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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扩大劳务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文件的规定及本工程的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建筑安装合同中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XX学校新校区(一期)项目

1.2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约平方米。

1.3承包工程的内容及范围:

1.31施工图设计范围内主体结构及二次结构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基础开挖回填夯实、钢筋、模板、砼、外架、砌体抹灰、屋面、散水、水电、消防、电气安装、垫层、楼梯踏步、塔机租赁、提升机械、周转材料、基础捡底等图纸内所涉及到的所有内容。

具体如下:

A、基础垫层浇筑、基础捡底及钎探。

B、防水基层及保护支模及浇筑。

C、主体及二次结构工程(钢筋加工、绑扎、直螺纹套筒连接、模板制作及安装、提供布料机、清理、砼浇筑及修补、清理、养护、泵管塔拆及场内转移、清理)。

注:

(钢套筒、地泵、天泵由甲方免费提供)。

D、脚手架工程(包括室内外脚手架、安全防护棚或维护架的架设、安全文明标语、改建、拆除、转移、场内清理挑架所需的预埋件)。

E、现场范围内的成品保护。

F、现场生活区及施工场地的卫生工作。

G、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建及维护(包括安全防护措施的搭建及拆除、变更、油漆、清理)。

H、现场标识牌的安装(施工机械及楼层安全设施等所有现场标识牌的安装)。

I、塔吊附座的预埋安装、附座臂安装及拆除时的架子搭建与拆除、安全通道、平台、防护门的架子的搭建及拆除。

J、施工现场钢筋加工房、模板加工房的搭建及改建、拆除。

K、主体结构乙方承包范围内孔洞的预留、清理、水电、消防安装等。

L、现场临时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由乙方负责,如涉及当地环保部门强制性安装环保噪音检测装置,费用按施工总面积占比分摊。

M、除部分甲方单独发包的分项工程外,乙方包含图纸内涉及的所有内容。

1.4承包方式:

建筑面积平面单价包干。

1.5质量目标:

合格

1.6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满足省、市、县地方要求。

1.7施工工期:

独立基础天,正负零以上每月层。

1.8合同总价:

约万元人民币。

(大写:

,具体数值按实际施工图纸精准核算)

2、合同总价

2.1合同单价元/平方米。

共约平方米

2.2合同单价包括下列内容及费用。

2.2.1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的所有用工。

2.2.2乙方人员在现场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工资、所有临时工费用、办公费用、临建费用、水电费用、差旅费用、底什易消耗品费用、各施工工艺辅材费用、所有材料加工、机械及工具费用、人员社保费用及验收清理费用。

2.2.3乙方人员工资包括:

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交通补贴及所有人员保额不低于120万的意外伤害保险等。

2.2.4与其他分包施工配合费用。

2.2.5为完成混凝土泵送接管、浇筑、钢筋成型加工、将成型钢筋从加工场地运至施工现场,钢筋绑扎所需的费用。

2.2.6甲方所订购主材运输到现场所需的临时道路修建费用(只要能满足主材进出场即可),临时道路修建要按照甲方规划要求执行。

2.2.7周转材料等施工现场内的装卸车、包括租赁费用、清料、退料、码放所需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2.2.8为保证施工现场达到要求,而需由乙方支出的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费用。

2.2.9为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指标所需额外支付的费用。

2.2.10工程主体结构的测量、放线(主控线由乙方需通知甲方,由当地相关部门负责给出坐标点)。

2.2.11确保工程工期、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全部达到甲方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江西省及地方政府验收标准。

3、甲方责任和义务

3.1工程材料

3.1.1本工程的甲方提供的主材有:

(1)本工程提供的主材仅包括主体施工所用材料。

所有临建、临水、临电、临时道路、机械设备基础及安全文明施工等所需的材料,甲方均不提供。

由甲方代建的临建,根据施工建筑面积占比,由乙方负责分摊。

乙方需增加的临建、临时道路、临水临电等需按照甲方规划提前向甲方提交建设方案,甲方通过后方可施工。

(2)甲方负责主体工程所需要的各型号商品混凝土、屋面瓦、砂子、水泥、抗裂砂浆、外加剂、石灰、钢筋、直螺纹套筒、止水钢板、砖块、加气块、保温板、酚醛板、土工布、伸缩缝及沉降缝钢板、避雷扁铁、给排水管道及配件、消防用材、电线电缆、配电箱、电器元器件及线管等水电主材。

3.1.2大、中型机械及机具:

甲方仅提供汽车泵、地泵。

3.2施工现场配电箱及给排水:

乙方需自行从甲方指定位置接入至施工范围内。

3.3室外外墙涂料、外墙饰面砖、门窗、室内地面墙面贴砖、墙面及天棚刮瓷、防水、栏杆扶手、淋浴便池洗手台安装、弱电设备安装由甲方单独分包,乙方负责配合材料运输及部分工程收口工作。

4、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4.1除甲方提供的主材以及甲方单独分包项目之外,乙方负责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并为完成本工程所需付出的一切人工、辅助材料、机械、塔吊等一切费用。

4.2乙方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调查,并对甲方提供的相关现场资料进行核实,并对施工图纸及图纸内所有施工内容不存在任何争议。

4.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甲方规定的时间进行技术交底,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查核施工图中所有工程数据及信息,在工程实施前发现并提出施工图中存在的错漏碰缺等问题,并在获得设计、监理和甲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后再行实施;如乙方未履行上述责任导致的返工、开凿及变更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重大变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4乙方配合甲方负责协调管理各分包专业工程的施工,对乙方总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在甲方确保本项目其他参加单位手续齐全后,乙方应确保整体工程提前或按期竣工,并达到一次交验合格。

4.5乙方负责按政府规定办理有关施工材料检测(甲供主材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隐蔽工程、消防、二次结构、装饰装修等整体项目的验收工作;遵循当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施工项目的交通、施工噪音以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负责协调处理与当地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关系。

4.6保证工程施工现场及附近的人员、建(构)筑物、原有管线的安全。

乙方应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其施工现场内的人员、设备和工程的安全,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人员遭受损害,乙方未遵守本款规定造成责任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4.7已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如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以及负责其他甲方单项分包的监管工作。

乙方不得损坏其他施工单位的设备、设施、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4.8乙方提供的所有施工用材料必须满足国家规范规定及设计图纸要求,机械设备及工具应符合宜春市关于外来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各项规定以及甲方对乙方提供设备及工具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周转材料数量、材质、使用周期满足经甲方审核的施工方案要求,主要辅材应及时向甲方送样,经甲方允许后方可使用。

4.9乙方所有的机械设备、外架等需满足该项目所有分项工程的使用需求方可撤场,在施工期间,乙方机械人员等负责协助并监管室内装饰装修、外墙涂料、防水、门窗护栏安装及零星收尾等工作。

4.10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其他参与单位的资料手续,乙方负责资料的统一收集整理,提供竣工备案所需以及收集整理各类甲方分包、甲供材料的全部资料,并由乙方申报竣工验收及相关备案工作(由甲方配合),提供的竣工备案资料须满足城建档案馆接收城建档案的要求,保证工程各项验收资料的完备性和提供的及时性。

4.12乙方必须为其雇用的所有人员购买意外伤亡保险,乙方所雇用的人员以及乙方负责的施工区域发生意外、伤亡时,乙方应及时处理,所有赔偿及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4.13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临时设施和剩余材料。

借用场地按要求负责恢复原貌;

5、甲乙双方的工作

5.1甲方的工作

5.1.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5.1.2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建工程的测量、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

5.1.3甲方负责年月日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套,本合同不包括外墙涂料、屋面防水工程、门窗、室内贴砖、墙面刮瓷、室内栏杆扶手。

5.1.4甲方负责临建设施的代建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分摊承担。

5.1.5甲方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

5.1.6甲方负责本工程的对外联系工作。

5.1.7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定期组织综合执法大检查。

5.1.8技术变更与洽商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为准。

5.2乙方的工作

5.2.1乙方派驻代表全权负责承包范围内施行一切事宜。

保证工程不进行再次转包。

5.2.2乙方必须是成建的施工队伍,组织机构健全,设置与甲方的管理岗位相对应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管理人员,主要岗位人员需持证上岗,所有人员需到甲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备案,不得随意更换,若有更换,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人员变更,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5.2.3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指令,若发现现场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及监理的指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管理人员。

5.2.4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种规章制度。

服从和配合甲方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大检查。

5.2.5自备各种特殊工种及施工人员(大型机械操作工)

5.2.6乙方负责所有临水临电施工,并根据甲方要求按时交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费用(含污水处理费用)(电费1.5/度,水费3.5/吨)。

5.2.7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主材的使用量计划,且乙方使用的所有主材总量不得超过图纸设计及甲方确定主材清单量,如果超出,甲方将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双倍扣回。

5.2.8乙方必须按甲方及监理审核通过(或甲方制订)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过程中人员与机械的安全。

5.2.9乙方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甲方及监理要求及时参加组织召开的月、周例会等。

6、工期

6.1本工程工期:

从年月日到年月日工程竣工退场。

目标工期:

结构施工至±0.00以上每月层。

6.2乙方应在双方约定日期完成全部承包内容以及甲方其他专业分包内容。

7、材料管理

7.1商品混凝土供应:

甲方提供泵送到所需楼层的泵管,乙方负责泵管的接拆,砼计划用量准确,如超量应立即处理利用,如果整体用量超出原有工程量范围,多出部分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2钢筋及直螺纹套筒供应:

本工程使用的钢筋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钢筋加工单数量提供给乙方,乙方负责接收和保管,直螺纹套筒保护帽由乙方负责收回。

如果乙方错用或丢失等原因造成钢筋及直螺纹套筒用量的增加,此部分钢筋及直螺纹套筒由甲方确认以后给予增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7.3所实施由本工程的周转材料(模板、脚手架体系、方木等)、辅助材料乙方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解决,并满足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

7.4本工程施工所有的水电、消防管道主材及配件由甲方提供,所需辅材及工具有乙方自行负责。

7.5所有甲供主材所需量均以图纸及合理使用要求为准,因乙方管理不当、材料丢失、材料损坏、用材不合理导致的大量浪费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6因乙方施工不合格而导致拆除及维修的所有主材由乙方负责。

7.7中途取消的施工工艺或者项目分项,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及图纸工程量从总工程款中扣除。

8、工程款的支付

8.1按照工程进度付款:

(1)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按照每栋单体单独核算和支付。

既:

基础完成至二层,支付总工程款的18%,主体封顶主体砌筑工程完成二层支付至总工程款的48%,二次结构(含粉刷)及屋面工程完工支付至总工程款的65%,水电安装及所有收尾工作完工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70%,工程整体竣工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80%;政府验收备案完成,经甲方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工程款的97%;质保金3%,从竣工验收备案完成起两年退还。

(2)甲方须按工程施工节点支付工程款到乙方公司账户。

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劳务发票及相应的主材机械增值税发票。

如果未提供相关发票,甲方拒绝付款。

(3)乙方账户及开票信息:

公司税号: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9、结算方法

9.1乙方在达到甲方要求施工节点后,须向甲方提供书面付款申请,并附带已完工部分的各项验收资料(包含隐蔽工程),经甲方审核付款申请内容无误,已完工部分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手续齐全后,甲方于15日内付款。

9.2建筑面积计算,以实际施工的建筑施工图为准;若层高超高,按实际测量的平面面积计算,面积不予增加;其中因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建筑面积不允许调整,甲方另行核算。

9.3结算总额=建筑面积x合同单价。

既:

万平米*元/平米=万元(以施工实际面积核算)

9.4零星用工、预算外签证、承包范围外的工作内容必须由现场生产经理、监理及总经理签字方为有效。

十、进度计划

10.1、从年月日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到年月日本工程全部竣工撤场,如果甲方认为分包工程的实际进度已明显滞后于原有施工进度计划时,甲方可以发出书面的通知要求乙方加快各项节点的施工进度,乙方应立即调整施工力量并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

若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其对甲方造成的影响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应在开工前5天通过监理工程师向甲方提交一式两份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总体进度计划,且就重要的各栋单体、每栋单体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同时,应将人员、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报送甲方。

甲方在收到后3天内予以答复确认。

乙方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

10.3乙方每周向甲方提交本周已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及下周工程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乙方应编制本月度施工进度报告和下月度施工进度计划一式两份报送监理工程师。

月施工进度报告至少应包括:

施工、安装、试验等进展情况;施工作业班组人员安排情况;材料、设备等的采购和进场情况;现场签证情况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该月出现的质量事故的次数以及补救措施;以及为弥补工期延误的所采取的措施。

月进度计划至少应包括:

工程月(季)度整体计划安排;施工作业班组人员计划安排;材料、设备采购和进场计划;分包工程进场计划安排等。

10.4乙方必须根据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经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包括甲方其他单项分包内容),且已完成现场清理工作,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工程总验)之日。

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甲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乙方未能按总工期要求完工的,逾期在7天以内的,乙方需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汇报情况说明原因,并应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根据其调整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罚;从逾期第8天起,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5乙方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时应考虑各专业分包工程和各项主材进场的起始时间,由乙方负责统一协调穿插在总计划工期内施工。

十一、工程质量要求

11.1乙方的施工过程,应全程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监理单位以及甲方的检查监督,乙方应为这些检查监督提供便利条件。

甲方或监理单位发现工程存在达不到标准规范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情况,甲方或监理单位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直至符合约定条件,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不能在限期内采取措施纠正至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有权直接安排人员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乙方应熟悉工程的图纸设计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和说明书有纰漏、错误、不符,重要结构或关键部位所需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非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有缺陷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处理,并承担此类不符或缺陷的责任。

如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3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桩基、地下室底板、钢管柱、转换层、水电工程、防水、门窗工程等,乙方应单独做施工方案,没有编报施工组织方案的单项工程不得开工及相关费用不予认可。

11.4凡装饰工程、墙体砌筑、抹灰、给排水管道的接头等,乙方应在全面施工前做出施工样板,并提前72个小时报甲方与监理单位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可按样板的标准全面施工。

样板须有小样或排版图等。

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乙方自行全面施工的,甲方有权下达暂停工令;造成返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及时报告甲方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

一般质量事故处理结果送甲方和监理单位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监理单位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甲方和监理单位签证后实施。

11.6乙方未按图纸、设计文件和设计说明以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均可视为质量事故。

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事故的,甲方可视质量事故的轻重,对每起质量事故向乙方收取10000~500000元的违约金,并且该违约金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二、安全文明施工及场地管理

12.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制度,完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由于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

建筑垃圾和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出现场,保证施工现场井然有序。

现场排污、排水乙方必须做沉淀池或化粪池经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水或排污井。

乙方在未能及时做好现场场地清理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有序的,甲方可安排其他人员进行管理,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且垃圾堆放场地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12.3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因为遵循政府规定导致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

12.4乙方由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导致工程被相关管理部门罚款、下令停工或其它处罚,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且可向乙方收取每次每项5000元的违约金。

12.5施工中如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安全事故的情况和责任轻重,向乙方收取100000元的违约金,并此违约金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其它责任。

施工中如出现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告知甲方。

12.6如因乙方管理原因导致安全、质量问题,或火灾、工人工资纠纷上访、堵路堵门或重大伤亡事故受到各类媒体报道,乙方除应积极处理控制事态,消除事件对甲方声誉外,乙方每次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00元。

12.7乙方必须遵守和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12.8乙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围墙、排栅、办公室等设施按甲方的品牌管理原则和城管部门要求进行布置与美化。

12.9乙方必须认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宜春市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规定。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施工管理部门对于施工方面的各种制度、要求及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其他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

对甲方所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乙方应在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在限定的时间内派人整改完毕;如甲方发现乙方在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在限定的时间内未予以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给予乙方5000—10000元的罚款。

12.10乙方负责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进场队伍设一专职安全员。

十三、其他

13.1在完善了本合同所有手续后,施工队伍进入现场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大写: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手续齐全后一个月内退还乙方。

13.2本工程开工之后,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正常施工,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施工保证金,并责令清算退场,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3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单次停工超过七天,并且累计停工超过一个月,超过部分甲方应按市场价支付乙方塔吊、升降机及脚手架的租赁费用,单次停工不到七天,不计入累计范围。

若单次停工超过一个月,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协调后续工程施工问题。

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或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提交工期延顺申请,经甲方认可后,工期予以顺延。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若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所属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双方签字盖章后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

XX学校新校区(一期)施工图纸

附件2:

XX学校新校区(一期)主要材料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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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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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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