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系统年度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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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系统年度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城管系统年度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一、局机关及直属单位
(一)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工作目标
分值
考核办法
备注
1、支部组织健全,按时进行换届选举。
4
查台帐,组织不健全扣2分,到期末改选补选扣2分。
2、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学习计划,年终有总结。
6
看资料,缺一个扣2分
3、各项活动记录规范、完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10
看资料,记录情况4分,只有标题没有内容扣2—4分,考勤情况6分,未考勤扣6分,考勤不全扣2—5分。
4、认真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20
查记录、查资料,记录、资料不规范扣1分。
5、坚持政治学习制度,每周组识一次政治学习,机关支部全年不少于30次,其它支部不少于30次。
20
查记录,查次数,缺一次扣1分。
6、全年召开支部大会不少于4次,及时召开支委会。
6
查记录,查次数,缺一次扣1分,支委会不正常适当扣1分
7、全年上党课不少于4次。
4
查记录,查次数,缺一次扣1分。
8、全年党小组活动不少于4次。
4
查记录,查次数,缺一次扣1分,没有小组的支部、支部大会缺一次扣2分。
9、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6
查收缴党费数、上交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上交扣2—4分。
10、按时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年报工作。
4
查完成情况、上报时间、超过时间上报分别扣1—2分。
11、组织发展工作程序规范,材料齐全。
6
查材料预审记录,程序不规范有一例扣1分,材料不全缺一份扣1分。
12、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活动。
6
查平时记录、台帐,有一次不参加扣2分。
13本支部组织的主题教育活动不少于1个。
4
看活动记录、规划,不活动扣4分。
(二)软环境建设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工作目标
分值
考核办法
备注
1、完成软环境建设信访交办件的办理情况。
10
不按时上报的有1次扣2分;上报材料查出不属实的,有1次扣5分。
2、遵守软环境建设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15
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有1人次记录扣4分。
3、市软建办明查暗访情况。
30
被市软建办查到有违纪现象,经查实,有1次扣30分。
4、完成各自的软环境建设专项目标任务情况。
30
完成专项目标得满分。
在市软建办的相关检查中有被扣分的,有一项扣5分;为市局加分的,有一项加5分。
5、完成软环境建设相关工作情况。
15
不按时完成的有1次扣4分。
(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工作目标
分值
考核办法
备注
1、制定全年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
20
查台帐,缺一项扣10分。
年内责任单位有工作人员受到刑事或党政纪处理的,扣全分。
2、采取不同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每季度不少于1次。
20
查台帐、查记录,少一次扣5分。
3、全年开展效能监督监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20
查记录,不规范或少一次扣5分。
4、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10
查台帐,资料不规范的扣2分,有案不查的本项不得分。
5、完成交办涉及廉政建设事项。
30
不按时完成的每次扣5分,不认真的每次扣5分,不完成任务的每次扣10分。
(四)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工作目标
分值
考核办法
备注
1、计划生育率达100%(包括临时工、合同工、长期病假职工);
20
看资料,查记录,未完成一项扣5分。
市场中心:
加强对所属农贸市场的计划生育管理,定期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查率达95%以上。
2、单位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时足额发放率100%;
20
查台帐,未完成扣10分
广告处:
在城区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宣传标语牌,为营造计划生育宣传氛围创造条件。
3、明确1名专(兼)职人员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10
看资料,查台帐,缺一项扣2分
4、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措施及相应奖励等各项经费,保障落实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
10
看资料,查台帐,缺一次扣2分
5、不容留、不隐匿、不包庇单位辖区内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产者,一经发现,要动员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立即向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10
未发现,未上报,有一次扣2分
6、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95%以上,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95%以上;
10
看资料,查完成情况,未完成一项扣5分
7、本单位生育妇女期内(产后3个月内)综合避孕率100%,随访服务率95%以上;
10
查台帐,缺一次扣2分
8、每月25日前向市局妇委会上报育妇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上报及时,准确率达95%以上。
10
未按时上报,缺一次扣2分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工作目标
分值
考核办法
备注
1、参加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的有关活动;
20
有一次不参加,扣10分
适用于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做好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
10
未按要求做的,扣10分
3、明确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责任人;
10
明确的得10分,否则扣10分
4、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10
建立的得10分,否则扣10分
适用于各直属单位
5、明确专人作为联络员;
10
明确的得10分,否则扣10分
6、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10
有方案的得10分,否则扣10分
7、7月中旬作出半年总结,12月中旬作出全年总结,并及时上报政策法规处;
10
有一次未按时上报扣5分
8、建立安全管理等制度;
10
制度建立的得10分,否则扣10分
适用于办公室、财务处及直属单位
9、按照局里要求,及时报送迎接检查的有关资料。
10
有一次未报送或报送资料不符合要求扣5分
适用于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六)信访稳定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工作目标
分值
考核办法
备注
1、确保本单位年内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
60
发现一起扣10分
2、按时完成市局交办的群众信访件,办结率、回复率100%。
40
查资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七)城管创优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工作目标
分值
考核办法
备注
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城管创优工作。
10
未明确专人负责不得分,未将联系人名单书面报局市容处扣5分。
按照《市局迎接省城管创优考核方案》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报送相关数据和材料。
40
有一项未落实扣5分。
完成迎接省城管创优现场考核各项工作。
50
因本单位工作不到位,造成在省城管创优考核中失分的,有一项扣10分。
(八)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工作目标
分值
考核办法
备注
1、下班时关闭全部用电设备电源;
20
以考核小组抽查和保安日常巡查记录为准,有一次未关扣2分
2、冬季温度在5℃以上,夏季温度在30℃以下不得使用空调,空调运行期间不得打开门窗;
20
节能小组不定期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
3、未经批准不得在办公场所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20
发现一次扣5分
4、自然光源充配能够保证正常办公情况下,不得使用照明灯具;
20
发现一次扣2分
5、未经批准不得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
20
凡超出核定标准接待的,发现一次扣5分
(九)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年度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工作目标
分值
考核办法
备注
确保年内在市城管办组织的日常检查考核中不失分。
100
被市城管办扣1分,扣责任单位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十)资料报送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工作目标
分值
考核办法
备注
1、各处室、直属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电子政务收发工作,正常工作时间确保在线,及时查收有关通知、文件等,同时将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50
3月10日前将负责电子政务收发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未按时报送的扣10分;正常工作时间没有登录市级电子政务平台并保证在线的有一次扣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各类非涉密文件、资料等除特殊情况将全部通过电子政务发送。
2、确保要求报送的各类文件、资料等无迟报、漏报现象。
50
迟报一次扣2分,经催报仍未按时报送的有一次扣4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和ISO9000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工作目标
分值
考核办法
备注
信息
公开
1、各目标责任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局政务公开办;
25
未按时报送的,有一次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2、对局政务公开办要求报送的政府信息,必须按时报送,不得迟报或漏报。
25
未按时报送的,有一次扣1分,经催报仍未按时报送的有一次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ISO
9000
确保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正常,并通过年审;确保市政务公开办专家组织抽查不失分。
50
政务公开办抽查中发现问题的,有一次(项)扣5分,复查中未改正或整改不彻底的,有一次(项)扣20分;局组织抽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的有一个扣1分,复查中问题未改正或整改不彻底的,有一个扣5分。
二、县、区城管局
(一)城管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二)规范执法行为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工作目标
分值
考核办法
备注
1、执法主体合法,在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委托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落实。
20
执法主体不合法扣5分,超范围执法有一起扣5分,行政执法责任制不落实扣5分。
2、执法人员熟悉法律法规,每年集中再教育时间不少于15天,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证件,获得执法资格。
未获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执法。
20
没有组织集中教育扣5分;无执法资格执法的,发现一起扣5分。
3、执法文书格式标准规范,文书制作符合规定,文书书写清晰工整;卷宗整洁、装订规范,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行政处罚备案及时准确。
20
执法文书不规范有一件扣2分;文书书写不清晰工整有一份扣1分;卷宗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有一份扣2分;行政处罚备案不及时,有一件扣2分。
4、查处违法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确保不发生一起败诉案件。
10
发生败诉案件扣50分。
5、现场执法行为文明、规范。
无粗暴执法现象。
20
发现粗暴执法有一起扣5分。
6、严格执行罚缴分离规定,票据管理规范。
10
票据管理不规范有一份扣2分。
(三)软环境建设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工作目标
分值
考核办法
备注
1、完成软环境建设信访交办件的办理情况;
15
不按时上报的有1次扣4分;上报材料查出不属实的,有一次扣5分。
2、加强与当地市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列统企业联系情况;
30
交办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有1次扣5分。
3、加强与当地党政领导及乡镇党政领导联系情况;
30
交办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有1次扣5分。
4、被市级新闻单位曝光情况;
15
经查实,有1次扣15分。
5、在本县区软环境建设进位情况。
10
年终被评为“十佳”的加5分,进位10位的加5分,退位10位的扣10分。
(四)城管创优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工作目标
分值
考核办法
备注
组织机构建设
县、区政府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有政府领导负总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城市管理领导机构,定期督查和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探索适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城乡统筹城市管理模式,将城市管理工作向乡镇延伸;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责任体系;城市管理经费有财政保障。
16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登记台帐和会议纪要,未做到的每项扣1—2分
市容市貌管理
(1)城区道路容貌整洁,临街建筑物及围墙(栏)整洁美观,墙体清洁。
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背街小巷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
26
抽查主要道路5条,背街小巷5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2)积极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路和达标路创建活动,制定创建工作目标与计划。
查看台帐资料,无工作目标与计划扣2分;有目标和计划未开展的扣1分。
(3)沿街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范,无违法广告,无乱涂乱贴、乱写乱画。
抽查主要道路和背街小巷各5条,有一处不符要求扣0.2分。
(4)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逐步实现长效管理。
检查台帐,未开展环境整治的扣1分,无长效管理措施的扣1分。
(5)集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随机抽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环境卫生管理
(1)制订或修编环卫专业规划;建立较完善的垃圾收运和管理体系。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加大对渣土的管理力度,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密闭化运输,车容车貌整洁。
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在90%以上。
36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进行实地查看,有一项未达到扣1分。
(2)公共厕所、中转站、果壳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数量足够;环卫设施布局合理,设备齐全,有专人管理,内外环境卫生整洁;环卫设备与机械设备完好。
查阅相关资料结合察看现场,按照建设部有关标准进行考核,未达标的每件扣0.2—1分。
(3)城区道路环境整洁,城市河道、湖塘等水域无漂浮垃圾,岸坡无积存垃圾;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状况良好;集贸市场、停车场环卫设施齐全,周边保洁责任落实。
建设工地封闭规范、出入口硬化、配备冲洗设施。
现场查看,有1处不符合扣0.2—1分。
(4)积极推进环卫事业城乡统筹发展,镇(乡)环卫运作机制基本健全;逐步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县集中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完成城乡统筹处理垃圾转运设施的布点计划。
镇(乡)无环卫管理制度、无固定保洁队伍的各扣1分;城镇垃圾未实施市县集中处理的扣1分;无城乡统筹处理垃圾转运设施布点计划的扣1分。
(5)积极推进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制定垃圾分类收集的实施方案;扩大试点工作范围,分片区(行业)进行推广。
没有分类收集工作方案或措施的扣1分,未开展分类收集试点工作的扣1分。
推进数字化城管工作和严格依法行政
(1)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
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
14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无方案扣6分,有方案未经县区政府批准扣4分,有批准方案,未实施扣2分。
(2)认真执行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法管理人员的装备齐全,能够适应执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反应快速。
查阅相关文件结合现场抽查,有1项不符合,扣0.5—1分。
(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评议考核制等管理制度;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行为规范,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执法文书档案卷宗资料规范齐全。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有1项不符合,扣0.5—1分。
(4)按照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要求,严格队伍管理。
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年度培训覆盖面达到100%。
查阅相关文件和台帐,培训覆盖率每低2个百分点扣0.5分。
(5)行政执法人员职责明确,主要路段管理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治安保障机制。
查阅台帐,没有落实岗位责任制或未建立奖优罚劣考核机制的扣1分,无治安保障机制的扣1分。
行风建设与群众满意率
制定完善的行风建设规章制度,有专门的行政执法效能督察机构;推进政务公开,建立稳定的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设立信访接待室,有专职人员负责信访工作,开通专线投诉举报电话和网上群众监督;对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做到件件有记录,及时处理,认真回复,投诉处理率达100%。
8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有1项不符合的,扣1分。
(五)信访稳定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工作目标
分值
考核办法
备注
1、确保本单位年内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
60
发现一起扣10分
2、按时完成市局交办的群众信访件,办结率、回复率100%。
40
查资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六)政务信息和理论调研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工作目标
分值
考核办法
备注
各单位每月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5条,每月被市级以上(含市级)采用信息不少于1条,全年被市级以上(含市级)采用信息12条。
80
每月少报1条信息扣1分,未被采用扣1分,全年被市级以上(含市级)采用信息每少1条扣5分。
考核时需提供每月报送信息原件及被采用信息复印件或网站下载页面。
市级以上(含市级)信息载体指国务院办公厅、住房及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办公厅、建设厅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主办的各类简报、快报、专报、通讯等刊物及网站;市局《淮安城管动态》
10月份之前向市局办公室报送至少4篇理论调研文章,全年被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采用2篇。
20
未按时报送,每少报送1篇,扣5分,扣完20分为止;没有被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采用的,每少一篇扣10分。
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考核时,被考核单位需提供采用刊物的原件或复印件、网站的下载页面等。
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指市级以上(含市级)机关主办的各类简报、通讯、杂志、网站和新闻媒体等;调研文章必须与城管工作有关、撰写人应是本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同时需署实名,否则视为未完成。
(七)新闻外宣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工作目标
分值
考核办法
备注
全年被市级以上(含市级)媒体采用新闻稿件不少于10篇。
100
每少一篇扣10分
1、考核全系统新闻外宣工作完成情况,以在新闻媒体上刊登的稿件或复印件为准,请各县、区局妥善保存全年刊登的新闻作品原件;2、必须是县区局工作人员撰写的正面宣传城管工作的各类新闻稿件,有作者署名;3、按照要求,完成全局性的有关宣传任务。
(八)完成部门网站建设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工作目标
分值
考核办法
备注
部门网站首页栏目必须设置“领导之窗、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内容设置应符合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其余栏目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设置。
网站建成后必须及时做好更新维护工作。
100
网站首页必设栏目每少一项扣20分;未及时更新维护网页的,超过三天及以上的(节假日除外),发现1次扣2分。
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九)资料报送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工作目标
分值
考核办法
备注
1、各县、区城管局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电子邮件收发工作,正常工作时间确保在线,及时查收有关通知、文件等,各县、区城管局如变更电子邮箱应及时报市城管局办公室备案。
50
各县、区局于3月1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邮件收发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市局办公室,未按时报送扣20分;邮箱变更及收发人员调整要及时报市局办公室,正常工作时间没有及时上网收取市局发送的通知等,有一次扣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各类非涉密文件、资料等除特殊情况外将全部通过网络发送。
2、确保要求报送的各类文件、资料等无迟报、漏报现象。
50
迟报一次扣2分,经催报仍未按时报送的有一次扣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