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站 个体诊所门诊 管理规章制度共21篇 可上墙 已编辑 直接打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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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个体门诊管理制度21篇(一个文档全搞定)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

卫生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命名规范,卫生技术人员具备法定职业资格。

2、做到24小时应诊,出诊随叫随到,文明行医,服务热情。

3、门诊登记、门诊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4、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

5、认直执行《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

6、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符合规定时限和要求。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8、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规范,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用后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室内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

10、各种收费及常见药品价格上墙,合理收费。

11、正规渠道进药,无假劣药品。

12、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培训、考核和业务指导。

13、按规定认真写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14、加强医疗事故防范,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村卫生室消毒隔离制度

1、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2、严禁卫生室内设置生活区。

3、医务人员在工作区内,要衣帽整洁,严禁着工作服到非工作场所。

诊疗前后应及时洗手、必要时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4、敷料缸、持物钳等医疗器械用品要定期消毒。

体温计、压脉带、压舌板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5、治疗室门窗应密闭良好,定时通风换气,每日使用紫外线消毒,定期监测,并记录完整。

治疗室紫外线消毒时,应具备避光条件,以免对治疗室外的人员造成伤害。

6、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及时消毒后备用。

被褥、床垫要定期洗晒、消毒、更换。

7、应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降低感染率。

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村卫生室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1、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致。

2、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诊、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3、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

4、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5、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晰、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6、为防范医疗纠纷和差错,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呐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

加强药品管理,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安全、数量不少于120种的基本药物。

2、药品必须从乡镇卫生院采纳,并建有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及时进行药品质量检查,及时销毁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3、凭处方发药。

发药时要实行复核、查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零售药进行登记。

4、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处方书写规范,不开大处方、人情方,注意配伍禁忌,开处方要签全名。

村医生行为规范

一、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

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除病痛。

二、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接待患者使用文明语言,举止端庄,态度和蔼。

以爱心温暖病人。

三、服从管理,合法行医。

必须具备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乡村医生证书方可行医。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行医,虚心接受乡镇卫生院及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四、确保安全,合理收费,对病人高度负责,强化医疗安全,不乱收费。

村卫生室职责

1、运用适宜的中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工作。

2、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跟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对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井及时向有抢敦条件的医疗机构求教。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计划免疫接种等疾病预防与防治工作。

4、做好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盗测与报告工作。

5、开展妇幼保健,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

6、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

7、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宣传普及卫生知识。

8、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深入农村社区、家庭、学校,开展健康指导,送医送药上门。

9、积极支持新型农合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

10、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1、负责农村卫生有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

12、建立辖区内居民的健康档案。

村卫生室安全注射制度

一、坚守工作岗位,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种注射剂的不良反应、配伍禁忌及应急处理措施。

二、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

对过敏性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注射室内应张贴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时做到细致、准确,对病人热情、体贴。

四、对准备注射的药品,应仔细检查外观质量,凡出现过期、变质、污染、发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内容物有不散的凝块或异物等现象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塑料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后要立即毁形,严禁再次使用。

六、密切观察患者注射中和注射后的反映情况,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注射,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处置效果不明显时,应果断、快速转上级医院。

七、抢救用药品、器械,定位放置在利于实施抢救的位置,并定期检查,及时调整补充。

村卫生室医疗安全制度

1、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应有的医疗技术水平。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自查。

3、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切实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规定用药。

4、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七对”制度,处方调剂的“四查十对”制度及院感的有关规定。

5、及时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治疗,并做好适时转诊的相关工作。

6、对医疗设备、电源等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8、村卫生室应在经审批卫生许可的范围内行医,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9、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村卫生室健康教育宣传制度

一、以关爱村民(包括流动人员)的身心健康为宗旨,经常广泛、多样地开展健康咨询教育服务,促使各类人样自觉关注健康,提高村民的健康质。

二、村卫生室是健康教教育宣传的主体和主要阵地,具体负责健康咨询和宣传资料的提供。

三、村卫生室要建立村民健康档案,并按要求配合上级卫生单位摘好村民健康体检工作。

四、督促、指导村民开属好爱国卫生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帮助村民做好改水、改厕、改灶工作,以促进健康。

五、乡村医生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健康教育传服务知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宣传质量和效率。

六、正确使用好、爱护好健康教育宣传的各种设备设施和宣传资料。

七、积极指导和组织村民开属灭强、灭纹、灭灭增细等“除四害”活动。

五、尊重人格,保守医密。

对待病人一视同仁,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搞好宣传,加强防控多形式。

多渠道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村民健康素质;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新农合、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不断学习,提高水平,善于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八、互帮互学,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好与乡镇卫生院、卫生所和相邻村卫生室之间的关系,团结协作,互相学习,共同发展。

村卫生室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一、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目的,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要熟练掌握免疫程序、疫苗性质、接种方法,熟知各种疫苗接种禁忌症,接种疫苗后要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以确保工作质量。

二、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凡有禁忌症者一律不得接种。

三、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

卡介苗接种器具专用。

五、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说明执行,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

安部启开后应按规定在允许的期限内用完。

六、做好预防接种各项登记、统计、总结工作,及时上报。

村卫生室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实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1、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辅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障哨、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3、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选径,防止扩散。

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4、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5、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弊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6、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7、对瞬报、缓报,谨报或提意他人不报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卫生院指导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1、村卫生室所有工作包括医疗、公共卫生工作等必须接受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

2、镇卫生院每月定期抽调工作人员对辖区所有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包括公共卫生、业务、合作医疗、健康教育等多个方面。

每月至少1次。

3、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有权对村医的工作提出要求和规定,对查出的问题限令村医及时改正,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4、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在下乡指导工作中,要加强对村医的业务培训和督导,不能流于形式或敷衍了事,对工作不负责任或村医拒绝指导态度蛮横者将严加惩处。

5、对工作效率低下,指导后工作无明显提高的村医,连续两年者将取消该村卫生室工作资格。

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制度

一、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正确处理医疗废弃物。

二、在医疗过程中要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量。

三、医疗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原则,配备黑、黄、红三种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红色袋,装可以直接焚烧、放射性和其他特殊废弃物。

污物袋应坚韧耐用,首选可降解塑料袋。

所有废弃物都应经消毒后,分别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每日及时处理清空。

四、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严禁出售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

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要先进行毁型处理,再消毒,最后集中焚烧或及时深埋。

五、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及感染病人排出的体液、浓液等,要先加1/5量的漂白粉,搅匀后加盖放置4小时,再倒入厕所。

六、完整保存医疗废物处置登记记录,并定期向辖区乡镇卫生院上报处理报表。

七、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变卖医疗废物。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妇幼保健业务。

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

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

动员住院分换,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

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五、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

配合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

七、按时参加乡镇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

九、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十、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建立健全财务账套,做好药品、物资、现金、银行和往来账记录,由卫生院财务经办人员和片区会计定期审核。

2、确定一名兼职人员任出纳员,一名兼职人员任会计记账人员。

3、做到钱、帐分人管理,管账不管钱和物资的原则。

定期核对帐套。

对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账物月底核对清楚。

4、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统一收费标准,并要求公示,药品收费明码标价。

收费支付凭证。

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接受合医办和群众监督。

6、严格财务手续,报销凭证内容完整,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7、年初向卫生院申报年度内部分配方案,卫生院长审批后执行。

按季度向卫生院报财务报表。

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注册制度

1、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

未经注册的不得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2、具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管理。

3、乡村医生必须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暂未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的中专医学院校毕业生,按照国务院关于《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行管理。

村医生例会工作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乡村医生工作例会,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安排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2、每单月7日为工作例会时间,上午10∶30时准时开会,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3、按时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有事提前请假,并写出假条,下次例会时带来。

4、遵守会议纪律,开会期间严禁大声喧哗、交头接耳,禁止吸烟。

5、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传达贯彻执行。

村卫生室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一、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

乡村医生上岗,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必须具备有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以上的资格证书,由个人申请、村委会推荐,由卫生院按照公开竞聘,择优最用的原则统一考核聘用,报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颁发聘书并建立个人档案,方可上岗。

各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在全镇范围内同意调配。

二、村卫生室医生应聘条件∶

1、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没有社会劣迹,服从一体化管理,热爱本职工作。

2、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上的人员。

超过六十周岁的乡村医生,如因工作需要,可根据业务水平、身体状况酌情聘用。

3、中医药人员可适当放宽应聘条件,但应为大专及以上中医药院校毕业生。

乡村医生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对辖区每位村医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和人事档案,对村医的基本情况、任职资格、从业经历必须进行详实的登记。

2、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根据资质情况进行开展业务,不能超范围执业或无证行医,如开展新业务必须向乡镇卫生院提出申请,同意备案后方可执行,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村卫生室人员必须向镇卫生院有效的资质和人事档案,同时村卫生室也必须建立档案。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村民健康档案是村卫生室进行卫生保健业务与交流病学调查的基础资料,是村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村民健康档案是在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指导下,为村民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全程服务的动态记录。

对村卫生服务的评价、科研、医学教育及司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认真如实填写。

3、村医应按照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

如有改动,必须签字,以示负责。

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4、村民健康档案由村医负责填写,做到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以便查阅。

并应逐步输入计算机进行系统管理。

5、村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6、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鼠咬,并妥善保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1、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乡村《乡村卫生基本用药目录》,严禁使用《目录》外药品。

3、服从本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处方。

4、悬挂定点标志并不得转让、私借他人。

5、必须认真审核就诊参合农民人、证是否相符,及时在《合作医疗证》上准确记录门诊报偿情况,避免借证、租证、盗证等套取新农合基金现象的发生。

审核参合人员家庭账户或个人门诊资金支付情况,避免多补、漏补等损害参合农民利益现象的发生。

6、对参合农民发生的辩证费用及时减免,并在合作医疗证上登记。

对望登、错登和漏登产生的费用县合管中心有权进行追缴。

7、认真学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耐心向广大参合农民解释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转诊及报销程序,及时张贴公示,并接受参合农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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