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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评比方案120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号:

Q/MN-YY/GL9.8-7-2012-0

 

营运管理系统质量评比方案

 

起草人:

张乔芬审核人:

姜利审批人:

高安平白瑛文件实施日期:

20120209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运管理系统质量管理部发布

1目的3

2适用范围3

3文件换版说明3

4工作标准3

4.1质量评比分组原则3

4.2质量评比执行时段4

4.3质量评比公布时间4

4.4质量评比参评项目4

4.5质量评比参评条件5

4.6质量评比排名情况6

4.7评比数据反馈标准7

4.8其它核算说明8

5 质量评比细则8

5.1生产指挥中心各生产单位评比细则8

5.2技术中心各品保班组评比细则12

5.3生产指挥中心各加工地评比细则14

6考核标准16

6.1生产指挥中心各生产单位评比激励17

6.2技术中心各品保班组评比激励17

6.3生产指挥中心各加工地评比激励17

6.4优秀管理团队激励16

6.5考核标准说明18

营运管理系统质量评比方案

1 目的

为将评比方案形成长效机制,突出正向引导原则,激发各系统对质量的关注度和对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从宏观的角度制定整体质量的评比和优秀部门的评选模式,特制定此评比方案。

2 适用范围

此制度适用于生产指挥中心、新疆营运中心、技术中心。

3 文件换版说明

本制度对实施日期为2011年8月27日编号为Q/MN-YY/GL9.8-7-2011-1《营运管理系统质量评比方案》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各单位质量改善率,将产品指标合格率、市场投诉的分值进行了调整,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原制度作废。

4 工作标准

4.1质量评比分组原则

生产指挥中心常温各生产单位评比分组情况:

产量>10000吨/月的生产单位统一评比排名;产量≤10000吨/月的生产单位统一评比排名;加工地统一排名。

生产指挥中心低温各生产单位评比分组情况:

事业部、分公司统一评比排名(低温事业部日产量≥200吨的直接在事业部标准分值前加0.1后进行计算得分);加工地统一排名。

生产指挥中心冰淇淋各生产单位评比分组情况:

事业部统一评比排名(包括汕头);代加工单位、分公司、加工地统一评比排名。

各品保班组的评比分组与所在运营中心规则相同(未配置质量工程师的单位不参评)。

常温、低温投入生产的加工地数量≥5个/组的质量管理部统一对加工地进行排名,如投入生产的加工地<5个则直接在代加工单位中进行列评不参评。

新投产的单位第一个月只列数据不参与评比(如果是月15日前投产当月不参评,如果是月15之后投产则本月和下个月均不参评)。

4.2质量评比执行时段

月度出具评比数据,每季度出具季度评比结果及考核兑现;优秀管理团队按照上半年、下半年进行表彰。

4.3质量评比公布时间

月度质量评比数据每月6日出具;季度评比结果及考核兑现每月7日17:

00前出具;上半年、下半年评比结果在1月15日和7月15日17:

00前公布结果;节假日顺延,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4.4质量评比参评项目

4.4.1生产指挥中心各单位评比项目

质量指标精准率、产品指标合格率、市场投诉、巡检检查问题。

4.4.2技术中心各品保班组评比项目

批检合格率、第三方通报、市场投诉。

4.4.3加工地评比项目

第三方通报、市场投诉。

4.4.4优秀管理团队评选工作标准

生产单位、品保班组由技术中心质量管理部按照半年质量评比结果进行评选报送。

供应班组、物流班组由采购管理中心、物流管理中心负责评选,并在1月15日和7月15日17:

00前将评选结果提供质量管理部。

4.5质量评比参评条件

出现如下问题则取消季度、半年评比、评优资格:

(1)出现食品安全事件:

因产品问题或质量隐患,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来抽检的项目(必须保证产品100%合格),出现抽检不合格;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严重负面影响的;

(3)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营运管理系统内部原因导致的)造成媒体曝光且给公司造成不良负面影响的;工厂质量事故单起损失≥50万元的;

(4)构成质量事故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及私自补货的问题责任单位未报送、瞒报、弄虚作假的;

(5)第三方检查出现送假样的问题;

(6)品保班组、供应班组、物流班组也将依据上述条款,依据责任主体划分和事件影响情况判定是否参评。

4.6质量评比排名情况

各生产单位、品保班组月度评比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季度、年度评比按照各月平均值进行计算,并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名。

月度评比排名原则:

当月生产天数累计≥15天的参与月度评比。

季度评比排名原则:

3个月生产天数累计≥65天则参与季度评比。

半年评比排名原则:

6个月生产天数累计≥135天参与半年评比(冰淇淋存在淡旺季现象,半年各单位只要生产天数累计≥100天则参与半年评比)。

全年评比排名原则:

生产天数累计≥315天(冰淇淋存在淡旺季现象,故冰淇淋各单位只要生产天数累计≥240天参与全年评比。

实际数据和最终得分均保留4位小数;如出现评比得分相同的,则不保留小数位数,直接按照最终得分进行排名;若不保留小数位数得分仍相同则以产量的大小为依据进行排名,产量大的单位排名靠前。

4.7评比数据反馈标准

为保证质量评比及质量数据的严谨性,涉及评比结果中兑现的数据,各单位必须在数据出具后要求的时间内进行反馈,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而出现问题的,评比中一律不予剔除,包括在计算季度、半年的数据时也不予剔除。

(质量数据具体定稿时间及反馈时间要求依据《营运管理系统质量数据管理制度》执行)

涉及评比的内容在《营运管理系统质量评比方案》及《营运管理系统质量数据管理制度》中没有规定剔除内容的,一律不允许剔除。

(出现地震、海啸、台风不可抗因素造成质量问题的单位必须在发生问题后24小时内将处理排期以便签形式报送技术中心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会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如回复结果同意剔除后方可在评比中予以剔除。

为了保证季度、半年质量评比结果的准确性,质量评比方案确定后,只能在季度修订方案时进行修改,不允许当月修改方案,如由于公司及领导整体思路变化,导致部分质量数据、质量问题的统计标准出现变化的,为了保证季度、半年结果的准确性、公平性质量管理部有权在出具季度、半年结果时对某个月的结果做出统一调整。

同时,在方案的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不符合实际情况等问题,经质量管理部负责人确认后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8其它核算说明

每月将对营运管理系统所有生产单位统一进行排名,并出具结果,但不做奖罚。

针对综合型事业部按照评比细则将事业部常温、低温、冰淇淋分开在对应的评比分组中进行排名。

5 质量评比细则

5.1生产指挥中心各生产单位评比细则(100分)

5.1.1产品指标精准率(15分)

以“生产质量多维分析”中汇总数据为准,具体产品指标精准率计算方法依据《营运管理系统质量数据信息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

得分=15*实际指标精准率%

如某工厂无产品指标精准率,则按照对应中心总体平均值兑现。

5.1.2产品指标合格率(20分)

以“生产质量多维分析”中汇总数据为准,具体产品指标合格率计算方法依据《营运管理系统质量数据信息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

得分=20*实际指标合格率%

5.1.3市场投诉(65分)

5.1.3.1一般性市场投诉率(35分)

一般市场投诉包数以集团800数据为准。

低温、冰淇淋得分=35-(35*实际投诉率%)*5

常温得分公式:

总体市场投诉率与同期相比分值占30%=(35-(35*(当月实际投诉率%-同期投诉率%)*5))*30%

分白奶、花奶、乳饮料分值占70%=(白奶市场投诉率得分+花色奶市场投诉率得分+乳饮料市场投诉率得分)*70%

具体白奶、花色奶、乳饮料市场投诉率得分如下:

白奶标准分=35*(白奶产量吨数/总产量吨数)

白奶产品市场投诉率得分公式=白奶标准分-(35*实际白奶产品市场投诉率%*5)

花色奶标准分=35*(花色奶产量吨数/总产量吨数)

花色奶产品市场投诉率得分公式=花色奶标准分-(35*实际花色奶产品市场投诉率%*5)

乳饮料标准分=35*(乳饮料产量吨数/总产量吨数)

乳饮料产品市场投诉率得分公式=乳饮料标准分-(35*实际乳饮料产品市场投诉率%*5)

市场投诉率以及吨数(产量)全部按照技术系统质量管理部出具结果进行计算。

如白奶、花色奶、乳饮料的单项得分出现负值直接按照0分统计,且市场投诉率得分不允许高于标准分的105%(35*1.05=36.75分)。

总体市场投诉率得分=总体市场投诉率与同期相比分值占比得分+分白奶、花奶、乳饮料分值占比得分。

5.1.3.2客户投诉率(30分)

以技术中心质量管理部汇总数据为准。

得分=30-(30*客户投诉率)

此项不扣负分,如得分为负分直接按照0分核算。

5.1.3.3市场异常情况(不设基准分)

出现一次直接在当月评比中扣5分。

具体内容依据《营运管理系统质量数据信息管理制度》中市场异常情况规定执行。

此项不封顶。

5.1.3.4巡检中心检查问题(不设基准分)

集团巡检中心检查各生产单位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每有一条扣除1分,严重问题每有一条扣除0.5分。

集团巡检中心的扣分直接在下半年评比中兑现,对应生产单位所扣分值=本单位的扣分总和/本单位全年检查次数之和。

例如:

某生产单位全年因巡检中心发现问题合计扣分为10分,检查2次,下半年总得分为556分,下半年质量评比综合得分应该为:

(556-10/2)/6=91.8333分。

为保证评比的公平性,巡检中心全年未检查的单位直接按照对应运营中心检查问题扣分的平均值兑现。

同时,针对巡检中心的检查问题,按照巡检中心签发的问题汇总明细进行兑现,如某生产单位同一类型多条问题巡检中心合并判一个重大或严重的,直接按照巡检中心最终判类情况兑现;如出现多个生产单位合并判一条重大、严重或是被考核的,则分开每个单位、每条问题进行兑现。

巡检中心发现问题及技术中心评估检查问题,在下半年兑现扣分时不封顶。

5.1.4备注说明:

冰淇淋和低温除上述评比项目外,增加成品微生物合格率(10分),将产品指标合格率调整为10分,微生物合格率以“生产质量多维分析”中汇总数据为准,具体计算方法依据《营运管理系统质量数据信息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

产品微生物合格率得分=10*实际微生物合格率%

产品指标合格率得分公式调整:

=10*实际指标合格率%

5.2.技术中心各品保班组评比细则(100分)

5.2.1批检合格率(10分)

依据集团质量管理系统提供数据为准

得分=10*实际批检合格率%

如某工厂未出批检合格率,则按照对应中心总体平均值兑现。

5.2.2第三方通报及信息报送问题(25分)

质量管理系统、技术中心按照考核金额月兑现扣分,每±10元±0.01分。

质量管理系统考核事业部的问题,主体责任不在品保但与品保监控管理有关的,直接按照分解通报中对品保负责人的激励金额兑现扣分。

如质量管理系统出具通报但无考核金额的直接按照技术中心分解金额兑现扣分;技术中心检查发现信息报送的问题也按照上述考核金额每±10元±0.01分兑现评比。

同时,针对质量管理系统季度对分公司、代加工单位评审出现的问题一律不兑现正激励条款。

因技术中心评估事业部的抽查频次不同,故针对技术中心综合评估及质量数据指导检查(不包括日常及常规抽查)的问题一律在下半年评比中兑现,扣分仍按照每±10元±0.01分计算,例如:

全年因技术中心评估发现问题合计扣分为5分,检查2次,下半年总得分为556分,下半年质量评比综合得分应该为:

(556-5/2)/6=92.25分。

集团巡检中心检查各生产单位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每有一条扣除1分,严重问题每有一条扣除0.5分。

集团巡检中心的扣分直接在下半年评比中兑现,对应品保班组所扣分值=本单位的扣分总和/本单位全年检查次数之和。

例如:

某生产单位全年因巡检中心发现问题合计扣分为10分,检查2次,下半年总得分为556分,下半年质量评比综合得分应该为:

(556-10/2)/6=91.8333分。

为保证评比的公平性,巡检中心全年未检查的单位直接按照对应运营中心检查问题扣分的平均值兑现。

同时,针对巡检中心的检查问题,按照巡检中心签发的问题汇总明细进行兑现,如某生产单位同一类型多条问题巡检中心合并判一个重大或严重的,直接按照巡检中心最终判类情况兑现;如出现多个生产单位合并判一条重大、严重或是被考核的,则分开每个单位、每条问题进行兑现。

巡检中心发现问题及技术中心评估检查问题,在下半年兑现扣分时不封顶。

工厂主动报送的问题,不兑现扣分。

针对第三方检查发现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市场收货隐瞒不报、品保私自补货等情况,当月排名直接降为最后一名(且该项当月分值按照0分记,半年评比也按照0分核算)。

第三方通报得分公式=25-实际扣分

5.2.3市场投诉(65分)

包括一般性市场投诉率、客户投诉率、市场异常情况具体占比,得分均按照生产单位评比细则中要求兑现。

5.2.4附加项(此项5分封顶)

全年未出现质量管理系统通报的直接在下半年评比中加0.5分;巡检中心检查未出现重大问题的或出现重大问题责任主体不在生产单位的加0.5分/次。

(此项在下半年评比时兑现)

QC改善经过评审获奖的,每项加0.5分,依据质量管理一部、二部提供结果兑现。

5.3生产指挥中心各加工地评比细则(100分)

5.3.1第三方通报(35分)

质量管理系统、技术中心等其他部门的考核按照考核金额月兑现扣分,每±10元±0.01分,只要是质量管理系统出具的通报不论问题性质全部兑现。

工厂主动报送的问题,不兑现扣分。

针对质量管理系统季度对加工地评审出现的问题一律不兑现正激励条款。

集团巡检中心检查各生产单位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每有一条扣除1分,严重问题每有一条扣除0.5分。

集团巡检中心的扣分直接在下半年评比中兑现,对应品保班组所扣分值=本单位的扣分总和/本单位全年检查次数之和。

例如:

某生产单位全年因巡检中心发现问题合计扣分为10分,检查2次,下半年总得分为556分,下半年质量评比综合得分应该为:

(556-10/2)/6=91.8333分。

为保证评比的公平性,巡检中心全年未检查的单位直接按照对应运营中心检查问题扣分的平均值兑现。

同时,针对巡检中心的检查问题,按照巡检中心签发的问题汇总明细进行兑现,如某生产单位同一类型多条问题巡检中心合并判一个重大或严重的,直接按照巡检中心最终判类情况兑现;如出现多个生产单位合并判一条重大、严重或是被考核的,则分开每个单位、每条问题进行兑现。

巡检中心发现问题,在下半年兑现扣分时不封顶。

5.3.2市场投诉(65分)

5.3.2.1一般性市场投诉率(35分)

一般市场投诉包数以集团800数据为准。

得分=35-(35*实际投诉率%)*5

5.3.2.2客户投诉率(30分)

以技术中心质量管理部汇总数据为准。

得分=30-(30*客户投诉率)

此项不扣负分,如得分为负分直接按照0分核算。

5.3.2.3市场异常情况(不设基准分)

出现一次直接在当月评比中扣5分。

具体内容依据《营运管理系统质量数据信息管理制度》中市场异常情况规定执行。

此项不封顶。

5.3.3附加项

针对第三方(包括巡检中心、质量管理系统、技术中心等)检查各单位出现质量数据未报或漏报、数据不符、数据弄虚作假、送假样、市场质量信息报送等问题(不包括质量评比中未涉及的数据以及技术中心质量管理部检查各单位日报问题),直接在年度评比中扣10分/次。

出现质量事故隐瞒不报,市场收货隐瞒不报,私自补货情况当月排名直接将为最后一名分值按照0分记,且半年全年当月分值均以0分记。

备注:

在半年综合得分上直接兑现扣分情况,例如:

某单位全年综合得分为556分,第三方问题扣2分,最终得分=(556-2)/6=92.3333分。

此项不封顶。

6考核标准

6.1生产指挥中心各生产单位评比激励

6.1.1常温各生产单位评比激励

按照季度进行激励。

常温各单位:

产量大于10000吨/月的生产单位前三名分别正激励4000元、3000元、2000元,排名后三名分别负激励4000元、3000元、2000元;产量≤10000吨/月及代加工单位第一名正激励2000元,最后一名的负激励2000元。

6.1.2低温各生产单位评比激励

按照季度进行激励。

低温各生产单位前三名分别正激励4000元、3000元、2000元,排名后三名分别负激励4000元、3000元、2000元。

6.1.3冰淇淋各生产单位评比激励

冰淇淋一档部门前三名分别正激励4000元、3000元、2000元,倒数后三名分别负激励4000元、3000元、2000元。

二档部门前三名分别正激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倒数后三名分别负激励3000元、2000元、1000元

6.2技术中心各品保班组评比激励

按照季度进行激励。

技术中心质量管理部各品保班组的评比激励常温产量大于10000吨/月对应品保班组排名前三名分别正激励3000元、2000元、1500元,排名后三名分别负激励3000元、2000元、1500元;产量≤10000吨/月对应品保班组排名第一的正激励2000元,最后一名的负激励2000元。

低温对应品保班组前三名分别正激励3000元、2000元、1500元,排名后三名分别负激励3000元、2000元、1500元。

冰淇淋对应品保班组排名前三名分别正激励3000元、2000元、1500元,倒数后三名分别负激励3000元、2000元、1500元。

6.3生产指挥中心各加工地评比激励

按照季度进行激励。

加工地只对第一名和最后一名进行激励,第一名正激励2000元,最后一名负激励2000元。

6.4优秀管理团队激励

营运管理系统半年评选优秀管理团队,生产指挥中心合计评选10名,分别正激励10000元;技术中心质量管理部品保班组评选10名,分别正激励8000元。

具体名额分配按照实际参与评比个数进行分摊。

优秀生产单位、品保班组由质量管理部按照半年质量评比结果进行评选。

供应班组、物流班组评选名额及奖励依据采购管理中心、物流管理中心出具结果执行。

提供评优单位,包括监管部门。

6.5考核标准说明

在同一平台评比的生产单位如果≤5个则季度不进行激励;如果>5个且≤10个则只对前二名和后二名进行激励;如>10个则对前三名和后三名进行激励;优秀管理团队由质量管理部依据质量评比结果以及各评比分组的实际排名情况进行评选,但最终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依据人力资源部费用申请情况最终确定。

综合型事业部奖罚直接兑现事业部法人即可。

同时,在评优的过程中,本着让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原则,如果同一部门或单位在团队、个人等多项评优的结果中处于前几名,该单位给予奖励金额最高的一项荣誉,其它的评优名额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其他部门或单位。

季度评比结果奖罚不做具体要求,半年、全年评选结果涉及部门和团队的评比激励,团队第一负责人分解考核金额的20%,其余80%向下分解,要求必须在总奖励金额的基础上分解,不允许超出总的奖励金额,且要分解到一线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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