助。

7、负责在水灾事故中抢险救灾的其他协调工作。

第七条生产技术人员职责

1、负责采掘工作面设计工作。

2、负责井下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工程设计、实施和验收工作。

3、负责为各施工队组制定防排水措施,监督检查防排水情况及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纳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中。

4、负责安排施工队组在雨季前完成对中央水仓、各水平车场水仓的清挖煤泥工作,负责安排施工队组根据实际情况对井底车场水沟、大巷水沟、采掘工作面临时水仓定期进行煤泥清挖。

5、负责临时、突发性的防治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

第八条安全人员职责

1、负责参与、监督水灾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组织和协调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防治水措施执行情况。

第九条机电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督促、协调和落实各施工队组探放水、抢险救灾排水设备的储备和发放工作。

2、在每年雨季前牵头组织对中央水泵、各水平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根据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及预测涌水量进行水泵管路的配套选型、安装协调、调试运行、工程验收移交工作。

4、负责每月更新井下排水系统图,并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及单位。

5、负责排水设备的能力测试工作。

6、负责对机电班组所辖区域排水系统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

7、配合调度室做好水害事故抢险工作。

第十条通风人员职责

1、负责防治水日常工作及水灾事故抢险的通风管理工作。

2、负责按照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要求在密闭时留设泄水孔和返水沟等泄水设施。

第十一条物资供应人员职责

负责探放水、排水物资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发放工作。

第十二条井下机电班组人员职责

1、负责分管范围排水系统、设备包括管路和电气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

2、在水灾事故发生后,负责排水系统安装及排水工作。

3、负责中央水仓主要排水系统的管理工作,并对中央水仓排水系统每年进行一次联合试运转,验证排水能力。

4、负责对分管范围的供、排水管路的巡回检查,防止管路跑、漏水淹没巷道。

5、负责水灾事故中抢险救灾的通信和监测工作。

第三章技术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防治水相关规定

1、各业务科室、井下队组指派专人负责防治水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报技术组备案。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技术组。

2、生产技术科负责防治水工程设计,主要包括工作面水仓、掘进巷道临时水仓、泄水巷、大巷水沟等。

在采掘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把防治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考虑。

3、地质测量组按要求在设计前为生产技术部门提供相关水文地质等地测资料。

4、工作面形成后,由地测人员对工作面内构造及含水区域进行探查,并根据探查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四条探放水规定

(一)探放水范围

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

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积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

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

5、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

6、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

(二)探放水要求

1、地质测量人员负责确定钻探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

2、探放水人员根据钻探设计和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瓦斯突然涌出和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并组织钻探施工资料收集工作,每月月底将全部原始记录报地质测量组。

3、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安装满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系统。

4、必须按照要求严格控制距离,保证足够的钻探超前距离,现场悬挂钻探施工牌板,严格管理,地质测量人员要加强督促检查。

5、采掘工作面淋水、涌水增大影响生产需要探放水时,超前探放水量不得超过巷道内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

6、对采空区、积水巷道、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点,地测人员都必须准确地绘制在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求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外缘标高等,并外推3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区的警戒线。

第十五条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

(一)受水害威胁的下列区域之一,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

1、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临近地带。

2、与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

3、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老空区。

4、导水、充水的断层等地质构造。

(二)留设防水保安煤柱的要求

1、地质测量组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防隔水煤(岩)柱的设计,并报公司总工审批。

2、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严禁布设巷道及工作面。

第四章井下排水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井下排水管理

1、中央水泵房水泵必须保证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可以在20h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2、中央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小时的矿井正常涌水量。

各水平车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的正常涌水量。

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总容量的50%。

3、井下所有各排水点必须安排专人开泵、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辖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

4、各排水点必须悬挂水仓警示牌及排水设备管理牌,管理牌内容包括水仓编号、地点名称、水泵编号、型号、排水量。

5、中央水泵主要排水系统必须建立水泵运行日志,并要求存档1年。

6、中央水泵水仓必须安设高低水位报警系统。

第十七条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

1、各掘进队组按本工作面防治水措施要求,在工作面安装排水系统,配足水泵及管路,加强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保持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定期安排人员对水仓或水沟进行清淤。

排水系统随工作面掘进必须向前延伸,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

2、地质测量人员对可能与采空区或密闭巷道贯通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提前50米下发贯通通知书,生产技术人员根据预报通知书提前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如巷道密闭拆开排水前,通风管理部门要预先安排瓦斯排放工作。

3、各掘进队组在巷道掘进期间,根据地质测量人员提供的预测最大涌水量,必须安装排水系统,包括配备水泵及排水管路,及时在低洼处掘打标准水仓。

标准水仓的规格设计和施工由生产技术人员具体负责。

4、各掘进队组根据水文地质预报,严格执行“有凝必探,先探后掘”原则,杜绝冒险蛮干的行为。

对过地质构造可能造成的涌水异常应超前备足水泵及管路,做到早准备、早预防。

5、掘进巷道顶板淋水、涌水影响人员通行和正常施工作业时,要采用雨布遮挡导流、挖沟引流等方式,加强水害治理。

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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