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拆作业指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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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拆作业指导
×××××××××有限公司
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工程部WD14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拆作业指导
第D版第0次修改
生效日期:
2005年×月×日
共11页
编制
×××
审核
×××
批准
×××
批准日期:
2005年×月×日
1 适用范围和执行标准
1.1适用范围
适用于外墙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搭、拆作业。
1.2执行标准
1.2.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年版)
2 施工准备
2.1需用材料
2.1.1钢管:
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脚手架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宜采用φ48×3.5钢管。
新、旧钢管位尺寸表面质量和外形应分别符合规范的规定。
钢管上严禁打孔。
2.1.2扣件: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2.1.3底座: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座有可锻铸制造的标准底座和焊接底座两种,可根据具体条件选用。
可锻铸铁标准底座的材质与扣件要同;焊接底座可用厚4~5mm、边长150mm的钢板底座,外径40mm、壁厚3.5mm、长150mm的钢管作套管焊接而成。
2.1.4脚手板:
可采用钢、竹、木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
冲压钢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其质量与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并应有防滑措施。
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中Ⅱ级材质的规定。
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应各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竹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2.1.5连墙件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2.2使用机具
一般应备扳手、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工具袋、小钩刀、锯。
2.3作业条件
2.3.1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要求编制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单位工程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脚手架的要求,向搭拆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3.2应按规范的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构配件不得使用。
2.3.3经检查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挂标识牌、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2.3.4应清除地面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3 操作工艺
3.1地基与基础
3.1.1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现定进行。
3.1.2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放线定位。
搭设在楼面上的脚手架,立柱下端应设底座或垫块,应根据立柱传下的集中荷载对楼面结构进行验算,有需要时应先加强楼面或在楼面下增设支顶。
3.2脚手架搭设
3.2.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和立杆的垂直度。
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立杆搭设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立杆顶端的高度宜高出建筑物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
3.2.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图3.2.2)。
图3.2.2纵、横向扫地杆构造
1—横向扫地杆;2—纵向扫地杆
3.2.3当脚手架搭设方案中设有卸荷装置,必须及时按方案规定要求设置,卸荷钢丝绳扣不少于2个且必须在受力绳的一侧设置。
在高低脚手架连接处,高处脚手架断口的端头,应采用临时安全加固和封闭措施。
3.2.4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对接扣件应错开布置:
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当使用冲压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
3.2.5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节点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2)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椐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的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3)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4)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3.2.6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冲压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
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此三种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也可采用搭接铺设。
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应小于100mm。
(3)竹笆脚手板应按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4)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作业层的栏杆、挡脚板应设置在外立杆的内侧,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3.2.7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表3.2.7的规定确定。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o~60o之间。
表3.2.7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
α
45°
50°
60°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
7
6
5
(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3)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4)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5)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向斜撑应在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
(2)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3)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
3.2.8人行并兼作材料运输的斜道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1)运料斜道宽不宜小于1.5m,坡度宜采用1:
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
3。
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档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档脚板高度应为180mm。
(2)斜道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脚手板上应每隔250mm~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3.2.9连墙件
a.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型、矩型布置;
(4)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
(5)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6)对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b.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2)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3)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
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4)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3.2.10挂符合安全要求规定的安全网(在外侧满挂)。
3.3脚手架的拆除
3.3.1拆除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如存在影响拆除脚手架安全的隐患,应先对脚手架进行整修和加固,保证在拆除过程中不发生危险。
(2)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对参与脚手架拆除的操作人员进行施工方案、安全、质量和外装饰保护等措施的交底。
交底的内容包括拆除范围、数量、时间和拆除顺序、方法、物件垂直运输设备的数量,脚手架上的水平运输、人员组织、指挥联络的方法和用语,拆除的安全措施和警戒区域。
如果在夜间施工还要有照明和安全用电等内容。
交底要有记录,双方均应在交底书上签字。
(4)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3.3.2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连墙件。
(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5)在的脚手架周围,于坠落范围四周设置明显“禁止入内”的标志,并有专人监护,以保证在拆除脚手架时无其他人员入内。
(6)在拆除脚手架与建筑物的连接和拆除脚手架的挑架等需气割金属时,应严格遵守现场消防的有关规定,要有防止电焊火星、熔渣和切割下的金属物件下的措施,要有切实可行的监护组织和消防器材。
(7)拆除脚手架告一段落时,都要对尚未拆除的脚手架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还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
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确认一切均安全后方可离岗。
3.3.3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架材料及各种构件严禁抛掷落地面。
(2)拆下脚手架钢管、扣件及其他材料运至地面后,应及时清理、检查,经整修与保养后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4 检查与验收
4.1脚手架及其他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大风与下雨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
4.2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
(1)本规范4.3~4.5条的规定;
(2)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
(3)技术交底文件。
4.3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表4.4项次1、2的规定;
(5)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超载。
4.4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4的规定。
表4.4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技术
要求
允许偏差△(mm)
示意图
检查方法与工具
1
地基基础
表面
坚实平整
—
—
观察
排水
不积水
垫板
不晃动
底座
不滑动
不沉降
-10
2
立杆垂直度
最后验收垂直度20~80mm
—
±100
用经纬仪或吊线和卷尺
下列脚手架允许水平偏差(mm)
搭设中检查偏差的高度(m)
总高度
50m
40m
20m
H=2
H=10
H=20
H=30
H=40
H=50
±7
±20
±40
±60
±80
±100
±7
±25
±50
±75
±100
±7
±50
±100
中间档次用插入法
3
间距
步距
纵距
横距
—
±20
±50
±20
—
钢板尺
续表
项次
项目
技术
要求
允许偏差△(mm)
示意图
检查方法与工具
4
纵向水平杆高差
一根杆的两端
—
±20
水平仪或水平尺
同跨内两根纵向水平杆高差
—
±10
5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外伸长度偏差
外伸500mm
-50
—
钢板尺
6
扣件安装
主节点处各扣件中心点相互距离
a≤150mm
—
钢板尺
同步立杆上两个相隔对接扣件的高差
a≥500mm
—
钢卷尺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至主节点的距离
a≤h/3
纵向水平杆上的对接扣件至主节点的距离
a≤ιa/3
—
钢卷尺
续表
项次
项目
技术
要求
允许偏差△(mm)
示意图
检查方法与工具
6
扣件安装
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
40~65N·m
—
—
扭力扳手
7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
45°~60°
—
—
角尺
8
脚手板外伸长度
对接
a=130~150mm
ι≤300mm
—
卷尺
搭接
a≥100mmι≥200mm
—
卷尺
4.5避免通病措施
4.5.1脚手架整体倾斜:
柱下的垫脚座出现不均匀下沉。
立柱时应先夯实浮土并扩大垫脚座的面积。
4.5.2脚手架局部横向弯曲:
连墙杆松脱或刚性不足。
应采用足够刚度的连墙杆件,并与墙体结构连结牢固。
4.6成品保护措施
搭拆时不要碰撞饰面。
万一损伤了饰面,应通知项目部及时派有关专业施工人员更换或修补后,再往下拆除脚手架。
5 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和措施
5.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发上岗证。
5.2脚手架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配备工具袋,
5.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范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雨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
5.6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规范的规定进行,安全网应该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5.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5.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5.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5.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5.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靠近电源特别是高压电源范围,对于钢管脚手架的搭与拆必须具有安全可靠的防电措施,防止触电及电源中断等意外事故。
5.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人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6 环境管理的要求和措施
6.1脚手架平桥上的砂浆等杂物要及时清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污染,保持环境的干净、整齐。
6.2钢管的吊放要轻吊轻放,注意施工噪声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