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专项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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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专项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制度
工程安全专项保证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不断提高和完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有序的开展,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公司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特制定工程安全专项保证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公告第24号)、《关于印发<对集团公司签约工程实施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XX安全发[2008]276号)。
第三条 适用范围:
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各项目经理部、专业分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公司、事业部室(以下统称基层单位)。
公司外埠工程同样实行本办法(国外工程除外)。
第四条 工程安全专项保证基金性质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为提高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意识、保证安全管理投入、确保安全管理目标实现所设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安全专项保证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安全专项保证基金计提、返还,对工程实施过程中文明安全施工进行考核及奖罚。
第六条 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1、负责安全专项保证基金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决策。
2、负责制定和修改安全专项保证基金管理办法。
3、负责核定各基层单位的文明安全目标。
4、负责审定各单位安全专项保证基金返还、处罚和奖励。
第七条 安全专项保证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任:
总经理
副主任:
副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三总师、纪委书记
委员:
安全总监、机关各职能部室负责人
安全专项保证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生产部,并由公司安全生产部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5、负责安全专项保证基金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决策。
6、负责制定和修改安全专项保证基金管理办法。
7、负责核定各基层单位的文明安全目标。
8、负责审定各单位安全专项保证基金返还、处罚和奖励。
第九条 经营核算部每月二十五日前,根据本月承包合同(或协议)的签订情况填写《新开工程项目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由经营核算部和安全生产部同时备案。
第十条 根据各单位新开工程情况和上年度生产情况,经基金管理委员会核定,明确各单位的计提基数与计提方式,并由安全生产部及时填写《安全专项保证基金计提通知单》,该通知单一式三联,由计提单位、计划财务部和安全生产部各执一联。
第十一条 项目工程或年度考核周期结束后,基金管理委员会依据各单位文明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和过程管理情况,结合安全生产部日常检查评比记录,审核确定各单位安全专项基金的返还、处罚和奖励,并由安全生产部填写《安全专项保证基金返还通知单》,该通知单一式三联,由计提单位、计划财务部和安全生产部各执一联。
第十二条 安全专项保证基金专款专用,并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设立台帐,统一协调管理。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对账。
第十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部对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的处罚和奖励,及时进行通报。
管理委员会每年度就安全专项保证基金运行情况向公司提交报告。
第十四条 基金的使用由公司安全生产部申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支付。
第三章 基金来源
第十五条 基金的来源包括:
对各单位的计提和罚款、上级奖励、公司拨付。
第十六条 对各单位的专项基金计提方式分为:
按项目工程计提和按年度计提。
第十七条 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国外工程除外,下同),均按各承包单位中标通知价中自行完成产值的0.5%计提工程安全专项保证基金,计提总额不低于5万元,最高限额50万元。
实际计量总额超过合同价款的部分,公司安全专项保证基金委员会可按照0.5%追加计提。
第十八条 经公司安全专项保证基金委员会审定认为不适合按照单位工程计提的专业分公司、事业部室等,按上年度产值的0.5%计提安全专项基金,计提总额不低于5万元,最高限额50万元。
第十九条 按上年度产值计提基金的单位所承揽的单体工程自行完成产值在3000万元(含)以上时,该工程另行计提安全专项保证基金。
计提方法同第十七条。
第二十条 按照项目计提的基金随工程进度,以货币形式,根据合同付款方式,按比例分批计提,最高不超过三期。
按照年度计提的于当年第一季度末之前足额计提。
基金计提总额为5万元的,按一次性足额计提。
实际计量总额超过合同价款的部分,按0.5%逐次计提。
本基金不计利息。
第二十一条 对基层单位厂房车间、工人生活区、场外加工区、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重大隐患、现场违章及严重违章进行的罚款,纳入安全专项保证基金。
第二十二条 上级单位给予的文明安全奖励金额纳入安全专项保证基金。
第二十三条 公司给予基层单位或个人的文明安全奖励金额列入公司整体安全专项保证基金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为基层单位评先而发生的申报费、评审费、证书制作费等有关费用列入安全专项保证基金进行管理,在返还相关单位基金时予以扣除。
第四章 文明安全目标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文明安全管理基本标准:
公司范围内所有施工现场办公区及相关生产、生活场所管理必须100%达到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与承包人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或协议)高于以上第二十五条的公司基本标准的,按照承包合同(或协议)约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公司基本标准。
第二十七条 公司所有工程凡具备以下北京市相关文件所规定标准的,均须获得“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以上(含)奖项:
(一)公共建筑工程8000m2以上;
(二)住宅建筑工程5000m2以上;
(三)工业建筑工程单层5000㎡以上,多层8000m2以上;
(四)市政道路面积50000m2以上;
(五)桥梁面积5000m2以上;
(六)其它市政设施建设单项造价1000万元以上;
(七)对于重点工程和重要工程,公司安全专项保证基金委员会可以综合考虑将规模适当放宽。
第二十八条 对于不具备以上第二十七条要求的工程,或者工程总工期不超过三个月的,以及公司安全专项保证基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决定不参加创先的,现场要求达到“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标准,但可以不获得相关荣誉证书。
现场达标以日常检查中每月文明安全工地检查分项表得分在80分以上、且汇总表得分在86分以上为标准。
具体文明安全现场检查办法按照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 国内外埠工程按照当地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第五章 考核与奖罚
第三十条 考核周期:
(一)工程验收合格、项目部退场后,工程竣工备案书交到安全生产部为一个考核周期;
(二)实施年度考核的单位,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年度考核周期。
第三十一条 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如有下列现象,按如下规定扣减部分或全部安全专项保证基金:
(一)施工现场发生一般亡人事故扣除该单位工程(或年度)20%~50%安全专项保证基金;发生一起责任亡人事故的,扣除该单位工程(或年度)所有安全专项保证基金。
(二)发生责任重伤事故每起扣除安全专项保证基金的20%,被举报或造成上访的,每起扣除安全专项保证基金25%。
(三)按照二十七条之规定申报荣誉奖项但未能获得相应荣誉称号的,扣除该单位工程50%安全专项保证基金。
(四)市、区县级建委或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抽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罚款处罚或媒体曝光的,每次扣除安全专项保证基金的10%~30%。
(五)轻伤率超出5‰的处罚2000元。
现场发生重大未遂事故处罚5000元。
(六)施工生产中的文明安全奖罚按照公司文明安全施工检查评比办法执行。
无以上处罚事项、在一个考核期结束后计提的基金全部返还;有以上处罚事项、在一个考核期结束后扣除处罚金额剩余基金全部返还。
第三十二条 达标工程不进行奖励。
公司为分包方的工程现场参施单位文明施工管理标准按照总承包方的要求,但不得低于公司基本标准,此类工程公司不进行奖励。
第三十三条 创先工程在工程竣工后按下述条款给予奖励:
(一)在文明安全工地创建活动中,凡获得北京市市级“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称号的,公司对该工程给予5万元奖励。
(二)在文明安全工地创建活动中,凡获得北京市市级“绿色施工文明安全样板工地”称号的,公司对该工程给予10万元奖励。
(三)在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评比中,凡获得先进名次的工地,公司对该工程给予20~50万元奖励。
(四)外省市工程获得上述同等级荣誉的,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单位工程获得多项荣誉称号的,按最高奖项进行奖励,不重复计奖。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城泰安发[2005]006号文件同时废止。
第三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
新开工程项目信息登记表
附件二:
安全专项保证基金计提通知单
附件三:
安全专项保证基金返还通知单
附件一:
新开工程项目信息登记表
附件二:
安全专项保证基金计提通知单
附件三:
安全专项保证基金返还通知单
附件一:
新开工程项目信息登记表
工程名称
承包单位
合同价款
合同工期
工程类型
工程体量
文明安全目标
填报人: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附件二:
安全专项保证基金计提通知单
致:
(单位)
公司安全专项保证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委托公司计划财务部,自 年
月日起,对你单位按□项目/□年度以货币形式实施安全专项保证基金计提。
具体规定如下:
工程名称:
(按项目)
考核日期:
(按年度)年月日至年月日
计提基数(合同价款或上年度生产总值):
万元
计提总额:
万元
计提方式:
□一次性/□于3月31日前/□分期足额计提。
补充计提:
□无/□实际产值超过计提基数的部分,按照0.5%逐次计提。
备注:
本通知单一式三份,由被通知单位、计划财务部、安全生产部各执一份。
北京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专项保证基金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核意见:
填报人:
附件三:
安全专项保证基金返还通知单
致:
(单位)
公司安全专项保证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你单位文明安全目标完成和过程管理情况,□同意/□不同意返还你单位本次所计提的安全专项保证基金,本次计提金额为万元,奖(罚)金额为元,返还金额为万元,请至公司计划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备注:
本通知单一式三份,由被通知单位、计划财务部、安全生产部各执一份。
北京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专项保证基金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核意见:
填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