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汇报汇总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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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汇报汇总一

 2017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汇报汇总一

  严把“责任”关。

城区制定出台《西乡塘区关于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将13个相关责任部门纳入归口自查责任单位,并制定监督执纪工作指南,细化监督执纪任务、措施,压实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党政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扶贫部门的牵头抓总责任、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对扶贫领域问题频发、突出问题整治不力、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部门)坚决追究相关责任。

  严把“教育”关。

城区把思想教育作为新常态,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廉政电教片,深化警示教育,营造反腐倡廉的浓烈氛围;及时订购发放《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读本,供党员干部参阅,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定期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惩戒警示、以案治本工作的作用,强化扶贫工作的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形成持续震慑。

20XX年,城区通过点名道姓通报涉及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共7批次22起26人;转发上级涉及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通报共5批次28起。

  严把“监督”关。

成立城区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制定工作手册,明确职责定位。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明察暗访、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城区3个镇以及扶贫领域重点职能部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开展综合巡察。

积极探索夜访下户工作机制。

通过夜访打开群众的“话匣子”,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从群众的不满之声中收集线索,变坐等群众上访为积极下访,实地了解扶贫决策部署和扶贫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面对面询问惠农政策落实、各项资金发放、干部作风等事项。

20XX年,巡察组共走访贫困户150多户,检查扶贫项目17项,涉及15个责任单位,涉及扶贫资金8037万元,共印发督查通报黑榜5期,通报责任单位15个、责任人13人。

  严把“协调”关。

城区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线索移送、跟踪督办、信息通报、案件移交、结果反馈等工作形成常态化,各成员单位强化组织协调,把执纪执法机关的人力资源、信息资源、职能资源有效组织起来,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实现反腐败1+1>2的效果。

  严把“执纪”关。

城区纪委将所有问题线索实行统一分类管理,建立分管领导包案、责任单位承办、信访协调督办的工作模式。

同时建立会商机制,对初步核实的案件线索,调查组认为不能立案的,须经案检、审理等部门会商审核同意后才能给予最终反馈,切实提高信访件调查质量。

同时,坚持优先查办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原则,集中精力,快查快结。

  2017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汇报汇总二

  “在脱贫攻坚中,我们的作用是监督执纪,要重点检查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各级党委、政府履行精准扶贫主体责任情况,各级纪委精准扶贫监督执纪问责情况……”云南省德宏州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充分发挥专责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以精准责任助推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谁分管谁谈话压实精准扶贫责任

  德宏州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助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充分运用“约谈提醒”和“约谈函询”,压实精准扶贫责任。

  州纪委制定了《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试行)》,对常规性问题实行分管领导谈话。

科学制定谈话方案,有针对性地拟定谈话提纲,把问题找准谈清、戳到痛点。

  为避免谈话“一谈就完”“谈完就过”,德宏州纪委加强对被谈话对象的回访教育,对谈话后思想政治意识不强、工作热情不高、作风纪律转变不明显的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

去年以来,累计开展谈话190人。

通过约谈提醒,各级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工作纪律性进一步提升,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进一步增强,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纪律保障。

  大数据监督实施精准监督检查

  德宏州优化健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和“五级联动”大数据监督平台,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优先受理。

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动协作机制,加强与信访、扶贫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对群众举报安排专人登记入册,实行有诉必理、有访必核、有案必查,确保件件有着落。

  此外,德宏州还运用“平台定位问题逐级抽查”的方式,让脱贫监督检查更精准。

州、县级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每月初抽取下辖地区贫困村、扶贫工作队和贫困户抽查对象。

州级重点对进度慢、精准率低、排名靠后的乡镇或村组进行适时抽取督查;县市每月初抽取下辖乡镇的1个贫困村、扶贫工作队和1户至2户贫困户,抽查对象确定后于当月下发至相关乡镇纪委,同时将抽取督查情况上报至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截至目前,共抽查34个乡镇、44个扶贫工作队、69户贫困户,发现并处理问题22个。

  严肃问责追责形成有效震慑

  截至目前,全州共对214名干部进行问责追责,把问责追责的鞭子落到人、打到位,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纪律检查发现不了问题不行,发现问题责任追究不到位更不行,追责板子必须打在具体责任人身上。

”德宏州纪委明确,要防止责任追究避重就轻、流于形式,就必须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见事见人。

“见事”即针对问题查清事实,区分责任原因和工作原因,给予相关责任人恰当处理;“见人”即敢于揭丑亮短,使每一次问责都落到具体组织或个人,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2017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汇报汇总三

  清远xx市西岸镇农业办公室原副主任何文海为25户不符合享受国家搬迁安置补助条件的农户提供虚假资料,导致50万元补助资金被骗取,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揭阳市揭东区农业和林业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郑瑞丰违规批准购置农业机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为确保广东省委提出的“在2018年前推动全省176.5万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今年上半年,广东省纪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在全省部署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共排查出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010条,立案查处18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

  中央和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都特别强调,要加强扶贫资金监管,集中整治和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问题。

中央纪委专门召开会议,对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铲除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党群关系的腐败毒瘤,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广东省纪委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在20XX年1月召开的省纪委全会上部署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办案的重中之重,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言传身教,今年以来,先后赴全省大部分地市的12个县(市、区)、40多个镇(街)和村(居)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推动这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为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省纪委在今年5月初专门召开了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全省建立了市县为主体、扶贫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主管负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压实地方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党政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市县的主体责任、扶贫部门的牵头抓总责任、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各地级以上市也参照省的做法,相应建立本级工作格局。

如珠海、韶关、江门、湛江市委主要领导一上任就约谈了各县(市、区)的党委书记和部分镇党委书记,要求当地党委书记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脱贫工作落地见效。

肇庆市新任纪委书记上任不久就到各县(市、区)调研,对各县(市、区)纪委书记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为当地完成脱贫任务提供纪律保障。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为加强对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一级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作机制,协作机制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牵头,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省信访局、省扶贫办等单位参加。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担任协作机制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同时,建立问题线索定期汇集、及时移送、办案协作配合、成果报告和宣传、协调会商等工作机制,要求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做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汇总和移送,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果。

  在省纪委的示范带动下,各地纷纷参照省的做法,结合实际,相应建立了本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作机制。

广州、深圳市针对自身对口帮扶粤东西北地区任务重、资金量大的特点,扩大协作机制成员单位范围,将财政局、农业局、协作办也纳入协作机制成员单位,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作用。

  加强线索摸排,建立全省台帐

  自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将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纳入全省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的七大领域之一,进行全面摸排;同时,高度重视巡视、审计、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积极关注媒体反映曝光的问题,善于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学信息技术,广泛收集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以镇为单位建立线索台帐,由专人负责本级线索台帐的动态更新,每月初逐级报上级纪委比对汇总。

省纪委专门开通作风举报网、作风暗访网等公开监督举报平台,收集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单独登记、专项受理、集中处置。

  各级纪委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拓展线索摸排的深度和广度。

广州市纪委会同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全市执行扶贫工作纪律,扶贫资金安排、拨付、使用、管理和投资效益,扶贫生产资料、工具、物资采购使用,扶贫项目完成进度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一批“为官不为”及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线索。

梅州市纪委主要领导带头带案下访,进村入户搜集线索,每位班子成员走访群众15户以上,全市共收集线索197条。

惠州市发挥基层纪检监察与审计合署办公优势,开展重点村集体经济专项审计,聘请第三方进行审计,建立区镇两级“审计报告线索筛查”制度,从审计报告中排查线索,发现涉嫌违规违纪线索91条。

汕尾市统筹整合纪检监察力量,成立若干联合工作组,对镇(街)纪检人员实行地域回避,开展分片联合、交叉摸排工作。

珠海、阳江、肇庆、潮州等市将线索摸排范围延伸至市直单位,均发现多条市直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涉嫌侵吞扶贫资金问题线索。

东莞、中山市重点调动审计、公安、农业等部门的工作力量,利用信访举报、年度审计、专项检查等方式多措并举,全面扩大线索来源。

汕头市潮阳区纪委会同区农业、财政、住建、审计等部门,以转移、挪用、拖欠、挤占、贪污扶贫资金等问题为重点,对20XX年以来各级下拨的扶贫资金进行专项排查,发现一批问题线索。

  坚持“四管齐下”,精准执纪问责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加强对扶贫牵头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及各扶贫责任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扶贫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围绕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突出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等重大领域,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以及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重点问题,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处置,案件安排最精干力量及时查处,每月初将上月办结案件纳入台帐,逐级上报至省纪委汇总形成全省扶贫领域案件查处总台帐。

同时,坚持纸媒曝光与电视曝光相结合,省市县三级纪委有机联动,定期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惩戒警示作用。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制作暗访片168期,查处曝光基层作风问题749个,其中,省纪委制作5期专题暗访片,曝光29个基层违纪违法问题,追究责任48人,在南粤清风网、南方日报、广东广播电视台开辟曝光台,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5起。

在省纪委的示范带动下,广州、茂名等市纪委也纷纷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震动,“通报一起、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应逐步显现。

  省纪委暗访发现茂名信宜市白石镇金林村干部造假账骗取上级扶贫资金问题,在暗访过程中,白石镇党委书记林春永授意停电、对抗暗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岗位,金林村党支部书记李世荣、村委会副主任陈昌道、报账员廖桂兰、廖显荣涉嫌违法犯罪,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河源市龙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业务股原副股长叶宗康利用职务便利,在其负责经办龙川县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整村搬迁项目申报、审核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云浮市云安区纪委实行委局与纪检组、纪检组与纪检组、委局与区直单位的联办协作机制,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实现了案件质量与数量的双提升。

今年上半年,根据群众举报,迅速查处了石城镇原计生办副主任、民政办出纳黄群,利用经手管理、发放“重建家园”建房款的职务便利,假冒24名村民签名在镇民政办报账支出,骗取公款25.1万元的案件,给予黄群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和降低退休待遇的处理。

  为加强对各地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督导,省纪委组织了5个抽查组,每月派员随机选择市县镇村实地抽查,对当地扶贫领域线索摸排和案件查处两个台帐进行抽查核实,对扶贫领域新发现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跟踪,对在查的扶贫领域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对已查结的扶贫领域重点案件进行剖析,对发案地区和单位整改和以案治本情况进行回头看。

  在查办典型案件的同时,各地各部门注重举一反三,解决批量问题。

比如,茂名化州市针对惠农补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拉开“围剿网”,强化问题整治,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家庭757户,核销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危房改造户835户。

又如,针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存在问题较多的情况,省政府将“危房改造”的主管部门由省扶贫办调整为省住建厅,有效地理顺了工作体制机制。

再如,省纪委暗访发现,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资金违规发放等问题比较突出,立即督促省住建厅对照问题,研究对策,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发放办法,保障资金使用廉洁高效。

针对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存在问题较多的现状,省纪委督促省扶贫办组织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核查、比对和清退,完善数据库管理。

  2017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汇报汇总四

  xx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大力整治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

20XX年7月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12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人。

  强化线索摸排,扩大线索增量。

充分运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启动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排查治理,督促39家市直扶贫责任单位建立负面清单,聚焦扶贫领域政策措施落实、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情况,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大排查,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发现问题15个。

利用民生资金监管系统,对扶贫领域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比对筛查,发现疑似问题线索318个,转立案28件。

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畅通和拓展群众信访渠道,通过公开接访、夜访走访、暗访寻访等方式,着力查找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共收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281件。

  强化精准监督,提升工作质量。

全面推进基层廉洁工作站建设,对行政村(社区)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集体事项决策、资金使用等情况以及对辖区内居住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等进行监督,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大力推进市县党委巡察,实行市级、县区、乡镇三级纪委同步联动,注重加强与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和沟通,抽调专业人员参与巡察,有效提升问题发现的专业性和线索移送的准确度,形成了强有力的监督合力。

强化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结果运用,移送问题线索99件,初核61件,立案9件,谈话函询8件,暂存7件,了结63件。

  强化执纪审查,减少案件存量。

坚持挺纪在前,突出执纪重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问题,紧盯扶贫政策执行、项目安排、资金落实等环节,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开展问题线索全面起底和滚动摸排,集中筛选典型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

加大执纪力度,快查严处扶贫领域优亲厚友、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转变执纪方式,对党员干部在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目前,共约谈党员干部69次,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12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强化责任追究,释放问责能量。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对扶贫责任落实不力、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审查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职能部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共严肃问责21人。

坚持以案明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35批167起,其中通报曝光失责追究案件9起15人,形成有力震慑,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2017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汇报汇总五

  今年以来,天等县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县、乡镇、村三级排查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问责制度,强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深挖细核问题线索,取得明显成效。

  实行县、乡镇、村三级排查机制。

该县积极找准工作切入点,针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人群集中在村“两委”及各站所工作人员的实际,盯紧这些工作人员,通过县、乡镇、村三级排查机制,有的放矢。

同时重点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摸排,共筛选出8大类24项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治理问题线索进入办理程序。

在线索排查方面,该县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将信访举报线索转送至责任单位,限期办理。

对于到期未办结、延期办理的信访件,强化督办,推动办理。

截至目前,该县共排查出139条问题线索,共督办问题线索39件,已办结37件,正在办理2件。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该县不断完善信访举报工作体系,搭建群众来访、来电、信箱、网络举报、领导干部接访等举报平台,形成立体式收集、多渠道受理的接访接待格局。

此外,该县还在天等电视台、《今日天等》报刊及天等纪检网站向社会公开各级纪委举报电话和来信、来访地址,在各乡镇、村委设立信访接待室和举报信箱,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同时,该县还建立免邮费“绿色通道”和“开门接访、上门回访”等机制,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规范12388举报电话接听答复工作,鼓励群众反映身边的腐败问题。

截至目前,该县共收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9条,初核率100%。

公开大接访8次,接访群众达3000余人。

  强化问责制度。

该县严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纪律审查质量关,坚决防止线索核查避重就轻,量纪处理偏轻偏软,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现象。

通过随机抽查、进村入户核实、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工作推进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慢、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责、问责。

截至目前,该县共立案审查8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9人,诫勉谈话25人,函询19人,涉及金额235万元。

  2017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汇报汇总六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办就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

20xx年计划投入2022.5万元,计划修建道路66条,77.75公里,重点用于贫困村和非贫村村60户以上自然村(屯)屯级道路建设,其中升级硬化道路63条,新建砂石路3条。

目前,18条19.22公里道路建设已完工。

  二是产业扶贫开发。

20xx年计划产业扶贫资金360万元,目前己完成365.87万元,占计划投入资金的101.6%。

其中贫困村产业投入314.2387万元,种植苗木25.7万多株,面上贫困户产业投入51.6313万元,为我县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开发提供了强大助力。

  三是“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建设。

20xx年我县安排5个贫困村屯绿化建设,60万元资金。

每个自然村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万元,现已全部完工。

  四是“雨露计划”。

20xx年度安排“雨露计划”扶贫培训资金90.5万元,按政策做到应补尽补。

  二、资金监管情况

  我县严格执行自治区一系列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规定,坚持项目随着计划走,资金随着项目走,扶贫资金运行全程实行封闭式管理。

县扶贫办制定《兴安县扶贫办扶贫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建立起严格的审计、监察制度,杜绝任何挤占、挪用、转移、截留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使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经我办自查,20xx年我办开展的扶贫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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