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桩静载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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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桩静载报告
报告编号:
地-静2013-Ⅴ-10-180-2700
正文页数:
共17页
浙江省建设工程桩基检测报告
(单桩竖向静载试验)
工程名称:
海盐建昌——海韵江南住宅小区
工程地点:
海盐县武原街道
检测单位:
浙江省地球物理技术应用研究所
检测日期:
2013年06月24日~09月28日
项目名称:
海盐建昌——海韵江南住宅小区基桩静载试验
建设单位:
海盐建昌房地产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勘测设计院
监理单位:
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检测人:
报告编写人:
报告校核人:
报告审批人:
所长:
姜贤斌
总工程师:
李建华
仪器设备编号:
全自动静载测试仪RS-JYB(201109-2421B、201109-2422B有效期至2013年10月21日、201104-2163B有效期至2014年05月03日)FQS-32020型千斤顶(1301、0929)(有效期至:
2014年03月27日)
引用标准: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检测资质证书:
浙建检字(10)01018-DHQ
检测单位地址:
杭州市湖墅南路220号
邮政编号:
310005
电话:
(0571)8837661588376616
(二)基桩施工概况2
三、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2
(一)桩顶处理2
(二)加载装置2
(三)计测装置2
(四)试验标准和方法2
四、试验成果评价3
(一)试验结果3
(二)承载力评述4
五、结论13
附件
附表1、附表2、附表3
单桩竖向静载试验汇总表(38张)
Q-s曲线、s-lgt曲线图(38张)
声明
一、前言
建设中的海盐建昌——海韵江南住宅小区工程位于海盐县武原街道,富新路北侧,环城南路以南,楞港路西侧,和尚河东侧。
该工程总用地面积45786.89平方米,建筑面积126685平方米,其中地上91573.7平方米,地下33352.9平方米,项目包括7幢18层高层,4幢11层小高层,9幢5层多层,全场设一层地下车库。
本工程基础采用Φ426沉管灌注桩和PS-A400(240)、PS-A500(300)型预应力空心方桩。
受建设单位委托,我所承担了本工程的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任务。
PS-A400(240)、PS-A500(300)型预应力空心方桩的设计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建下表,现场共检测试桩38根。
基桩概况表
序号
桩型
桩顶设计标高(m)
桩端黄海
高程(m)
桩长
(m)
单桩承载力特征值(kN)
要求试验最大荷载值(kN)
相对标高
黄海高程
1
PS-A400(240)
-6.200
-2.150
-32.150
30
1050
2100
2
PS-A500(300)
-5.950
-1.900
-31.900
30
1250
2500
3
PS-A500(300)
-6.500
-2.450
-43.450
41
1900
3800
4
PS-A500(300)
-6.500
-2.450
-44.450
42
1900
3800
5
PS-A500(300)
-6.500
-2.450
-42.850
40
1750
3500
6
PS-A500(300)
-6.500
-2.450
-48.450
46
1750
3500
7
PS-A500(300)
-6.500
-2.450
-40.450
38
1750
3500
8
PS-A400(240)
-6.200
-2.150
-29.150
27
900
1800
9
PS-A500(300)
-5.950
-1.900
-28.900
27
1050
2100
10
PS-A400(240)
-6.200
-2.150
-32.150
30
950
1900
11
PS-A500(300)
-5.950
-1.900
-31.900
30
1150
2300
二、工程地质及基桩施工概况
(一)工程地质概况
由本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可知,勘探范围内的地基土可分为7个工程地质层,18个工程地质亚层,地基土物理力学参数见附表1。
(二)基桩施工概况
本工程的PS-A400(240)型预应力空心方桩,采用静压桩机沉桩。
设计砼强度均为C60,设计有效桩长为35m。
试桩桩长及其施工概况见附表2。
三、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一)桩顶处理
将桩顶清洗干净,铺垫黄砂找平后居中放上荷载板和千斤顶。
(二)加载装置
采用平台堆重加载装置。
平台支墩及工字钢梁纵横交错上覆木板组成,上堆重物;并使装置重心与置放在荷载板上的千斤顶轴线一致。
为保证压力垂向,千斤顶活塞顶部配有球面活动滑盘。
本次试桩采用全自动静载测试仪RS-JYB和千斤顶(FQS-32020型)连接加载。
(三)计测装置
(1)荷重测定:
采用全自动静载测试仪RS-JYB测控桩顶的加载量。
(2)沉降量测定:
采用分辨力为1/100mm,最大量程为50mm的2只位移传感器,对称置设在桩顶两侧,通过静止的基准桩、基准梁作为参照物,以测量单桩在不同荷载作用下的沉降量。
(四)试验标准和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中关于静载试验的规定执行。
对于工程桩的验收性检测采用快速维持荷载法。
1、加载分级:
将试验最大荷载等分为十级,首次加载二级,以后每次加载一级。
2、沉降观测:
每级加载后,按第5、15、30、45、60min分别测读试桩桩顶沉降量,完成5次测读后,可施加下一级荷载。
3、终止加载条件:
(1)某级荷载作用下,桩的沉降增量为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增量的5倍,且总沉降量达到40mm;
(2)已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量;
(3)当荷载-沉降曲线呈缓变型时,可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60~80mm;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具体要求加载至桩顶累计沉降量超过80mm。
本次试验的试桩总加载量均达到要求的试验最大荷载,满足终止加载条件。
4、卸载分级:
每级卸载量一般为加载量的2倍,直止全部卸载。
5、卸载维持:
每级卸载维持15min,按第5、15min测读桩顶的沉降量后,即可卸下一级荷载。
卸载至零后,应测读桩顶残余沉降量,维持2h,测读时间为第5、15、30min,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
四、试验成果评价
(一)试验结果
在各级荷载作用下,S1(1-D1878#)、S2(1-D1906#)、S3(2-D1073#)、S4(2-D1147#)、S5(3-D992#)、S6(3-D1053#)、S7(4-D125#)、S8(4-D185#)、S9(5-D68#)、S10(5-D89#)、S11(6-D376#)、S12(6-D406#)、S13(7-D727#)、S14(7-D791#)、S15(8-D2020#)、S16(8-D2108#)、S17(9-D1468#)、S18(9-D1579#)、S19(10-D3147#)、S20(10-D1455#)、S21(11-D484#)、S22(11-D610#)、S23(12-38#)、S24(12-43#)、S25(12-58#)、S26(13-27#)、S27(13-42#)、S28(13-62#)、S29(14-D1707#)、S30(14-D1796#)、S31(15-D800#)、S32(15-D924#)、S33(D-31#)、S34(D-359#)、S35(D-447#)、S36(D-910#)、S37(D-1046#)、S38(D-1332#)桩的静载试验原始记录汇总成附表;试验结果编绘的Q-s、s-lgt曲线见附图。
(二)承载力评述
根据规范规定的评价标准,综合判定S1(1-D1878#)、S2(1-D1906#)、S3(2-D1073#)、S4(2-D1147#)、S5(3-D992#)、S6(3-D1053#)、S7(4-D125#)、S8(4-D185#)、S9(5-D68#)、S10(5-D89#)、S11(6-D376#)、S12(6-D406#)、S13(7-D727#)、S14(7-D791#)、S15(8-D2020#)、S16(8-D2108#)、S17(9-D1468#)、S18(9-D1579#)、S19(10-D3147#)、S20(10-D1455#)、S21(11-D484#)、S22(11-D610#)、S23(12-38#)、S24(12-43#)、S25(12-58#)、S26(13-27#)、S27(13-42#)、S28(13-62#)、S29(14-D1707#)、S30(14-D1796#)、S31(15-D800#)、S32(15-D924#)、S33(D-31#)、S34(D-359#)、S35(D-447#)、S36(D-910#)、S37(D-1046#)、S38(D-1332#)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参数如下。
S1桩(1-D1878#)在试验最大荷载38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4.35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9.13mm,最大回弹量为5.22mm,回弹率为36.38%。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3800kN。
S2桩(1-D1906#)在试验最大荷载38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1.91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3.81mm,最大回弹量为8.10mm,回弹率为68.01%。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3800kN。
S3桩(2-D1073#)在试验最大荷载38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2.71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6.29mm,最大回弹量为6.42mm,回弹率为50.51%。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3800kN。
S4桩(2-D1147#)在试验最大荷载38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0.92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5.51mm,最大回弹量为5.41mm,回弹率为49.54%。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3800kN。
S5桩(3-D992#)在试验最大荷载38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4.94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7.94mm,最大回弹量为7.00mm,回弹率为46.85%。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3800kN。
S6桩(3-D1053#)在试验最大荷载38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7.15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8.71mm,最大回弹量为8.44mm,回弹率为49.21%。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3800kN。
S7桩(4-D125#)在试验最大荷载38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6.04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7.23mm,最大回弹量为8.81mm,回弹率为54.93%。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3800kN。
S8桩(4-D185#)在试验最大荷载38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4.97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7.70mm,最大回弹量为7.27mm,回弹率为48.56%。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3800kN。
S9桩(5-D68#)在试验最大荷载35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1.87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5.32mm,最大回弹量为6.55mm,回弹率为55.18%。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3500kN。
S10桩(5-D89#)在试验最大荷载35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4.29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6.14mm,最大回弹量为8.15mm,回弹率为57.03%。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3500kN。
S11桩(6-D376#)在试验最大荷载35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6.21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6.14mm,最大回弹量为10.07mm,回弹率为62.12%。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3500kN。
S12桩(6-D406#)在试验最大荷载35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5.39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6.35mm,最大回弹量为9.04mm,回弹率为58.74%。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3500kN。
S13桩(7-D727#)在试验最大荷载35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4.09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4.44mm,最大回弹量为9.65mm,回弹率为68.49%。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3500kN。
S14桩(7-D791#)在试验最大荷载35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4.44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4.10mm,最大回弹量为10.34mm,回弹率为71.61%。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3500kN。
S15桩(8-D2020#)在试验最大荷载21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4.04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6.19mm,最大回弹量为7.85mm,回弹率为55.91%。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2100kN。
S16桩(8-D2108#)在试验最大荷载21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3.01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6.01mm,最大回弹量为7.00mm,回弹率为53.80%。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2100kN。
S17桩(9-D1468#)在试验最大荷载21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9.87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5.22mm,最大回弹量为4.65mm,回弹率为47.11%。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2100kN。
S18桩(9-D1579#)在试验最大荷载21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0.51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4.87mm,最大回弹量为5.64mm,回弹率为53.66%。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2100kN。
S19桩(10-D1347#)在试验最大荷载21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0.87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3.77mm,最大回弹量为7.10mm,回弹率为65.32%。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2100kN。
S20桩(10-D1455#)在试验最大荷载21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9.11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4.71mm,最大回弹量为4.40mm,回弹率为48.30%。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2100kN。
S21桩(11-D484#)在试验最大荷载21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1.21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4.08mm,最大回弹量为7.13mm,回弹率为63.60%。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2100kN。
S22桩(11-D610#)在试验最大荷载21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1.73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2.89mm,最大回弹量为8.84mm,回弹率为75.36%。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2100kN。
S23桩(12-38#)在试验最大荷载152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1.05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4.11mm,最大回弹量为6.94mm,回弹率为62.81%。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1520kN。
S24桩(12-43#)在试验最大荷载152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8.87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3.15mm,最大回弹量为5.72mm,回弹率为64.49%。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1520kN。
S25桩(12-58#)在试验最大荷载152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1.58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4.47mm,最大回弹量为7.11mm,回弹率为61.40%。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1520kN。
S26桩(13-27#)在试验最大荷载136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0.03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4.25mm,最大回弹量为5.78mm,回弹率为57.63%。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1360kN。
S27桩(13-42#)在试验最大荷载136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9.25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3.54mm,最大回弹量为5.71mm,回弹率为61.73%。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1360kN。
S28桩(13-62#)在试验最大荷载136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0.55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5.01mm,最大回弹量为5.54mm,回弹率为52.51%。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1360kN。
S29桩(14-D1707#)在试验最大荷载19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2.08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4.35mm,最大回弹量为7.73mm,回弹率为63.99%。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1900kN。
S30桩(14-D1796#)在试验最大荷载19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1.05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4.06mm,最大回弹量为6.99mm,回弹率为63.26%。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1900kN。
S31桩(15-D800#)在试验最大荷载19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3.11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6.55mm,最大回弹量为6.56mm,回弹率为50.04%。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1900kN。
S32桩(15-D924#)在试验最大荷载19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2.56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6.22mm,最大回弹量为6.34mm,回弹率为50.48%。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1900kN。
S33桩(D-31#)在试验最大荷载35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0.17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2.91mm,最大回弹量为7.26mm,回弹率为71.39%。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3500kN。
S34桩(D-359#)在试验最大荷载21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2.09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5.17mm,最大回弹量为6.92mm,回弹率为57.24%。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2100kN。
S35桩(D-447#)在试验最大荷载35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3.54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5.94mm,最大回弹量为7.60mm,回弹率为56.13%。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3500kN。
S36桩(D-910#)在试验最大荷载19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9.69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4.15mm,最大回弹量为5.54mm,回弹率为57.17%。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1900kN。
S37桩(D-1046#)在试验最大荷载38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1.05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5.43mm,最大回弹量为5.62mm,回弹率为50.86%。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3800kN。
S38桩(D-1332#)在试验最大荷载2100kN作用下,总沉降量为12.20mm,Q-s线为缓变型,各级沉降增量在中高级荷载时有逐级增大的变化规律,s-lgt曲线尾支无明显下弯,全部卸载后残余沉降为5.44mm,最大回弹量为6.76mm,回弹率为55.41%。
判定该桩的极限承载力取最大加载量为2100kN。
五、结论
经对海盐建昌——海韵江南住宅小区工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